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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1 / 2)

>然而,被文寿扑倒在沙发上的娜娜却不温不火。她一只手解着文寿的衣服扣子,另一只手将沙发前的茶几拉近身边。茶几上有一个小本子,一支圆珠笔。捏住笔,娜娜柔声问道:“大哥,你准备买哪个零件?”

“你说什么?”文寿不解地俯视着她,“什么零件?”

娜娜媚笑着说:“我身上不同的部位就是不同的零件。大哥,不同的零件价格是不一样的哟。”

文寿有些明白零件的意思了,他问道:“你身上的零件怎么卖?”

娜娜先指了指胸部,后指了指腰间的一个地方,“这两个地方的零件最贵,其余的零件可以便宜卖给你。”

急火攻心的文寿恨恨地问道:“最贵的零件多少钱?”

“按时间收费。”娜娜伸出一根指头,说道:“十分钟以内,一张匹(一百元);十分钟以上三十分钟内,加一倍。当然喽,超过三十分钟,本小姐提供五分钟的免费服务。”顿了顿,她笑着说,“大哥,如果你超过一个小时都还‘雄起’的话,你今天晚上所有的费用,本小姐全免。”

“好。”文寿冲动起来的激情已经抑制不住了,此刻,价格的高低已经不是他考虑的当务之急。他需要发泄。

娜娜并不知道文寿是吃药人,否则,即便文寿出再高的价格,她也不敢接这单业务,更不敢喊出“费用全免”这样的话。在那张长沙发上,娜娜把最贵的零件暂时卖给文寿,自己则捧起一本幽默杂志,借助粉红色的灯光,一边阅读一边哧哧地笑着。中途,疯狂中的文寿将一只手偷进她着装整齐的胸脯上,捏了一把,她立刻抽出文寿的手扔开,说道:“大哥,这个零件你没买。你违规了,罚款十元。”娜娜腾出一只手,在茶几上的小本本上早先划着一百元的后面加上十元的数字,还打了个括弧,注明“罚款”二字。尔后,继续翻阅那本幽默杂志。一会儿,她看了一眼手表,仰视着文寿,用一种不欺不诈的商业口吻说,“大哥,已经十分钟了,我要加倍收费了哟。”娜娜又在茶几上的小本本上添了一个一百元。接下来,她渐渐地感到有些不妙了。在周而复始中,她的脸上慢慢地现出惊恐的表情。她抬腕看了一眼手表,先是怀疑地说道,“半个多小时了,你……”突然间,娜娜意识到了什么,她大惊失色地问道,“大哥,你是不是吃了‘药’的?”

涉世眼手:如“烟”似雾(7)

文寿摇摇头,非常得意非常自豪地说:“我从来不吃药。”

文寿以为娜娜问的是春药。事实上,他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吃药人。然而,他还是感到很奇怪:在以往的性生活里,他从未有过像这次的超常规发挥。

娜娜开始难受起来,口气也变得乖巧了:“大哥,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我……”

文寿知道对方想说什么,他打断娜娜的话,有些戏谑般地问道:“我厉不厉害?”

“厉害。”

“我凶不凶?”

“凶凶凶。”

“你不是要卖零件挣钱吗?你不是一笔一笔地记到小本本上的吗?”文寿忿忿地说,“我要远远地超过一个钟头。我要你全免费。我要你倒贴本。”

“糟了,糟了,老娘糟了。”娜娜顿时花容失色,露出一脸痛苦的表情,“你龟儿子肯定吃了药的。你不老实,不承认。”

“我从来不吃药。”

文寿再一次否认。

又忍耐了许久,娜娜终于受不了了,她几乎是哭着央求文寿:“大哥,你放过我,好不好?我另外去给你换个‘凶’点的小姐,好不好?”

“不行。”文寿用一种疯狂的语气说道,“不换,坚决不换。”

娜娜一把抓起茶几上的小本本和圆珠笔,远远地扔到包房的一角,“算老娘倒了八辈子大霉,撞到吃药人。”紧跟着,她一下子哭出声来,哀求道,“大哥,放过我吧……换小姐买零件的钱,全部由我支付,好不好?大哥,我真的挺不住了。”

在这天晚上,从一位夜总会小姐的口中,文寿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是吃药人。

5 眼手结局:如“烟”似雾的归宿

在后来的日子里,文寿一直都不知道或者没仔细想过行踪诡秘的师兄的真实身份是贩毒行业里的下家,他只是师兄的一个眼手而已。在这以前,他没有接触过毒品,也没有接受过有关毒品的知识。曾经有几次,他对自己身体的变化有所怀疑:一是性欲减退,二是对那种“烟”的依赖性愈来愈强——过去是每天三支,现在则是每天六支。

一天,他将自己身体的变化告诉了师兄。

师兄平静地微笑着,平平淡淡地告诉文寿:“你主要是太累了。”一边说一边将这个月的薪水六百元塞到文寿手里。

文寿接过钱,顺口问道:“师兄,公司什么时候办起来?”

“快了,快了。”师兄答道,“等把另外几样配方搞过手,就正大光明地办公司。”他笑嘻嘻地望着文寿,“等公司办起来以后,我是董事长,你就是总经理。”

回过头,某天夜里,文寿与同居的女友在同房过程中,因得不到生理满足的女友骂他往日的雄风不在并怀疑他在外面另有情人时,他便用师兄骗他的那番话认认真真地“翻译”给了女友,还说道:“将来,等我当了总经理,你就夫荣妻贵了哟。”

于是,在文寿的温言细语中,对方带着生理上的遗憾和心理上的虚荣半苦半甜地进入了梦乡。她做梦都没想到,第二天上午,文寿会从她的生活中消失。

文寿被警察发现是眼手非常富有戏剧性。

那天早晨,文寿一如往昔地外出“上班”。在公共汽车里,他的毒瘾开始发作了。他急忙从烟盒里仔细地选出一支正品555烟,点燃火,狂吸几口。很快,那种症状消失了。没料到,文寿的一举一动被一位便衣警察看在眼里。常言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便衣警察一看文寿抽烟的过程,立刻明白碰到了一个瘾君子。等文寿下车后,一辆紧紧跟随在公共汽车后面的警车迅速地驶到了他面前。直到这时,文寿才醒悟过来:警察从他身上的烟盒里,搜出了两支混进“药”物的香烟。

但是,那位师兄呢?却突然从人间蒸发了。

那么,师兄姓什么?在哪里落脚?有些什么朋友?……

醒悟过来的文寿回忆起来,居然是一片空白。

涉世眼手:如“烟”似雾(8)

文寿沦为死囚的过程除了富有戏剧性,还有明显的悲剧性。

因无其他犯罪证据,警方只得将文寿作为一名普通的吃药人关押在重庆某看守所,强制戒毒。在牢房时里,他认识了一位叫木中的牢头。因为都是吃药人,两人很快就成为“好朋友”。

1996年7月9日下午,一位因盗窃嫌疑被关押进来的新犯张某在进监舍大门时没有喊报告,作为牢头的木中立刻勃然大怒,他一边朝张某扑去,一边招呼文寿:“兄弟,上,教训教训他。”

“好。”文寿毫不犹豫地答道,紧跟着木中扑上去,将雨点般的拳头落到对方的身上。事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损伤,导致急性失血休克死亡。

1996年12月1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626号刑事判决,认定文寿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634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文寿执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深夜,我见到了死囚文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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