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告诉朋友们说毛丁是爱情吸血鬼时,其中有一个还假装惊慌失措地说,啊,是吗?真的吗?
大家想拉拉有可能真的忘记所有人曾经对她有过这样的提醒,只好再一次假装忘记是因为如果现在提起有可能让她更伤心。
毛丁是绝对拿得出手的男人,周星弛说的型、IN、帅、靓、正,他应该算是一个。只是拿得出手的男人往往极端自恋。所以当自恋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时,他就很像《悲情城市》里的梁朝伟,有本事一忧郁就眼睛发蓝,一忧郁就搞得自己情深似海。朋友做久了,也见惯了不停倒在他牛仔裤下的花儿朵朵。朋友们对他稍有责难,毛丁会一脸无辜地说,她们爱我,我已经不爱她们,怎么办?
是毛丁的朋友都知道毛丁对待他的女人们已经形成了一套固定的模式:他最容易在感情里沦陷,而且最喜欢抓着别人一起沦陷;但是他最容易爬起来,而且一旦爬起来,立刻就已经算是陌路人。所以他疯狂起来的时候可以打20个电话,送10束花,想100个浪漫的点子;无情起来则可以完全彻底地从那个女孩的生命里失踪。这样的把戏有时候他对同一个女孩玩两次以上。
其实拉拉已经算这里面的女孩里比较特殊的一个,因为拉拉很骄傲。毛丁早对他的那群朋友说过,拉拉是外冷内热型,想要点燃她必须得花不少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拉拉和毛丁在一起的时间是目前最长的。有段时间,我们甚至以为毛丁会收了心和拉拉在一起了。因为毛丁满世界地对别人说,毛丁竟然亲自为她下厨,做了一道劲辣水煮鱼。要知道毛丁是一点辣都不沾的,却可以为了拉拉的嗜辣,堂堂大男人一头扎进辣烟弥漫的厨房里洗手做羹汤,成日与草鱼、花椒、辣椒、姜块等一干做水煮鱼的材料为伍。也是反复躲在厨房里试验了好久,才终于做好了一盆入得了佳人眼的劲辣水煮鱼。端到拉拉面前时,拉拉就含着感动的泪水被俘虏了。
真还不得不说他还真是为了爱做过一些牺牲。
直到拉拉还是和他过去的女朋友们一样哭着到处问毛丁躲去哪里了……大家才恍然明白,原来毛丁那些所谓为爱牺牲的“伟大”创举,只是他的第101个浪漫的点子而已。而很不幸,拉拉成了试验点子成败的“小白鼠”。
自己长不大的拉拉就是一直看不清楚毛丁这样的男人其实也是长不大的男孩,是拉拉爱不起也要不起的那类。拉拉曾经想用小孩去拴住这个永远安定不下来的双鱼座男人,谁知道发现这是一个最愚蠢的做法,反而要落得自己一个人独自去堕胎。现在毛丁带走了拉拉的爱情,不知道他的下一个目标是谁。
就在拉拉满世界找毛丁的时候,毛丁去了国外休假。打越洋电话回来聊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毛丁倒很愤怒地说:“拉拉才是吸血鬼呢!她想吸走我的自由!”
看看四周,毛丁这样的男人很多,拉拉这样的女人也很多,大家擦身而过时彼此都要小心一点。
45尖叫的虎皮尖椒
到家时,蔻蔻看见厨房的灯亮着。灯光打在白瓷碟盛着的虎皮尖椒上,红椒与绿椒相亲相爱地依偎在一起,椒身上通过油炸而呈现出虎皮一样的纹路,竟然流光溢彩。
寇寇想,美得真有些凶险。
很多年前,蔻蔻第一次听说“虎皮尖椒”的时候,就很奇怪这道菜怎么有这么一个很凶猛的名字,后来去全国各地都看到一道什锦凉拌菜叫“老虎菜”,才慢慢感受到民间对“虎威”的潜意识崇拜,而这虎威也只有辣椒带来的“呛辣”感觉可与之匹敌。
这辈子蔻蔻认认真真做的第一个菜就是虎皮尖椒。不过那个时候,她完全没什么做菜的经验,甚至不知道怎么去处理一个尖椒,最后直接把一个没剪过蒂的尖椒往滚油里一丢,拿出来已经焦黑。
等到认识秦为时,蔻蔻的虎皮尖椒差不多做得出神入化,辣控制得很有度,呛已经变成了香,薄酱与浓醋的反复交替,一道小菜却也有巴洛克般的风情。可是就这样,秦为也无福消受,最后不得不成了朋友。后来秦为就把自己的哥们韩霆介绍给蔻蔻,而蔻蔻把自己的死党芷君也介绍给了秦为,四人终于功德圆满地组织了家庭。
蔻蔻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觉得自己幸福得不得了,有韩霆的宠爱,有芷君和秦为的友情。她甚至以为大家要这样相亲相爱一辈子,如果没有那次出游的话。
那次他们约了秦为、芷君夫妇
自驾游,四人两台车,为期四天。前两天都没有什么异样,但是第三天夜里,蔻蔻满身是汗地从春梦里醒过来,感到梦境比现实更真实。只是和她交欢的男人身体很陌生。
月光刚好透过帐篷的缝隙里射进来,照在她怀里男人的脸上,那不是韩霆,而是秦为,正拿一双灼灼的眼打量她毫无遮掩的身体。
蔻蔻在震惊中问秦为:韩霆在哪里?
秦为的回答给了她更大的震惊,他在芷君那里。
接下来,蔻蔻就听到了两个男人的一场阴谋,他们在结婚的开始就做好了这个约定,甚至已经说服了芷君。本以为“
换妻”这种游戏离自己很远,但是“欲望猛于虎”,蔻蔻现在才发觉这是人性的一部分,无所谓远与近。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深更半夜一个人回到自己家的。三天前刚做好没来得及吃的虎皮尖椒就放在料理台上。水灵虽然没了,但色泽还在,还是美得很凶险,甚至……她能听到虎皮尖椒一声一声地发出凄厉的尖叫。
46鱼,妙不可言
爱的G:
如果有一天,你可以忘了我,但是我相信你忘不了我蒸的鱼。
你当初之所以爱上我,也让我爱上你,都是为了鱼。
我现在还很清晰地记得5年前的那个夏初午后,你进到我开的清茶坊里,风尘仆仆却没有半点倦容。你气质里的纯净是真的让我的心浅浅地跳了一下。
你坐定下来,要我给你先泡一壶新摘的碧螺春,然后再蒸上一条鱼。
记得我为你推荐的是一条和顺鱼,用榄角蒸。
我看到,因为一条鱼,你的眼睛亮起来。
吃第一筷子的时候,你说,这道很简单的菜是适合在家里做,通常在酒楼饭馆吃不到什么好的,惟有你这里例外。
那一刻,我知道我是遇见了会吃的行家。
你说我很专注,在蒸这条鱼的途中一直没有揭开过盖子(那是我凭一个小店可以立名的标准);你甚至说我很聪明,知道在鱼下面铺上略粗的小葱,这样既让鱼肉更香,也能够让鱼两面很均匀地受热。你竟然知道我蒸鱼的其中一个秘密。
只是你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用榄角做蒸鱼的配料,那是因为我太了解这榄角有助消化、生津止渴、消喉炎、治骨鲠的特性。尤其是最后一个特性,让我在蒸那些肉极嫩刺极多的鱼时感到安心。
只是这些都来不及告诉你,我们就已经转到更私人的话题中去了。
以后你就成了我店里常客,我的朋友。店里新鲜运到的好鱼,我都会留给你。这样做我当然是有私心,只是一直无法开口告诉你。老天终于安排了一条长相奇特的大石斑给你,渔民们把它从上千米的深海中打捞上来,只知道它属于石斑一类,但是叫不出名字。我蒸给你吃,你赞不绝口地说是平生遇到过的极品。可是吃过后,你却中毒了,混身红肿,奇痒难忍,然后竟然陷入重度昏迷。
你中毒的那些日子,我一直心急如焚地照顾你。我简直不敢想像,如果你醒不过来,我该怎么办?但是幸好你终于醒了,看见满面挂泪的我,第一个举动就是把我的头揽在你的胸膛前,下面的话你基本是闷着声音说的,傻丫头,我就是舍了这命,还是想吃你蒸的鱼。
我看到,你的眼睛亮得惊人,很真诚,让我确定你说的都是真的,而且不再是因为一条鱼。
那一瞬间,我很感激那条曾经被我诅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