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堂娜揪着自己的头发,若有所思道,“拉米那,你到我房间来帮我收拾行李。”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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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娜·伊莎贝拉的行李堆在客房里,大部分都还没拆包。拉米那跟随她多年,知道她并不是真的要他帮忙收拾,话里的意思是“到我房间里来,我有话单独跟你说”。
血族之母坐在床上,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拉米那恭敬地走到她面前,单膝跪下。
“堂娜,拉米那听从您的号令。”
“堂娜没有什么号令。”拥有小女孩外表的年长血族让拉米那伸出左手。她捏着那只手反复端详。
“你没把戒指给他?”她问。
“……啊?”
堂娜用修剪得完美无瑕的指甲敲了敲拉米手指上所戴的蓝宝石戒指。“这个。你怎么不送给他?难道你不喜欢他吗?”
拉米那苍白的脸上蓦然腾起一道红色。血族将自己的戒指赠予他人,尤其是赠予人类,就表示此人拥有了他不变的情谊,要么是坚定不移的友情,要么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拉米那从来没有把戒指送给过什么人。
“我……我喜欢他,可并不是……”拉米那罕见地期期艾艾地说,“我们是工作上的搭档,也是……朋友,我并没有……那个……”他越说,脸上红晕就越多,堂娜·伊莎贝拉觉得现在去挤一挤,准能挤下来几滴红汁。
“好啦。”堂娜故作不在意地丢开拉米那的手,“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不过我得提醒你,卡尔文可是个人类,人类呀——”她拖长声音,“——生命脆弱又短暂,先不提他活不了几十年,说不定明天他就染上热病一命呜呼了——他的眼睛是怎么瞎的?”
拉米那觉得血族之母的思维有点跳跃。“是疾病导致的。他小时候是可以看见的,但是因为患病,双目失明,他父母负担不起治疗费,又不想被残疾的儿子拖累,就把他丢弃了。”
“噢!人类中也有如此不负责任的父母!”堂娜叫道,“如果他们是血族,对子嗣不管不问是要受重罚的!”
“堂娜……”
堂娜话锋一转,“你为何不把他转变成血族?这样他不仅拥有强健的身体,漫长的寿命,还能重获光明。他从没见过你的模样,对吗?”
她捧着拉米那的脸,轻轻摇晃,“我的拉米那这么英俊帅气,就算再铁石心肠的人见了,也会迷上你。”
拉米那拉开她的手。“堂娜,这个我说了没用,要卡尔文自己同意才行。他没有转变成血族的意愿。”
“噢,多么可惜。他是个又乖又可爱的好孩子,要是我膝下能添一个这样的子嗣该有多好。”
堂娜·伊莎贝拉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咯咯咯”地笑成一片。她知道刚才那番话已经让拉米那有点动心了。堂娜喜欢这样的行动,这里施点力,那里施点力,然后悠闲地坐在山峰上笑看雪球自己滚成一大团。
“好了,我说完了,你去吧。”她装作厌倦地摆摆手,“明天早上准备好马车,送我去火车站。”
“是,堂娜。”
拉米那谦卑地退下。返回自己房间的时候他一直在思考,今天堂娜的话怎么好像别有深意啊?可惜道行差得太远,他怎么猜都猜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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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堂娜·伊莎贝拉便向布莱克庄园的众人告辞。卡尔文和拉米那送她到庄园外,她亲吻了两名年轻人的面颊,登上马车,从窗户里朝他俩挥舞手绢。驾车的是卡尔文贴身的仆人,从亚当的时代起就服侍他们一家,知道卡尔文的工作和堂娜的身份,嘴巴也严,是个能信得过的人。
卡尔文和拉米那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向她挥手道别,直到堂娜钻回车厢里。他们仍并肩而立,吹着晨风。过了一会儿,卡尔文说:“你还没告诉我富恩特·埃斯特拉的父母是谁。”
“他叫巴蒂斯特·拉尔热。”拉米那回答。
“这名字好耳熟啊。”
“他是弗吉尼亚的奴隶主,在维护奴隶制的血族中,他是最激进的人之一。不过他并不像那种随意繁衍后代,却又管生不管养的人。”
“也许他是一时糊涂,转变了富恩特·埃斯特拉后又后悔了,但是不忍心杀他;也许他这么做有他自己的目的。”
拉米那转过头,凝视卡尔文的侧脸:“目的?”
“我翻看了最近一段时间守望者总部发来的密函,南部地区新生血族的犯罪率提升很快,好像突然之间就冒出了一大堆新血,他们的父母不知在忙些什么,对他们的行为不管不问。”
拉米那不安地说:“值得留心。”
“我想我们应该去见见那位共和党的朋友,为他的选举出一点儿力。”
“你希望他当选?”
“当然。借由他的手,奴隶制的历史将会划下句点。变革的雨云已经在这个国家的上空集结,只差一道霹雳,风暴就将横扫整个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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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小托马斯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去中转站取信。他的挎包里放着一叠信件,骑着马儿疾步返回庄园。半路上,他遇见了一辆从庄园驶出的马车,驾车的是布莱克家的老仆人。小托马斯骑在马上向他脱帽致敬,他也脱下帽子同他致意。
这么早,他要去哪儿?卡尔文主人差他去城里办事吗?不过这不是小托马斯该关心的。他策马同那马车擦身而过,没行几步,便听见身后传来女孩的喊声。
“喂!你!那个小孩!你等一下!”
小托马斯勒住缰绳,调转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