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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1 / 2)

>  “噗。这位公子,你可真有趣。”树干后突然闪出一个人,一看就特别有武林中人所说的少侠范儿。然后按照预定流程三两下打跑山贼后,少侠拾起钱袋走到顾少爷面前,“给你。”

“多谢少侠救命之恩,不知少侠高姓大名?”顾少爷接过钱袋,拱手相问。

“在下凌少秋。”凌少秋作揖回礼。

“哦,凌少侠。不知小生何以为报?”

其实顾少爷也就是客气一下,毕竟他听说所谓的少侠都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想这凌少侠却饶有兴味地上上下下地打量他,一脸“要点什么做回报好呢”的表情。最后竟笑道,“不如公子以身相许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七世之二

凌少秋笑道,“不如公子以身相许如何?”

顾汉文囧了一囧,“这……小生可与少侠都是男子……”

“那如若你是女子便肯了?”

“……啊?!”

“或者我是女子?”

“……哈?!”

凌少秋豪爽地笑了笑,“公子实乃有趣之人。”

顾汉文抹了下额头冷汗,敷衍地“呵呵”几声,心想“少侠你实乃无聊透顶。”

“哦,还不知公子姓名,只身一人,欲往何处啊?”凌少秋正色道。

“小生顾汉文,欲前往那绿萝山澜云观,入道修仙。”

“啧,修仙有何好,枉顾七情六欲。看公子年纪应尚未娶妻,还未尝过这人间情爱,怎的就要修道呢?”

“红尘万丈于我如过眼云烟,然则道法精妙,若是得了机缘能够成仙,从此降妖除魔守护这一方百姓,也算功德无量。”

凌少侠拄着剑想了想,“我也是独自一人外出云游,并没有什么目的地。不如就与你结伴而行吧。我识得路,又会武功,沿途可以保护你。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顾汉文欣然点头,“甚好。”

凌少秋一脸奸计得逞的笑容,上前大大咧咧又十分熟络的拦住顾少爷的肩,“那咱们这便走吧。”

一路上,凌少秋怂恿过顾少爷去接别人家小姐抛的绣球,带他参加过比武招亲,还领他逛了围栏,可惜顾少爷对女色无动于衷,最后都是二人被打出来的下场。

于是凌少秋改变路线诳着顾少爷去溜小倌馆。二人都对小倌没兴趣,然而对二人有兴趣的倒是不少,最后都是凌少秋带着顾少爷一路打出来的下场。

如此折腾了一些年,顾少爷已经可以被称为顾老爷了。

某一夜,二人在野外围在篝火边烤兔肉吃的时候,凌少秋侧躺在草地上,头枕着手肘说,“汉文,那绿萝山仙踪难觅,一人一个说法,你我寻了这许多年也未曾找到。……你也离家许多年了,要不就此放弃回家看看?”

顾汉文用树枝捅着篝火,跳跃的火苗映在他的瞳中看不出什么情绪。他只是淡淡的说,“爹很疼我,可是他走得早。我现在已经记不起他的模样了。大哥宠我,可是偌大的家业压在他身上,陪我的时间也极少。……我对家里,并无过深眷恋。”

气氛就这样静默下来。

良久,凌少秋说,“汉文,你虽外表看着温润,可骨子里,却真是个凉薄之人。”

顾汉文瞧了凌少秋一眼,微微一笑,没说什么。

后来顾汉文打算睡觉的时候,忽然听见他以为已经睡着的凌少秋说,“若是我对你好一世,可能暖了你的性情?”

半晌,顾汉文轻轻说了一句,“这些年,你对我已足够好了。”

在凌少秋的引路下,顾汉文直到最后也未曾到达绿萝山。

许是多年的长途跋涉积劳成疾,而他本身又是个羸弱的公子哥儿,岁数大了,便一病不起了。同是老叟的凌少秋却还精神矍铄,于是床头床尾的伺候着。

那一日,许是顾汉文感到自己时日无多了,拉着凌少秋的手说要说说话。

“少秋,这些年,你于我,如父如兄,汉文心中,感激不尽。”

凌少秋笑笑,“说什么感激。这辈子我只许你一件事,却不曾做到。”

顾汉文也笑笑,摇摇头,“我知你是故意的。”

“……”

“你于我,就像是一团谜。旁的,我都不在意,唯有一事,你若坦然告诉我,我便也能了无牵挂的去了。”

“……你说。”

“这许多年,你留在我身边,图的,是个什么?”

“林边初见,惊为天人。……仅此而已。”

“呵呵,你又骗我。……那日你说,‘若是我对你好一世,可能暖了你的性情?’……只此一句,心暖至今。”

“……!”

“真有来世,若还能再见,便好了。”

凌少秋沉默了良久,双手扣住顾汉文的手,郑重道,“如你所愿。”

“……呵,你又骗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七世之三(1)

————————————— 第三世 ————————————

刺骨的寒风从各个刁钻的角落袭进这残破的庙宇。那一小堆的篝火摇曳了一下似要灭了。

李玉赶紧探身拨弄了一下火堆,又将四周仅残的还未燃尽的木头往中间拢了拢。

许是因他探身的姿势压到了头枕在他腿上的人,那人发出一声难耐的呻1吟。

“公子?!”李玉赶紧轻声呼唤到。

怀里的人没有反应,只是紧蹙眉头。他面色苍白,嘴唇发青——也难怪,他流血过多,又在这冰天雪地之中,只怕是熬不过今夜了。

李玉脱得仅剩了里衫,然后将自己的衣服盖在了公子身上,便对着火堆发起了呆。

公子是远通镖局的大当家白明启的儿子,白陌笙。白陌笙是练武奇才,又通读诗书,长得也是一表人才,京城许多大户小姐都排着队希望白公子来迎娶。可是白公子已经二十六了,却仍无立室之意。他给他爹的理由便是,“爹,咱们过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怎好坑了人家姑娘。”白陌笙的娘当年便是被白当家的仇人所杀害,所以白当家闻言也就不说什么了。

李玉是远通镖局的厨子李大勺的儿子,本名叫做李狗蛋。后来白公子指名道姓要他做自己的小厮,又给他起了个登得上台面的名字——李玉,还告诉他,玉乃石之珍者。

白公子待李玉极好。自己有什么便给李玉什么,李玉想要的,他千方百计也会弄到手送给他。

小时候的李玉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有一天李大勺拎着他的脖子去给大当家谢罪,颤颤巍巍地捧起白夫人留下来的玉佩交还给了大当家,并严肃地告诉他主仆有别,不许随便拿公子给的东西。

等到十六七岁的时候,李大勺又郑重地叫过李玉,要切记主仆有别,公子说的话万万不可全当真,要与公子保持适当的距离。

李玉不明所以,然而爹的话他还是谨记心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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