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四月天 陈毓华
本来以为完稿后可以不用再跟咖啡你侬我侬,结果一觉醒来才发现写短短的序也非要咖啡不可。
平均一天会用马克杯喝两到三杯,这是自己给的极限,再喝,怕脑袋会烧掉。
第一杯咖啡,真是人间极品。
第二杯,纯粹为了提神醒脑。
第三杯,很难喝完,几乎都要吐。
咖啡、水,是我这几年来相依为命的饮料。
齿缝间的清凉,很能解渴。
最近呢,职业病发作,胳膊痛得厉害,为了不堪的骨头着想,开始戒咖啡。
两三天要去复健师那边让他蹂躏我的手,然后带一堆淤紫回来,那一晚就能舒坦着胳臂睡觉。
觉得自己已到非休息不可的阶段了。
所以,年前交了稿,就让自己休息了两个月,又拖稿快一个月,这本书到四月能写完,很侥幸。
要谢谢宜纯小美女、小可爱、小精灵、小天使……(好想看看宜纯妹妹的庐山真面目喔!)
基于逃避的鸵鸟心态于是写出了不用工作,每天吃喝玩乐发呆出神的女主角。
好羡慕。
不过,这段期间,我过的也多是这样颓废的生活,投影在书里面,给自己一份纪念,纪念阿华曾经休息过这么长的时间,好~幸~福~唷。
不过,越来越喜欢米虫的生活欸,怎么办?
雨季似乎是来了,最近一直连绵着,滴滴答答的雨,我很喜欢。
说也奇怪,这样的天气我反而比较能够集中精神,要是冒出一颗大太阳,我就心浮气躁,只能变身成小木偶了。
趁着这几天有雨,也许阿华会加快脚步多努力写下本书。
一起帮我加油唷!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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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Always on my mind
永在我心中
Maybe I didn't love you quite as good as I should have
也许我没有好好的爱你
Maybe I didn't hold you quite as often as I could have
也许我没有经常的拥抱你
Little things I should have said and done
每一件该说、该做的事情
I just never took the time
我都没有花时间去做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可是你永远在我心中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你永远在我心中
Maybe I didn't hold you all those lonely; lonely times
在寂寞时光里,我也许没有拥抱着你
And I guess I never told you
我想我从来不曾告诉过你
I'm so happy that you're mine
我很高兴你属于我
If I made you feel second best
如果我让你感觉寂寞
I'm sorry; I was blind
我很抱歉,我做的不够好
You wewe always on my mind
可是你永远在我心中
You wewe always on my mind
你永远在我心中
Tell me; tell me that your sweet love hasn't died
告诉我,告诉我你那甜美的爱还未逝去
Give me; give me one more chance to keep you satisfied。
再给我,再给我一次机会来满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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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雪覆。
冰封着整片湖面。
环绕湖面的树林,枝干被几日所积的雪压得很低,只要手一构还是稍微有个动静就会噼里啪啦掉下,足以砸得人昏头转向。
冰湖纵使结了冰,厚度足,附近的人也不敢轻易冒险到这里来溜冰,毕竟一个不小心掉下去,饿了一个冬天的鱼儿们万一老大不客气的拿来果腹,不想当人家的点心,远离是正确的。
他们宁可选择安全性高的溜冰场还是滑雪场。
也许是天性,她在这里可以玩得自得其乐,间或能听见她被什么取悦的笑声惊走了少数探出头来的栖鸟。
冰刀在她的驾驭下划过许多惊险的痕迹,干冷空气大量的充塞她的肺,激烈的运动使得她双颊嫣红。
她也会故意的摇晃大树制「雪崩」来娱乐自己,假装自己是雪人,用仅剩的指头挖出眼睛部分,想趁机吓路人,可惜她的伎俩无人欣赏,落得自己险险变成急冻人。
剧烈的活动适可而止就好,玩了一阵子,她也累了。
冰刀成勾,也不管什么,弯下腰用手套摩擦着冰面直到去势渐缓,干脆两脚一踢,任着柔软的身子一瘫躺成大字,也不管戴着的夹耳兔帽掉到一边,如瀑长发披散一地,摔到冰上痛不痛,睁大眼珠往天际瞧。
这一瞧,感觉发丝遮着了视线,却因为厚厚的手套不方便,她索性用白牙咬掉碍手手套,空出洁白修长的五根指头拨开妨碍视线的头发。
天光比她预想中的要亮。
她匆忙的往腰下的口袋摸,摸出一只怀表。
「糟糕!糟糕!忘了今天是日光节约时间的第一天,要来不及送Bern上班了。」
赶忙把男人才会带的怀表放回去。
每天目送她心爱的男人上班可是一桩大事;嘿嘿,其实她对什么都不拿手,独独送老公上班这件事算是做得最完美无缺。
没错,她是个已婚妇女。
一年前正式「挂牌」上任。
走马上任以来胜任愉快,不怕碰撞的当起了人家的老婆,一年半载的婚姻生活,她没去过银行,不会用电话卡,更别说搭车了,这些琐碎的事情通常都由Bern一手包办,说骄宠,好象是,那些文明的产物,她婚前不懂,婚后他什么都帮她安排好了,这样的婚姻就像踩在云端上,每天都是极致的幸福。
虽然说她从来没想过这么早结婚。
世闻事没一定的。
她是什么样的女人,不重要,重点在于像Bern这么in的绩优股、好男人,尤其他是她看过最帅的男人,她有什么不答应嫁他的理由?
她对他的家世背景没有太大兴趣,以致现在嫁给了他也不大明白他的工作内容,不过嘛……每天搭电车上下班的男人她很满意,有车当然也很好,要去哪里都方便,可是他们还没有能力购车,就算走路都很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