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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1 / 2)

>  刑部?徐秀想来必是因为一枝梅的案子吧,道:“没什么好见的,你和洪虚先生打发了他吧。”

“那捕头说一枝梅潜入了县衙。”

徐秀被逗乐了,道:“他来我这县衙作甚?别闹了,打发了去。”

“好。”

被这么一打岔,徐秀觉得时间也不早了,便回房休息。

回到房内,端起桌上的凉茶给自己倒了一杯,手举着茶杯刚想喝下去,就见着衣柜一角有衣服露在外面,心中的不爽感瞬间升腾,很想把它塞进去,又不高兴迈动步子,甚是纠结。

徐秀轻轻的给了自己一巴掌暗道:“我何时有这种强迫症了?”摇头就走近了过去。

不料刚要伸手打开衣柜,这门瞬间就打开了出来,就有一人将他压在身下,单手捂住了他的嘴巴。

徐秀睁大了眼睛刚想呼救就看到那张狰狞的獠牙面具,不由收回了想要呼救的心思,紧紧闭上双眼,是,徐秀最是害怕此类面具,若是画像则不会害怕,反而有极大兴趣,真是怪异。

见面具吓到了他,懒龙也不想给他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就将面具起开,反正这本尊的面容此人也是不知的,没有什么好怕。轻轻的道:“面具摘了,别怕。”

徐秀稳定了一下心神再次睁眼,所看到的就是一张眉清目秀的精致面孔,缘何此人在对自己笑?

见其没有进一步行凶的心思,徐秀却不会轻易放过他,狠狠的准备咬捂在自己嘴上的那只触感极佳的手,这懒龙的反应也是一绝,见他要咬两指一掐就这么捏住了他的脸。

徐秀挣扎的晃动让懒龙一阵心急,以他的耳力自然知道那个通天走了进来,正在和徐扬交谈。微微左右打量了一下,便将徐秀一把横抱,还将他的头埋在自己的胸前,放到了床上。

打有记忆以来第一次遭遇这种抱法,徐秀也不可避免的在心中羞耻心甚深,刚想张口呼叫,那人又将那一只感触极佳微微有些凉的手捂住了他的嘴巴。

耳听外边的三人越来越近,懒龙将被子一盖压在了徐秀的身上,见其那张平时伶牙俐齿的小嘴唇抵在自己手心之中很是微妙,也不知道心中作何感想,就这么拿开手掌嘴对嘴唇对唇的封住了他,双腿双手将他环抱固定,一阵奇妙怪异的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套用一句俗语或许就是命运的齿轮就此转动……

徐秀的眼睛越睁越大,就连一枝梅有几根睫毛都能清晰的看见。他何曾受过如此对待,脸颊的温度急速上升,不一会便飘起了红晕。

懒龙似乎并没有满足,本能的将舌头轻轻的抵开身下之人的齿关送入了进去。

徐秀觉得自己的脑袋在慢慢缺氧,连引以为傲的思考能力都有了下降的趋势。联想到先前说一枝梅潜入县衙,若还不知道此人就是一枝梅,真是不该。

徐秀很想给身上的那个家伙一记重拳,只可惜被他束缚住的身体一点儿劲也使不上,悲愤的想到:不过是夜读《春秋》晚睡了那么一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是要闹哪样?

两辈子的初吻就这么没了!

……

通天在门外道:“刑部衙门捕头通天告进。”

懒龙抹了一下嘴角的口水,继续捂住身下之人的嘴巴,模仿徐秀的声音道:“本官歇下了,有事明日再说吧。”

通天刚想迈步进去,徐扬伸出双手拦道:“如此失礼,何为?”

通天摸了摸下巴好奇道:“卑下跟踪一枝梅到了此地,却不见了他的踪迹,若是隐藏在县衙内,怕是对大人不利,进去查验一番也是一片好心呢。为何说卑下失礼?”

懒龙皱着眉头道:“这边没有什么一枝梅。徐扬,送客。”

听他这么一说,通天也只好笑笑道:“如此,卑下就告辞了。”

☆、第三十二章 三世冤(1)

徐扬看着他在那边转来转去一副看见什么嫌弃什么的模样,甚感怪异。

同身边的老秀才道:“先生啊,老爷这是怎么了,整个人就像炮仗一样,一碰就炸。”

老秀才摇了摇头也是疑惑,徐秀平时看起来很是举重若轻,此事为何如此?甚是怪异。

徐秀听他们窃窃私语,面色一肃,夸张的一敲桌子道:“定要将这一枝梅捉拿归案!”

老秀才同徐扬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严重读出了不解。

那懒龙在心中一阵暗笑,明知故问的道:“大人这是这么了。”

“啊!”

徐秀抱着脑袋痛苦的想到,自从那天被一枝梅强吻过后,那一张狰狞獠牙的恐怖面具和那张清秀俊美的面孔相互出现,越想记忆越深,越深就越是神经质,这不大白天的又犯了。

正在他头疼的时候,门外的鸣冤鼓却是被人敲响。

徐秀头一抬,眼睛微微有些血丝,道:“击鼓鸣冤?升堂升堂。”

由不得他不升堂,这鸣冤鼓只要一响,这知县大人想不升堂也不行,当然,后来越来越流于形式也是历史的必然,是个人都能敲,鸡毛蒜皮的事儿都来搞,大人也是吃不消的。

戴上乌纱帽,身穿七品袍,徐秀的精神好了许多,或许在被一枝梅刺激之下,唯有断断案子,打打板子,才能稍微缓解一下那两张交替出现,反差极大的面孔了吧。

……

“威!武!”

见堂下站立两人,左边那位年龄有些大了,一派农家打扮,这右边那位到是书生穿着,这书生的眼睛都能翻到天花板上去了,让徐秀不由一阵不爽。

“啪。”

这惊堂木的声音越听越美妙,打板子的响声也是越听越过瘾,徐秀自己也知道得了怪癖,或许已经爱上了这两个事物。

道:“下站何人,不待堂期来诉,此时击鼓鸣冤却是为何,说将出来。”

那个神色骄傲的年轻人拿脚踢了踢旁边的农夫,农夫无奈道:“小民刘达,此人偷盗了小民的钱财,便来告官,请父母官主持公道。”

徐秀一口气没缓过来,既然人赃并获,你等开衙来告或者直接找刑房捕快拘押就是了,何必敲这么一个鸣冤鼓?害的老子急急忙忙换衣服,还以为治下之县出了什么大官司。

却也不好发作,板着脸同那个骄傲的家伙道:“即是应诉人犯缘何不跪?”

那人拱了拱手随意道:“学生并不是什么应诉的人犯,非犯不跪。”

入了公堂,不管是谁都要下跪之说在明代并不太准确,这衙门审案打官司,除非是嫌疑犯才要跪下应诉,常规而言如果只是民事控诉绝大多数情况都是不跪的。

大明朝的膝盖不管后人如何评价,事实就是很值钱这么简单。所谓刚强的明朝之说,不论上到帝王贵胄,下到黎民百姓,还是很切合实际与事实的评语。

从这个非犯不跪的细节来看,刚明之说不也就可以得出逻辑的推导过程了吗,社会风气加上得国最正的国朝自豪感等于刚明,刚明也就顺理成章的可以解释了,须知男儿膝下有黄金这句话是从明代才开始有的。

徐秀最近的心情很糟,对谁都看不顺眼,之前两位国公的欺压也就算了,那时死命的压下了心头的火气,但这么个家伙也没说自己有功名,也没彻底的表明没嫌疑,却还敢在自己面前狂妄,当下道:“跪下。”

听得大老爷吩咐,衙役们便一棍子打在他的腿上,也只能无奈跪下。

人权这个东西是相对的,不是吗?

徐秀脸上一黑道:“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原告所说可否属实。”

见他身有八尺;约莫三十岁左右;国字脸;柳眉带秀;双目有明;鼻高口阔;倒是一个好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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