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我知道,”表姐接过汤笑道,“不过我想先买个房,再帮Carisa找个好点的学校,其实我自己现在的钱也够用。”
“诶?你不住舅舅舅妈那里?”我疑惑地问道。
“恩。。。”她点了点头,我妈给我使了个眼色,我忙闭了嘴不继续问下去了。
“那我有空陪你去看看,我有朋友是房产公司的…”我边扒饭,边说道。
“诶?发财,你怎么给家里打了这么多个电话…”我爸吃完饭坐到沙发上拿着电话问我道。
“恩?”我一愣,忙走到电话机旁,看了一下那些来电记录,还真果然都是我的电话。
一看时间,都是我快回家那会儿打来的,可是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往家里打过电话啊。
“妈,刚才这么多电话你都没有接?”我疑惑地问道。
“我不知道啊,”我妈也走过来翻起来电记录看了看,“可能这个时候我和你表姐都在厨房里,没听见吧…”
“大概是手机放包里的时候碰到了快捷键了…”我伸手拉开包的拉链,可是手机却根本就不在包里!
“叮铃铃…”正一愣,电话铃却一下子响了起来,我一看显示的号码,是宝玉的,但是宝玉基本很少会打我家电话的。
我忙去电话。
“发财啊!你怎么把手机落在那家店里了,人家打电话到你家又不接,都打到我这里来了…”宝玉一边说话,一边还能听到她那边呯呯嘭嘭的游戏声。
她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那时候给宝玉发完短信,夏晓那女人过来找麻烦,我就顺手把手机搁在了桌上,看来还真的是忘记拿回来了。
“你谁打电话给你的?”不会是大陆表叔关博士吧!
“好像是那家店的经理,听声音貌似还是个帅哥…”宝玉同我一样,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声音控。
“经理?”我一愣,脑海中不由得浮现起那个穿着白色厨师服的背影,难道是他?
回首不相思1
更新时间:2010…7…28 13:05:42字数:1548
我按照宝玉说的地址去找那位沈经理,宝玉昨天还在电话里大赞说这年轻人人品真好,不过人品好基本长得也不会好。
我说你不说听声音是个帅哥么,她立即就反驳说什么,都说听声音是个帅哥了,那还能是帅哥么,你也不看看日本那些男声优,听声音哪个不是帅到得罪 党 中央啊。
我谁我见过人背影,还不错。
然后她就更来劲了,说什么,背影杀手,绝对的背影杀手,背面95,正面59。
他今天见面的地方竟然没有在他自己的那家私房菜馆,而是定在解放南路一家很有小资情调的小店。
因为没有手机的缘故,我特地比约好的时间早了半小时。
“常小姐,你来了…”刚推门进去,就听见了那带着一丝丝熟悉感的声音,没想到他竟然早就已经到了!
循声看去,大概是他坐在窗边的缘故,窗外的阳光透进来,刚刚洒在他的脸上,那股光晕,让他看过去帅得有些晃眼。
不过他真的很年轻,绝对不会超过25的那种…
这次宝玉判断错误了…
“沈经理…”我笑着对他点了点头在他的对面坐下,“不好意思,还要让你等…”
“没有,是我自己来得早,不过常小姐不要这么客气,我叫沈越泽…”他边说边将手机递向我。
“谢谢…”我伸手去接手机,指尖不经意地触碰到他的手背,有一股微凉的感觉从手指尖蔓延上来,没想到他的手这么凉。
“你也不要客气,我叫常发财,虽然名字有点俗,但是跟着我快二十八个年头了,你要是不嫌弃可以叫我发财…”我笑着说道,还青春的那会儿看见帅哥,我可能还会害个羞装个b,但是现在我快二十八了,人如狼,心似虎,打心眼儿里知道眼疾手快的重要性。
“不会,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他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颗洁白的小虎牙,有种很亲切的感觉,“特别是女孩子叫这个名字,比那些什么紫怡,馨蕊什么都有感觉多了…”
他微微扬起的嘴角带给人一种暖暖的感觉。
“呵呵,我可是第一次听别人这么夸我的名字…”我笑道,伸手悄悄地发了一条短信给宝玉,背面95,正面100。
晚上来我家。宝玉最近回短信的速度异常地迅速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很感谢那个偷了她魔兽账号的小贼,让宝玉回短信的速度由五小时平均,突飞猛进到了五秒钟平均。
“你喜欢中餐吧?”他笑着问道,白色的棉质T恤,在阳光下泛起一种绝好的质感,就像他的笑一样,看起来很明净。
“你怎么知道的?”仿佛一夜间,全天下都知道了我喜欢吃中餐。
“昨天听到你说了,你应该不会介意我偷听你说话吧?”他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迷人,若不是他一看就比我小,我一定下狠心拿下他。
“当然不会,我还要谢谢昨天你为我免费提供的杯子,”我笑着说道,“不过昨天你们店里的纸巾没有,今天不知道有没有记得买呢?”
“呵呵…”他忽然轻轻地笑出声来,“我们的纸巾是只为顾客提供,顾客要的话,24小时不缺…”
“呵呵…”我也开始笑起来,其实我昨天就是知道他们都是在诓夏晓,不过我还是喜欢当事人亲口把实情说出来,这种感觉不亚于我再看一次夏晓出丑的样子。
女人都小气,特别是我这种待嫁的老女人。
给读者的话:
嘻嘻,可能大家会觉得常发财这个名字很奇怪,但是,慢慢的,筒子们就会喜欢上发财和宝玉的,其实很欢喜滴
回首不相思2
更新时间:2010…7…28 13:53:35字数:1465
一个下午茶,我和他竟然喝到了天黑,我不由得讶异自己竟然能和一个比自己小个起码三年,可以被我这个年纪的称为小男生的男性聊这么久。
看来这应该就是宝玉所谓的美男的力量。
去宝玉家是他开车送我去的。美男的提议,我没有理由拒绝。
他开的是一辆银色的奥迪TT,我坐在里面的时候,不由得有些恍然,以他这个年龄,又是自己开店,又是开奥迪,如果仅仅只是凭借他自己的能力,似乎真的有一些难度…
看来又是一个二代…想到这里心里不由得有些余悸,虽然顾子陵这个男朋友已经被加上了“前”这个字,虽然这个“前”字就可以将我和他以前一切的关系勾销地一干二净,但是,就像经历过地震的人,对于轻微的摇晃都会变得很敏感,而顾子陵又何尝不是我爱情大路上的一次大震灾呢!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orgot(过去熟悉的人是否应该被忘记),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再也不去想起)?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orgot,or the sake o auld lang syne (因为他们都已成过去)…”
一首怀旧的老歌从他车上的CD机中缓缓飘出,竟然是我喜欢的leo sayer的Auld lang sy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