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鱼》并非真的没有鱼,但是鱼之所以成为鱼,正是因为它们离不了海洋,出不了海平面。那么竭尽全力放飞气球的鱼儿,到底是愚蠢还是伟大呢?这就是凌戍,让人读不懂看不透的凌戍。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他成为一名画家,更多的是一种必然,而非偶然。
手机传来的震动,打断了我的思绪,来自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只有四个字,“勿忘约定”
我删了信息,但,果然…还是去吧。
每个城市的夜,都黑得让人不甘寂寞。白日里那些蜷缩在阴影里的欲望,都借着黑幕的掩护,纷纷涌向街头,袭击每一个过往的男男女女。
城市酒店。407房。
一个是为了追求快乐,一个是为了忘却痛苦,既使互不相识,既使目的不同,既使各怀心事,但却丝毫不妨碍我们一起,及时行乐。
因为在来的路上,被突如其来的一场春雨淋了个透彻,一进房间,我便直接脱了外套,进了浴室。在一番快速的冲洗之后,我随意裹了一件宽松的浴衣走出了浴室,正巧撞见这个陌生男人将我的手机放回外套口袋中的一幕。
“你在做什么?!”我厉声喝道。
“如你所见,把你的手机放回原位而已。”
“少装蒜!”
“切。脾气还真不小。你手机响个不停,我不过是帮你接了个电话而已。”
“什么!”我气急败坏的一把夺回自己的手机,最近的已接来电,显示是苏喆。
“你都和他说什么了?!”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电话一通,那头就嚷嚷着问你去不去听什么什么训练的,我只说了一句,你不去了,仅此而已。”
男人没有露出丝毫的愧疚之色,让我颇为窝火,和这种人多说也无益,我三两下穿戴整齐后,随即夺门而出。
凭着一股子怒意从酒店猛冲出来以后,也没想好要去哪里,于是就这样,一个人顺着街道,顺着人流,漫无目的的随意走动,不知不觉间竟然走到了明大门口。
“既然走都走到这里了,不如就顺道过去听听吧,不过刚才的那通电话…还是别惊动苏喆好了,只去看看就走。”这样想着,双脚已经不自觉的朝着苏喆曾带我去过的那个练习室走去。
练习室的门是老式的双开实木门,每扇门扉上都有一块不大的玻璃,似乎正赶上了乐队的休息时间,没有听见排练的声音,我透过玻璃朝里望了望,只看到了三个不认识的学生,没有苏喆的身影。
“那小子,怎么不在呢?”我自言自语的嘀咕了一声,话音未落,就感到有谁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季彦老师,你是在找我吗?”一转身,一张灿烂无比的笑颜近在眼前,我不禁向后退了一步。
苏喆似乎看出了我神色中的慌张与尴尬,不等我回答,便自然的拉起我走进了练习室。
“大家!打起精神来!今晚的贵客到咯!这是学校心理系的季彦老师,我邀他来听我们的训练成果。”
“诶?!你居然也会带人来,这可真稀奇,事先怎么没听你说啊!”第一个大声嚷嚷起来的,是个染着金发,穿着鼻环,左耳带着三只耳钉的男生。
“我带人来还得提前给你打报告啊!季彦老师,这个不良青年就是我们乐队的键盘手,叫他蘑菇就可以了。”
“我是多多,是乐队的鼓手。”
我循声望去,坐在架子鼓后面的竟然是个漂亮的女生,此时此刻正冲我甜甜的笑着,露出两个可人的小酒窝。
“哦,对了,还有个阴暗的家伙,小五,是吉他手。”
三人中还剩一人正坐在角落里,静静地调着弦,除了礼貌性的对我点了点头以外,眼睛就再也没离开过手中的吉他。与我脑海中对吉他手的刻板印象不同,他留着比苏喆稍长一些的齐肩长发,纯黑的发色,没有任何染烫过的痕迹,带着一副精致的金属框眼镜,看上去,怎么也不像与摇滚有关的人物,冒充个文艺青年什么的,应该还绰绰有余。
介绍完乐队成员后,训练又重新继续。但有一件小事,我还是稍微有些在意,没记错的话,苏喆应该说过,他那天早晨是把我误认成乐队里的人了,但我和这三个人之间,真的有认错的可能性吗?我还没来得及细想,整个人就已经被眼前的这场演出所彻底吸引住了…
如果说真的有人生来就是为了歌唱为了舞台而存在的话,那么,那个人应该就是苏喆了吧。
虽然只是排练,但眼前的苏喆,与平时温顺柔和,总是保持微笑的那个人,简直判若两人。眼前的他,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那种只属于舞台的气场,那种甚至可以聚集日月光辉的气场,在这间明亮的练习室里,却好像只有他被聚光灯笼罩着一般,所有的一切都成为了背景,而我只能被这个歌声,被这个人,一步步地牵引着,牵引到他的瞳孔中去。
只可惜,可能是由于我自身五音不全的缺陷,导致我对音乐欣赏实在缺乏研究,也很少听歌,对一首歌的印象,也只能给出好听或不好听这样无力的评论。
但,那夜,苏喆反复唱出的几句歌词,我却不知为何的记住了,也许是因为他当时的眼神,是如此的认真,认真到这似乎不像是一场演出,而他似乎也不仅仅是在演唱……
“我要你看到我”
“你不该猜测应该享受”
“我要你爱上我”
“你不该猜测应该爱我”
“我可以是男是女,可以漂移不定,可以调整百分比”
“只要你爱我一切都没问题”
第九章 多事之春(9) (1529字)
去听了苏喆乐队的训练,这或许是我最近这一个多月以来,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这让我的周末多了一个选择,多了一个去处,不用只在画册和床第之间徘徊。生活就是如此,哪怕只是一丝一毫的改变,有时候也会让人顿觉神清气爽。
“没想到今天练到这么晚,季彦老师,不如…我送你回去吧?”苏喆和乐队的同伴道了别后,匆匆从我身后跑了上来。虽说这也只是我第三次来听他们训练,但这一切都让人觉得自然而舒适。
“啊?我用不着送,你有这个功夫还不如去送送多多,她一个女孩子。”
“她才是用不着人送,女生寝室就在活动楼背后。”
“……”
“如果你这么不乐意的话,就当是老师你陪我走走,这总行了吧。”
“…这样的话,就没办法了。”
苏喆笑了,配合着我慢悠悠的步伐,与我并肩而行。我不再看他,转而盯着脚下被路灯拉长的两个身影,我的嘴角竟也有了一丝微微上扬的幅度,自己这是怎么了,竟然被这么别扭的理由给说服了。
“对了,苏喆,上周末你唱的那首歌是…?”
“五月天的《雌雄同体》,没听过吗?”
“嗯。我平时很少听歌。不过,那首…很好听。”
“你喜欢就好。不过,要是唱我们自己的歌,一定可以做得更好。”
“那,为什么不唱?”
“因为学院推荐的工作,其实只是一家高档会所的驻唱罢了。按照对方的要求,我们不能在那儿唱原创的歌。”
“学院怎么会这样?!”
“呵呵,这句话,我可以理解为你在替我们担心么?”苏喆似乎并未因这个令人不太愉快的话题而影响了心情,看见我微蹙的眉头,他反倒咧开嘴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