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件事为什么在今天得以公开,没必要追究,就像有的话没必要说透一样。
寂影不敢追求心目中的最完美,这一心理蓝晓尤其认同。习惯用冷漠的黑色装饰自己的人,或多或少都缺乏自信。
而外表越是坚强的人,内心其实就越是懦弱。
这个推理放在如今的局面,可以证明:如果寂影真的喜欢上了王子微,那在这个时候,他很可能不敢选择王子微。
不会的结果不一定是不敢,不敢的结果却一定是不会。
意外当了一回寂影心中最完美的人,蓝晓稍稍有点高兴,不过稍瞬即逝。在这个时候,担心肯定是更占上风的——要担心的内容太多了,进山之后的事都还排不上号。
寂影到底选谁同行?这个问题是蓝晓最想知道的,却不是蓝晓现在最担心的。最怕的是寂影为逃避这个选择题,招呼不打一个就独自进山了。
……那个寂影做出这种事的可能性很大。
早在今天之前,楚和勒令寂影选一个人一起进山冒险之后,蓝晓就向楚和摊牌过这一危险动象。楚和一听吓得不轻,当即就要安排BeePub人员日夜值守。蓝晓想了想,又说服楚和打消了这一安排。原因有二:一来寂影如果要溜,全BeePub出动也不见得防得住;二来如果不是寂影心甘情愿去选,那选出来了也没什么意义。
这道选择题,不是只有A或B两个答案。
阳光从西边的窗户和大家打了个招呼,为这个严肃下午勾勒出一道金边,把房间照得像一幅带框的画。如果所有事情都能和金边框里的画一样美好,那该多好,虽然金边框里的画不一定都是美好的。
但有人特地为你镶上金边,至少能证明你是被爱着的……
这样就够了,不是吗?
蓝晓走到窗边,在夕阳的沐浴中双手合十。
无神论者在有需要时才祈一个祷,不知上帝能不能听见……
太阳真的西下了……
太阳西下后,完全不知自己已被扣上一顶脆弱罪名的寂影突然想到要回租的那个家看看。交下一季房租的时间快到了,按惯例,房东会提前个几天来一趟,拿一些近期收集的蔬菜米面涨价的消息改编一个涨房租的借口。寂影从来没在房租问题上跟房东废过话,因为他没想过会搬出那个地方。
事实是寂影现在已经被搬出了那个地方,无关个人意愿,但大约是因为同居者没有多大变化,居然也还住得蛮习惯。
狗娃最近恋上了王子微家花园里的一只蝴蝶,天天踩着暗恋对象的生物钟起床,在泥土与植物中学飞。这个时间是它曾经的起床时间。寂影正想着,已经变得像个人猿泰山的狗娃回了房间。
寂影帮狗娃拍掉身上的泥和树叶,狗娃喵了一声,跳上沙发睡觉。
这只猫如今正踩着幸福的节拍,这段幸福将持续到那只蝴蝶的生命结束为止。
寂影见过那只蝴蝶,有着青色的翅膀,很漂亮。不管是人是猫,都能在一堆蝴蝶中把它找出来——这一亮点优势很可惜地没能得到体现,原因是这个季节不是蝴蝶的季节,它的同类都还在泥土中熟睡。此时此刻在一些本性耐寒的花朵间翱翔的,它是唯一一只。
一只生错季节的蝴蝶和一只爱错对象的猫,这个爱情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结局。
这个结局寂影知道,狗娃应该不知道。也就是说,在这个故事里,寂影扮演了上帝的角色。但即便只是角色扮演,寂影还是没能把这场爱情的结局告诉狗娃,原因只有一个——语言不通。
语言不通这个理由,也许也适用于上帝和地球人。
寂影最欣慰的是,狗娃追那蝴蝶追得很执着,没有浪费它生命的任何一天。
另一边……
辉夜的问题在空气中悬挂了一下午也没能得到王子微的回答,这一下午,二人面对面,对得很尴尬。到后来,辉夜自己都想骂自己到底为什么要问王子微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叫他怎么回答?就算他回答出来了,难道就算数么?
辉夜一开始就明白,想从王子微口中听到“害怕”二字是不现实的,“弃权”则更不可能。知道这些不需要对王子微有多深的了解,因为辉夜很清楚自己现在的想法是什么。
对同一个对象怀着同一样的感情,遇上同一件事,无论是多不同的人,想法都是相同的。
就这么白白浪费了一下午的时间,还是有理由照顾寂影的一下午。双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双方都觉得,如果什么都没说,就像有什么事没完成,不能就这样回去。
尔后,辉夜和王子微去了酒吧。
男人间的决斗,除了枪,还有比酒更合适的东西么?
然后结果很容易就出来了。
王子微一杯酒下肚就像服了安眠药,昏睡不醒。外界酒吧的酒当然不会像寂影和蓝晓在BeePub为王子微量身调制的那么温柔。辉夜想说的话还没出口就没了谈话对象,只能盯着熟睡的王子微发呆。
也许是以前对峙的目光都迎上了敌意,辉夜直到这时才发现,王子微长得其实很讨人喜欢。
发色很淡,睫毛很长,看多久都不会觉得腻。
不带一点儿戒心的表情,单纯得让人不忍心破坏。
辉夜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大概是长期晚睡的原因,皮肤比以前粗糙了。
男人的皮肤粗糙一点不是什么问题,但辉夜此时突然很羡慕王子微的白皙。那是一种只属于少年时期的颜色,无论怎么挽留,都会被时间带走。
尽管辉夜的长相在BeePub、在潘朵拉,都没什么争议地能排第一,但是……
眼前的这张,才是寂影喜欢的人的脸……
很普通、很普通……却命中注定……
就算自己做得再多、再多……又能怎么样呢?
“王子微……我为什么会输给你……?”
辉夜轻轻说出这句话后,突然感觉脸上滑过一道凉丝丝的触感。
这是……
泪……?
辉夜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流过泪——时间不是很长,但以往的眼泪都有它的用途,可以说是随心所欲而流。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以换取适当的气氛和心情。
今天……为什么?泪已经流出了,大脑还没有发现?
稍稍一想,辉夜回答自己,因为这滴泪是从心里流出的。
人的心脏究竟是怎样坚强的器官?无论痛到什么地步,都还能活着。
辉夜隔着衣服摸了摸心的位置,凉凉的……还在跳动……
辉夜正在细细品味这一份伤感,身后突然弥漫起一股刺鼻的香水味,比电梯里的一个闷屁还要来得浓烈。扭头一看,一个浓妆艳抹到看不出五官究竟长什么样的火红裙女郎正在往这边挤凑。这间酒吧叫什么名字辉夜忘了,比BeePub大得多,每个大出的部分都挤满了人,在分不出是音乐还是灯光还是什么的复杂空气中疯狂扭动。辉夜选的已经是全酒吧最偏僻的一个角落,还为这个角落付了酒吧老板用脸皮标出的包间费,为的就是躲开这些炫彩缤纷。没想到这些生物就和恶灵一样势不可挡,只要在她们出没的地盘,她们都能神出鬼没。
辉夜突然无比想念BeePub,那是多宁静的一片净土。
在火红裙就要扭进来的一瞬间,辉夜一把拉起王子微,抱在怀里摸了摸。
火红裙顿时僵住,撇了撇嘴,落下一句不用听见都知道是脏话的脏话,不屑地转个身,走了。
辉夜松了口气,正琢磨是索性带王子微离开,还是放下王子微自己再喝一杯。突然,发现熟睡的王子微姿势有点儿奇怪,右手牢牢地插在衣兜里。
辉夜顿时想起,王子微似乎一直有这么个习惯,在人多的地方,必定有一只手插在衣兜里。
抛开怪癖的可能性,按常理,这个动作的目的应该是防贼。
他保护的东西是什么呢?
辉夜突然对王子微衣袋里的东西很感兴趣,不是出于无良好奇心,此时此刻,更类似于一种直觉。
心里过程略。
然后,辉夜做了一个神风怪盗的动作,从王子微紧护的衣兜里摸出了……
一部手机?是一部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