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时的时间,也就是上午九点钟出头。由于昨天发生的一切,让朱云母女太过伤心劳神,导致她们今天早晨睡到现在还没起床。特别是那对招人怜爱的双胞胎,从昨天进入商城之后,就在一直哭泣个不停,现在想想都让人为他们揪心。
但凡歇斯底里痛哭过的人,都能够了解,哭与笑不同,虽然它们都是被宿主用来释放情感的方式。但是,哭,是一种很累人的情感宣泄方式。失声痛哭一场的人,最后都会感到四肢乏累、心力交瘁,就如同大病初愈一场。
朱云母女到现在还没从睡梦中苏醒,完全可以用这个理由来解释。要知道,睡眠,是人类修复身心伤痛的最佳方式!就像那些刚刚失恋的人,往往都会选择睡眠来消除内心的痛苦。哦,当然了,也有例外的,比如,有选择狂吃海喝的,不过,这些好像和本书无关,咱就不再深入研究了。再说了,我又没失恋过,谁知道失恋之后是个啥样儿呀!
我和刘晨他们几个闲聊着天,等着朱云母女醒来。
陶自洋问我:“张叔,昨天你的那些纸,是咋回事?咋往那些人身上一贴,他们就不动了呢,好神奇呀,你难道有啥特异功能么?”
陶自洋这么一问,刘晨林雨也同时把目光转到了我脸上,十分期待答案的看着我那张有着不少皱纹的老脸。
我冲他们一笑,说道:“没啥神奇的,我也不会啥特异功能,我和你们一样,也是个普通人,只不过……”说到这儿,我顿住了,抬手挠了挠我一头杂乱的白发,在心里合计着,该不该对他们说实话。
合计片刻之后,我就想撒个谎糊弄过他们,但是,一看到刘晨眉心的那丝死煞气息,我觉得,自己似乎应该把自己的能力,多少透露给他们一些,这么做,至少在将来帮刘晨时,他也不至于不相信我。
于是,我对他们正色道:“我昨天用的那些纸,可不叫纸,它们叫做——符咒。我呢,从小就跟一位法力高深的老道士,修炼道法,到现在呢,也没啥成就,只学会画几张小符而已……”
陶自洋闻言,立刻激动道:“张叔,你这还算没啥成就呀!十来张纸,不、不是,十来张符咒,几秒钟定住十几个人,你看看咱全国有几个像您这样的高人。如果我会画您那些符咒,我早不在这儿呆着了!”
“那你要上哪儿?”我笑着问他。
“我、我上北京,上海,那些大城市……嗯,反正哪儿人多热闹,我就上哪儿去!”
刘晨不解,向陶自洋问道:“陶哥,你去那些地方干嘛?”
陶自洋把腰板儿一挺,说道:“就为钻进人堆儿里,我横着走!”
我听陶自洋这么说,忍不住哑然失笑,虽然没觉得他这话有啥好笑的,可就是想笑。
这时,一向不怎么喜欢开口说话的林雨,听了陶自洋这话,冷不丁地说了他一句:“小心城管抓你……”
陶自洋一听,不乐意了,冲林雨叫道:“城管算个鸟儿,我他吗一张符咒,贴他八辈儿祖宗!”
陶自洋这话,把我们全逗乐了,他自己也乐了。
这时的刘晨,显得比较安静,笑过之后,从身上掏出烟来,分给陶自洋和林雨。给我烟时,我没要,因为我不抽烟。之前在女生楼道里那口香烟的痛苦滋味儿,至今还让我记忆犹新。
刘晨把烟叼到嘴里之后,问我:“张叔,你会画多少种符咒,就会定人的那一种吗?”
我向他们三个扫了一眼,见他们嘴里的烟还没点着,对刘晨说了句:“还会几个,你们等着啊。”
我说着,从身上掏出笔记本和圆珠笔,飞快画出一张离火符,扯下之后,念了一声口诀。离火符在三人的众目睽睽之下,腾地一下燃烧了起来,三人见状,立刻就呆了!陶自洋嘴里叼的香烟,都从嘴里掉落在了地上。
我把燃烧着的离火符捏在手里冲他们几个晃了晃,三人立刻从惊愕中醒悟,满眼崇拜地把叼着烟卷的脑袋凑到离火符近前,把烟给点上了。
三人狠狠抽了几口被我手里的神奇符咒点燃的香烟之后,大呼过瘾。陶自洋还满足地说着,这种用神符点烟的滋味儿,美国总统都他吗没享受过!
三人吞云吐雾地把烟抽完之后,刘晨舌头一舔嘴里那颗雪白小龅牙,对我说道:“张叔,你收徒弟不?不如我们哥儿几个拜你为师吧……”
陶自洋一听这话,立刻双眼冒光:“就是呀张叔,收我们做徒弟吧,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们哥几个,这辈子都会好好孝敬您老人家的。”
我闻听陶自洋这话,好悬没吐血,心里连连叫苦,我今年才十九呀,哪来孝敬我“老人家”一说呢?
我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现在还是个学徒呢,哪有资格收徒呢,你们还是赶紧打消这念头儿吧。”
三人听我这么说,哪里肯依。刘晨对我说道:“张叔,您也太谦虚了吧,都这么大本事了,还说自己是个学徒,真的像街上人说的那样,您这是年龄越大,越低调、越淡定了……”
我听刘晨这话,差点没哭出来,心里再次叫苦,奶奶的,被你们几个混小子冤枉着喊叔,我也就认了,现在又整出个年龄越大越低调淡定,我一个十九岁大孩子,知道个屁淡定低调啊!当时把我郁闷的,脱光衣服裸奔的心思都有了!
刘晨三个又和我粘缠了一阵,见我死活不肯收他们为徒,也只好悻悻作罢。
只是,陶自洋还是像见了火星人似的,对我崇拜的热情丝毫不减,并且,冲我扯起假嗓子,用伪娘声音,大声吼起时下刚刚流行起来的一首女生组合歌曲:“张叔,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
“光你个头呀!”我气结的一脚将那家伙踹开!
(如果,不出啥意外的话,今天收藏应该能够破千了。呵呵,众叛亲离的,也不是啥值得庆贺的事,只能说,谢谢各位的收藏与支持,谢谢!!)
☆、第一百十四六章 保镖
朱云母女醒来的时间,已经接近中午。我和刘晨他们几个,在刘晨家里也漫天胡侃到中午。
朱云那对双胞胎儿女,一醒来就撅起小嘴儿吵着肚子饿,想要吃饭饭。
我们和朱云母女相互打了声招呼之后,刘晨就忙着到村子里割肉买菜。朱云见刘晨为她们母女忙活,露出满脸歉意,问刘晨他们家的米面在哪,今天的饭就由她来做好了。
刘晨不好意思地冲朱云一笑:“米面家里都有,如果云姐你要不说帮忙做饭,我还真不知道该咋办呢,长这么大,我都没做过饭……”
朱云冲刘晨笑了笑,没有说话,在刘晨所指的位置取出了一些大米,然后到院子的水龙头前淘了淘,倒进了灶上的水锅里。
我见状,忙把刘晨买来的平菇和猪肉找了盆儿,端到水龙头前,洗了洗,然后端到案板前,把洗好的肉横放在案板上,拎起菜刀,非常娴熟地一刀刀切起了肉片儿。
我的举动被朱云看在了眼里,她惊奇地对我说:“张叔,您也会做饭呀!”
听朱云这么一说,我手里的菜刀,好悬没把另一只手的手指头切掉。并不是因为我会不会做饭的问题,而是——她都能比我大十岁了,咋也叫我叔哇!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被朱云这别扭的称呼立刻给叫愣住了,手里的菜刀真不知道该往哪儿切了。朱云见状,笑着从我手里取过菜刀,然后冲正在屋里嬉闹玩耍的俩孩子道:“小乾、小坤让张爷爷领你们到院子里玩会儿,饭等会儿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