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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2 / 2)

王倩琳也没推辞,翻开菜单,随口点了四道菜,两热两凉,搭配的还挺均匀,“李慕杰,你喝酒吗?”王倩琳把菜单交回服务员手中,扭过头含着笑冲我问道。

“喝酒?不了不了。我们还是喝饮料吧。”其实我是很想喝一点啤酒,不过第一次和王倩琳出来吃饭,酒这种东西还是最好不要碰,免得给她留下馋酒的印象。

“哦?真不想喝吗?你以前可没这么自觉过哟!”王倩琳的声音有点怪,我看她完全是话中有话。

“我以前?我以前有不自觉过吗?我怎么不知道?”

“以前我看过你和你宿舍的朋友在一起吃过饭,你哪一次从饭馆里出来不是醉醺醺的?呵呵,今天怎么就不想喝了呢?”

“这个……”王倩琳说得还真对,不过是我愿意喝的醉醺醺的吗?还不是老大一个劲儿软磨硬泡的劝酒,想不喝都不成。老大总对我说:“能喝八两的喝半斤,这样的同志不交心。能喝半斤的喝八两,这样的同志得培养。”而我不幸属于后者,所以说到喝酒,我是老大的重点培养对象,也正是因为成了老大的重点培养对象,所以每次从饭馆出来我都浑身酒气,脚底发飘。那个时候我在别人眼里的形象可能就是个醉鬼吧~!

“瞧你这个,这个的,被我说中了吧?”

我不好意思的低头一笑,“你不会认为我是个酒鬼吧?”

“不会的,男孩子喝点酒也不是坏事呀,但不要多喝就是了。”说完王倩琳一扭头,“服务员,拿一瓶啤酒。”

我看着王倩琳,她刚才说出来的话让我听着真是舒服受用,没想到她还真是善解人意。此时我想对她说些什么,可是话到了嘴边居然就不知道怎么开口了:“王倩琳啊~~!你……”

“怎么了?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恩~~!我想说……你是个好女孩儿。”

王倩琳被我磕磕绊绊的话语逗乐了。她没有顺着我的话题往下说,而是眨眨眼,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向我问道:“李慕杰,我突然想起个问题要问你。”

“什么问题?”

“你知道我以前一直都看你在校刊上写的文章,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到底是谁,只是觉得你东西写得挺好的。不过那个时候常有人说你是中文系的才子,而且你还帮人写东西赚钱,对吗?”

听着王倩琳的话,我的心里别提多舒服了。呵呵,居然还有人认为我是才子呢?真不知道学校里还真有眼光独到的伯乐。我压抑着内心的喜悦,脸上尽量显得平淡。“什么才子不才子的,我要是才子那中文系里的人就都是文豪了。”

“呵呵,你还真谦虚呀!”

“不说这个,刚才你不是问我给别人写东西赚钱吗?没错,我是靠写东西赚了点小钱。”

“那你是不是靠给别人写情书赚钱呀,听说是写一封5块钱,对吗?”

“啊?”听了王倩琳的话,我楞了一下,“这个你听谁说的呀?”

“怎么,不对吗?”

我无奈的笑了一下,我什么时候写过情书了?居然还五块钱一封,说得有鼻子有眼,这是学校的哪个王八蛋给我造的谣呀?“那个,王倩琳啊,你觉得我会去靠写什么情书赚钱吗?还五块钱一封,这不埋汰我吗?就算我真肯写,那也不至于要价要得这么低呀~!五十块钱一封我都觉得给得少。”

“呵呵,我……就是随便问问,那你写什么赚钱?”王倩琳见脸色有变,马上话锋一转,再也不提什么情书的事了。

“我现在靠写公关稿赚钱,写一篇稿子要是能发,大概能赚二三百吧。”

“哦~~!那……那什么是公关稿?”

“公关稿就是……”正当我要对公关稿做以说明的时候,王倩琳点的菜也一盘一盘端了上来,我闭上口,把摆上来的啤酒拿起来恭恭敬敬的为王倩琳倒了一杯。其实我这个举动只是处于礼貌,我总不能不管王倩琳自斟自饮吧?我估计王倩琳不会对酒感兴趣,十之八九她会拒绝。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她居然大放的接过我为她倒满的一杯酒,而后举杯对我说道:“李慕杰,为了我们能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我们碰个杯吧?”

惊讶之余,我急忙给自己也倒满一杯酒,笑着把酒杯举起,和王倩琳轻轻的撞了一下,然后意味深长的对她说了一句:“我希望我们以后能有更多的第一次。干杯~!”

第十四章

十四章

在我和王倩琳共同进餐当中,我发现王倩琳在吃饭的时候话语不过,大多时间都是在不紧不慢的填自己的肚子。她话少可我不能也话少,不然这顿饭就吃得太没意思了。最初,我先是给她解释什么叫公关稿,我告诉她公关稿在我眼里就是带有新闻性质的广告稿。写这种稿子的目的在于给对方造势,扩大影响力。但又不能让人觉得这是在纯粹的做宣传,于是就披上一层实事新闻的外衣,如果说公关稿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太过分的话,那我还真找不出什么更好的形容词来表达自己对攻关稿的看法。

不过王倩琳显然对我写公关稿的事情不感兴趣,她到是更愿意让我谈谈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写东西。于是我告诉她,以前我根本就不喜欢写什么文章,我觉得写东西就是在做一件费时,费力,费脑子的无用工。现在我之所以喜欢写东西,之所以考中文系完全是因为初中时的一次作文课上,我的老师曾当着所有同学的面说我写的作文是垃圾,居然把我的作文本给撕了。这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象相当深刻,我觉得那是对我的一种侮辱。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发誓,我非要写一篇能登报的东西给老师看看,让她知道就是垃圾也能上报纸。一年后,当我收到中学生报寄给我的第一份稿费时,那位撕我作文本的老师已经不在学校教书了。虽然实现了自己的誓言,但那时我的心态却是失衡的。我觉得那位老师的离开让我那篇登了报的文章最终还是成为了垃圾。因为我最想让看的人却没有看到,对我来说实现了誓言又有什么意义呢?还好我并没有因为做了一件自认为没意义的事情而放弃写作,相反我渐渐发现写东西其实也蛮有意思的,你可以在自己的小说里当老子,你也可以在小说里当孙子,你可以变得冷酷无情,六亲不认,也可以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总之,在小说里,随着角色与性格的转变,你可以把自己千变万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大大满足了我的幻想欲,也提起了我对写作的兴趣。高中我选了文科,大学我考了中文,从那时起,这一路下来也就没跟写作分开过。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当初为了满足幻想欲而把写作当成一种兴趣,现在则变成了赚钱的手段。写作的心态已经不一样了……

王倩琳一边吃饭一边认真的听我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当她把一小碗米饭吃下肚后,她的话匣子才算打开。她告诉我她很羡慕我,因为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而她不是,她根本不喜欢学日语,她真正喜欢的是美术。当我问及王倩琳为什么不朝着自己喜欢的专业发展的时候,她却略显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从自己的钱包里抽出一张照片递给我。照片是黑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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