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1 / 1)

>阳帽实在难看,我逛遍了专柜也没看到称心的。唐萌萌倒是借机买了不少东西,只不过都是一些小孩子的玩意。我发现尽管我只比她大了六岁,却很难以一个姐姐的眼光帮她参谋,而是以一个〃小妈〃的身份考虑,这件东西适合她吗、她穿那个是不是会显得不像好孩子? 最终,我买了一顶男式草编的牛仔帽。唐萌萌觉得很〃酷〃,也要了一顶,不过她戴上没有我戴上好看。这一刻,她才佩服我对衣着打扮的见地与品位。我决定如果她愿意,我就好好调教她一下。是时候培养自己的接班人啦。 我们没有准时达到小国说的那个别墅。我对唐萌萌说,准时赴约是一种耻辱,要给对方充足的时间来想你。当然,迟到的时间一定要和你的美艳程度成正比。假若你让他等你两个小时,那么你一定得保证你不输于奥黛利·赫本,而不能是玛利莲·梦露那一型的。 不要拿玛利莲·梦露的标准要求自己。没有男人愿意花两个小时去等待,那时对男人来说已经太晚了。你只有高贵才可以让男人等,才能让男人觉得你值得这份漫长的等待。 我们今天的打扮并不高贵,所以只迟到了一个小时。本来应该只迟到三十分钟的,但因为今天是别墅烧烤party,所以我决定给他们充足的时间去把食物烤熟,然后坐下来,等我们。 烧烤地点在一个号称美国小镇的洋房社区里,我们进去时被小区的保安拦下,通报了小国的门牌号码,保安通过步话机与小国联系后,才把我们放进去。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安全检查〃,那么这里的恐怖分子一定十分猖獗。 社区里的感觉还不错,只是不像〃美国小镇〃,倒是有点像农民企业家阵营,琉璃瓦、白瓷砖,贴得到处都是。我们像两个从《瑞丽》杂志上走下来的模特,婀娜多姿。我注意到小国和他的朋友们都呆了一下,而那些女孩子的眼睛里分明射出了仇恨的利箭。 小国对唐萌萌的态度好了许多,算得上是殷勤,整个party都不离她的左右,而我只要优雅地吃就够了。唐萌萌分外享受这种瞩目,她应该属于他们,属于这喧闹的繁杂。 我的确是老了。当我混迹于这个世界,我并不觉得我老。而当我看到一群比我年轻的孩子时,我才知道我老了。他们说的东西,我并不是完全知道,可总感到不知所云,要和他们攀谈,也是力不从心。他们提的明星,除了周杰伦,别的对我来说都年轻得像是太空人。他们的耳朵里总是塞着MP3或者手机蓝牙;手里离不开数码相机和手机,而我则认为拍照是愚蠢的。我不喜欢拍照。他们是动态的,我是静态的。我几乎憎恨他们的青春,却还固执地坚信自己的美丽。 是的,我是美丽,我不喜欢拍照,我没有照片作为证据,所以我必须每天对自己这样催眠,否则我将会感到世界暗淡无光。 太阳早就落了下去,而我也是刚刚才注意到。院子里终于落上一层夜幕下的光辉,我觉得惬意。我看到出租车司机两次抽着烟从别墅外走过,他茫然地看了看里面,然后专心致志地和保安聊天,像是凑巧路过街上演出的话剧。人们,哦,不,孩子们,差不多吃饱了。有的喝了酒,正在哭;有的在玩自己的手机,可能是发短信,或者在玩手机游戏;有的抱在一起接吻;有人看到他们接吻,于是起哄。唐萌萌的手和小国拉在一起,我看到他们想走进别墅,而不是在院子里和大家呆在一起。 〃萌萌!〃我大声叫她,〃过来一下好吗?〃 唐萌萌不太情愿地走过。 〃什么事?〃 〃你要和他干什么去?〃 〃进去看碟片。〃 〃然后呢?〃 〃没什么然后了。〃 〃然后他就要……〃

第29节:第三日  地(4)

〃不会吧?〃 〃你自己应该知道的。〃 〃那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认为他会爱上你,那时你再抛弃他,他会比较痛苦的话,那么你就去和他看碟片吧。〃 〃不是这样的吗?得到以后再失去,不会感到更痛苦吗?〃 天!我到今天才知道唐萌萌的智商,原来是负无穷!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竟然和这样的女性有亲戚关系! 也许是我绝望的样子让唐萌萌动了恻隐之心,她决定坐在我身边,哪儿都不去,听我给她讲一些适合评论家说的空话。不同的是,我的空话是实践出真知,应用到实践中也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而评论家……我们还是需要评论家的,不然我们会认为世界上可笑的东西只剩下了《新闻联播》。 小国似乎看出他和唐萌萌的好事之所以难以成功,就是因为我的存在,于是拉着一个很帅的男孩子过来和我们说话。我得承认,这个男孩子真的很帅,我总是对又高又帅的异性缺乏免疫力。他叫什么来着?哦,达达。 小国说达达是个艺术家。他们这个年纪总是充满了艺术家,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发现自己是艺术抱错了的孩子,艺术迟早要去寻找自己的亲生骨肉。不过达达是个例外。我盯着他的帅脸,发现他即使不是艺术家,也至少算得上是一件艺术品。 我觉得我会开始不受控制地喝酒了,因为达达。除了高和帅之外,达达身上还有致命的忧郁,那简直是不可抗拒的。 我讨厌聒噪的异性,尽管沉默的男人很有可能是白痴或者阴谋家,但是达达的沉默恰到好处。他喜欢安静地看着前方,他的头发短而干净,他的手指均匀细长。在遇到我的第三任丈夫Q博士之后,我时常疑心世上是否还有比他更好看的男人,现在这个问题有了答案达达。 〃你是做什么的?〃 〃发呆。〃 〃你喜欢做什么?〃 〃发呆。〃 〃你现在在做什么?〃 〃发呆。〃 〃啊?怎么还是发呆?你不是在和我说话吗?〃 达达终于回过头来和我说话,我发现他的左眼皮上有一个好小好小的疤痕,可能是小时候淘气弄上去的吧。 〃我就是在和你说话。如果是别人,我根本不会回答的。〃达达毫无生气地说道。 我这个时候再想,世界上真没有比达达更无趣的人了。但我没有料到我会在118个小时后与我的第七任丈夫相识。如果与老杜的结合是可以预见的,我相信我宁愿选择眼前这个哑巴达达,哪怕他可能还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和老杜的生活真可谓惊天动地。我是那么柔弱的女子,可他竟然舍得对我下那样的重手。如果我的那些丈夫们还活着,一定会心疼死。可是有什么办法?芸芸众生,竟然让我万中挑一,选上了老杜!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于茫茫人海之中,挑选恶人的本领真的是超一流。 达达尽职地忧郁着,我简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这个哑巴坐在一起。唐萌萌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随她去吧,我自己也已经是半昏迷状态。恍惚间,我是说恍惚间,我以为我看到了乌鸦。有个男人的身影很像他。可是我已经不再是那个会为一个背影扑上去的年纪,而且我显然喝了太多。 116个小时后,我将与我的第七任丈夫相识。我不知道我这么做是不是因为有了什么预感,但是我对达达说了一件往事。非常非常久远的一件往事,旧到我还没有开始寻找我的第二任丈夫。 有些人给予的怜悯……是一种有毒素的和侮辱性的礼物,完全有理由朝着表示怜悯的人脸上扔将回去。 《简·爱》 3我要告诉你的是我有一个秘密,一个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的秘密。否则,就不能叫秘密了。 我曾经迷恋过一个作家,在我的第一任丈夫死后。 我要到一个距离我的家乡2个小时车程的城市,就是为了找他。那时我还不曾想过嫁给他,也不曾想过我还可以嫁给别人。我是一个寡妇。 我要找他是因为我爱他,我因为看过他的书而爱他。有人因为他的书而骂他,他们想靠这种方式来打击他、毁灭他,他们想让他放弃。遗憾的是,他就是高尔基笔下的海燕,在某天的一个清晨,他不顾一切地冲到了他家十七楼的阳台上,放声大呼,那声音响彻心肺,震撼全宇宙,动摇了所有不要脸的传统,那是他向所有厚颜无耻的骗子的挑战,他说妈×!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你们……!

第30节:第三日  地(5)

我就是喜欢他,喜欢这样的他,喜欢他的一切,就连他的脏话对我来说都是世界上最美妙的甜言蜜语,随便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对自己的感情产生任何怀疑和动摇。这种感情岂止是喜欢?那简直就是爱!是那种不眠不休的爱,是那种废寝忘食的爱,是那种日思夜想的爱,是那种不可削弱停止毁灭的爱,是比爱还要爱的爱。我醒着时想他,睡着时也会梦见他,他是我唯一的朋友,与我朝夕相处,日夜为伴,不离不弃。 我把他的书当作我最可靠的情人,我和他窃窃私语,分享我所有的快乐哀愁;我把书当做他的眼睛,长久地和他眉目传情,百看不厌;我把书当做他的身体,忘情拥抱,以此安抚我脆弱的灵魂;我一遍又一遍流着眼泪大声地呼喊他的名字,我希望他能在某个我不知道的角落听到。我真希望他也能感觉到,在某个他不知道的角落,还有一个我。 我一定要找到他! 可是我该怎么找到他? 我可以给出版社打电话或者写信,请求他们告诉我他的地址或者联络方式,他们可能没有刁难我就痛快地满足了我的要求,也可能无论如何也不答应我。于是我不停地打电话、写信,可是他们就是置之不理,认为我只是无聊的追随者(也许他们的不近人情只是因为他事先交代过),我所有的狂轰乱炸都像打在棉花上一样,他们没有任何反应,波澜不惊。于是我跑到了出版社,我的诚意终于打动了他们的铁石心肠,他们给了我他的地址和联络方式,他们让我自求多福,他们祝我梦想成真。我谢了他们,送给他们一些不值钱的小礼物,还请他们吃饭,甚至差点对其中的一位编辑〃以身相许〃,以报答这救命之恩。 也许出版社根本就无法和他取得联系,所以他们想帮也帮不了我,我只有祈祷上帝可以在冥冥之中帮我一把了。我来到了他居住的城市,我按照他书中的描述找到了他,当然这个过程是要经受无数艰难险阻的。 比如,我在途中遭到人贩子的拐卖,我被卖到了偏远山区,给一个又老又丑又脏又臭却对传宗接代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的汉子做老婆。因为凭借着对这位作家的执着爱情,我终于逃了出来,坏人被绳之以法,我的事迹被改头换面地见诸于全国各地的报纸杂志。 或者我只是被小偷偷了钱包,身无分文又无一技之长的我只好到夜总会做〃三陪〃,每天和形形色色的好色之徒打情骂俏,最后在一场声势浩荡的扫黄活动中落入法网。 再或者,我在这个我完全陌生的城市做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开始了正常人的生活,我找到了工作,再一次结婚,生了孩子,失了业,离了婚,我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人,却怎么也找不到他。 也许我根本就没那么倒霉,我只是走了点冤枉路,多花了一点坐出租车的钱而已。世界上的很多事,其实没有我们想的那么艰难。 但无论如何,我找到他了! 我敲开了他家的门,问他可不可以借用他的卫生间。我在花园里拦住他的去路,假装一个丢了心爱小狗的善良女孩。我在酒吧里对他连抛媚眼,靠借火的机会和他搭讪。或者,在任何一个可能的地方,我单刀直入地告诉他,我爱他。他不用问我的姓名,也不用了解我,更不必来爱我,但他不能拒绝我。 可是,不管我有多么不愿意承认,这些都是我的一厢情愿,他很有可能会拒绝我,原因很多。比如,他怕我是一个居心叵测的上门小偷,他已经有了所爱的人不想和我有什么瓜葛,只把我当成一个有精神分裂倾向的读者。要么,干脆只是因为他不喜欢我,如此简单!所以,我必须想出一个他绝对不会拒绝我的万全之策。 我可以花高价租下他隔壁的房间,和他做邻居,整天没事找事地想出各种办法找他帮忙。他帮了,我就有机会向他表示我的谢意;他不帮,我就麻烦他到他肯帮我的那天,或者他搬家为止。总之,我要我们日久生情,直到我幻想的那一天出现。 我更可以寻找一切机会,制造一切机会,成就一次又一次的巧遇,让他开始相信世界上真有缘分这么一回事。我和他相识了,他觉得我安全了,我们有了那一天……总之,我必须让他有和我在一起的愿望,这样我的幻想才可以实现。

第31节:第三日  地(6)

接下来呢? 我可以选择〃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已经给过我一个完美的夜晚,足够我永远铭记。我们不需要再面对白天的残忍,我们可以不去说那些肉麻的告别话,也不用费尽心思地把对方赶走。我走了,给他留下了一个永远的迷,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可能会为任何一个和我相似的背影而激动不已,或者只是认为自己做了一场真实得可怕的色情之梦。而我,心满意足,了无牵挂。 或者,我们产生了爱情,我们视对方为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成双成对地出入所有公众场合,我们每天拥着对方的身体入睡,对方的呼吸已经变成了自己呼吸,他是我最伟大的作家,我是他最忠实的读者,我们像童话小说里写的一样,从此过着快乐的生活,一直到老,到死。 再或者,我们相爱了,我们厌烦了,我们不愿意再看对方一眼,我们可能吵架,我们也可能不吵架,我们不了了之,仅此而已。 这种无可救药的幻想已经把我折磨得无法再继续幻想下去了,每个刚刚成为寡妇的女人可能都遇到过这种事。也许因为想得太多,最后竟然导致我无法再勾勒有关他的一切。我失去了我的想象力,我不能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自得其乐,我无法再凭空捏造出什么事情来安慰自己了。这种情况一经出现就无可挽回,让人无法接受。现在,想象已无法使我满足,我必须把他拉进我的真实生活! 我爱他。这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听起来可笑看起来疯狂的爱情指使我恬不知耻地干了一件以前只敢停留在想象阶段的事情我来到了他生活的城市,来到这个他住了又住的城市,来到这个他百看不厌的城市,来到这个他说他三十年中离开的时间加在一起不足半年的城市。 他没见过我,他不会认识我这是正常的;我也没见过他,我也不会认识他,他不喜欢像其他作家(尤其是章元之流的女作家)那样,在书中疯狂地张贴自己的照片。所以,即使我们面对面地擦肩而过,撞上彼此的肩膀,撞得很疼,我们也不会认出对方,叫出对方的名字,也许还会因为对方撞疼了自己而彼此埋怨、责怪、谩骂。 但我一定要找到他!不要嘲笑我的荒唐可笑,如果你也像我爱他一样地爱一个人的话,你也会这么做的。 我想,只要这种爱还在,我就会继续干这一切疯狂的事情,只有这种疯狂的举动才和我疯狂的爱匹配。 所以我出发了。我真的这么干了。 我站在熙熙攘攘的火车站前,看着形形色色的忙碌人群,一时间竟不知所措。我茫然地向前走着,走得很快,为了走而走。我对所有向我兜售食品拉我上车的人都摇头,假装我很忙,假装我很清楚自己的目的地。我用两倍的价钱买了一瓶看起来相当可疑的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又向那个对我表示好奇的小贩买了一张地图,走了几步就把地图垫在屁股底下坐在了花坛边上,继续喝水。 现在,我终于可以和他呼吸着同样一片肮脏而浑浊的空气了。这里的空气弥漫着汽车尾气的味道,可吸入微尘颗粒肯定严重超标,我爱过敏的鼻子已经对我发出了严重的抗议。天空不知道是什么颜色,没有云,也没有阳光。林立的高楼大厦侵占了所有树木的栖息地,草皮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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