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汗更了
正文 篇外?鸠(二) 字数:1975
我呆呆地像个乞丐似地在定京城里打转,六岁的小乞丐,有好心的大乞丐以为我是傻瓜,可怜我,就把吃的分给我,我机械地吃着。
后来,我杀了那个救我的乞丐,我只是帮他结束生命,这样就不用像狗一样活着了吧。
我去找了小表舅的师父,我想,能从皇宫把我救出来,他的武功还不错,这个人,是小表舅重伤时告诉我的。
是个女人,比我母亲大很多,她看我的眼神让我不爽,那里面有很多怜惜,是我不需要的,她待我很好,好得就像娘一样,但是,我厌恶。
所以,当我学会她全部本事的时候,我杀了她,我已经不需要母亲了,所以,她是多余的。
带着她的宝剑,她的智慧,和她的银子,我下山了,这时,我已经十二岁了吧。
真可笑,那个女人,居然生了个五胞胎,她那该死的肚子,早干嘛去了?
我还是很小呢,这个年纪,我开始成为杀手,练习杀手的搏击,在刀尖上翻滚,我还着面具,因为我发现,我长得越来越像皇帝了,这让我恨不得把自己的脸毁掉。
很快这个小小的杀手组织,被我控制,我杀了那个楼主,然后,将所有的杀手,杀的一个不剩。
然后,我去更大的杀手组织,再后来,我学会用我那传承了叶家血脉的脑袋,手上停了杀戮,却指挥着他们制造更大的杀戮。
暗血门,十四岁的时候,我成了它的坐上客,暗血门主,血玉,居然就是二皇子的娘,她一定不记得我这个人了呢。
就在这一年,芳华若鑫又生下一个儿子,不过,可笑的是,她搭上了自己的命。那个孩子,住进了母亲的随安殿,他应该庆幸,那些贪财的太监们,已经把随安殿的机关闯了个遍,否则,他早死多少次了。
试探了很多次,血玉对皇帝的命不屑一顾,这个蠢女人,对太子下手呢,我恨太子,不过,这样比起来,我更恨血玉,凭什么她就可以母子平安。
弄到最后,血门解散,那个住在随安殿的孩子,真令人意外。
进入煞,我已经十九岁了,一步一步,用了几年的时间,我成了七煞中最年轻的魂煞。
下了几次手,居然一次也没成功,到底是谁?
隐卫?银妃亦或是……月尘?
我还是不够强大吗?
我开始专心地在煞里变强,暂时不去想那些事。
在那个山崖后面,后来看到上面刻着‘清凉殿’,我又跟那个人交手了,我知道,他中毒了,‘红颜’。
尽量拖延,我跟他交手已经有很多次了,我的实力,好像还没办法打赢他。
终于在毒性发作前,他使出致命一击,却在劈开我面具时,偏了剑锋,只划伤了我的手臂。我想,他一定认识这张脸,而且很熟,因为他只有这一个机会,他会功力暂失呢,这么说来,应该是皇室之人。
看他一副厌烦的样子,没有一丝担心,见惯了跪地求饶的可怜虫,我挑挑眉,听他喊停,便停了,因为我知道,如果他的刀不偏,我已经没命了,不过,那又如何,我还是会杀死他。
后来知道那个轻轻松松跳崖的家伙,是随安殿住的十四皇子,不过无所谓了。
我成了西元的天玄将军,我知道,我忍无可忍了。
在战场上,将中晋打压到底,投毒汾河,只要想到晋帝此刻被气得躺在床上,我心里便一阵舒爽。
那个该死的凌亦辂,算他点子多,死而不僵的家伙。
那个蠢公主,天威将军,硬要凌亦辂嫁过来,呵呵,我乐得看好戏。
只不过,出了差子呢,亲爱的十四皇弟,竟是来凑热闹了,被他当众说穿我的身份,我知道他只是要削弱西元的势力,他们暂时都没空找我,我趁机走人。
没了西元,我还有七煞,现在,七煞统归我管,我不信,杀不死那个人。
杀了皇帝之后,我觉得,我还有很多仇人,很多。
突然多出一个表弟来,居然还是西元公子醉清风,我的中篱表弟。
有了他,我的行动容易多了,杀了几个芳华家的蠢材,在表弟的策划下,成功埋伏了那几个野种,只差一点点,一点点……
终于在语翩桐的劝说下,我退了出去。
只可惜,这一战之后,表弟病情严重,无法再替我某划,我只身前往北辰,这种仇恨,我永远也无法忘记。
不知可是命运弄人,又遇见了他,凌亦倾。他说,这次不会留手,而他也真的没再留手。剑划破身体的时候,我笑了,这样就解脱了吧,真好……
正文 第一五四章 春秋度 字数:1855
完结篇之弃国从君
第一五四章春秋度
春秋反复,已是十载。
晋元休战罢,耗一年之功,以濉阳为新都,重建宫苑,后号称瑞都。宫中格局,仍以前都定京为范,略施增减,一片朝气。
“皇兄,政事繁忙,也该注意身体才是。”凌亦轩靠在轮椅上,笑道。自从十年前,凌亦轩西柳林中强使内力后,便病情加重,凌亦辂将他从九王府接出,入宫长住,时时病发,御医就近侍侯,昼夜不断。如此小心翼翼,竟也过了十年之久。
“你才是注意好身体,听蓝宇说,今早的药又没能吃下,最近咳血也越来越勤了,定是昨天硬要去浇花惹的。”凌亦辂叹道。
正值盛年,凌亦辂沉稳威严,仿佛有着耀眼的光芒,让人无法逼视。御宁殿,是凌亦轩的宫殿,只因凌亦轩号封宁亲王。凌亦辂进得殿来,一股淡淡的草药味,这是御宁殿的味道,简直是经久不散,他每次都嗅得直皱眉。
“皇兄若真的什么也不让轩做,岂不是要我在这药笼里等死吗?”凌亦轩无奈道。
“莫要这般说,九弟想做什么便只管去做,只是,莫要过了,又是伤身。”凌亦辂温笑道。
“轩知道了,轺和轫多日未见,皇兄可否让他们入宫,今日我们兄弟一同用膳。”凌亦轩笑道。
凌亦轩是个有才情的人,幼时便一把古琴,夺人心魄,喜读书,爱布棋,雅擅丹青,暗器如神。如今想稍稍使力,都不能行,近几年,无事可做,便于御宁殿中亲手种下几盆花景,每日间洒水浇花,只此一事。
“好,传朕旨意,招康亲王、硕亲王进宫。”凌亦辂点头,对着身后太监下旨。
“奴才遵旨。”
“自然。”凌亦轩笑和道。
誉儿,便是凌亦轫的小儿子,凌殊誉,这个小子,最喜弹琴,且极有天份,如今,便是凌亦轩的徒弟了呢。
且不说御宁殿中,几兄弟怎般畅饮,往日的西元,如今的大华,也是繁荣一片。
“陛下,臣以为,叶大人所言甚是,我西元多的是山丘,若能开成田地,当真是一大助力。”大华朝堂之上,正在讨论着一件大事,便是将丘陵改开成梯田之事……
已是十年,大华,按颁国制,今年便是大选之年,大选可不是选才,亦不是选妃,选的可是帝王。
大华朝堂之上,有一位姓叶的女官,名为叶童,是自七年前便混迹朝堂,自古男人的领地,在这个女子之手,竟是如鱼得水,玩转掌上。大华自七年前大选之后,又多次选取人才,朝中不乏才华横溢之士,一条条利国利民的政策被实施。其实这途中,也有不少败类出来,也曾一度冤狱不断,也曾出过买官之风,不过,这些都是正常的,在莫轻尘波澜不惊的眼底,什么都逃不过他,只要肯出钱,他可以知道他所有大臣祖宗十八的代故事。莫轻尘是这个国家的主子,他的才华,在这十年中充分显现,地位几乎固不可破。天灾,是不分人的,而莫轻尘,总是能用最好,最有效的方法,将问题完全解决。
但是,国书是莫轻尘颁的,加五王印,具有绝对的效力,不容不守,而莫轻尘也没打算不守。相反,朝野之中,尽是让莫轻尘延任的声音。不过,这可不好呢,莫轻尘看着朝堂上认真讨论的大臣们,勾着唇角笑了,这个国家的帝王其实蛮闲的,下面的奇思妙想讨论完了,他就审批一下,若有问题,五王有权拦截圣旨。
“哦,五位王爷以为如何?”莫轻尘直起有些发酸的脊背,笑眯眯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