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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2 / 2)

礼炮震彻耳畔,最前面的主持者说著我听不懂的语言,欢腾一片。我站在很靠後的位置,及其可笑的是,想起了洛斯华。

如果有一天洛斯华也举行了婚礼,我会不会也只能站在人群里,跟大家一起浅薄的欢呼祝福?还是说,我不会有勇气站在这里,还能面带微笑的努力控制情绪。

愣了半晌才发现菲特奥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附近找了半天也没有,我只得独自回到租住的旅馆。来到门前还没推开门,就听见里面有吵架的声响。仔细一听,竟然是爱茵被找到了。

“爱茵,你是怎麽回事?怎麽跟个小姑娘似的一有事就知道躲起来?你也很清楚我对你的感情,这麽多年了,你犹豫不绝我也不怪你,可是你不要总是用逃避来解决问题好不好?”

“我这哪里是在逃避?!你口口声声说喜欢我,可是你连我最基本的过去都不知道,我怎麽可能对你敞开心扉?你要是了解了真相,别说喜欢我,说不定直接将我举报进奥森的黑名单呢。”

“你一方面抱怨我不了解你,一方面又什麽都不跟我说,要我怎麽了解?你有什麽委屈尽管说,我帮你承担。”

“……那好,我告诉你……菲特奥,你听好了,我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格瑞丝派出的刺客,行动对象就是洛斯华殿下!”

静默,沈寂,整个世界,从内到外,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混乱之中我猛然想起,离开艾茨之前,格瑞丝曾经跟艾茨秘密联盟,进行了一项秘密活动。也就是说,在我之前,格瑞丝早就派出了刺客,预计在魔法修习成熟後通过公众活动接近洛斯华。

这也相应是契约里的一部分。

但是这世上巧合层出不穷,我竟然能如此偶然的遇见格瑞丝的刺客。

但是洛斯华是奥森最强大的究级光魔法师,爱茵想要行刺根本就是自寻死路。

接著屋中传来嘤嘤的啜泣声,声音又压低很多,爱茵已经气息不稳,断断续续听不清楚。我只依稀听清了一句,“可是我喜欢上了王子殿下……我们曾经非常非常相爱……”

於是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同样的戏剧、同样的狗血。

爱茵口中的王子殿下,即为格瑞丝现任的陛下,今天婚礼的主角,接受所有人祝福的新郎。

没有谁可以慰藉爱茵的伤痛,受伤只能治愈。我终於懂了,爱茵不接受他的感情,实际上是为了过去的情深。

我们在格瑞丝呆到三天的盛宴结束才回去,给了爱茵充分的时间考虑去留。菲特奥很默契的绝口不提,只是很温柔的让爱茵感受到近在咫尺的幸福。最後一天爱茵还是没有想离开的迹象,我们只好做出和爱茵分别的准备,自己收拾行装。

出乎意料的是,当天爱茵竟然提著自己的行李笑吟吟的走下楼,“好啊,你们这两个没良心的,旅游回家竟敢不带上我?!”

“你也回去啊?”

“那是当然。要不然留在这里干嘛?看国王王後的甜蜜周边啊。”她说的随意,仍是一副嘻嘻哈哈的笑脸,但这次我没能调侃回去。

“爱茵,你就甘心?”

“有什麽不甘心的?情场上谁还没有几个备胎啊?你看菲特奥,备胎当的不是也挺高兴麽?”

隔壁菲特奥听见自己的名字条件反射似的啊了一声,又遭到爱茵的白眼。

“伊儿,姐告诉你,做人不能糟蹋自己。太专情的人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美满的得到相应的回报,幸福一辈子;另一种啊,就是两个人纠缠来纠缠去,虐心虐身还都是白搭!”

我一言不发。做人就要滥情,但太滥情的人一旦专情,只能自取灭亡。

上车前最後看了一眼格瑞丝的一草一木,这个国家在我漫长的一生中,只到过一次,但是那片淡色晴空,烙印於心。

有那麽多人为徒劳的种族斗争牺牲了那麽多,有的是爱情、有的是梦想、有的是生命。

我很难说到底哪种更可悲,只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如此憎恶内部争斗、憎恶专制暴政、憎恶政治斗争。

也就是从那是开始,我不想用那样的方式保护艾茨,欺骗自我。

我坐在列车上,看著窗外迅速闪过的风景。越来越清晰的莹紫高空,以及面对眉来眼去的两人,淡淡微笑起来。

洛斯华,我喜欢你,让我为自己努力一次改变,好不好?

☆、夙魇 第26章

Chapter 26

回到奥森之後,换来了一份难得的安宁岁月。

我差一点就从菲特奥的酒吧里辞职了,我不希望和过去有一点牵连。但是为了生计只得作罢。我不再与灵族有任何来往,我把出现在屋内的不明信件看都不看直接销毁,绝不招待陌生面孔的可疑客人。

另一方面,我不再热衷於去公共场所看热闹,有盛大活动时躲在卧室里看灵族语言的小说;看见几位殿下的马车迎面驶来便远远躲开;华曦宫更是成为了历史。

总之用爱茵的话就是说,我已经闷在屋里等待发霉。

这样的日子四年很快飞逝。这四年里我过得十分安定。没事的时候和爱茵打打闹闹,偶尔还会去图书馆借两本看得懂的书拿回来看但是从不借阅任何有关 历史、魔法、武器相关的书籍。

我尝试忘记自己的身体作为圣器载体的事实。想起来离我在赤夜每天废寝忘食查找资料的时光,真是恍如隔世。

後来我也说不清楚自己当时是怎麽想的了。只记得当时一心想与灵族以及间谍身份告别。对於明确喜欢上的人,我实在无法怀著一颗揣度的心时时去探究。

我害怕洛斯华发现,我是一个多麽虚情假意的间谍,即使我在他身边,永远也承担不了本应的责任。

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即使没有喜欢别人的先例做对比,我也知道自己陷的很深了。刚开始我每天都在想他,脑海里过电影一般的全是我们的片段,包括那个荒谬的吻。

但是不知不觉四年过去了,我也终於归於平和,至少当我哪一天再与他碰面时,不至於眼中浸满了想念。

那次我忽然心血来潮,在书上又看见了奥森三大奇景。罂粟花海去过了,一点遗憾都没有;血舞森林没人想去;剩下的就只有永昼海岸了。

这三个地方只有永昼海岸面向大众开放,来到奥森一般人的首要旅行地就是它。

於是我选择了一个少见的天气阴霾的日子,兴致勃勃的拿了爱茵送我的写生画板,打算进行研究性学习。可我到了目的地竟然被告知,今天永昼海岸来了贵客,整个海岸线全线封锁。

我及其不爽,问守卫的一名士兵:“永昼海岸明明是公开的公众场所,怎麽可以对个别人特殊化呢?按照奥森的法律,公众场所除了维修期以外,一律应面向大众开放。”

“孩子,你做人太单纯正直了。什麽公众场所,整个国家都是洛斯华殿下的,殿下私人的领地和所有品。就算洛斯华殿下哪天决定把它归为私人领地也没人敢说半个”不”字!”

我一听是洛斯华下达的命令,也没再争辩什麽。提起画板什麽心情都没有了,只想著快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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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走几步,就看见远远的有人从永昼海岸上走出来,紫眸黑发,士兵们赶紧屈身行礼,“洛斯华殿下。”

洛斯华点头,扭过头看见了我。

我们俩都愣住,我努力把头更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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