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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1 / 2)

>他一个大男人的,不会卑鄙到跟我抢筷子吧?

他果然没动,我果然聪明!这种事权昕可能装模作样地跟我抢夺一番,然后把筷子交给我,告诉我他不饿,让我先吃。而苏唐呢,据我对他的观察,他会气得发抖,但不会对我怎样,只会点一支烟,慢慢思索怎么报复我,比如告诉我面条里有虫子等等。但我是不会上当的。

哼哼,此时的我正是军帐中的诸葛亮,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但我失算了,苏唐并有气得发抖,也没去点烟,他接受了我安排给他的勺子,举着伸到碗里捞面条去了。

我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着面,同时仔细观察这个举着无比大勺的青年,他一点也不为勺子的面积而为难,怡然自若地端着勺把举到唇边,就像天生就是用把勺子吃饭似的,手腕慢慢转动着勺柄,嘴唇拱拱的,一开一合,艰难来回着,最终吃完了一勺子的面。

在他第二次把勺子伸进碗里的时候,我喷了。

可恶的笑声从肚子、心脏、脑袋、喉咙和每一个细胞里冒出来。天哪,如果苏唐不是一个外表和气质均淡冷的人,我也许不会感到此情此景有什么怪异。就像《天下无贼》的傻根一定要蹲到墙根的阴影里,托着海碗吃面,我只能说那叫自然。但如果墙根下换成了穿着锃亮皮鞋的韩剧小生,他扬着戴着耳环的脸,托着个大海碗,喜剧效果是不是彪悍?

我笑到打跌,苏唐却连眼都没抬一下,很认真地举着他的大勺子吃面。

等面碗空了,他才抬起眼睛,很无所谓的说,你总是这么没心没肺吗?

得了,如果没心没肺我就不会大笑特笑了,虽然占的是你的筷子,吃的是你煮的面。

虫子爬过的衣服我直接就丢到了垃圾桶,如果可以换皮,我肯定是这层皮也不再要了的。没什么好穿的,只好穿着苏唐赞助的衬衣和裤子回家。他说没穿过,是新的,你要买一套赔我。我说洗干净了会还回来。他说你穿过的我不要了。我当即给了他六百块钱。他居然接住了!又一次让我大跌眼镜,初初一眼确定有风度的男人,在以后的交往中表现出的不风度才让人感慨,这个年代风度已经和男人不沾边了。

我们第二次做别,然后又是很长时间两不相关。但不自主的,我常会想到苏唐,然后莞尔一乐,这家伙,是个有点意思的人呢。

……

我于一个月后,在德化街再次碰到了莫默,她穿着一身镶了假毛的纱衣,手腕与腰部有长长的流苏。耳环戴回了七八十来个,像个卖耳环的小贩。画着烟熏装,用戴着极大艺术戒指的手,举着一根香烟站在街边。

开车经过,她对我而言,与其他路人并无不同,初看一下,不过是个标新立异的都市女孩罢了。可当一个男人上前推搡她,而她一直在试图挣脱时,这个打斗场面立即引起我的注意,并在放慢车速后,于观后镜中渐行渐小的影像中,认出了她是权昕的新女友――莫默。

决绝地刹了车。

莫默,她现在有麻烦,如果她嫁给权昕,将是我的嫂子,虽然我讨厌她,但彼此两生厌这种事,关起门来做就行了,打开大门,我们将是一这家人,肥祸还得共担当,这件事,我不能坐视不理。

可就在我停车的功夫,他已经被那个男的拽到旁边一间酒吧里去了。

一些同仇敌忾的情绪怂恿着我,我在他们进去后跟踪而至,并用了很大的力气推开了酒吧的门。铁艺雕花的门扇向带动气流分向左右,我的头发都被吹了起来,那一时刻,站在门阶前的我是备水一战的英雄。

可出现在眼前的不是战场,而更像是一个梦里的童话。

这间吧里有白色玻璃搭置的心形舞台和五彩斑斓的桌子,长长的羽毛挂满了天花板、墙面甚至是地板,整个酒吧就像是松鼠蓬松的大尾巴,四处洋溢着毛绒绒的温暖。

毛绒绒的温暖沐浴在毛手毛脚的青年们身上,里面全是情侣,一对一对的,手或者嘴是粘在一起的,不如此呆着,估计毛绒绒的欲望就会从眼睛里冒出来。

我看不见莫默,不知她被拉到哪里去了,只觉这个地方不妙,有点像单身女客的虎穴龙潭。

劈绒斩毛!!我迅速的往酒吧腹地深入,同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搜寻着莫默的身影或者语声。可当我在一大丛羽毛后找到她时,愕然的就像是从鸟巢里掉出的不会飞小鸟,感官被摔的碎成一片片。

莫默正在搂着男人亲吻,一大片羽毛是浪漫的围帐,风情在毛毛飞呀飞的,我听见了两人互相吮吸对方嘴唇的声音,吸溜吸溜的,并一下想到了苏唐和他的大饭勺,他吃面条的时候也是吸溜……吸溜……。

但苏唐的大饭勺里盛的不是面条,而是权昕的心,吸溜吸溜的就被这两个狗男女吸掉了。

头发一根一根地立了起来,如果那天我头上有一顶帽子的话,它一定会像撞了弹簧的弹子一样,英勇地冲开地球引力飞出去。

当头发完成由柔顺到直立再到僵硬的全过程后,我冲了上去,横刀劈爱就把两人给隔开了。莫默显然太专注于吸溜运动,我的人已经插到他们中间了,她还没认出我是谁,尖叫了一声,干吗呀?

我的手指了指那个男人,他是谁?

莫默大睁着两眼,终于从记忆里把我的相关信息调了出来,是你啊,方小篆。

我没理她,还是追问,那个跟她接吻的男人是谁。

莫默还没答话,男人先回答了,回答的方式是伸手一划拉,我就被推出去了八丈远。

马步蹲档,在退到第八步的时候,我拿个架子以山岳的气势立住了脚,想把我从这间酒吧里推出去吧?在没弄清事情是怎么回事以前,我不会出去,要对权昕负责!这是当时唯一的念头。

男人把莫默搂在了怀里,我这才发现这人高壮的有点像熊瞎子,我的小胳膊小腿跟他斗无疑是自不量力。

站在他们面前的我大脑分化成南北两极,北极把巴掌拍得震天响,莫默原来在玩劈腿,男人最不能忍受这种事了,权昕肯定得和她结束恋爱关系。南极却悲悲切切,但愿这是场误会,不然权昕多没面子,多伤心啊,居然跟一只熊瞎子共用一个女人,天哪,可怜的权昕!

我在做自我斗争,而那厢,莫默和男人搂的越发紧了,他俩在做浆糊,想把彼此粘到身上。现在轮到男人开问了,她是谁,他指着我问莫默。

莫默嘿嘿一笑,权昕的妹妹,方小篆。

男人噢了一声,那个坏女孩啊。

莫默说,是啊,就是她。

男人摇着头,长得倒不像是坏人。

莫默轻蔑地撇嘴,坏人才最会装纯情嘞!

完了,我不是被男人刚才那一下推坏了吧,他们说什么?坏人方小篆?我怎么坏了我?不就是无意间看到不该看到的场面,撞飞了你们的好事了吗?如果这算坏,你们两个岂不是坏得头上生疮,脚下流脓,透了气吗?

我怒了,刚才怒是为了权昕,现在怒是为了我自己,八步距离我一步就跨过去了,堂堂正正地站在莫默面前,你说清楚,谁是坏人?还有,这个男人到底是谁?你跟他在这儿亲热,那权昕呢?权昕算什么?

权昕爱我。我正在钓金龟呢。莫默这样说的时候回手搂住了男人的脸,男人的嘴顺势在她手上亲了一下。而他吗,莫默笑得妖妖冶冶的,笑容里的蛊惑是修炼了几千年的道行,是我的亲密爱人,我们在一起已经很久了。

她毫无羞耻感地向我承认她有多丑陋。

你这个该死的女人!

她刚说完我就扔给了她一句评语,并且觉得这句评语有些太轻巧了,应该给她更恶毒的,但那些字眼我有点说不出来。

莫默盯着我眼睛几乎能滴出血,而那个男人也对我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亲爱的,要不要给这个不知死活的丫头一点教训?

男人话音刚落,莫默的手已经拂上我的脸。兰花开!

兰花般的手指是和着豆蔻的香气一起赶至我脸上的,莫默擦了不少香水,但这种妖精一样的女人不配用豆蔻香。

她耳光甩得真利索,我躲了,但没能躲开。

……

我不知道是怎么从毛绒绒里爬出来的,走在街上思绪依旧被毛绒绒缠绕着怎么也理不出头绪来。如果是拍电视剧,无疑应该是我打她耳光,而不是挨耳光,这个世界怎么了,恶人不但会先告状,而且理直气壮地学会了先下手为强!

我为弱。这一巴掌挨的,窝囊。打完我他们似乎很快就离去了,我也似乎曾威胁着要告诉权昕,莫默很邪恶地说,随便,反正你说了也是白说。

我才不信,权昕会爱她爱到愿当绿帽党。

从路边拿回车子,直接拨了权昕的号,居然一直占线,打了半个小时都没打通。谁啊,怎么这么大的嘴巴,打个电话三十分钟都讲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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