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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2 / 2)

雪沫中途喊停,却是一家珠宝店。

沫儿一向喜素雅,头发也是一根白锻点缀即成,怎么竟想着来挑珠宝。此刻,号称智极的天下第一宫少宫主玉无瑕眼中也迷糊一片,只得从容地跟上。

雪沫目不斜视,直接走到一堆头饰面前站定,对一堆簪子挑挑拣拣,末了皱了眉头朝老板喊道:“没有素净一点的样式么?”

老板打量了两人的气度装扮,马上迎上前来,笑脸堆得很高。瞧这打扮,瞧这风度,贵客哪。

“小姐要什么样式的,只管说来,本店可是本城最大的在珠宝店,只要是您说的出来的,我们就有供得上来的。”

“其实,也没什么样式不样式的,只要素净简单一些的就成,”反正她对头饰之类的不是很有研究,就是觉着眼前的都太晃眼了,“哦,对了,就是可以把头发盘起来那种。”

哪个簪子不能盘发!老板在心里暗吼,面上却不敢表现出来,只管笑着问道:“敢问姑娘可是喜欢玉器这类的?”

雪沫摇头:“不知道。”

“那么珍珠……?”

“不知道。”

“骨簪?”

“不知道。”雪沫有些不耐,我又没见过,怎么知道。

老板只好把镇店之宝都搬了出来,真可谓花式纷繁,应有尽有,却没有一件入了雪沫的眼。老板又气又恼又不好发作,若不是她身后的公子一副书生模样,笑得温文尔雅,他都以为她是来砸场的。

“你看这个可好?”玉无瑕笑眯着眼将一根玉簪递上,雪沫一看,顿时喜笑颜开。

一根白玉簪,被雕琢成竹的形状,骨节分明,细叶生温,顶心一瓣霜花寒雾弥漫,它静静地落在玉无瑕的手心,恍若沾染了他的气息,冉冉生烟,仿佛一眨眼便要随风散去。

“就是这个,刚才怎么未发现。”雪沫欣喜地抓住,连同他温暖的手。她抬头,看见他及腰的墨发如瀑倾洒,却无丝毫凌乱,像最上等的绸缎,散发着珍珠的光泽。他发色漆黑如夜,衬得红唇欲滴,几缕发丝遮了眉眼,眸在其中若隐若现,盖过星空的璀璨。四周寂静一片,灼热的目光交织成他华丽的背景,天地之大,只有他一人熠熠生辉。

雪沫牵牵嘴角,终于舍得将视线收回,咽咽口水暗骂一句妖孽算是解咒。同时又忍不住得意,这可是自家夫君呢,再看看四周,那么多双绽成桃花的眼,当即,结下发带上前把玉无瑕的发一把扎起。

“像个妖怪,丑死了。”

“哦,”玉无瑕无奈地抚了抚秀挺的鼻,“你会盘发么?”

雪沫摇摇头,把玉簪塞入他手里,意思很明显,你帮我盘。

玉无瑕向店家借了把象牙梳,就对着店里的菱花镜为她梳发。每个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静静地望着他,甚至街上的行人也忍不住进门来敲个究竟。一时间,万人空巷,只为见一双人束发盘髻。

象牙梳在玉无瑕指尖浮光,像一件有了生命的神器,所过之处,云墨随风。轻绕缓挑,他像一个初学的画者,小心地描摹心上人细致的容颜,没有高超技艺,唯一心温柔怜惜。

雪沫盯着镜中的照影,望见的是他一双脉脉含情的目,那般专注宠溺。她微笑着,看着他慢慢地把她描绘成他的妻子,一个她该有的姿态。

象牙梳落,玉无瑕微微一笑。雪沫扫了一眼镜子,觉得很满意。倒不是玉无瑕技术多好,这些她都不懂,反正只要是白玉呆瓜做的,总是好的,不好也是好的。她只知道,她现在与他站在一起,所有人都会叫她一声——玉夫人。

玉无瑕的夫人,与他并肩而立,携手一生的人。

这是承诺,她拼了命也要活下去。

环顾四周,她看到了无数道歆羡的目光,已超越了对相貌的垂涎,只是一种对幸福的憧憬。

女子的肩儿不宽,无意担起富贵荣华,女子的手儿纤细,只愿牵住一心良人的手,足矣。

人走茶凉,老板觉得很冤,东西没卖出,倒是看了一场郎情妾意的戏,可是,为什么明明是台词都没有的哑剧,怎么偏生叫人看得只想流泪呢。

转身拾起桌上的象牙梳,苍白的颜色,却仿佛沾染了世上最流光溢彩的灵魂,他忽然舍不得放手,他想,他该送家中的黄脸婆什么东西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书来自【炫|书|网】每天缠着被子睡还感冒,老天还真不仗义~~

画上君子踏歌来

雪沫兴致正好,逛了好几家店铺,听人家唤了好几声夫人后愈发笑得合不拢嘴,直嚷着要去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

于是,玉无瑕就领着她去了一间茶馆,貌不惊人,名却大气,叫做“天下”。

茶馆很普通,茶水点心也不甚可口,只是极符合雪沫的要求——人多。瞧这楼上楼下进进出出,上至八旬老者,下至垂髻小童,男的女的,布衣的锦服的,总之形形色/色人群荟萃。

雪沫突然记起曾在哪个话本子里见过这样一个说法,茶馆是天下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进门时伙计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唤了声少宫主,少夫人,雪沫这才知道,原来这间茶馆正是无雪宫问殿手下一个分堂的消息点,不禁咂舌,这么说,整个天下不都在他一语间翻云覆雨?她不由地望了眼玉无瑕,只见他温淡含笑,对所有人一副谦和有礼的样子,顿有又有些好笑,这些又岂是他在乎的,天下第一的白玉呆瓜啊。

“我有些事要去办,你且先在这坐一会儿。”为雪沫安排好位置,又叮嘱了伙计几句,玉无瑕匆匆走入内室。反正此处已是无雪宫地界,谅贼人也不敢靠近。

雪沫乐得清闲,一个人搬了把长凳靠近说书人坐了。身后伙计照料得很是周到,雪沫知道这是沾了玉无瑕的光,心生与有荣焉之感,回头对伙计亲和一笑。入了无雪宫的人,不知曾有过多么刻骨的痛。

这一笑,让万福红了眼眶,这一眼,仿佛望尽了少小父母双亡流落街头乞讨为生的一生,温柔而慈悲,像记忆中母亲带着厚茧的手拂过,伤痛便化了云烟。他心存感激,愈发殷勤伺候。同时在心里暗骂自己狗眼看人,初时觉着少夫人姿色平庸配不上少宫主,少夫人和少宫主明明天造地设,都是神仙下凡。

“各位客官儿注意了,听故事之前小老儿得先提个醒儿,小老儿从不讲那虚假只供消遣的故事,所讲之人之事都是有史可循,诸位若不信可亲自去求证。今日小老儿要讲的乃是一位‘失踪的状元’,至于如何个失踪发儿,且听小老儿慢慢道来,”说书人一拍醒木,朗声道,“话说先帝时期有位萧状元,名萧瑜,字子逸。那真是位惊采绝艳的人物啊,与雅君子赵宜修相比恐怕也不遑多让。”

“据闻,这位萧状元甫一落地便能开口,三岁能背诗百首,七岁能作诗词赋,十三岁那年随父进京,辨得号称铁齿铜牙的黄御史无言语,十六岁状元及第,先帝御批‘旷古绝今第一奇才’,真可谓隆恩盛宠,风光无限。”

“可是,这位状元却在入朝面圣之前突然消失,从此无踪,先帝曾令举国追寻,几年下来毫无消息,只得扼腕放弃。”

“有人说,那萧状元本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历劫完毕,自然回归天庭;也有人说是因为皇上看中了他要招他为乘龙快婿,可是他已有青梅竹马的恋人,于是爱美人不爱权势的萧状元连夜带心上人私奔了;还有人说,萧状元本性淡泊,功名利禄非其所愿,只因家中逼迫,如今光耀门楣的目的达到,便布衣老驴,逍遥去也……”当是时,茶馆内已是唏嘘一片,连雪沫也不禁好奇起来,却听说书人再拍一声醒木,笑得高深莫测,“但,这些,全是谣传!”

“为何?!”有一人脱口而出,周围一群人一致瞪大眼望着说书人,“难不成老人家知道内情?!”

“正是,”老人手拂长须,骄傲之情溢于言表,“此事乃老夫亲眼所见,这世上除了当事之人,只我一人知晓。萧状元非出走的,而是被……劫走的!”

“何人如此大胆敢劫走当今状元?!”

“这个嘛……说了这么久的故事,小老儿有些累了,诸位看官欲知下文,明个儿赶早。”说书人醒木三落,施施然离场。

“老头子慢走,不把故事说完不许走。”有一大汉上前一步拽老人的手,却在前一秒被一只手挡开,只见刚刚还在为雪沫斟茶的万福站突然出现在两人之间,面色肃然道:“茶馆规矩,尊重在此谋生之人意愿。”

大汉一惧,方才他一时情急使了十成的力道,却被这小伙计不费吹灰之力挡开。也是,无雪宫的人岂是泛泛之辈。道了声“得罪”便落荒而逃。

余下之人虽有怨言,却无一人敢上前,雪沫也只得在心中暗暗道一声惋惜。

“就算你不说我也知道,”兀的,有一个脆生生的声音自人群中响起,在一片嘈杂中,恍若烟花一绽,显得尤为清晰,“劫走他的是一名女子。”

说书人脸色一变,雪沫不由好奇地望去,只见一名黄衫少女据桌而坐,好似未注意到她的一句话已引起满堂关注,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白“板”,手指跳动如拨弦。长发及膝,只用了一根同色丝带束了半边,随着脑袋的晃动,顺直的发微摇,像那河岸的垂柳,俏皮也温柔。

“而且那名女子一定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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