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上古神明湮灭万年后,世界迎来了百废俱兴。
世上只有男人,分为阳性与月性。阳性为播种的进攻方;月性为受孕生子的承受方。
世间绝大多数人全都是阳性,月性数量却极其稀少,全世界范围内也不过千人之数,已经达到了濒临灭绝的程度。
大众繁衍方式是通过孕子树。
可是阳性使用孕子树只能诞出阳性的孩子,只有月性男人通过生殖繁衍的方式,才有三分之一的概率能够诞出月性。
这也导致了月性男人的供不应求,每每在黑市出现一个,都会拍出高价。
时隔万年的时间,天地间唯一的神明悄无声息地诞生在了一处钟灵毓秀的山野之中。
祂名为奥诺,是个月性的神明。
两名神使在祂出生的两天前就有所感应,在此跪地虔诚等候,终于等到神明奥诺的降生。
他们激动得热泪盈眶,恭敬地将神明送到了自己花费百年心血打造的神宫,珍视细致地侍奉伺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天地神力信仰飘零,天道秩序亦出了奇异的差池。按理说本该有十二名神使觉醒,受感召前来守护神明,可是神明出生半年以来,只有三名神使来到了祂的身边。
神明迟迟没有觉醒传承记忆,导致心智的生长速度与普通婴孩无异。
神使们在觉醒使命前也不过是世间凡人,对神明的成长不甚了解,并未察觉出异常。
就在这时,一场灾难悄然而至。
霍昭懿,是东洲麒麟帝国权倾一方的八珠王爵,占据一方的领地。
他亦是当今世上首屈一指的圣魔法师之一,至今已经活了两百多岁了。
霍家有远古的东方神明血脉,到了霍昭懿这一代,虽然神血已经稀释到了微乎其微的地步,但是天赋异禀的霍昭懿身上出现了返祖的情况,他拥有了几分神力,天生就拥有预言卜算,洞察天机的能力。
百年前,闭关修行的他捕捉到了一丝天道气机,忽然灵光乍现,封锁的尘尘过往霎那间涌上心头。
他的精魄诞生于上古洪荒时的天道法则,本该是尊贵的一等主神,却在孕育肉身之时,倒霉地遇上了几个成年神明的混战,他遭到波及,正值虚弱的魂魄受到重创,无奈只能回到了神之间沉睡休养。
这一养,就是万年过去了,他好不容易蕴养好魂魄,恢复了实力,回到人世准备重凝神躯,却受到了天道的阻止。
他仔细一探究,发现万年后的法则产生了改变,现在天地间只允许有一位主神,而这唯一的名额已经被占了。这位主神名为奥诺,由天道孕育,预计会在两百多年后诞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身为上古旧神的他想要凝聚神躯有两种法子,一是自愿降格,成为主神奥诺的属神。二是,选择转生,空有神力,却永远也无法凝结主神神格——除非,主神奥诺神格湮灭。
以他的骄傲,又怎么可能会愿意做祂神的属神,当人鞍前马后的下属?这种事,他光是想想,就憎恶反感。
所以,他果断选择了第二种方式。
他经过缜密的谋算预知,做了一系列的安排,最后转生到了王爵霍家,计划在自己一百零八岁的时候恢复记忆,解除封印的神力。
现在的他,已经转生为人百年的时间,坐在权力之巅掌权久了,心态也与当初截然不同了。
他好整以暇地感受体内流转的磅礴神力,怡然自得地掐指盘算,心想道,这可真是位了不得的先天神明啊!言灵,言出法随;穿越时空,看到过去未来;一抬手就创造出一个全新的世界……
可惜了,这么个神明注定是他的踏脚石!
他计划要湮灭主神奥诺的神格,之后他就能够达成夙愿,成就神位,届时他将拥有至高权力,创世亦不在话下!
从感知到神明奥诺的降生,他就在等待。他等了半年,然后变更了容貌,假称自己是觉醒的第四名神使,找到了神宫,在得到神使的信任,见到了襁褓中的神明奥诺后,他忽然发难。
他杀死了三名神使,抢走了神明奥诺。
在多年前洞悉到这位尊贵的唯一主神是罕见的月性后,他就计划好了该怎么用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奥诺身上价值千金的维琴察真丝制成的衣裳被换成了破旧粗粝的麻布衣物,他冰雪可爱,粉雕玉琢的精致小脸被笼上了幻象魔法,变成了皮肤蜡黄干瘪,塌鼻小眼的模样,他柔顺华美的银色卷发变成了杂草般普通的亚麻色乱发。小小婴孩身上自带幽兰体香,也成了一股野兽的腥臭味。
他把他的性别伪装成了阳性,给他的下体,双乳,腺体等敏感部位都设下了遮掩禁制,外人无法看见触碰,还不自知。
做好了这些,他演算了数遍确认没有失误后,派人把襁褓中的奥诺卖到了鱼龙混杂的奴隶市场。
卖家对奴隶主说起奥诺的身世,说他母亲是贫民窟一窑子的伎子,也不知是哪个客人是伪装的妖兽,让他怀上了这么个混血的野兽孽种。养到这个年纪,实在是受不了了,只能把他处理掉了。
奴隶主出了十个铜币买下了奥诺,把他分为了最下等的那一类奴隶,和几十个和他一样低质的奴隶关在一处铁笼里,挂上价格牌售卖。
奥诺年岁小,生活无法自理,又长相丑陋,身上弥漫一股臭味,起初根本无人问津,但是奴隶主渐渐也发现了他的过人之处,哪怕一直没人喂他东西吃,他也饿不死,顶多是饿到哇哇哭,从此他也不再让人多花粮食和精力去喂他了。
直到奥诺自己会爬,会走后,他就学周围其他奴隶那样,如野兽一般地争食管事每日定时扔来的发硬发霉的面包,狼吞虎咽地塞到自己的嘴巴里。
婴儿时期饿得多了,他对食物产生了一种别样的执拗,他害怕饿肚子的感觉。
可是,奴隶主拿他“饿不死”这点作为卖点,在他一岁的时候,终于把他卖了出去,买他的是一个钱多人闲的公子哥。
他嫌弃他的容貌和体味,又对奴隶主描述的特质感到好奇,把他当成宠物一样地拿项圈拴住了脖子,关在了一处废弃马厩里,不让下人给他送一点食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公子哥几天后,来看他真的没饿死,惊讶了那一会儿,就把他彻底抛之脑后,遗忘了他。
而他每天饥肠辘辘,恨不得连墙皮和稻草都给塞进肚子,他想要去找食物吃,可脖上的铁链让他根本离不开这处马厩。有几个好事的奴仆孩童发现了他的存在,时常会来欺辱他逗趣。
他不管什么谩骂,什么羞辱,什么挨打,他只知道自己很饿,为了一点发馊,混合泥土的食物,他很期盼他们的到来。
他们都说他就是头野兽,一只畜生,脑子有问题的傻子。
也是他们在玩耍戏弄他时,教会了他说话。他平生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是狗,我在地上舔东西吃。”
他就这样在马厩中生活了一年多的时间,当那位公子哥某天忽然想起奇货可居的他,跑到马厩来看,惊讶地发现他居然还在,而且他不知怎的养成了野兽的习性,不会用脚走路,不会用手抓握东西,习惯了四肢爬行,吃东西也是低下头直接用嘴去吃。
公子哥想起奴隶主介绍说,这孩童有妖兽血脉,就自发地认为他这大概是骨子里的天性。
又看这家伙的四肢伤痕累累,脖子被项圈磨出了血痕,他就觉得这家伙或许有时候会凶性大发,于是转手就把奥诺又送回了奴隶市场。
后来的四年时间,从两岁到六岁,奥诺兜兜转转,又经历了好多个买主。没有例外的,没有人善待过他,也没有人给他吃饱饭。在这个看脸的时代,丑陋的他唯一的可取之处就只有“饿不死”,以及拥有野兽的特质了。
他并没有被纠正过要直立行走,要用手拿东西,所有人都觉得爬行是他天生的习性,他受周围人影响,也觉得自己就该如此,终日浑浑噩噩,就像是个真正的混在人群中的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待得最久的是个马戏团,在那里他从四岁半待到了六岁。披上兽皮的他每天都经历残酷的训练,稍有松懈,驯兽师的鞭子就抽打到他身上了。
若是在表演中出现了什么细微失误,结束后他都要遭受严酷的惩罚,挨一顿暴打,被罚三四天接触不到一点饭食。
在这样的凌虐中,某一天,他的生活猝不及防地迎来了转机。
一个长得非常英俊帅气的贵族先生找到了马戏团的团长,说想要买下他们的半兽野狼阿隆。
从记事起以来,第一次有人愿意温柔地抚摸他的头颅,把肮脏的他抱在怀里,并给他吃琳琅满目的美食。
见到霍昭懿的第一面起,奥诺的心就深深地被他俘获了。
在疯狂地将食物塞进自己嘴里,吞吃下肚的时候,奥诺不禁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从小从未有人正经地和他说过几句话,导致他的认知和心智与同龄孩子相比,都有很大的差异。
霍昭懿对他说,发现他是罕见的月性,准备让他成年后做自己的性奴。这些话,奥诺当时通通没听懂,他只大致懵懂地明白了一点——这位先生真的一点都不嫌他,打算一直养他!
他激动惶恐,却又害怕是自己理解有误,他不会说什么话,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他下了椅子,爬跪在地上,小心地伸舌头去舔霍昭懿的手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从未这样对过其他人,此举是他想要表达自己对主人的效忠,这是他的第一个主人,也是唯一一个。
他原以为主人会嫌他脏,打他骂他,这些他都习惯了,谁知道那只手掌落到他的脑袋上是轻柔的抚摸,醇厚磁性的声音流入他的耳中,语气是温和无奈的叹息,“看来,还是得找人多教教你。”
霍昭懿活了两百多年,动用秘法陆续孕育了有二十七个“孩子”,只有其中天赋最顶尖的五人登入了族谱,列为他名下的嫡系儿子。
负责照看教导奥诺的是他“被淘汰”的儿子之一,霍迩斯。名字为谐音,他排行第二十。
区别于外界常用的“孕子树”,这些全部由他用精血孕育而成的孩子,就像是他这棵参天大树的绿叶,哪怕脱离枝干,拥有了自己的独立思想,却也算是他的“一部分”,会对他这个主体绝对忠诚,绝对服从。
说是“孩子”,实际上他们也可以算是他的“分身”。霍昭懿可以将意识附在他们身上,操控他们的身体。如若他这个主体身死,他们不出十年也会逐一丧命。
奥诺被安排住在了城堡的地下室,在老师霍洱斯严厉的教导下,他渐渐学会了如常人一样站立行走,学会了正常说话,学会了人情世故,世俗礼仪……
由于老师会和以前的那些人一样,用鞭子抽打他,厉声骂他蠢笨无用,偶尔会罚他不许吃东西,所以奥诺非常怕他。
奥诺只喜欢自己的主人,霍昭懿。
霍昭懿偶尔会到地下室来看望他,给他带香甜的蛋糕糖果,会把他温柔地抱在怀里,抚摸他的脑袋,亲吻他的脸蛋,夸他聪明听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从小到大,奥诺哪里被这样对待过呀?他贪恋这些温暖与赞赏,总是渴望主人能将自己抱得再久些,然而主人总是抱一会儿他,就会放下他,叮嘱他好好跟老师学习。
他总会眼巴巴地跟在霍昭懿的脚边,一直送他到门口,看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仍迟迟不肯回房间。
他喜欢主人极了,无时无刻不在翘首以盼他的到来。
后来,他发现自己所处地下室的墙角有个小洞,趴在地上透过洞,可以看到外面洒满阳光的花园。
霍昭懿最年幼的儿子只比奥诺小了不到两岁,因各项天赋都达到了极值,于是列为了他嫡亲的第五子,取名为霍少霆。
身为幼子的霍少霆待遇还和他的哥哥们都不一样。
整个霍家都知道,这位小少爷甚得凌王殿下的疼宠,是个真正的“金疙瘩”。
有时小少爷霍少霆下课时,会跑到花园来玩耍。
奥诺总会趴在阴暗的角落,目不转睛地看,内心充满了艳羡。
他渐渐地懂了很多事,不再如当初那样犹如莽撞懵懂的野兽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与霍家小少爷年岁相当,两人之间的差距,却如同天上曜日与地上的淤泥。
霍少霆是千娇百宠,金尊玉贵的王爵之子,稍微皱一下眉,就有三四个仆人紧张地凑过去伺候,身为一方领主的凌王殿下是他的亲生父亲,偶尔也会抽时间来陪他玩耍,慈爱地抚摸他的脑袋。
而奥诺,他是卑贱如阴沟臭虫的娼妓之子,是主人预备的床笫性奴。若不是有个好性别,又有好运气被主人发现,只怕他一辈子都得在马戏团的虐打中度过了。
他不敢宣之于口,只敢默默在心底悄悄地幻想,想象自己也是主人的孩子。这样他就不用一直在这小房间望眼欲穿地等待主人来。
他可以想让主人抱,就跑去找他,在他怀里想待多久都可以。他会很乖很乖地一直抱着他。才不会觉得在他怀里无聊腻烦,像小少爷那样主动挣脱下去,去玩自己的玩具——那些玩具哪里有主人的怀抱好呀?
对于小少爷霍少霆的很多行为,他都觉得难以理解,就像他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精美的点心,霍少霆一口也不吃,就掰了扔到池塘里去喂锦鲤。
他想不通,也不敢去问自己的老师,更没有去跟主人提起过,因为他觉得和主人的相处时间太少太少了,他光是说自己学到的东西,都说不完一半呢,哪有闲工夫去说旁人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