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发表时才有公布,其它以我的名义(我在不同地方用过sindy、sindy迪
迪、柚柚儿、喵喵人等ID——後两个很白痴的ID其实是诺诺给起的)转载的地
方,我都刻意地没有说明,是故意要留到这最後发布“总後记”时才揭盅。这
当然不是我想贪天之功,而是我想测试一下读者,看有没有人能看出来,这
小说在风格上有生硬拼凑的痕迹,不够统一,从而看出这小说是两人合作的
作品。如果没有,那证明我与诺诺是“天作之合”,因为“天衣无缝”也,哈哈!
结果看来是很成功的:除了在某个转载的地方,因为读者的热情评论,感动
了诺诺,使她在百忙之中也现身回应,从而透露了这小说是与我合写的之
外,其它转载的地方都没有人发现。而即使是在那个诺诺现了身的地方,读
者知道真相後也惊呼完全没想到。在诺诺的自家园地,她发布时注明了是与
我合写的,那里的读者从一开始就知道,但即使如此,也有朋友表示没法看
出哪些是诺诺写的、哪些是我写的。而考虑到我和诺诺的风格完全是截然不
同,这种成功就更显得像是一种奇迹了。(虽然诺诺她自己说看定稿觉得怪
怪的,加入了很多不是她的东西,但又夹杂著她的东西。但这是她知道原稿
状态而造成先入为主的影响,这也是为什麽我一直对读者们刻意隐瞒的原
因,我不想他们受这个资讯的影响而扭曲了看法。)
最初,是我先想写一部长孙无忌X李世民的纯爱的历史同人,因为一直对这
一配对有怨念,认为如果历史上的李世民真的有男男关系,一定是他跟无忌
GG,其他人的可能性都远低於这一配对。有关的论证已经有小李粉做过,我
也就无需再重复了。
可是诺诺一开始的时候对这一配对没有兴趣,甚至是根本没有认识。但某一
天,她忽然说愿意为我而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但只限於字数三千,纯粹是为
了满足我这对她来说绝对是十分奇怪的怨念。
最後的结果当然不是字数三千,而是长得足够拿去投稿出版。
原因是写了开头几节之後,由於要写纯爱的历史BL,诺诺要把其中历史部分
委托给我增补。以往诺诺写小说,我也有给她改文,但只限於润饰字句,更
多像个文字编辑,而并不真的参与创作。另一方面,她写文时也会不断地与
我沟通,就人物设定、情节架构等问题听取我的意见,在这方面,可以说我
在一定程度上卷入了她的创作之中,但毕竟我更多是提供意念,而不是直接
地参与写作,所以诺诺把我称为她的“幕後军师”。
然而,在这小说里,我卷入之深是史无前例的,以致改了第一次之後,我就
要求:“我应该成为第二作者!”我并不是谦虚的人,但也从不会把不应属於
我的东西据为己有,而同样地,应该属於我的东西我也会要求获得credit,
所以我要求成为第二作者。
就这样,我们的合写之旅开始了。诺诺先写初稿,她会著重於写情感部分,
而历史部分她也会写,只是会写得比较粗枝大叶,让我再作修改或有发挥的
馀地。开始的时候,历史部分比较少,我主要还是起著补加的作用,但写到
玄武门的部分,我差不多是完全删除诺诺本来写下的部分,自己重新再写。
所以这小说的一头一尾,基本上是诺诺的初稿为底子,但中间部分(玄武门
部分)则差不多等於是我自己单独写出来的。
但这种情况并不能用来说明诺诺写的内容不重要。尽管她写的中间部分差不
多是被完全删除了,但我得说,如果没有看了她写的部分在前,我可能想不
出可以写成现在这个样子。所以,我必须在此对诺诺,以及对看了这小说的
读者说明,诺诺的作用是很大很大的,即使是中间部分。诺诺也曾为我删去
她全部的玄武门部分而感到沮丧和气馁,但其实她的作用虽然无法为直接看
到最後作品的样子的读者所知悉,但作为了解这小说整个变迁过程的面貌的
创作者来说,我深知她的重要,并且要在此予以强调,让读者都能知晓。
如果不是像现在这样,有了诺诺的初稿为底子,有了一点点的依凭,尽管最
後把她写作的部分都删掉了重写,但如果没有这些被删掉的内容,这部《千
重苦夏》的中间部分,我恐怕是完全写不出来的。我是因为知道了不该怎麽
写之後,才知道应该怎麽写。
当这小说写完的时候,诺诺问我,最喜欢这小说的哪一部分。我不假思索地
回答:“那还用说,当然是玄武门!”这并不是因为那几乎是我个人的独力创
作,而是确实有著我充分的理由的。
关於玄武门,有很多与李世民或直接或间接地有关的小说都写过,甚至有专
门就以此事件为中心的小说。这些作品,我看过很多,但深感遗憾的是,很
少有让我感到满意的。不是说里面没有文笔生动、人物鲜明、情节曲折、耐
人寻味的好作品,有的是——虽然并非多的是。而是,我是个喜欢悲剧的人,
而这分明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真实发生了的历史悲剧,可我没看到有多少作品
能把这事件的悲剧性写出来,而更多的,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