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是我,坐火车四天怎么的也到了,飞机更快!”我和邦鄙视的看他一眼,这有什么好吹的。
“不可能,你不要老是教毓儿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都要被你带坏了!”东海举着拳头抗议。
“你懂什么?我教公主这些那叫与时俱进,提高公民基本素质!”我眼珠一瞪:“要是一般人我还省了这些唾沫星子呢,邦,是吧!”
邦看看我,又看看愤怒的东海:“同是文武国人,大家不用讲素质。”
我和东海笑喷了,邦最擅长冷笑话。
“东海,你听过公主讲笑话吗?”我冲着邦挤眉弄眼。
“笑话?”东海摇摇头。
“邦,来一个!”我一甩头,示意邦开个尊口。
“你很闲?”邦打量我一眼,看看东海好奇的神情,慢慢开口:“你喜欢我?”
东海一愣,随即兴奋的点点头。
“其实……我一开始……其实我也……唉,实话跟你说了吧,”邦一脸为难的样子。
我看傻了,邦不会是要借机表白吧?这也太夸张了。东海更是兴奋得满脸通红。
邦看看我俩的表情,满意的点点头:“其实我也挺喜欢我自己的。”
东海瘪着嘴,脸色瞬间转绿。我捧着肚子笑抽了,不愧是典型穿越环境中诞生的典型穿越人物,佩服!这就是邦无与伦比的语出惊人,一语中的的能力。
“主子,前面有个小城。”兰若高兴地唤道。
“哪儿呢哪儿呢?”我掀开帘子,激动地张望:“看见了看见了。哎,兰若,中午是不是在这儿休息?”
“应该是吧,我也不清楚,一切听主上安排。”兰若在马上英姿飒爽。
我羡慕的缩回头,看着快速恢复表情,正在讨好邦的东海,不齿的一瞪:“喂,白痴,知不知道有什么可以根治恐高的药?我也想学骑马。”
“恐高?”东海挠挠脑袋:“就是怕高是吧?那算什么病啊!不用治,想学骑马多练练就会了。”说完又转头和邦聊天。
“喂!拜托有点医者父母心的态度好不好,”我飞踹一脚:“恐高还不算病?那邦晕车某人干吗紧张成这样?”
“你又不是公主!”东海抻着脖子叫嚣:“再说了,我看过比怕高还严重的病呢,怕水怕光,口流涎水,最后发狂都开始咬人了。所以说你这怕高不算病!”
“你说的那是狂犬病,跟我这个能一样吗!”我又补上一脚。
“狂犬病?”东海立马眼放光辉:“你知道这病,那你知道怎么治吗?”
“当然,”我伸出手摆了摆:“不知道。知道是一码事,医治是另一码事。”
东海刚要还嘴,马车停了,我探头一看,大大的牌匾映入眼帘:归什么什么客栈。扫盲工作还要进行啊。浩里飞身下马,店里的小二哥一看来了这么多人,正满面笑容的迎出,直奔浩里而去。灵光一闪,我掀帘冲出,抢在浩里前面笑眯眯的立在小二哥面前,整个过程不超过三秒。
店小二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又挂上一脸笑容。不愧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客栈,果然是传说中卧虎藏龙的地方。
瞄到小二哥要出声,暗自运气,和小二哥一同开口:
“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众人一愣。
“哈哈!邦看见没,真的是这句诶!”我笑得手舞足蹈。
“灵儿,不许胡闹!”娘在遥姨的搀扶下下了车:“大庭广众之下,成何体统?”
“知道了娘,我就是好奇吗!”我笑着搂住娘。
“鬼丫头!”娘点着我的额头,看向浩里:“二皇子切勿见怪。”
浩里笑着点头:“夫人见外了。”
“几位里面请。”店小二终于反应过来,殷勤的接过浩里手中的缰绳。
“大家中午好生休息,下午我们再赶路,离这儿不远还有一个小镇,天黑之前要赶到彼处,不能错过了投宿的时辰。”浩里让过我娘,随后进了客栈。
第十六章 皇上驾到
客栈可是个好地方,从古至今,无数文人墨客侠义之士都为之流连忘返。相信众位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曾经红极一时的武林外传》,小小的一间同福客栈,蕴藏无数杀机,刀光剑影间消散了多少芳华。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黄沙遍地的撒哈拉大沙漠上,我就着尘土一口一口喝着暖胃的酒。这酒很特别,不久前,我遇上一个人,送给我这坛酒,她说那叫“醉生梦死”,喝了之后,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过的任何事。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酒。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绰号,毕竟我并不吸毒,也不够毒,我杀人只不过是为了钱,我赚钱只不过是为了治病,我生病是因为:酒精中毒--难怪能让人忘记任何事。
“喂!”有人伸手在我眼前一晃。
“嗯?”我猛然回神:“干吗呀,别打断我思路。”
“吃个饭还能走神,服了你了。”邦敲敲我的碗:“想什么呢,两眼放光。”
“我在想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鬼鬼祟祟的环视一圈:“你觉不觉得这里有杀气?”
“你就抽风吧!”邦压低声音:“按常理,客栈里是应该发生点什么,怎么这么安静?”
了然一笑:小样,还说我呢,你不也抽风了?
“王二黄子,你觉不觉得有点安静?”我转向浩里。
“灵儿,胡说什么!”娘忙开口呵斥。
“娘,你不能叫他二皇子,太招风,以后就叫他王二黄子,取个谐音不也挺好?”我叼着筷子四处张望。
“夫人,没关系,这客栈是有些安静,可能是城小,没有多少人住店吧。”浩里顺势转移了话题:“我们速速用过午饭就离开此地。”
“不行,我还要去换银票呢!”我指指围得像水桶似的腰:“那我吃完了,你们先吃着,我把这些拿下来就去街上换,不会耽误多长时间。”
起身直奔后堂而去,绕了一圈不见有人,得,问个路都找不着人。东张西望好不容易看见个茅厕,连忙奔进去几下解了缠在腰上的布袋,一下子松快许多,当真是身轻如燕。乐滋滋的出了茅厕,关上门刚转过头,一把明晃晃的刀就架在脖子上,我僵在当场,死死盯着闪着寒气的刀锋,一动不敢动。据后来回忆,当时那把刀距我只有零点零一公分,但是四分之一柱香之后,那把刀的蒙面男主人将会彻底绝望,因为就在我咽口唾沫喉咙都会碰着刀刃的时刻,我决定说一个谎话,虽然本人生平说过无数的谎话,但是这一个我认为是最完美的。
“这位爷,我只是一个丫鬟,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不过外面的人有很多钱,你可以找他们,要不我给你带路?”我谄媚的哆嗦着,试图离开这把让我无比眼晕,唤醒身中一剑惨痛回忆的利器。
通常最完美的东西未必会有最完美的结局,那人轻轻开口,一句话就把我打入死牢:“钱,我有的是,我只要你的命!”
“行,算你狠!”狠狠掐着手心,努力镇定:“那你总得让我死个明白吧,是谁要杀我?”
“哼!”那人眯着眼,重重吐出一个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