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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2 / 2)

“如此繁多的势力,居然说潜便潜了么?遗世山庄,果是不可小觑,远修师父,让翩桐回来吧玄幽宫尚且无法寻到,她一个女子,又怎生办到。”园中少年轻拈着手中密报,淡语道。

“楚材,世人真是愚不可言,明明你这么心慈意软,居然被传成性情古怪。头上顶这么大朵花,都没人认得出来。”天下人为遗世山庄惊叹之时,绝世与楚材、悠燕、悠云此时却在拾遗山之顶。拾遗山,虽不大,却是集山之灵韵。

“悠燕姑娘果是jing于茶道。”楚材淡笑道。

“那当然了,姑娘我别的不敢说,要说这茶道,却最是拿手。”洛悠燕边沏茶边说道。

“燕子,紫罗娇呀!居然这么大方,我还以为你要藏上几百年呢。”洛悠云边嚷着边伸手上来抢。

“哥哥,别乱碰,灵气都要被你弄坏了。”悠燕拧眉,拍去悠去的手。

容世篇差不多完结了……呵呵

正文 91。 第七十九章 离合聚散 字数:1935

“寻已回落晓宫,一切尽在掌握之中,我等遵公子吩咐,不参与任何纷争,只是……以公子无恙为前提,愿公子乘兴而去,尽兴而归。”楚材扶着茶盏,轻语道。

“楚材你还是这么罗嗦呢,他们几个都一声不响地走了,你倒好,少爷我走一步,你就跟一步。”绝世翻眼道。

“公子以为楚材为何被留作善后?寻分的工,岂会有错。约定的时间已到,楚材也该告辞了,他日公子再至南疆,楚材可不想再看到一群杀手跟在你后面。”楚材品一口香茶,眉稍微弯,轻语道。

“楚公子也要走吗?听说楚公子很有钱,可不可以给燕儿买点微雨初虹?燕儿从来没有试过微雨初虹,却对这天下第一茶,倾慕已久。”悠燕伸长脑袋央求道。

“峥也甚喜茶道,他那里大概会有吧,洛姑娘跟他要就好,不过那人,未必会给呢。”楚材起了身笑道。

“绝世……燕儿很想要……可不可以,跟娴峥公子说一声。”悠燕讨好地给绝世捏肩膀。

“不要那么大劲,微雨初虹,千金难得呢,不过峥……虽然很温和,其实却也最是无情,除我之外,他是不会管任何事的。”绝世侧身轻语道。

“就是嘛……你帮我跟他讨,他一定会给的。”悠燕急忙说道。

“洛大少,可曾记得你我的约定?”绝世突然答非所问地对洛悠云道。

“那是自然,共游天下!”洛悠云利索地起身豪情万丈地笑道。

“觉得自己可有这本事?”绝世斜他一眼道。

“少爷我不至于有那么差,何况,不是过了你的查测了吗?”洛悠云轻哼道。

“如果我的对手是煞呢?”

“那又如何,少爷我就不信,凭你我两人,对付不了一个煞,洛悠云不惜一试!”洛悠云邪肆地笑道。

“加上悠燕呢?”

“什么加上她呀?她自然回名剑山庄去。”洛悠云皱眉道。

“如今你与我这个遗世山庄庄主相交之事,天下尽知,悠燕一个人,怕是危险 3ǔωω。cōm呢,江湖人,江湖事,江湖恩怨江湖了,为免节外生枝,让悠燕跟娴峥走吧。”绝世看着楚材道。

“公子果不可欺,峥确是还不曾离开,以峥的心思缜密,又岂会不为公子思虑周详,公子放心,有峥在,不会出问题。”楚材笑道。

“我就想不明白,那个娴峥明明就没一丝功夫,你们一个个都那么高看他。”悠云郁闷地嘟囔道。

“你不放心?”绝世道。

“哪有,你放心的人,我自然就放心。”悠去翻眼道。

“悠燕可有异议?”

“没有没有……若是绝世你让娴峥公子给我弄些微雨初虹,就更完美了。”悠燕讨好地笑道。

“切,燕子,你的目的不就是那微雨初虹吗?真是的,跟着一个武盲,也不怕把自己搭进去了。”悠云鄙视道。

“既如此,楚材去安排吧,少爷,咱们是真的要出发了,准备好吧,被煞追踪,这游戏是刺ji了点。”

“公主,公子他不会来的,你的伤也不好拖了,随我回国吧。”沐卉第N次跟坐在石边的女子说。

“将军,凤儿十一岁那年,遇见这一生除了母妃外,最重要的人,那时,凤儿独自在御花园里,母妃常去的地方,那时,凤儿很难过,皇上待凤儿,如同亲兄,飞儿待凤儿如同亲姊,可凤儿从未敢有一丝逾越。凤儿,一直一个人,直到那人出现,他给凤儿很多有趣的东西,凤儿第一次知道,天下很大,凤儿还有很多没有见过的东西,那人教凤儿玩游戏,变戏法,那些日子,凤儿天天盼着他快点出现。但是凤儿后来等了很久,那人再也没出现过,只剩下这个小竹笛,是他留给凤儿的唯一,他亲手为凤儿做的。”襄国的银凤公主,虽然还年少,却已是艳丽惊人,她就坐在一个山口处,过了这道山,就到了襄国地界……

悠远清凉的笛声响起,吹笛的人很用心,笛声却渐次清远,而后……冰凉……

“公主……先回国吧。”

“将军,凤儿曾经发誓,倘若倾君来送凤儿,他便是凤儿的天下,可是等了很久,凤儿就想,不用了,只要倾,他对凤儿有一丝挂怀,凤儿便会跟定他……可是……凤儿实在是天真了,倾君那样的人……永别了吧……”银凤早已泪流满面,手轻轻合上,似是要将这竹笛……碾碎……

容世篇之容十公子完结

亲们……偶喜欢烨寻啦啦……还有娴峥……偶尔还喜欢……沐卉……还有……哈哈……容十公子

正文 92。 篇外?烨寻 字数:3555

我名烨寻,那之前,我叫蛀虫。

我有一个不人不鬼的父亲,我并不愿意承认。有记忆以来,那个人就叫我蛀虫,想来,那时家境应该不错,至少他每日有酒喝。

四岁的时候,开始有很多人上门讨债,五岁那年我被抵给一个大户,六岁那年我逃了出去,然后,又遇上那个我应该称之为父亲的人。

于是,我开始从一个人贩子手里到了另一个手里,我被卖给一个商人,他的生意很大,却没有儿女。本来想逃,可是逃出去就没有吃的,我便留了下来。我开始着意观察,我开始了解,原来一文不值的萱茶,从西元运到东陆,便可获利百倍,东陆不足为奇的研纸,到了南疆便是身价陡增。赚钱好像也不是很难,于是我再次逃了出去,把偷偷藏下的钱,买了西市的陶瓷,到东市就赚了一分的利,再将东市的丝绸运到西市,又是一分利。其间很多辛苦,我总是很小心地躲避着巡街的城衙,有时丝绸淋了雨,也只能赔了卖,陶瓷经常会烂掉。

然而天不负我,半年时间,攒下一点钱,那时,我八岁了,拿着这点钱,我去了西元,去之前,我买了中晋特有的檀木香梳,只要随身带着,相隔数十步也能闻到那淡雅的香味。走了一路,居然没人买那梳子,我想索性扔了吧,却撇见茶棚下一位美妇人,发髻上佩着一把月牙翠玉小梳,我暗自思量,西元喜战,nan女皆同,西元境内的女子,大都弓马娴熟,头发梳的极简单,发顶,也并无佩饰。正想着,却听那棚下一个男子议论,南疆女子,果然美艳,却也不及我西元女子豪气。

临时的,我改变了行程,带着梳子,折向南疆,总归我是无家的,在哪儿都一样。听说金城的女子最爱美,我便去了金城,那里的女子的确很爱美,因为只有美,才能让她们挣到钱,那是一个ji城。

我知道自己长得很讨喜,可却不爱开口多言,于是我用笑代替言语,我笑得很浅,很淡,就像我对这世上的嘲讽,这世上,有什么是不能卖的,呵,就连我自己,已是被卖了两卖了。

我知道自己很聪明,因为我成功地逃出大宅门两次,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自负吗?是的,我自负,我从来不认为自己不如别人,我只不过有一个喜欢卖人的爹,那关我何事,我自有我的活法,自有我的傲气。

如计划那般,我成功了,拿着银子到达西元,满载着一车萱茶的时候,我肆意地笑了。我知道萱茶之所以在西则jian,在东则贵,只不过是它不好藏运,之前那个大商,曾有一次将茶叶全部扔掉,只因为那茶失了原味。这是我早有的计划,有关萱茶的事,我仔细打听好,这茶,不能经风,更不能见水,连太阳也不能久晒,却也实在见不得天阴。我带着这茶,每日只走四个时辰,其实,已经身无分文,这茶是我全部家档,我但愿老天莫要玩我,很饿的时候,我去挖人家挖过的野菜,晋国真的很穷,连野菜都是抢的。

万般艰难也好,费尽心力也罢,终是将茶叶顺利送达东陆。拿到钱,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买了一把铜镜,很瘦弱的一张稚嫩的脸,眉宇间散发着淡漠疏离,却又着实温文可亲,骨子里的傲气,掩盖得很好。我的脸上泛着青黄,唇很薄,一双凤眼,不可捉mo。这是我,九岁的我,我对着镜子,展现我最初的不羁,最真实的一面,那眼里满是狂傲与不屑。

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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