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2)

今天是最后一门考试,考完以后就可以轻轻松松玩几天,然后包袱款款回家过年了。

小歌正要兴冲冲地往中文系大楼迈进,半跑却杀出个程咬金来。

“请问你是欧小歌吗?”

“是呀。”小歌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戴着眼镜长相斯文的男生,在脑中的数据库搜索一番,自己应该不认识他。

看着小歌一脸愣怔,来人觉得实在有必要自我介绍一番,“我叫雷学文,一年前我们念同一所高中,现在我在圣辉读计算机系。”做自我介绍也没必要这么紧张吧。

噢,有点想起来了,雷学文,不就是以前高中时理科班的尖子生吗,幸亏小歌读文科,不然两个人还有得一拼呢。雷学文的父亲好像就是自己就读的那间私立高中的校长兼校董,家境不错,咦,好像谁说过类似的话?想起来了,超人的记忆力提醒她:舅舅曾在自己面前推销过雷学文这三个字。完了,他今天不会是来――

“你找我有事吗?”努力做到客气有礼而又保持距离。

“我想你应该知道了,由你舅舅做中间人,我们就要成为一家人了。我父亲买了这件礼服送你,希望你可以在婚礼上穿,但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就让我先拿来让你试试看。”雷学文腼腆地说完,脸都有点红了。

天哪!这位雷兄是不是在说梦话,他说的每一个字小歌都听得懂,怎么连起来就听不懂了,谁要嫁给他?谁说他们要成一家人了?即使是舅舅也无权替她签下卖身契呀。

“不用了,小歌不会穿这件礼服的。”天哪!最糟的事情发生了,君扬居然就站在他们身后,一张脸乌云罩顶,几乎快扭曲了。他究竟听到了多少?

君扬听到的不多不少,恰恰关键的地方都没错过。本来他送小歌到学校考试,小歌下车后他去泊车,然后准备到企管系做一些交接,没想到一回头看到小歌和一个男生聊天,他管不住自己,长腿一迈就走了过来,没想到听到的却是这么一番对话。

雷学文马上感觉到了君扬对他的敌意,看他一脸杀气腾腾的表情,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他还知道先走为妙。“小歌,礼服就留给你了,我爸爸说你要是不满意回家以后再重新买。我还有事先走了。”

“喂,等一下,你先把话说清楚再走呀。”这个莫明其妙的家伙居然是个胆小鬼,慌慌张张地就溜了。

“还想说什么,还要再讨论一下婚礼细节吗?”君扬一张俊脸直可媲美万年寒冰。

“你在说什么呀,其实我比你还一头雾水。”小歌不高兴地说,被雷学文这么一搅和,真的快要晕了。

“难怪你总是推脱不想结婚,借口年龄还小,私底下却和别人勾勾搭搭,你是不是想两边比较后再决定嫁谁好呢。你说,你想要什么,昂贵的珠宝,还是漂亮的礼服,凡是他能给你的我加十倍、百倍给你。”君扬气得几乎口不择言了。

“君扬,你冷静点,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现在不想和你吵,因为我也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想我们有误会。”这真是无妄之灾,飞来横祸。

“我怎么可能冷静得下来?”自己老婆都快被别人拐走了,没气疯了就是好的。“你说我们有误会,那好,你证明给我看,你先把他送的礼服扔掉再说。”说着他拿过小歌手中的盒子就想先除之而后快。

“你不要蛮不讲理好不好,事情还没搞清楚,以后误会解开了这衣服还要还给人家呢。”小歌抢回盒子,看君扬的情形,一气之下把她扔了都有可能。

“那好,你说你要我还是要它?”真受不了,他一个大男人居然和一件衣服争去留。

“我说过了,礼服不能扔,我还要还给人家。好了,不说了,我该去考试了,有问题以后再说。”谁知她话没说完,君扬已经冷哼一声,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了。

小歌气得在心里直骂王八蛋,但又不知道这姓王的名号该送给谁。唉!真是莫名其妙的雷同学,莫名其妙的君先生,莫明其妙的早晨。

信奉天蹋下来当被盖的乐观天性,虽然心里很烦,小歌还是按耐情绪进教室考试。不管怎么样,先专心把年级第一的殊荣赚到手再说。

出了考场,小歌竟有种说不出的空虚感,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如果没有发生早晨的那段插曲,这个时候君扬肯定已经来接她了,算了,不去管了,大不了马上走人,先回家见老妈再说。人家不都说距离产生美吗?或许分开一阵子对两个人都有好处。

小歌想想,还是先给老妈打个电话再说,确定一下回家的时间。

“妈,我是小歌,我今天考完了最后一门。可能明天就回去了。”

“这么快,那太好了。”老妈声音里有藏不住的喜悦和激动,好像还有一丝丝――紧张?!

“我正想给你打电话呢,我打过几次,怎么你们公寓都没人接。”

小歌只好简单说了以柔自杀的事,含糊提起自己现在借住在朋友家里,如果老妈知道自己是住在“异性朋友”家里,不知会是什么表情。

“小歌,我有件事想告诉你。”一向干脆利落的杨青芬居然说话吞吞吐吐起来。

“我就要结婚了,婚礼定在一月十号,对方就是你以前读书的那间高中的雷校长,我希望你能参加我们的婚礼,你雷叔叔还特意替你买了一件礼服,让他在圣辉读书的儿子带给你,希望你能在婚礼上穿。”

轰,这不啻一记惊雷在小歌头顶炸开。老妈居然要结婚了!要结婚的居然是老妈!以前也不是没想过老妈会再婚,可是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没能再找到合适的伴侣,母女两个都习惯了相依为命的生活,现在自己只不过刚离家不到半年,再回家时却是去参加老妈的婚礼,这――这――这也太夸张了吧。

小歌脑海里一片空白,老妈好像还说了很多话,但她都没听进去。

“你坐明天几点的车?要不要我去接你。”从学校回家只需要坐五个多小时的长途汽车就到了。

“噢,我知道了,再见,老妈。”真正牛头不对马嘴。小歌匆忙挂了电话,实在是因为她没心思听老妈说了些什么,她需要一些时间理清楚种种变故。

一时间小歌心里千头万绪,想到回家后的情形,不知怎么心里一下子浮现起两行诗句“儿童想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不会这么惨吧!第一次离开家独立生活,她早就盼着回家的这一天了,甚至从一个月前她在日记中就开始倒计时了,可是现在,她犹豫了,该不会她回到家后真的见到家中多了个陌生人,而自己反倒成了外来客。

回到君扬的公寓,如他所料,君扬不在家,小歌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李,不管怎么说,该要面对的迟早要面对,明天还是先回家再说。

君扬一直没有回家,小歌好几次打他的手机,他都一直关机,看来他是存心不想见她了,也好,整整一个下午小歌就躺在床上一个人发呆,后来勉强自己起来做了晚饭,一个人吃了几口也没了胃口,看看对面没人用的碗筷,唉,看来君扬是不会回来了。

一个人心烦意乱,什么也做不了,小歌只好躺回床上继续设想第八百个回家后可能发生的情景。对于那个即将要做她继父的雷校长,她没什么印象了,依稀记得他曾经亲手给她颁发过奖状。如果知道有今天,当时就仔细多看两眼了。虽然自己已经长大了,不用像灰姑娘一样担心有坏心的后母会欺负她,但家里一下子多了个陌生人一般的继父,还多了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哥哥或是弟弟,一想到这儿就让她连带地觉得那个家都变得陌生了。最重要的是,母亲从此不再属于她一个人了。小歌越想越伤心,越想越累,忍不住沉沉睡去。

愤怒让君扬失去了理智的思考,他根本没仔细想过小歌一脸“蒙查查”的表情怎么能跟新娘子扯上关系,心里全是对她的不满,她居然一脸不以为然地不屑于向他解释。

他冲到公司,想借忙碌的工作麻痹大脑,可是无论什么都不能让他挥去心中的烦乱。下班后,他不想回公寓,更不想回别墅,信步找了个pub喝酒,谁知这只是让他心里更清楚,酒精烧掉了他的怒火,只剩下即将失去小歌的恐惧。

看来,该回家了,是自己的当然要去争取。

君扬打开灯,饭厅的餐桌上还摆着晚饭,看样子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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