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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2 / 2)

对于韩默订婚的最有趣反应来自妈妈。妈妈一个人把她养大,一生为她打算不说,还担心自己老后拖累女儿。如今韩默订了婚,妈妈这点心思就成了心事。

一次妈妈和她开玩笑:“小默啊,将来你结了婚,妈妈就去找个好的养老院住。

省得你们小夫妻烦。”韩默一听,心里咯噔一下,知道这玩笑后头大有文章。

好韩默,立刻佯装大怒:“什么,你要住养老院?那我上哪找范例教我孩子什么叫孝顺?以后我孩子也让我住养老院怎么办?”这个出乎意料的答案让老妈神情一松,竟然擦起了眼泪,从此再也没有提过这档子事。

订婚之后的某天,韩默望着镜子,有点发呆,问程曦,“你说我这好好的一朵鲜花,怎么就插在李言这块牛粪上了呢?”

程曦面不改色,“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

一 红尘(1)

爱上老婆的时候,我是个才高一的傻小子,刚刚从另一个学校转学过来。才过了几天舒心日子,就一不小心看见了她,从此万劫不复……

堕落的过程是这样的:我和一帮新认识的哥们儿就像往常一样站在教学楼的楼道里,干着一些那个年龄的男孩子们都会干的各种自以为是耍酷其实蠢得不能再蠢的事儿。就在这时,正巧有一个眼睛长在脑门顶上的小黄毛丫头走了过去,正巧往我这么看了一眼,于是我就这么完了。

我就不明白了,理论上讲,所谓一见钟情这种事的对象都应该是大美女,可是我喜欢的这个丫头片子实在不能算大美女。虽然她的小圆脸看起来有点傲,有点痞,有点不爱搭理人,更要命的是还有点太过聪明,但我怎么就觉着怎么看怎么顺眼?

等她蹦蹦跳跳地走过去之后,我一方面为了掩饰自己的心情,另一方面也是想打探军情,于是装出很不经意的表情问身边的哥们儿:“那小丫头是谁啊?”

那个时候的男生正是一脚还在懵懂的童年,一脚却跨入了青春期的时候,对男女问题敏感得不得了。那哥们儿立刻一脸贼笑地回答:“她就是我们这个年级的,二班的。语文特别好,老拿奖。但是不太爱说话。怎么,有兴趣?”

我怎么可能承认,“哪儿啊,我是觉得这丫头怎么这么?真想找机会打她一顿。

那家伙被我吓了一跳,“不是吧,我们学校可不兴打女孩。再说她可没招你。”

“哦。”我露出了一脸没能打上人的惆怅,成功地把兄弟骗了过去。

坦白说,那个年龄的男孩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我那会儿只是觉得一天多看她几眼,就心情舒畅,一天没看着,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所以,不久我就把这只小土拨鼠简单的出没规律摸熟了,并且适当地调整了我自己的生活规律。多年之后,我回首往事,才发现因为她,我不自觉地修炼了很多本领:也不知道她怎么能把时间掐那么准,总能踩着早自习的铃声进教室,可为了多看她一眼我就不得不老是迟到那么刚好一秒,天天被老师骂得狗血淋头,于是成就了我的“厚脸皮”神功,到现在还因为挨骂态度端正,被老板当成好同志加以善待。

她坐在教室第一排,所以一下课溜得奇快。坐在后排的我也练就了一身从人群中杀出重围的好本领,至今还能在A市那极度拥挤的公交车上进出自如,收获无数钦佩的目光。

我那古板的老爸从来只让我学习,严令我不准看任何课外书。但自打我发现她喜欢看书之后,从此也跟着她经常出没于学校的图书馆,慢慢就爱上了看小说。可怜的是我却只能躲在被窝打着手电筒看那些借来的书,所以我现在这双“炯炯有神”的六百度大近视眼也是拜她所赐。

可是我们那时候民风实在太过古朴。我就这么偷偷地看了她几年,都没敢跟她打过一声招呼。她继续在每次贴出的成绩榜里高高地占据着她的霸主地位,我仍然过着成绩普通的小平民的幸福生活。

幸好天可怜见,我终于在高中毕业前找到了一个机会跟她说上了话。更重要的是,我们读的大学在同一个城市。尽管她读的和我读的两个学校,一个是一类一个是二类,尽管这个城市有好几十所大大小小的大学,我还是固执地相信这是老天暗暗昭示的一种缘分。

在大学时代,来自同一个高中的我们自然而然地成了朋友。她问了我许多很奇怪的问题。我这才发现,原来她并不如我想像的那样高高在上。她问过我的问题中有一个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到现在还清楚记得:“到底你在路上是怎么跟人打招呼的?如果是从远处看着对方一直笑着走过去,挺傻的;可是如果先假装没看见,到了近处才突然一抬头笑一笑,不是更傻么?”

我当时愣了半天,想了又想,就是没答出来。这个问题还把我也绕进去了。我原本在路上见了人都是自自然然地打个招呼就过了,可是让她问过以后,每当遇见熟人,我就想,“我到底是怎么跟人打招呼的?”结果越想越不自然,害得我快有一个礼拜都没法正常跟人交际。

一 红尘(2)

不过这个问题也告诉我,原来她的难以接近不是因为高傲,而是因为害羞和不善交际。

大一,她恋爱了。我看着那小子恨得牙痒痒。不久,她又失恋了,在我的陪伴下喝了半斤红星二锅头,醉得一塌糊涂却没说那小子半句坏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分的手。这事一直让我很佩服——很多女人失恋的时候都是到处开控诉大会,把自己说成全世界最可怜的人,结果苦了一大群身边的朋友。

她说,大学四年可以用鲁迅的作品来形容,大一呐喊,大二彷徨,大三伤逝,大四朝花夕拾。那么也可以说,我伴随着她度过了这所有的四个阶段。可是,因为害怕连这一份温暖的友谊也失去,我一直没有跟她说过我对她的感情。

大四不知不觉就来了,我相信,我们再也不可能有机会了。毕业前夕,我请她去学校舞厅跳了一次舞。她照例玩得很高兴。

看着这傻呵呵的丫头,我在心里默默地向她道别。

按照着各自的人生轨迹,我毕业,工作,恋爱,失恋,始终把她放在心里。她则一路绿灯地从研究生读到了博士,感情生活却始终空白一片。

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我们俩居然走到了一起。

二 聪明

我这人文学水平不高,但我记得她跟我说过,有个叫什么海什么德的人写了本《编剧学入门》,在书里提出了一条“金规则”:人们爱看的就是别人倒霉。所以我想,她的体贴懂事这些都没什么说头,只有把我从这个女博老婆那儿受到的各种“虐待”说说,估计能让大伙好好乐一阵子。

我怀疑能量守恒定律的适用范围比我中学时候学的还要大。所以我相信一个人能运用的脑力是一个固定量,这边憋住了,也必然要找个其他地方发泄。

这丫头一个人就占了两人份的聪明。以前还能通过些小说散文发泄发泄,可读了博士之后,被逼得天天写一是一、二是二的学术论文,她那一肚子的古灵精怪没地儿去,自然就冲着好脾气的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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