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逸风脸色苍白,“不是。一开始的时候我是把她当作你,但后来,我知道她不是你。”
“如果她是你的话,不会那么温柔,也不会那么热情,如果她是你的话,你只怕会第一时间推开我,跟我说万一有人看到怎么办。宛珠,你总是考虑太多他人的眼光,甚至把他们凌驾在我的感受之上。哪怕你有一次,把我放在前面,只怕我们就不会有那么多争吵。”
“所以,你吻我的姐姐,是因为我对你不够重视?还是因为她比我热情?”宛珠浅浅一笑,笑得却比哭还难看,看得旁边的郁欢心里一酸。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宛珠不再理他,转头对宛珍笑:“姐姐,从小到大,你一直喜欢抢我的东西。我也一直拼命地保护我的东西不被你拿走。但现在我想通了,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想留也没有用。以后,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盛逸风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就这么把我给让出去了?连争取都不肯争取一下?宋宛珠!你曾经跟我说过,你连一个CD机都不肯让给你姐姐,怎么,男朋友你倒是肯让了?难道我连一个CD机都不如?”
“我从来没有让过你,”宛珠摸摸自己的眼眶,大概前阵子哭了太久,身体已经没有了水分,眼眶居然是干的,可是为什么老是觉得脸上有湿湿的液体在蜿蜒往下。
“是你自己走到她的旁边的,难道不是吗?”她静静地看了一眼盛逸风,“没有人勉强你。”
盛逸风看到她眼里的悲愤、哀伤、绝望慢慢地转为疏离,知道已经无望,却还是绝望地试图再说服宛珠,“宛宛,我们在一起这么久,可是,你就为了这十分钟的错误彻底否决我吗?”
宛珠沉默了一会儿,居然感觉不到太多痛,只是觉得心里像被挖空了一块,空落落的难受。
“不只是因为这十分钟。如果她是别的人,也许我可以原谅,可以遗忘。可是,她是我的孪生姐姐,我怕我一辈子都忘记不了你跟她拥抱亲吻的画面。我怕以后每次你拥抱我亲吻我的时候,我都会在心里问你拥抱的究竟是谁。这太可怕了。我不想要自己一辈子生活在无穷无尽的猜忌里面。”
她顿了顿,低低的加了一句,仿佛只是说给自己听:“你太光芒四射,我太平凡普通,我们原本就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也许,错的不是刚才的十分钟,而是我们最初的相遇。”
高三学期终于开始的时候,智仁爆出了两件大新闻。
一是考试女王宋宛珠终于从神坛上跌落,上学期期末考试居然连落十几名,连年级前十都没有入选。
二是风云人物盛逸风突然退学,据说是转到国外求学。
显然,二跟一的消息有着直接的逻辑关系。多半是因为盛逸风抛弃宋宛珠出国留学,宋才女才会一蹶不振,成绩一落千丈。
刘心爱为此也担忧了好几天,把宛珠叫到办公室和言细语地开导,说了一大堆年少的恋爱根本不是真爱,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大道理。
宛珠打断:“刘老师,放心吧。我上学期是身体不太舒服。高考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她是言出必行的人。此后照例上课下课,完全不问窗外事。除了高三的最后一个寒假,连家都没有再回过。
第一次全市高考模拟考,宛珠重新夺回了第一的位子。而且,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她是以理科生的身份参加考试。
刘心爱自然舍不得高徒转科。但她毕竟也是过来人,知道宛珠这么赌着一口气,在高三这么关键的时候转科,必然有她的道理。甚至还在转科的时候帮了宛珠一把。
在智仁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例。
宋宛珠这个名字一时之间重新成为校园里的焦点,一些人在背后议论她是因为被盛逸风抛弃,气不过才转科,或者是因为想要考上盛逸风曾经想上的Q大来缅怀逝去的恋情。
但不管她的动机如何,文科生转到理科生还可以在半年内荣登魁首的,的确是一件很牛的事情。据说连校长都忍不住在每周教师例会上将宛珠称赞为“天才”。
只有郁欢才知道这个天才的光环背后宛珠付出的努力。
“宛珠,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啊?……”虽然换了班,但寝室还是在原来的地方。郁欢每天看到宛珠做练习题到凌晨,怕她熬坏了身子,心里急得不得了,但怎么劝她都不听。只能默默地替她心疼。
高考之前的半个月,宛珠一个人在街上游荡。其实她本来是想买一本参考书,但走着走着却不自觉地往她跟盛逸风曾经一起吃烤羊肉串的美食街走。
走到一半才忽然醒悟,停住脚步,站在路口茫然四顾。
路边的人行色匆匆,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孤独的白衣女孩。
“姑娘,要吃烤羊肉串吗?”
站在自行车改装的烧烤摊后的新疆少年热情地招呼。他刚开摊,烧烤槽里的炭火烟雾缭绕,熏得宛珠眼睛一阵发酸。
“一块钱一串,又便宜又好吃~”
宛珠摇摇头,泪如雨下。
少年顿时傻眼。半晌有些尴尬地嘀咕了句“不吃就不吃,哭什么呀……”
“吱~”一辆黑色的轿车在她旁边紧急刹车,车里探出一个年轻男子的头,大骂:“喂,走路不看的啊?死了算谁的?”
宛珠迷茫地看了看他,继续往前走。
“停一下,这个女孩子我认识。”丁闻拍了拍朋友的肩膀。
“真的假的?”刚才骂人的朋友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讪讪地停下车来。
丁闻大步跨下车,却再也找不到宛珠的身影。
“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啊?”
丁闻笑笑,重新上了车。“走吧。”
其实,他很确信刚才自己绝对没有看错。那样特别的一个女孩子,他怎么会认错——宛珠是这样类型的女孩子,看第一眼的时候,觉得普通。但只要多一些些时间就会发现她的特别。
一个多月后,高考揭榜。宛珠荣膺全市理科状元。
本市报纸在报道新科状元的时候,无不纷纷把“文转理”的这段经历大书特书。宛珠却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高考结束后,她再也不能住校了,只能把东西搬回家中。好在那家曾经打过工的老板娘又接纳了她,这次变成了暑期全职,早上十点钟起到晚上十点。辛苦是辛苦,但不用跟宛珍碰面对宛珠来说,已是天大的恩赐。
宛珍高考失利,连专科都没上。在她的死缠烂打下,孙美丽和宋启明终于答应送她去国外念书。
饭桌上宣布这件事情的当下,宛珠心里一动,不知道宛珍去的国家是不是跟盛逸风是一个。随即便在心里对自己冷冷一笑,宋宛珠,跟你有什么关系。
填报高考志愿时,宛珠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填下Q大,终究选择了最初她想要去的那所江南学府的经济学院。
郁欢成绩一般,但却很幸运地跟朱自扬考到了B市的一所普通本科学校。宛珠坐火车到S市读大学的时候,郁欢和朱自扬一起去火车站送她。郁欢看着宛珠,眼泪纷纷却欲言又止。宛珠抱了抱她,在她耳边低低地说:“郁欢,我很羡慕你。你一定要幸福。”
郁欢哭得更厉害。
宛珠笑着在车窗内对郁欢长久地挥手,直到高中时代唯一也是最要好的朋友终于消失在身后越退越远的月台上,才落下了第一滴泪。
坐在对面的大姐理解地劝她:“姑娘,是离家去上学吗?想家了啊?”
宛珠摇摇头,伏在火车的桌子上无声地大哭。耳上的耳洞至今没有结好,稍微一碰就痛——那是她在高考结束后的下午,一个人去一个小店打的。
“有点痛啊。”店主很老实。
“没事,我不怕。”宛珠笑笑,满心的苍凉。有什么可痛的呢?心都不再痛了,还怕耳朵上的这点皮肉之痛么。
只是,她没有想到,这点微末的痛,却一直延续了整个暑假。像是她的身体不甘心多了这个伤口,反复地发炎,流血。直到大一入学了很久,才终于长好。
到了大学才发现,在那样一个人才辈出的学府中,她在高中时代的辉煌事迹也不过只是一段普普通通的故事而已,没有人觉得她惊才绝艳,也没有人觉得她应该永远坐在第一的位置上,反而松了一口气。
高中时代的同学,几乎都留在B市所属的省会城市,或者北上。在这所大学里,就只有另外一个她的高中校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