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慌慌张张地收拾着行李,慌慌张张地问张明老师借着钱。方苏斜倚在小学校的门框上,只用漾着水波的眼睛看着我,没有任何的阻拦或者语言。
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我从权昕身边逃开,逃到不为人知的地方想平静地活下来,但我又遇到了危险,我似乎又想爱了。我怕死了爱。我的生命里,爱就像尖刀毒药,爱了就会死吧?可我想活着。更何况,那个让我萌生爱意的人,居然是把我害到这步田地的方苏,我本来只是想知道他恨的根由,却没想到再次落入了他的圈套。
我得逃,这回是从方苏这里逃。
我背上包包向单书记夫妻告辞,然后沿着来路快步出走。方苏不徐不疾地跟在我身后。
突然我站住了,轻声问他,可不可以把恨我的真相说出来?
方苏说,好。
没有任何迟疑,方苏直接说了一个字,好!
多么不容易的好。我跟在他身边这么长时间,等了这么久的日子,终于换来他的坦白。他说,好!
方苏开始很简短地说话。不用酝酿,没有起伏,没有表情。他飞快地说着:
你是我从马路上抱回来的弃婴,在我五岁那年。
因为是否留下你,父亲与母亲的感情有了裂痕,最终,他们离了婚。
我与母亲被一个日本人骗了,我们是被卖到美国的。
母亲死的时候,我发誓要杀了你,然后再杀了我自己。
就是这些。
我感觉自己一直在摇。没有风啊,为什么我在不停地摇,是谁拨弄着我的身体,这样飘摇?“还有呢,为什么带我来这儿?”
你是赤朵人。我捡到你的时候,你当时的衣服上,就绣有一朵很奇怪的小花。我回来后查了很久,才查到这花只有赤朵峰才有,它有个很美丽的名字,细细香,我们住的房子,是你母亲的。房后的墓里全是你的亲人。我认为应该让他们看看你,或者让你看看他们,这是我能为你唯一做的事。
他的嘴一张一合的,我听清了,但似乎,我又什么也没听见,我困惑地看着他的眼睛,那里全是疲倦和痛苦的神色,他站在一条幽闭的小路上,向我说着一些如尘土般四处飞舞的话,他身后是新收割过的麦田,无数麦茬化成冰冷的利箭,在我们的神思里嗖嗖来去,这个破了个洞,那里透着大窟窿,很多金色的箭穿进来,身体抖一下,痛一下,它们又穿过去。
我摇着头,你胡扯。我的喊声并不强烈。我知道到现在这个时候,方苏已经没有理由骗我。
他望着我,眼神已经发白。又是突然的,他抓住了我的手腕,一下搂住了我。我在他的怀里大声呼吸,他说,你要哭吗?要吗?我原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是,你这样处心积虑地跟在我身边,如果我不说,你会恨我的吧?方苏轻声笑了,笑得比哭还难听,可是如果我告诉你,你还是恨我的吧。我该怎么办?方小篆,我爱上你了,这份爱,我该拿它怎么办?
我哭了,推开了他的手。跌跌撞撞的往前走。我不是因为想惹麻烦而出生的孩子,可为什么,却给其它家庭造成了这么多的痛苦?我是毒药吗?我为什么要像毒药一样的活着?
方苏追过来拦住我,他问,你想去哪儿?
我说,不知道。我已经没有爱了,现在却连恨都不能有了,我想静一静。
多久?
不知道。
还回来吗?
不知道。你让开,让我走。
我们对峙着,最终他侧过了身体……
中间的过程是一场慌乱,我像是长出了一对惶急的翅膀,在风中慌张地扑扇。一路的山色,呼地就从眼旁飞去,一路的阳光,呼地转而成阴霾。我的眼睛除了痛楚什么都看不见,我似乎在一个汽车站等过车,当有人跟我搭话问我去哪时,我说的字眼竟然是,我是骗子,我有毒,走开。
……
我像一只无头苍蝇,昏头胀脑地往前撞,买了车票,上了车,我听到临座人浓重的末江口音,急忙掏出车票,才发现车的终点是末江。
我还是想回家的了。那么,就让我回家吧。毒未去,爱又来,奔来忙去,逃来逃去,我似乎做错了些什么,但真的是我的错吗?我的母亲为什么要丢弃我?想向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喊,这一切都不是我想这样做,这一切的后果,不能怪我。
也许我的确喊了,但是没有听见。
列车运行十个小时到达了终点站。
站在这个熟悉但又有些陌生的城市,我贪婪呼吸着它的空气。在这里留下了太多的欢乐和泪水,这个城市,早已在我心中打下了烙印。直至这一刻,我才发觉,我是爱它的。
我拎着自己单薄的行李在车来车往的街上慢慢走着,感觉着城市的气息。天快黑的时候,我偷偷溜回了家,我看见走过无数次的那座小红桥,看见了父亲的二层小楼,看见了我与权昕共种的那株玉兰树,看见七十七正蹲在地上摆弄着我小时候的洋娃娃,他正轻声唱着,小小子坐门敦,哭哭啼啼要媳妇……
我走过去,蹲下来向他笑着,他看到了我,他还认得出我,他高兴地咧开嘴,冲我笑着。
我说,七十七,让我做你的媳妇吧?我们结婚,好不好?
他噢噢地点着头。
我笑着拉起他的手,把他带到院子的东南角,那里有几座假山,我们隐身其后,我慢慢地盘问着他,这几天家里都有谁啊?
他说,钱姨。
我说,还有呢?
他说,哥哥。
还有没有?
他摇头。
看来权昕一直在等我回来。我知道权昕会一直空着这所房子的,但从七十七嘴里听到这个消息,我还是止不住有些感动。
我想了想,又问他,这会儿家里有谁?
他说,没有。
钱姨呢?
她出去了。
家里没人?这太好了。我很需要回去取一些东西。
径直跑回家去,用钥匙打开房门,熟悉的一切,那些成长的岁月,呼地随着打开的门扇向我扑来。我只有极力让握紧拳头,才压抑下想亲吻这座房子里一切物件的举动。
我得快点把自己要干的事干完。钱姨随时都会回来。我觉得自己没法再面对这里的每个人了。我走进自己的卧室,用小钥匙打开梳妆台的抽屉,那里面有我存在银行里的财产,还有几张我很珍贵的照片,全是跟父亲或者权昕的合影,那些照片照得美极了,我单独用一个小相册装着。把这些塞进包里后,我又打开柜子随便抓了几件衣服,找个旅行袋装了,本来已经抬步想走,站到门口想了想,我又折回去,拆下了权昕送我的风铃。
我做这些的时候,七十七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再次停下来,问他,七十七,你愿意跟姐姐走吗?
他肯定以为我们要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游戏,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伸出手拉住我的衣服。我明白了。我拍了拍他的头,说,走吧,我们一起走。
……
我想我应该过一种独立的不再依赖任何人,也不再与过去有任何关联的日子,我暂且称之为:我的新人生。
我用自己的存款,在远郊租了一所不错的小房子,带着七十七安顿了下来。我把带来的照片用精美的相框装了,放在书桌上,每天擦得纤尘不染。面对着它们,我就又能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我开始为生计而奔波,为了不想和以前的生活圈子接触,我找到一份仓库保管的工作,工作地点偏僻,而且接触面狭窄。我想到以前看过一个电影,说最好的隐身地点,是隐藏在要找你的人的周围。因为人都会有一种错误意识,认为如果逃跑就一定会向远方,所以眼皮底下会形成一个意识上的盲点。
白天我去上班,就打开电视让七十七看。有时也带他到工作的地方。他不但不惹事,反而会帮老板干活,搬箱子,整理仓库,所以,对于我带他上班的事,老板并没有什么怨言,反而因为花一份工资得到了两份劳动力而高兴不已。
日子很平静,这期间,我学会了做饭,用手洗衣,而且还会缝扣子了,我认为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我的确是个被娇纵坏的孩子,还好的是,现在学这一切并不算太晚。
一直到秋风再起,我的生活始终在一种冬眠的状态下延续。幸福的冬眠。
当我拿到第三个月的工资的那天,我想带着七十七去打打牙祭,这一段生活的很清苦。一个月干下来,我只能拿到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