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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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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保持着原来的速度前进着,忽然整齐的队伍里出现了戚戚搓搓的小声议论,慢慢的议论声渐渐大了。

胤祯立刻注意到了,回过头,发现士兵也好、将军也罢,头颅转向左边,一双双视线粘在一个相同的焦点,不知是被什么所吸引了,就如同被花朵吸引的蜜蜂一般,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他有些发怒。军中最紧要的就是军纪,这可是自己调教多年的兵士啊!他在兵部花了多少心思才训练出这样一支纪律严明的精兵强将的军队,他甚至常常以此为傲,可是这才出京城就……

胤祯转过头正欲发作,动作却一下子顿住了,张开的嘴也发不出声音。

只见左边是一片山坡,因已是深秋,上面只有一片萧索的秋草,高度没膝。秋风掠过,那草此起彼伏的晃动着,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枯黄的颜色在太阳下闪动金光,形、声、色都像极了美丽的水面。

而更美的,是坡顶上站着一个身材修长纤美的女子。一身大红色的苗族衣裙,左右交叉的前襟用金线绣着杜鹃鸟口衔杜鹃花的图案,把脖子整个儿露出来,还略略露出些锁骨。腰上用两指宽的金色系带并排缠了数圈,从胸下倒跨骨之上,每一圈中间也是两指的距离露出里面红色的锦衣,显得身材更加亭亭玉立。同样质地大红的百褶裙,皱褶细密,前面很短,刚过膝盖,后面却一路沿伸到脚踝处,露出一对纤美的小腿和裸足,裙上装饰着一条条红底金线绣杜鹃花的绣带,正在随风飘扬,似踏风而至一般。一头青丝按苗人的法子全数挽在头顶上,更显得高挑妩媚。她在发髻左边别了两朵并蒂的杜鹃花,右边则是一支飞鸟展翅的金钗,下面一排金色的流苏正在摇晃。袖子上绣着点点飘落的花瓣,上疏而下密。与此相同的,右眼下面、粉颊上也用金、红两色勾画着那样随风飘荡的花瓣,稀稀落落,一直延伸到那优美而白皙的脖颈上,如一串美丽的眼泪,似还飘散芬芳,令人不由自主地对这个女子心生怜惜。

灵儿,那是他的灵儿……

早晨的誓师大会,众人瞩目,她却不曾出现。此刻……就她一个人,专程来为他送行。

胤祯说过,他最爱灵儿穿红。

今天,她就果然穿了一身的红,把整个山坡,整个天地都照亮了!把他的心……也照亮了……

尤其看着那苗人的衣裳衬托着的她,胤祯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刻去了!

那一年,他十岁……她九岁……

胤祯忽然大笑起来,“嗤”的一声,从腰间拔出御赐的龙泉宝剑,左手疆绳一带,跨下的“梦回”大声嘶鸣起来,一下子人立而起,一对前蹄在空中踢动着,鬃尾飘扬,而胤祯在同时将手中寒光闪动的宝剑指向天空!顶盔贯甲的他,披风飞扬起来,红色的帽缨和宝剑一起照亮了他的脸孔,视线越过人群、山坡直直的投向纵横……

虽不得言语,纵横却立刻明白了,胤祯在跟她保证,他会凯旋而归。

她轻声笑了出来,左手在空中划了一个圈,右手按在心口。

胤祯也明白了,她在说,无论结果如何,她都会在他的身边……

他知道她会做到,她也知道他会做到。

岁月的磨合,让两个人适应彼此,懂得彼此。他们不再是当年那对吵吵闹闹、磕磕绊绊的情侣,而是默契的亲密爱人。

无需言语,只有信任和信心。

胤祯收回视线,把所有的美丽记在脑海里,沉声命令:“全军,加速前进!”

将士们跟随着自己的主将,无条件地服从着。

漫长的队伍,如流水,很快通过了。

没有人回头,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头。

只是隐隐的,他们听见这样的歌谣:

“夜半三更哟盼天明

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若要盼得哟君归来

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

简单的字句,反反复复的唱出牵挂,飘飘渺渺的唱出思念。

他们走了,没有回头,却更加正视了自己!因为现在他们不只有誓师所带来激奋的拼劲和勇气,更懂得亲人的等待和企盼,真正有了必胜的信心和决心!

…………………………………………………

第91章、一路追随

康熙五十八年,秋末冬初

每到这个季节,总是西北的风沙最大的时候,呼啦啦的风透着干燥而凛冽的寒气,卷起一颗颗粗砾的沙子,甚至还有一颗颗尖利的小石子,让人不得不眯起眼,刮过脸上的皮肤,立刻觉得细细的疼起来,可是连自己都分不清疼在哪里。它们还会钻进你口鼻,甚至会让你觉得头皮一阵阵的发麻。

就是这样的天气里。这是一条窄窄的土路,蜿蜿蜒蜒,比两边的土地略高出些;还不到半尺,是用黄土堆出来的。两边的土地干涸的裂开大嘴,四周一眼看去,都是一色的土黄,就算是有几根稀稀落落的枯草,也是离不了枯黄的颜色。

小路上是一辆简陋的小马车。篷子是灰色粗麻布做的,现在也已经沾满了土,看起来成了灰黄的颜色。拉车的是一匹枣红色的老马,显得有些瘦,肩部的骨头在行走时不断突出来,昂着头颅一点一点,眼皮有些耷拉,可是眼神却依旧闪亮,依稀可见当年健硕的身姿。

驾车的是个骆驼书生的打扮,头上用深蓝色旧布裹住,鼻子、嘴全挡住了,显得有些单薄的身子穿着松松垮垮的灰布长袍,脚穿黑色布鞋,腰扎深蓝色腰带。

“呜……”掀开马车的门帘子,一个脑袋刚伸了出来却立刻被灌了一口的沙子,“呸……呸……妈妈,妈妈,弟弟妹妹好像是饿了……”

前面驾车的转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十岁的儿子,道:“进去!还有昨天剩的米糊糊!”

“啥?”风太大,吹散了声音,金天没有听清。

纵横又回过头,提了真气:“米、糊、糊!”

金天瞪大了眼,抬手揉揉耳朵。

妈妈真厉害!居然用传声入密!就是……这有点太小题大做了吧?

看着金天缩回车厢里去,纵横心里升起一丝歉意。

车厢里除了金天是一对龙凤胎的婴孩,尚不足半岁,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生产的痛苦折磨了纵横一日一夜,才在夜半先后生下了他们。男孩子略大些,生在午夜之前,纵横为他起名叫金宵。女儿是过了午夜、算是第二日凌晨养出来的,正是朝阳东升的时候,为此纵横叫她金朝。两个娃娃,虽然性别不同,可却真真的似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都极像纵横的模样。

“妈妈……”金天再次钻出来,脸上为难,“这个米糊……都冻得硬梆梆的了……”

他用木制小勺戳了戳碗里的物什,白白的一瘫凝结在碗底,此刻被敲出“咄咄咄”的声音。

纵横扫了一眼,叹了口气:“那就把最后半袋羊奶喂了吧!”两个孩子,她的奶水不够,这羊奶,在这季节可不是容易得的,本打算留住以备不时之需。可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孩子们,受苦了啊!为了你们的阿玛,那个尚不知道你们存在的阿玛……

纵横想着,脸上微微一笑。

就快要见到他了……就快了……西宁……西宁!

她抬起手,摸摸汗血马的脖子。希望它能走得快一些,可是却又免不了有些心疼着它。

毕竟汗血已经是一匹过了二十岁的老马了。它的妻子“银铃铛”在去年冬天,因衰老和疾病而离去了。而那枚银质镂空的铃铛,那陪伴着它妻子大半生脚步的铃铛,此刻挂在它的脖子里。

“叮当……叮当……”荒芜的大地上,铃声回响。

虽然人和马无法有语言上的交流,可是纵横却能够深深的明白它的心情。它之所以支撑着走了这么远,是为了代替它深爱的妻子,在活着的时候去见自己的孩子“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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