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如果有一天,我能像他一样,那多么好?“
数千年,刘邦望着天子之队,说,如能取而代之……
蓉蓉回想着那时候的情景,眼睛中转着圈圈。
人的幸福,来源于和别人比较,只要自己的衣食住行好于旁人,那就是幸福,如果还能奴役别人,那更是幸福中的幸福。
“宝宝呀,你能当王爷,还不如盼我有一天当天子,那么你就是蓉蓉公主了。
到时候,爸爸给你造一座金屋,蓉蓉就在里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吃馒头的时候,吃一个扔一个。“
他刮了刮小家伙的鼻子,笑了起来。
蓉蓉什么都好,就是性子比较张扬。
对于那个通缉令,他倒不是十分的担心。
一怒拔剑,快意恩仇,如今他武功已成,大不了带着蓉蓉改名换姓到别的地方。
当有人想要抢夺自己女儿的时候,还不拔剑而起,那还是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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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叶欢制止了蓉蓉的说话,急促的说道:“有人来了,蓉蓉,到我的身后。”
小庙外传来了沙沙的声音,有不少人在奔跑。
难道是琅邪王的手下追踪而来,叶欢拔出了剑。
走到外面一看,却发现那是神拳门的弟子,铁臂苍龙三徒弟白才!
他一身浴血,正在向着这里逃来,而他的背后还有数人追来。
“叶大侠,救我……”
他倒在了叶欢的怀中,身上到处是伤痕。
这次,江湖中传闻天姥瀛洲图出土,不但蒲州有消息,甚至在这里也有人发现。
吴茹仙听说了这个消息后,于是带着几个姐妹前来寻找。
天下间狐族广为分布,但是琅邪王治下却几乎没有。
他的一个重要的财源,就是掳得狐族,然后做人口的生意。
虽然狐族将琅邪王的领地作为禁区,但是考虑到这里是琅邪王领地的边缘,而且为了安全,吴茹仙还雇佣了神拳门等高手作为外围。
可是,这是一个圈套。
既然领地上的狐族被抓的差不多了,那么琅邪王就想别的方法。
他让人散布出天姥瀛洲图的消息,然后坐在那里等着狐狸进来。
他想用这个圈套来抓获狐族的重要人物,甚至是狐族族长吴月娘。
吴茹仙路上遇到叶欢只是一个偶然,她想考验一下自己未来的姐夫。
姐夫的反应让她非常满意,君子剑果然是君子。
铁臂苍龙和吴茹仙一行人在城中落脚,却没有想到琅邪王早就在那里等着她们。
白天叶欢见到了琅邪王的时候,也正是收网的时候。
吴茹仙她们因为一个意外,逃脱出来,但是……铁臂苍龙却倒霉。
神拳门借宿在城外龙门镇一家田性大户中,当他们发现自己被包围后,铁臂苍龙做出了一生中最错误的决定。
放弃抵抗,将生命交给别人的手中。
其实,这也没有错,对方是官府,杀官等同于造反,而琅邪王一纸文书,就能让神拳门三百年基业灰飞烟灭。
毕竟,他们只是接受狐族的委托而已。
毕竟,琅邪王是官,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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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着滴血的剑,叶欢走入了田家。
白才的运气好,他凭借着一身好水性潜伏在小河中逃脱。
叶欢杀掉了那几名追兵,想要看看能否救人。
但是,他还是来迟了,血液已经将田家大院染红。
“不要杀我……”
“东岳一鹰”车君跪在了地上,苦苦的求着叶欢。
院子里面活着的人,只有琅邪王的爪牙。
“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长剑插入了车君的腿上,用力的搅动着。
“你发誓,我将这里的一切告诉你以后,你会放我走!”
没有放过最后生存的机会,“东岳一鹰”车君依旧在讨价还价。
“你们这些天杀的!”
叶欢低下了头,看着房中的屠场。
那群王府的侍卫,将田家、神拳门的弟子全家杀光……为的,仅仅是发泄和娱乐。
所有的男丁的尸体已经冰凉,那些禽兽刚刚杀光了那些受辱的女眷。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是……仅求一活都不能!
神拳门的高手原本有一搏之力,但是却轻信了琅邪王手下的承诺。
然后,三十四人全死。
这世界上有些人,总是以伤害或者损害他人为乐。
铁臂苍龙的一对眼珠子被挖了出来,身上体无完肤。
那些女眷身上多有凌辱的痕迹,男子们死去的脸上充满了痛苦。
九十九口人命,仅仅是琅邪王的一次发泄。
“你们这些禽兽!”
白才的脸扭曲的不成人形,手在不停的颤抖。
低声的叹了一口气,合上了铁臂苍龙的眼睛。
他将神拳门三十四口,以及田家六十五口一一的埋葬,然后一把火烧掉了那座田园。
刀俎鱼肉,他们……连死都那样的痛苦。
“把他拉到外面杀了,这种杂碎只适合喂狗!”
“你骗人,你怎么能骗人?”
“东岳一鹰”车君大声的怒吼道,叶欢承诺只废了他的武功,会饶他性命。
是的,叶欢的声誉很好,还被人称为君子。
叶欢笑得很冷,“我为什么不能骗人?”
“可是,你对着鬼神发誓,你不怕报应?”
他的声音嘎然而止,叶欢点中了他的死穴。
如果有报应的话,叶欢在冷笑“替我联络狐族,我需要她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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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巡检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微微的叹息了一声。
田家的事情他参与了,但对琅邪王的手段他不赞成。
何必要那样暴虐的杀人?可是当时的他,却连阻止的勇气都没有。
囊中有一块玉佩,那是从田家归来后得到的赏赐。
田家的血案被嫁祸给一名叫做叶欢的人,郭巡捕还在上面画了押。
玉佩能值十二两银子,良心,真相,那值几文钱?
突然,他的身体一震。
一根铁矛贯穿了他的胸膛,远处,一名年轻人正在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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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宝骑着马巡视着街头,四名护卫保护在他的身边。
他是琅邪王手下的帐房,聚敛钱财是个中好手。
田家的财产被没入王府,他也从中得到不少好处。
他曾是落魄的书生,如今却高高在上。
周围的人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的畏惧他,所有人见到他都低下了头。
他喜欢这种情景,享受着人上人的待遇。
前方传来了一声巨响,一辆马车撞在栏杆上。
四名护卫的注意力被吸引,他们没有注意到路边一名戴着斗笠的人。
他手一挥,一道淡淡的寒光没入了王天抱的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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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同,作为琅邪王的手下的三总管,这些年过得很滋润。
他原本是黑道魔头,却发现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当豪门的狗。
辛苦在江湖中拼死拼活,风餐露宿,怎么有现在这样以官府的名义随心所欲?
就连以前追捕他的六扇门好手,见他还要叫一声李大哥。
“李总管,你要的人参。”
青衣小帽的仆人走了进来,手中的匣子中是李大同定购的百年人参。
寒光一闪,一把利剑刺透了他的胸口。
不可能……
这是李大同生命中的最后疑问,他没有在小李子脸上看到任何的易容痕迹。
小李子怎么会背叛他,什么时候,他有这么好的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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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是弱者天生的权利,只有这样强者才会有所顾忌。
七天,六次刺杀,叶欢一连杀了十二个人。
有江湖高手,有文弱的帐房,有六品官员,还有通风报信的地头蛇。
狼不吃狼是因为别的狼会反抗,叶欢在为铁臂苍龙报仇。
他,铁臂苍龙,当他送给他四百两银子的时候,当他和他喝酒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