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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1 / 2)

>室,但我的心已死,因为我那个曾经的晓暇已永远烙在我的心头,虽然还会时时的隐隐作痛,但我还会在每年的那个忌日去那片雪地里看你的。

那是一段和我青春有关的一段日子,没有了青春,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了。

手机没了,可以再买,还是那部NOKIA6108,但这是我自己送给我自己的祭礼。我百般珍惜。这是一段最辛酸的往事,也是一段最漫长的人生沙漠。我要继续前行,只是要寻找生命的那片水源。

是的,我和你都已经死过一次了,算是扯平了,不要再让我再见到你们。否则我会不客气的,兄弟已经恩断义绝了,情人也远逝了。生活已不再让我相信真挚,一切都是拜你们所赐。

我祝福你们。如果可以的话,就当我们从来不曾发生过什么。也不曾有过我有你们这对敌人。

情殇第46节同学

王军打电话给我时,我还在沉浸在梦中,自在来到这座城市后,我和大多的BOSS一样过着早晨从中午开始的日子。每晚的酒会应酬拖到凌晨甚至天亮,生意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在酒桌上拉过来的。我开始耳染目儒起来。这是这一代的职业人的命运。

“你丫知道我是谁吗?”

“你有病,你让我一大早去猜你是谁!”我开始咆啸起来,我这人有个很不好的习惯,相信大多人都会有这个习惯:那就是睡觉时手机响起来。也有人建议我关机,但我还有个习惯,手机二十四小时待机。所以除了自感自己有个性有原则的同时,更感到人生苦短,累!

“妈的,发了财就忘了我。你丫当年如果不是我,你能有今天的地位?”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看来这主挺恨的。“你是?”

“玉树临风,下一句是什么?”

“迷死人不偿命。”我脱口而出,转尔惊道:“你是迷死人不偿命的王军。”

“没错,正是鄙人。”

“我靠,你从那冒出来的。”

“嘿嘿,来了就知道。”王军笑道。

我一屁股坐了起来。“你丫在哪?”

“市晚报编辑部,知道吗?”

“是钱江晚报?那个臭名远昭的报社你也去?”

“会不会说话,你丫来不来?”

“你不会自己过来吗?我在江干。。。。。。”

“谁叫你有车呢?”王军嗓音比我还大。

“我有车你怎知道?”

“我是记者啊。”王军为他的职业自豪起来。我心里一阵发笑。

玉树临风,迷死人不偿命缘自我和王军当年在大学里女生们取的雅号。因为我们的玩世不恭,了儿郎当的酷样威震八方,一起厚着脸皮在女生宿舍前找新来的漂亮女生放电,再骗大师姐们请我们去看电影下馆子。

所有的一切就是因为一个字:帅!

谁没年轻过呢,只是时隔多年,王军再提这个词时让我又再次回到了那象牙塔下,那段人生最快乐的时光。因为至今为此,我仍觉得大学四年是人生最美丽的风景线,和青春有关的每一个日子里都是那么单纯与暇意。

我开着车向那个钱江报社驶去,晌午未到,空气已经酷热难当。炽热的太阳似乎要把人间最后一滴水蒸发。街边的杨柳枝耷拉着,沾满了尘土,找不到一丝翠绿。

钱江报社我来过一次,我刚对王军出言不逊正是因为我轻信周静的游说,在钱江晚饭上刊登一篇商业广告时,原本说的是彩色的1/4版,但登出来竟是1/8的黑白版,我找上门时说理时,对方除了说一些屁不相干的道谦话,就好像是理所当然了,问其讨回广告费差额时,对方却称下一期帮我重新刊登,但这下一期却成了遥遥无期了。

毕业后没见过王军了,那仍是那副迷死人不偿命的样子。只是身体的宽度有所增加,而且有一发不可收拾之迹象。在他的脸上才知什么是春风得意。更找不出岁月的霜化。我开始为同学的成就而高兴。

他把我拉进他的宽大的编辑室,拉出一条软中华。和我过着烟瘾。

“这就是腐败的证据。”我抽着烟有点挖苦之意。

“你怎么一脸的灰暗。咋啦,哥们,都做成了区总监,还有什么不如意的。”王军突然问道。

我一愣,我原本在老同学装得很随意与坚强,还是被他一语道破。

我轻叹了一声,“我有还不尽的儿女债。哥们这几年过得辛苦只为一个情字。”

当着同学的面,我不想再刻意什么,更无需隐埋什么。王军那犀利的眼洞中透出一股淡然。当我们抽完两包软中华时,我也把我的故事说完了。

他走近我,双手抱紧我,眼中透出一股坚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报社外的清风酒馆内

我们光着膀子,拉开腮帮子喝着啤酒。店员们像遇见了梁山好汉一样恭敬着我们。

“你呢?你的故事呢?”我睁开一双醉眼打量他,突然问道。

他笑了,很灿烂。“我不会像你那么‘幸运’,在我没考虑我的婚姻前,我觉得感情仍是一场戏而已,缘来惜缘,缘尽随缘吧”。他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又用嘴吹着瓶口。

我无声和他对饮着。

情殇第47节初恋的记忆

“你还记得黎敏吗?”

我突然抬起头直视他,他布满血丝的眼淡然无比。

“我当然记得,她过得好吗?”我讪讪地说着。“毕业后我们没联系过。”

“她也在这座城市,而且是这座城市的主人。”

“什么意思,你是意思是说她,她嫁到这座城市了?”

“一点也没错,她三年前就嫁到这座城市了”

“她老公是谁?你见过吗?”我开始对这个话题感兴趣起来。

“不认识,也不知道,我上个月在一次的采访任务中无意中见到了她。她在市有线电视集团做客服经理。当时也是她接受了我的采访。后来我们还一起吃了顿饭。她,她还问我有没见过你。我说没有。因为那时我不知你也在这座城市。”

我昏昏欲睡的脑中忆起了那曾经的一段美丽日子。

五年前,我和一个叫黎敏的女孩牵手时,正是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她是校文艺部的副部长。能歌善舞,聪明伶俐。据不完全统计,她仅次于校花,排名全校第二MM。她比我小一届,算是我的师妹,像她这么一个公众人物,对于我们那些坏男生来讲,是可望而不可求的美梦。我们除了在背后谈论一番外,在人前是自惭形秽。

那年的春天,一个很美丽的黄昏,我从足球场上走下来。那个叫黎敏的女孩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低着头幽幽地说:“你叫陈鹏吧。”

“是的,小师妹。”

“我这里有一封信,你可以看吗?”

“是什么信,你写给我的吗?”我心里一阵激动。

“看完就知道啦。”她红着脸跑开了,还没忘回过头来道:“不许笑。”

我花了一个小时研究这封不到五百字的信,心里仍未从喜悦中走出来。这应该是一封情窦初开的女孩对她心仪已久的男孩写的一封情书。

夜幕降在静悄悄的校园内,显得多情而浪漫。对着幽暗的足球场。我心里却沐浴在一片绚丽的春光之中。

二十四个小时后,我按照她指定的地点,校后的小山坡上。我第一次亲吻了这个第二校花,这是她是初吻,但却是我的第N(N≤5)次“初吻”,从此我们正式牵手。

毕业在即,我们却陷入了缠绵之中,爱在现实面前,是那般苍白无力,我还是走了。我要她等我。等她毕业后我就和她结婚。她眼中闪出的那种欢悦我至今仍记得。

毕业后,我就南漂到了东莞,过得居无定处,漂泊不定的生活。我也从每天的一个电话到一周一次,再到一个月一次,最后是从此杳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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