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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锦芙蓉作者:寂寞朱衣寒如雪(完结)第2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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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小镇上许多人都对他避之唯恐不及,惟独那个天真的小男孩楔而不舍的接近他,每次见到他,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就射出想要亲近的光芒。他确实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哪一点优秀到足以成为一个小孩的偶像。

他父亲曾是高官,他上学时有轿车全程接送,家里有保姆,无事可做的母亲整天除了化妆就是跳舞。那个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今日的生活。

从地面爬上高处很艰难,而已经习惯了高处却又蓦然跌落泥地,那更难让人接受。

母亲无法接受现实,歇斯底里了一个月后,自己则改嫁给旧情人去了外地。他则回到小镇九丝。

从人人羡慕的高官子弟变成被唾弃的人,家破人亡,声名狼藉,世上有几个人能承受住这样的打击。

他挺住了。

上个月刚刚过完十四岁生日,外婆给他煮了长寿面和鸡蛋。

他明白今后自己不可能再会有蛋糕香槟,在酒店中举办的生日宴会了。这个世界和所有人,他看得很透,也很淡。

叶天瑾挑出胖青虫扔出窗外。

“叶天瑾,把你的作文读一读,给同学们当范文。”他站起来,捧着作业本以标准的普通话朗读作文。

秦岭猫着腰从后门爬进去,伸长脚,用鞋尖勾住叶天瑾身后的条凳凳脚,一点点往后挪。

》。。。。。。梦想是伟大的,然而它又像蝴蝶,绚丽多姿却又经不起现实的磨砺。。。。。。我念完了,谢谢老师。”叶天瑾放下作文本,坐下。

他失控的身体向后摔去,腰硌在凳子的尖角上重重撞击,他的身体僵了一下,倒地后蜷成虾状爬不起来,疼得脸色煞白。

吓坏了的秦岭立刻逃跑。

秦岭不敢回到教室,也不敢回家,他独自躲到河边。月亮已经升到天中,在镜面似的河水反射出一个同样泛着柔光的球体。

比起害怕挨打,他更怕叶天瑾会摔断骨头死掉。

小男孩一面哭一面往叶天瑾家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的跑,他摔倒了好几次,跌得浑身是泥。

他踮着脚,双手拉着叶天瑾家木制阳台的栏杆往上爬。

他浑身冻得冰凉,衣服上全是泥,腿上的血和着泥糊在一起,他抽泣着,忽然看见门开了,白色的少年站在昏黄的灯光下,柳叶似的眼睛乌黑柔软。

他被拉进去房间。

房间里弥漫着柠檬味洗衣粉的浅淡清香,书桌亮着台灯,放得一竖排整齐的书本,遮窗帘的布是浅绿色,干净清爽。

秦岭站在屋子中央,只会哭,并且哇啦哇啦哭得很响。“你为什么老是不理我,是不是因为我偷了你的钢笔,我以后买一百支赔你,呜。。。。。。”

叶天瑾拿纸在他脸上擦拭,软纸换了好几张,每张换下的纸都沾着他脸上的黑泥。

这个怯生生的小男孩,脏得就像是在泥塘里滚过,油腻的头发板结在一起,浑身散发着一股怪味,小腿肚上有一道不小的划伤,血糊糊的。这个孩子只怕又是偷跑出来看他的。叶天瑾叹气,他不知道这个小男孩为什么喜欢追着他跑。

秦岭缩手缩脚,恨不得自己只占针尖大的地盘。他那么脏,又狼狈,脚上的塘泥都结成硬块,还糊着血,他怕弄脏这一尘不染的房间。

目测了下他的身高身材,叶天瑾拿出件自己的衣服在秦岭身上比划一下。“你洗干净换这件衣服穿上,你自己会洗澡吗。”

秦岭扑的一声带着眼泪咧嘴笑了,这都是些什么弱智问题啊,还有连澡都不会洗的人?

叶天瑾坐在桌前,桌子上铺了一幅绿白相间的方格布,他低头看书,听见脚步声,遂扭头,然后笑了。“洗干净还挺好看。”

换上衣服的秦岭死活赖着不肯走,叶天瑾不得已让他留下。秦岭躺在床上,听见窗外潺潺的河流水声在夜晚特别清晰。

温暖透着清香的棉被是他这辈子从没盖过的,棉被里薰得暖融融的都是叶天瑾衣服上的甜香味道,他高兴的把头蒙进被子,大口吸气。“叶哥哥,我想变得跟你一样。”

“别参照我,我不好。”叶天瑾脸上的笑意渐渐散去,他又想起了过去,还有无法预知的未来。

秦岭想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就是好。”他在黑暗中凑近叶天瑾看了一会,“你最好看。”

叶天瑾愣了几秒,心里忽然没来由的一阵不舒服,“快睡觉。”

秦岭乖乖闭上眼。

卷在温暖甜香的被子里,他睡得很熟,他做了有始以来的第一个美梦:他长大了,和叶天瑾住在一起,干干净净的房子里没有木头刨花和木屑,白色的墙,白色的床,一切都是干净清爽的,所有的东西都散发着柠檬味洗衣粉的味道。。。。。。

竹筏从镜面似的水面上滑过,碧色河水偶尔漫过竹排,淹到船家的赤脚。站在船头的船夫从河里拔起湿淋淋的长篙,又从另一边插进水里用力一戳,筏子就悠悠的借力向前滑去。

“嗬。”悠长的号子在水面上飘荡,在空山绿水间激起回音。

几只白鹭扑棱着翅膀,从一连片卵石河滩中的芦苇荡中向河对岸飞去。

芦苇的白絮在风中轻轻飘荡。

一大一小两个男孩坐在一丛芦苇中,周围的翠绿芦丛像一个半圆的屏障将他们包在中间,抬头可以看见飘着苇絮的一方圆形碧空。

叶天瑾盘腿而坐,腿上摊着一张试卷,卷头上鲜红的21分很刺眼。

“困难的题都做对了,简单的反而都空着,你又不是不会,只是不认真。”叶天瑾说,温和的说,“赶快重新做一遍。”

秦岭趴在叶天瑾的膝盖上,在试卷下面垫了本书就认真的做起来。叶天瑾低头看他做,有时下巴碰到秦岭毛茸茸的脑袋,小男孩便抬头傻笑。

秦岭的聪明头一次在学习上显露出来,暑假期末考试他拿了双百分。

不少人发现,洗干净头脸,穿上干净衣服的秦岭居然长得这么俊,长睫毛黑亮得像乌漆刷过,大眼睛像浸在水里的黑玻璃珠,笑起来还有两颗小虎牙,不淘气的时候,乖巧可爱得直让人想拧两把。

作者有话要说:纪念韩梅梅和李雷

5

5、第五章 。。。

在叶天瑾的潜移默化下,秦岭学会了洗衣服,做饭,还有把自己和自己的家收拾整齐,他几乎有一半时间都住在叶天瑾家里,有时回家看看,帮父亲收拾房间,洗衣服煮饭。

秦父虽然仍对他不闻不问,却没有再动手打过他。

秦岭十岁,个子猛蹿。

叶天瑾十五,成绩一直高居榜首。

两个年龄相差五岁的少年和小男孩,在这些日子里,彼此都是对方惟一的最好的朋友。他们像两块磁铁的正负极,紧紧贴在了一起。年轻的他们,像春天饱蘸绿意的柳芽,充满生机,清新得惹人心痛。

1995年,叶天瑾考上了市重点高中。

小镇的镇民在几年之中,都用这件事教育自家孩子,离别清晨,秦岭一直巴巴的将他送出好几里。

“别送了,我下个月要回来的。”叶天瑾说,看着遥远的的苍山碧水,隐约的黑白村舍,他终于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他一直想离开这个令他压抑的地方,但到了离别时,隐隐的竟又对这片土地生出些许的牵挂不舍。

小镇太静,与尘世隔绝了三年,时间过得缓慢,淳朴的镇民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小镇的时代,就在新与旧的交替中缓慢磨合,像安静流动的河水,没有任何激烈冲突。

秦岭恋恋不舍的抓着他的衣角,哭得一抽一抽。“叶哥哥,你不要走,我舍不得你。”

只有这时,早熟的秦岭才会表现得像一个正常的十岁孩子。叶天瑾摸摸他的头发,“好好读书,我在那边等你。”

小村的薄雾被阳光驱散,秦岭一直目送叶天瑾的身影直到消失。

上了市重点高中的叶天瑾变得更忙,说是一个月回来一次,但秦岭常常两个月都在镇口等不到他的身影。

“叶天瑾,你弟弟又来看望你了。”

第一次来到城区,秦岭为了省钱,沿着山路走了八小时,叶天瑾当即心疼脱下他的鞋子,看见秦岭满脚的水泡,血水和袜子粘在一起。他请了假,把秦岭背到他的寝室。

“我弟弟。”叶天瑾向室友介绍。

秦岭在叶天瑾的寝室住了三天,他看见叶天瑾果然很忙碌,早晨六点半就要起床读英语,下午放学要打水,打饭,洗衣服,然后七点就开始晚自习,住校学生一直到十点才下课。

叶天瑾给他买了一些零食,陪他吃饭。又怕秦岭呆在寝室无聊,晚自习后便把他带到教室玩,顿时激起一片大呼小叫。

女生争着拧秦岭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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