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把我们整个传统的东西割断了,把教育链接割断了。要重新建立起这个系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在割断的十年当中,又已经培养了一批人才,现在这批人才都在岗位上,他们接触到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东西相对比较少,他们现在又要教育下一代,因此他们自己就要补课。应该说这是“文化大革命”破坏的后果,这是需要我们一代人、两代人去补上的。
我觉得我们小学、中学有关如何做人的教育不够,不但不够,甚至学校还在弄一些不好的东西影响学生。为什么现在学生作弊比较多?我读书的时候,周围的同学你就是打死他,他都不作弊。现在不作弊,好像觉得吃亏了。在我国南方有一所很著名的小学,我遇到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因为两天以后有人要来检查这个小学的音乐教育,因此学校就给这帮学生先上课,先教他们一段时间,把一首新歌教得基本会唱。然后就告诉学生说,等代表团来检查的时候,人家要问你,你就说是第一次学唱。实际上学生预先学过了。小学生就不懂,回去就跟妈妈讲,这个不是在弄虚作假吗?这种事情,请问一下,各个中学小学里面有没有?我看不是极个别的现象。这种做假现象,在儿童的心灵里造成的摧残有多严重!小学校长和教师,为了你们自己出名,可以完全不在乎道德准则,可以任意损坏儿童的心灵。请问:你是什么教师?你是什么校长?你应不应该下台?
熊丙奇这种孩子到了大学的时候,他也会做假的,会以此为荣,不会以此为耻的。诚信问题,在大学生中很严重。
徐岱如果没有诚信就没有人文,说到底人文教育最普遍的、最朴实的体现首先是诚信。真正的人文教育,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让人变得有诚信,这是所有人生活都必须依靠的东西,没有诚信,公司办不起来,合作谈不上,所有一切都会崩溃。
熊丙奇现在从大学生,到大学教师,到大学管理者,都出现了一些诚信问题。
徐岱前段时间我看过一篇报道,说一个家长的苦恼,他的孩子很不诚实,学校部门解释说现在社会都这样。
熊丙奇有的学生甚至认为,如果在大学里不学得狡猾一点,虚伪一点,就很难适应这个社会。你上课讲的与社会的现实是脱节的,甚至有父母对孩子说,书上写的你怎么也不能相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徐岱这个讲得非常对,我说的“对”是说这是一个事实。学校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在大学工作,本来大学与社会相比相对单纯,可现在即便是单纯一点的校园,也不单纯了。这很悲哀,今天我们应该老老实实地承认这个事实,就是整个当代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诚信危机,我相信所有有点头脑的中国人,都会承认这个问题。当代文化有一个共同的约定或者默契,就是我们心照不宣地认为诚信不是问题,说假话不是问题。而我们的教育并没有落实诚信教育这个问题。
熊丙奇老师诚信出了问题,他怎样教育学生有这样的人文思想?
徐岱我们很多从事人文教育的人文学者本身也缺乏人文关怀。他们为了谋生,或者说为了一个饭碗,从事了人文教育工作,但是他们本身有可能并不具备从事这项工作所需要的素养。人文教育与一般的科技教育不一样,对于一个理工科学者,可能更强调他的专业素养,如果专业素养不好的话,同样会对学生有杀伤力。可是对人文学者来说,除了专业素养外,由于他本身是教育人如何做人的,如果一个教人如何做人的老师,本身在人文素质方面有缺陷,他进行教育时就会自相矛盾,不可能把人教育好。现在很多人文学者在各方面都有缺陷,这对我们的人文教育有非常大的影响。
熊丙奇教育是整个社会的根基,如果你教育出来的人不诚信,就会助长整个社会不诚信风气的蔓延。可社会风气如此,教育怎么办?要把大学人文教育、大学生诚信教育责任全部推给大学也很难,大学怎么办?
徐岱当整个社会按照一种“不诚信”的游戏规则来运行时,大学要像孤岛一样坚持诚信,的确非常荒诞和困难。那怎么办?我觉得,即便大环境不利,我们还是要坚持人文教育,坚持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熊丙奇能有实际效果吗?有的老师他可能在课堂上要教育大家讲诚信,可自己本身就不诚信。他怎么讲诚信的理论?
徐岱所以对人文学科老师来讲,自己必须比其他学科老师更强调对诚信的要求。我这里能说的,只能是我自己要注意诚信,从自我做起。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则要靠整个体制的改革以及法律的制约。
第45节:杀鸡给猴看
熊丙奇在这样的风气下,要求自律可能是唯一的办法。可是,这很难,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严格自律的话也不可能有这样的风气。
徐岱我们每个人要从个人做起。爱因斯坦有一句话,我看了以后非常震动。爱因斯坦晚年时,有人问他,你后半生花了很大精力推动一种朴实的人文理想,致力于和平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你认为这个理想可以实现吗?我记得爱因斯坦肯定地回答了两个字:“不能。”问的人就很奇怪,那你为什么这样做?还要做吗?爱因斯坦又回答了两个字:“必须。”也就是说即便有些东西,比如我们心目中最合理的、最完美的设想,哪怕百分之百做不到,我们也必须去做。我理解爱因斯坦的话,人类至高无上的理想,不能因为难以做到就不去做,因为历史是由我们共同创造的。
原因19:“杀鸡给猴看”的管理模式
一个精神,一个意识,一个思想方法,一个作风,这四点,不用上课,平常自己注意点都可以做到。
2005年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一个进步,那就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而且,教育部学生司负责人指出,新《规定》体现了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比如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吕诺、张宗堂,新华社,2005年3月29日。)
部门的法,可与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现在千呼万唤一致了,自然是进步,而不一致呢,大家也奈何不得。部门的法可以如此,学校的“土法”,当然也可与主管部门的法、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而且也让你“奈何不得”,这叫“家规”。2005年,就有高校在宿舍里抓住一位留宿女朋友的学生,按校规论处,学校坚持勒令这名学生退学。学生自是有错,此风不可长,但至于因为这种行为而剥夺他受教育的权利吗?他没有违法,甚至也谈不上道德问题,因为他已经成人,是与自己的恋人在一起,只不过没有条件到校外租借房屋。
学校也许是想杀鸡给猴看,但学生既不是“鸡”,也不是“猴”,而是活生生的人。而且,对学生来说,所有的惩戒,目的在于教育他,帮助他,而不是继续伤害他,把他往绝路上逼。不要动不动就用开除的手段,动不动就用张榜告示的方法。
对话观点:
现在家庭生活条件好的和差的差距很大,我们要考虑生活差的那些学生,他们具有什么心理状态。
有些教师当众把自己的学生说得一无是处,我可以说这种教师是没有素质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