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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奔到段寒衣的住处,这男人却早早地人间蒸发了。哼哼,敢做却不敢承认,算什么男子汉?浅苏决定鄙视之。心里始终不平,又没别的事情做,所以浅苏决定守株待兔,就这样在这里死等,一定要和段寒衣交涉清楚。不过说到兔子——扫一眼旁边的殷家小树林,记得绝色女说过,她有在那里捉兔子然后烤来吃的(炫)经(书)历(网)。
突然记起,想要流产,除了吃药,还有一个很有效的方法,就是剧烈运动。而抓兔子,明显符合这一标准。不过,上次跳舞的运动量也不小啊,还不是没有影响……不管了,先动了再说。
于是浅苏窜入小树林,开始了欢快的捉兔子行动。唔,兔子的速度,果然不是盖的,只看见林下一团团灰白的影子闪过,眨个眼睛,又什么都没了。浅苏追了几回,自然是没有收获。
好不容易盯上了一只年纪小小,警惕性还不高的,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屏住呼吸,抓起手里的一块石头,对准兔子脑袋,一下子砸过去!——天时地利,人不和——石头连一根兔子毛都没挨着,砸到了旁边的草上。再次两手空空。
好吧,承认自己没那个射击细胞。身上已然有汗水溢出,但肚子还是没反应,继续努力。
咦,这儿有一只腿脚不利索的老兔子?浅苏擦擦眼睛。的确,没看错,这兔子的反应力确实严重退化,浅苏已经啪嗒啪嗒地向它走来了,它居然还在不疾不徐地啃草。
虽然兔子肉太老了不好吃,但是能抓到一只总比一直挫败好。
浅苏缓缓靠近,五米,四米,三米,两米……就在还有一米多的时候,那兔子终于察觉危险,开始奔逃了。可惜它真的是老了,提不起速度,以浅苏那样的龟速,竟然还可以一直紧追它不舍,保持在和它一米左右的危险距离内。
浅苏心里小小愉悦,更加紧跟上兔子的脚步,两只眼睛也死死盯着它,不断告诉自己道,近了,又近了,很快就可以空手捉野兔了……
直到——
嘭的一声。
浅苏因为一门心思只看兔子,没注意到有棵硕大的树拦在前头,就这样直接撞上去了。
一时间,头顶无数金星升起,浅苏觉得眼前的树都分裂成了两棵在摇摆啊摇摆。
晕乎乎地靠着树干,浅苏偏头,发现那兔子居然也停下了脚步看她。浅苏瞪它一眼,它兔耳朵耸耸以示回敬。然后很干脆地不走了,留在原地继续啃草——看它悠然自得的样子,浅苏用自己不怎么样的人品担保,它一定有在偷偷咧着兔唇嘲笑她!郁闷!
都说人不可貌相,原来兔子也这样。看起来最无害的,其实最腹黑,专门勾人上当。浅苏腹诽着。
出得林子,还是没见到段寒衣。倒是绝色女派人前来相邀。
“什么嘛,做了却不见人影!没见过这样的男人!”浅苏面对着桌上的烤兔肉大快朵颐,对绝色女抱怨道。我吃我吃,要你这兔子敢嘲笑我!
“平时也没见得你这么热衷吃烤兔啊,怎么今天如此狼吞虎咽,生怕有人跟你抢似的?”绝色女避而不答。
浅苏噎了噎:“我是孕妇,要养两个人,自然饿得快,喜欢多吃。”
“两个人?你也好意思说,你不是不要另一个了吗?”
“我……我是有打算不要。但是目前,他还在我肚子里啊。”在一天就负责一天,所以还是可以多吃。咽下卡在喉咙的肉,浅苏又道,“别避开主题。这么不愿意谈论段寒衣,是看上他了,还是收了他的好处?”
“说什么话!我现在,可是专一地对付殷修晏。”绝色女鼓鼓脸颊,“我是怕我说了,你不高兴——因为我很能理解段寒衣,换作我,我也会这么做。你以前不是答应过段寒衣,帮他解决逼婚问题吗?”
“是的。”
“那不就成了。其实段寒衣呢,就是这个意思——他可以对家里人说,他喜欢上了你这个未婚先孕的。而段家,自然是不可以让你这样的女子进门。所以,这么扯一扯,半年的逼婚紧迫阶段便可顺利过去。这样来逃避成亲,不是更加顺理成章么?所以他才不希望你拿掉孩子吧。”绝色女头一点一点,给浅苏分析道。
浅苏想想,的确有理呢。不一定是顾及到沈煜天才这么做的,段寒衣自己的立场也在。罢了罢了,看在段公子舍身救过自己一回的份儿上,不计较了。只是这流产的事情……浅苏心里又乱起来。
经过白日里的种种,她本来就不怎么坚定的打胎信心,现在更是愈发的动摇了。打还是不打,这是个问题。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浅苏没料到的是,很快,别人就帮她彻底做了决定。
*****
“我现在心里很烦。你有啥乐子没?”浅苏皱眉问绝色女。
“你这模样,怎么形容呢……像那些无聊的纨绔子弟,吃饱喝足就淫笑着问‘今晚要不要去找点乐子’。”绝色女打趣道。
“行了,我是正经的呢。”浅苏起身,伸了个懒腰。
绝色女歪着头盘算了一下:“那,你想去哪里?戏园子?”
“不,你知道我不喜欢听戏的。”浅苏想了想,“我们去青楼吧。”穿越女必去的青楼,自己还没走过一遭呢。看看那些奢靡浮华,跟着他们乐一乐,说不定就没有这么烦了。
华灯初上,正是欢乐好时光。
浅苏和绝色女女扮男装,混入花街柳巷。
本来绝色女还说,这里青楼太多,估计她们会为去哪一家而伤透脑筋。哪知一过来才知道,人群都只往一家涌去。
门口的龟公长长地吆喝着:“今晚春瑶姑娘献艺哪——”
“春瑶?春药?!”浅苏扑哧笑出来,出来卖也要娶个好名字嘛,转向绝色女,“你知道她么?”
绝色女点点头:“嗯,她可是我们鹊桥的名女人呢。不仅长得美,而且才艺绝佳。何况她每月只献艺一次,因此一到她表演,大家都争相去看。”
浅苏惊了惊。要知道绝色女也是相当自信和骄傲的女子,一般给同性评价,都是只有损没有褒的。特别是相貌上头,绝色女更不会随随便便说其他女人好看。所以,她都能出口赞誉,做出如此高评价,那春瑶一定真的是不凡了。于是兴奋道:“那我们也去!”
“可是,要看春瑶的献艺,价钱可不低……”绝色女挑眉。
“知道了,我出就是!”浅苏摸了摸衣袖里的银票。难得出门消遣,就奢侈一回吧!
花了十两银子进场,才发现里面真可谓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没差点把浅苏挤成人干。
四面都是男人,汗臭脚臭腋臭,也熏得浅苏直想吐。
更可悲的,是在男人堆中,浅苏她们没有身高优势,视线被他们一挡,完全看不见献艺的台子。无奈之下,浅苏忍痛,再出了五十两银子,要了个中等的包厢,总算暂时解放出来。
哎,豁出去了,反正上次在城主家,城主赏了自己一百两银子不是么?不过,要是沈煜天和殷修晏知道,在宫里一两银子都舍不得乱花的浅苏,现在居然一甩手就是五十两,还不知惊讶成什么模样。
“我还以为这些包厢,早被事先预定空了呢!没想到还给我们留了一个,而且还是中等的,不错不错。”绝色女喝着水,喘息。
浅苏微微一笑。包厢的销售,一向是高档和低档的卖的好,中档的最没人要——因为买高档的,是顶顶有钱的,不在乎银子;低档嘛,价格公道,自然也抢手;只剩下中等的包厢,价格不便宜,位置也不算好,最不走俏——这跟前世演唱会的门票销售很类似。
正和绝色女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外面的喧闹声却一下子没了。
浅苏知道,大明星出来了,赶紧凑到包厢阳台上看。
只见轻纱徐徐褪开,先上来几个姑娘,袅袅娜娜地哼唱,作热身表演。浅苏看她们的长相,一个个都很漂亮。不由得想,连陪衬的都这么好看,那主角果然是美若天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