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福尔摩斯家在他们两个的身后做后盾,相信最坏应该也就是这样的,不会更坏到哪儿去的。
因为这群被无数次从二楼扔到一楼垃圾桶的是美国情报局的人,所以苏格兰场的警察们并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只能报告给更高一级的部门,由他们来处理。
至于他们是怎么从二楼摔下来,又是怎么样才能摔成这样面目全非的凄惨样子,雷斯垂德完全没有跟高级部门解释的意愿,反正麦考夫会为他的弟弟打掩护的,完全不需要雷斯垂德多此一举。
美国情报局的人没有从赫德森夫人身上得到手机,所以自然以为手机在夏洛克的身上,但实际上,它确实就在赫德森夫人的身上没错,只不过她藏到了胸衣中间,而那群人完全没有察觉而已。
所以,手机又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夏洛克的身上。
赫德森夫人虽然是个老太太,但她年轻的时候可是一位出色的脱衣舞女郎,遭遇过的事情也不少,而且大部分都不是什么好事,但她也还是一一的化解掉了,由此可见,能跟夏洛克的交情这么好的,即使是个老太太也不是个普通人。
所以,在面对这群想向她拿到手机的,看起来就穷凶极恶的家伙的面前,她知道,如果就这么交给他们的话,自己看到了他们的脸,也许会被杀人灭口,所以她懂得取舍,知道该怎么保住这部手机,并且让这群人对自己掉以轻心。
事实证明,赫德森夫人干得不错。
夏洛克拿回了手机,并且拉着约翰,与已经不再不安的赫德德森夫人一起去逛街,为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做准备。
圣诞节格外的热闹,除了做为主人的赫德森夫人,以及做为房客的夏洛克和约翰之外,连雷斯垂德和茉莉也一样来了。就在大家互相赠送礼物的时候,麦考夫也忙完了工作,带着礼物来了。
看到了麦考夫,夏洛克就好像例行公事一样跟对方吵了起来,乐此不疲,让圣诞节的气氛更热闹了。
唯一在他们之中显得格格不入的是约翰,因为他前世是中国人,虽然拥有了现在的约翰华生的记忆,但到底还是当年的大唐少卿裴东来的性格占了主位,而唯一能让他觉得热闹的节日只有天后的寿诞、花朝节,以及春节元旦了。
所以,对于圣诞节,约翰没有一点的归属感,自然也就谈不上融入他们了。
大家都注意到了这一点,虽然除了麦考夫和夏洛克之外,没有人知道约翰的真正身份,但是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注意到了夏洛克和约翰之间的亲密无间,所以并没有多管闲事的打算,而让一个两个的都偷偷的窥探着夏洛克和约翰的动静。
约翰喝了一口酒,看着窗外灯火通明的夜色,神色间有一点落漠。
“心情不好吗?”夏洛克低沉的声音在约翰的耳边响起,“今天可是圣诞节,怎么一脸无精打采的样子?”
“我不是无精打采。”约翰转过脸来,脸上带上了笑容,但笑容有一点无奈:“只是你应该知道,我是大唐人氏,在大唐可从来没有什么圣诞节。”
“所以你觉得没办法融入这个节日的气氛?”
“当然。”约翰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圣诞节是你们的神的生日,但我们大唐人有自己的信仰。虽然天后更推荐佛教,但是大唐的国教是道,而天后一天没登基,那么一天也不能擅自改掉国教。在老君诞的时候,我们也会有一些仪式去道观里面拜祭,但却不会像这样一群人聚在一起吃蛋糕和烤火鸡。”
“中国的习俗我大概知道一点,但更深入的就不行了,听了你的话,总感觉长了见识了。”夏洛克承认了自己的不足,但他对此一点都不以为然。因为这对他的破案一点用处都没有,即使有用处,有约翰在他的身边,那么夏洛克就无所谓到底知不知道中国的历史知识了。
但夏洛克知道,自己想了解约翰的所有事情,即使那些事原先是他懒得去理解的,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约翰对他来说总是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使得夏洛克对约翰另眼相待。
“是吗?你一点都不了解我们唐人的习俗?”约翰一口气喝完杯中的酒,对着夏洛克轻轻的笑了笑。
“也不一定。”夏洛克唇角微勾,这使得他浑身散发出一种难言的魅力。但他完全不知道,反而觉得面前的约翰的笑容更加吸引别人的眼球,所以他稍微移了一□形,挡住了身后的人可以看到约翰的笑容的可能性。“我知道每年二到三月份的时候,中华街会特别的热闹,到处都贴着红色的纸,听说是你们最重要的节日之一,是叫春节,对吗?”
“当然,但是一月一日时的元旦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
“圣诞节是十二月二十五日,这么说的话,离元旦不远了,需要准备什么吗?”夏洛克为自己和约翰倒了一杯酒后,觉得自己也许可以帮帮忙。
“这些事情以前总有我的仆人和下属去办的,但我大概也明白应该准备些什么,如果你愿意帮忙的话那当然是再棒不过了。”
第41章
圣诞节在夏洛克优美的小提琴声中结束;这让约翰一时技痒,也有点想让大家听听自己的琴声。但是他不会弹钢琴,而只会谈古筝;但这里显然没有;所以约翰很遗憾的放下了自己的想法;专心的听夏洛克那一流水准的小提琴声。
约翰虽然对于圣诞节没有一点的归属感,但是在圣诞节当天他收到了夏洛克,以及通过夏洛克认识的几位朋友,和麦克送给他的礼物之后,他决定自己还是应该回送给他们一份礼物。
可是约翰不喜欢出去逛街;于是他写完博客之后;就打算从他最新学会的网上购物里面入手。
对于博客,约翰已经坚持子很长一段时间;不管有没有案件,他每天都总要写上至少一段话。
之所以写博客,当然有因为心理医生希望自己用它来治疗的原因在里面,当约翰知道并不只是这个原因而已。
虽然重生为约翰华生,来到这个熟悉而陌生的英国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但是有时候他总觉得是自己在做梦,又或者他还会有回去的可能。
即使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但约翰的心里就是有这个希望。
而不管到最后会不会回去,约翰都希望自己能在这个世界里留下自己的痕迹,希望自己就算呆在夏洛克的身边太过危险,然后会有一天像前世一样死去,也会有人记得他。即使不是夏洛克也没关系,只要有人看到自己所写的这些博客,那么就会想到写下这些博客的自己。
前世自己的死亡,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记得自己,在每一年的清明来到自己的坟前……不,自己是被赤炼金龟烧得尸骨无存的,所以顶多是他的衣冠冢前面烧一柱香。
人死如灯灭,万事皆成空,约翰知道自己不应该想太多,所以勉强自己振作起精神来看电脑。
然后,他看到了有关于中国书法和字画在国际中的风靡程度之后,他想到了一个省钱的办法,同时也能让他打发时间,并且怀念过去。
由于网络购物要等到对方送过来大概需要一天的时间,约翰决定自己去唐人街一趟。正好这段时间夏洛克正痴迷于解决掉艾琳手机的密码问题,约翰很空闲,所以也就有了自己的时间。
约翰当然不是要去买书法和字画,因为这太贵了,虽然夏洛克给他开的工资并不算少,但是约翰有他自己的打算,所以平时都把钱存在了银行,只留了维持日常花销的数目,还加上了可能需要应急的部分之后,其它的都没有动用的打算。
所以,约翰去唐人街买了一些看起来不错的宣纸,还有几支毛笔和砚台,以及镇纸之类的一应物品之后,就回到了贝克街。
这些东西很贵,但是相比起买字画的开销,以及以后可能还会有写字做礼物的机会来看,还是很划算的,因此就算约翰不得不用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