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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宋歌离洪勇,只差了三五步的距离。
洪勇终于看见了宋歌,把跌跌撞撞的宋歌扶住,问道:“少爷,怎么了?”
宋歌哪里敢在这里,继续奔逃着说道:“你女儿……强暴……呃,吓唬我!快,拦住,别让她追上我!”
洪勇只得站在原地,拦住背后赶来的虎妞。
洪勇老婆又把宋歌扶住,问道:“少爷,虎妞伺候的不满意?这丫头,就是粗手粗脚,但是我敢保证,她是个处.女!”
宋歌也不理睬,他被这对夫妻气死了,弄这么个丑女儿出来,放家里欣赏也就算了,居然弄出来让我搞定她,不是吓唬我吗,太不像样了!他一直跑到武松的身边,对武松说道:“武爷,快,酒你已经喝了,现在该帮我做事了!”
武松总算还没有完全失去理智,这酒量,的确不是盖的,只见他满脸红的像猴屁股似的,霍地站了起来,“宋公子,要我打谁?人在哪里?”
宋歌用手指去,只见灯光暗淡的不远处,虎妞正和她的父亲洪勇对峙。
洪勇说道:“妞啊,你发那根神经,敢这样对待少爷?快给我回去,别丢人现眼!”
虎妞委屈,指着宋歌说:“他欺骗了我!我要他的命!”少女丢了脸面,确实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要是宋歌任她处置,她若正好怒火中烧,直接掐断脖子也未可知。
洪勇不想在这里说丑事,命令女儿道:“快给我回去!”中国人,总把“性”当丑事,但是总是拿这个丑事来做各种各样的文章,以达到各种目的。
虎妞愠怒,不再搭话,一伸手,直接把父亲扫到了一边,扫趴在了地上,然后冲着宋歌追过来。
武松见宋歌指的就是这个彪悍的女人,趔趄着跳了出去,说道:“就是你?欺负宋公子!”他酒喝的的确有些太多,站着似乎不稳,脚底在飘动,全身在摇晃。
虎妞见面前跳出一个粗豪的壮汉,也是愕然,这汉子好粗壮啊!和那瘦瘦的少爷比起来,他要雄壮多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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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见她不说话,又说道:“喂,乖乖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老子不想打女人!”
虎妞对面前大汉的好感度大增,指着宋歌说道:“他……他……”却没有了下文。
武松以为虎妞要和他对着干,于是伸手去推她。
虎妞见武松的手掌推来,顺势一拉,却不想直接把脚底打漂的武松,一下子拉进了怀里。
武松醉醺醺,一个失手,居然跌入女人的怀抱里,与虎妞高耸滚圆的胸.脯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这可是好汉的奇耻大辱呀!
话说大宋朝,宣扬抑性,许多好汉都把不娶妻子不要性福当成人生的一个高尚理想。
武松也不例外,没想到居然今日小沟里翻船,不小心在一个少女的怀里溜达了一圈,这要是宣扬出去,以后还怎么在江湖立足?
于是,他恼羞成怒,跳开之后,立即拉开架势,进攻虎妞。
虎妞也不含糊,与武松打斗起来,一招一式,俨然风范。
两人都是重型身躯,就像两堵墙壁在移动,偏偏速度还那么快,打到后面,几乎看不见两人如何出招,只见黑影漂移,动作翻飞。
数十招之后,两人居然打了个平手。
宋歌看的眼花缭乱,他没有想到,洪勇的女儿居然会是这么个狠角色,于是问刚才从地上爬起来的洪勇:“你女儿够本事啊,不会是你教的吧?”
洪勇说:“少爷说笑了,我的几下功夫,怎么会教的了她呢?她小时候受到一个云游尼姑的指点,再加上力大无穷,故而武功不错。”
哇,这么好的运气!也不知道这尼姑现在在哪里,要是指点我几招,那就爽了!宋歌胡乱寻思着,看着场中的打斗。
“嘭——”不知道是谁的拳头碰到了桌子,桌子顿时散了架。
坐在桌边醉醺醺的宋老牛,一个激灵,说道:“还没喝够呢,谁就把桌子给撤了?我还要等少爷回来,看他是不是真的能够摆平虎妞呢!”说完,扑通,趴在了地上,没一秒钟,就发出了鼾声,以一个非常奇特的姿势进入了梦乡。
靠,死老牛,专等着看我的笑话!宋歌这样想着,看着眼前难解难分的打斗,凭他对武功的了解,无法知道结果如何。
洪勇老婆早已经扯开了嗓子,大声喊叫着让两人停止打架。
两人显然不会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继续战斗。
洪勇见长久打下去不是个事,就跳入场中,准备劝架。却被两人的拳脚带着了,直接趴地上不醒人事!
过了好一会,武松一招双拳出击,虎妞一招脚踢海底,同时打中了对方。
武松的双拳打在了虎妞胸前的一对高山上,而虎妞踢在了武松的老二上,两人同时得手同时被袭,同时跳开后撤,都一阵颤抖,盯着对方,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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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的老二被袭,不仅丝毫没有损伤,反而犹如是对老二的当头棒喝,把忧郁的老二似乎给打醒了,深埋心底的那种冲动和渴望,犹如沸水一般,跳动不已。
虎妞的双峰被武松的铁拳打击,也是丝毫没有损伤,反而第一次让虎妞感觉到了男人的力量和魅力,只有这样勇猛的男人,才能让她有感觉,才能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女人,才能让她感受到女人的幸福!
于是,两人怀着复杂而渴望的感情,相互看着对方……
突然,武松大叫一声,“啊,我唐唐七尺男儿,怎么能被色迷倒?坚决不能这样啊!”说着撒腿就跑,冲进了茫茫的黑夜之中。
虎妞见武松逃走,喊了一声,“你别走!”追了上去,顿时也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妞儿,你哪里去?”洪勇老婆跟着女儿而去。
宋歌看着发生乱七八糟的事情,脑子也已经昏昏沉沉了,他东倒西歪地走向了宋老牛的家,那里,老牛老婆给他安排了一间屋子休息。
只是,他迷迷糊糊地把方珍的房间,当成了自己的房间。
当他走进房间,摸进床上的时候,他仿佛触碰到了一个柔软的绸缎,好滑,他觉得这绸缎摸起来非常的舒服,于是,顺着绸缎,慢慢地往上捏去。
这根绸缎,仿佛在轻轻地蠕动。
接着,宋歌的手触碰到了一丛兰草,游走兰草之间,土地湿润而肥沃,使他有一股播种的冲动。
这丛兰草,仿佛散发淡淡的幽香。
然后,宋歌的手继续往上,在越过柔软的盆地之后,就攀上了一座高峰,登上了高峰的顶峰,站在顶峰之上,眺望远方,景色宜人,风景秀丽,让他不忍离去。于是,他用另一只手,攀上了旁边的另一座顶峰,依旧在顶峰上流连忘返,恋恋不舍。
两座山峰,仿佛在微微颤抖。
欣赏完山峰秀丽的景色之后,宋歌的双手继续往上,在历经沟沟坎坎,峭壁悬崖之后,他爬上了一块红土地。
当他准备探测这块土地的成分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这块土地跳了起来,印在了他的嘴唇上,并从土里探出一块温和而柔软的嫩肉,游进了他的嘴里,贴在了他的舌头上。
宋歌感觉这嫩肉是如此的美妙,急忙用舌头和她纠缠在一起,相互温存之后,才慢慢放弃,转而用舌头游走刚才来时的路途。
很快,舌头就爬上了其中一座高峰,并且包围了峰顶,峰顶景色依旧,不同的登顶方式,也有不同的滋味,这滋味,甜蜜而不腻,只想永久拥有。
离开峰顶,舌头转而往下来到盆地,在盆地上游走了数圈之后,继续往下,来到了花丛之间。花丛里,幽香阵阵,到处弥漫淡淡的处子芳香。宋歌的舌头追寻芳香的源头,找到了花丛中间的一汪清泉,芳香就是从这汪清泉里飘散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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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手指经过的时候,还没有这汪清泉呢?怎么没过一会儿,居然流出了这芳香四溢的清泉,真是神秘之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