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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1 / 2)

>    我突然想起前几日在字典上看过的一个词,尤物。

“这不是季彦吗?太太在唱戏,你在这偷看可不好,快和我去找小少爷吧。”

不知何时,齐管家已站到了我身后,拉起我,就朝侧门走去。而我还在那个戏子编织的梦境里,难以醒来…

“齐管家,为什么阿姨唱得这么好,却不让人听呢?”

“……”

“齐管家…?”

“太太的戏,只能唱给一个人听。”

“…谁?”

“…好了,到书房了,快进去吧。”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人,第一次见到凌戍的母亲,却…也是最后一次。当天夜里,趁着夜深人静,她逃走了,只带了一身戏服,逃离了这个偏僻的小城镇,逃离了这座寂寥的庭院深深,逃回了那场藏在水墨画中的江南烟雨…

凌戍却说,她不是逃走了,她只是走了。因为她离开之前,第一次踏进了凌戍的卧房,去找了他,留给他房屋产权证、银行卡和一句”对不起”。

“凌戍,她哭了吗?”

“没有,她说,她叫柳雨。”

第三十三章 记忆之夏(9) (2187字)

车刚一进巷子,母亲在家门口等着我们归来的身影便映入眼帘,她一直身体很好,并且性格开朗。

“哟!凌戍,你们可回来啦!开了那么久的车,累坏了吧,快快快,屋里坐。”

我们一下车,母亲立刻就迎了上来,不,准确的来说是,立刻就迎上了凌戍,拉着他,好一阵嘘寒问暖。果然,和凌戍一起回来的话,自己就一定会被忽略掉。

“汪汪!汪汪!”我正欲往后备箱走去,却被一阵狂吠挡住了去路,原来我还是没有完全透明化,一双凶神恶煞的狗眼正目光灼灼的盯着我,这龇牙咧嘴之势,大有欲咬我而后快之势。眼前这只后背为棕色,肚子为白色,流着哈喇子的肥胖沙皮,就是我母亲养了六年的宠物狗,似乎是叫…。

“彦仔,怎么了,叫得这么厉害,一会儿街坊四邻该来提意见了,快闭嘴!”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名字,才搞得它对我一直这么苦大仇深的。

“哟!季彦,原来是你啊,怪不得狗这么生气。你这个臭小子,还知道回来啊!”

“是是,居然是我,让您老失望了,对不住了。”

虽然是许久未见,但不知为何,我和我妈一见面,就忍不住得互相抬杠。

“嘿?!你这小子,怎么说话的!彦仔,给我狠狠地咬!”

语毕,我妈玉手一指,沙皮竟然真的更来劲了,站在原地又叫又跳的,一跳老高,还带旋转,惹得哈喇子四处飞溅。

“妈,不是我说你,你看你养得这狗,什么德行。”

“什么德行也比你这个一年就回来一次的臭小子强!”

“妈,你这完全是…”

“好啦好啦,季彦,伯母,我们还是先进屋再说吧,彦仔也别叫了,进屋进屋。”

一见凌戍插话了,母亲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立马换回了刚才那副喜不自胜的表情,冲着凌戍笑得嘴都合不拢了,一把拉住凌戍,吆喝着自家的沙皮,先我一步进了屋。

我妈一边往屋里走着,一边还不忘丢下一句吩咐,“季彦,你把行李拿进来啊。”

“……”

“伯母,我去给季彦搭把手。”

“不用不用,几件行李他还拿不了吗?!”

“…嗯,没事,你先进去吧。”我对着抽不出身,扭头望向我的凌戍说道。

也不知是不是在每一个母亲的眼中,孩子们的时光都是不会流逝的。至少,在我妈眼中,凌戍永远是那个小小年纪就礼数周到、学识广博的秀气男孩,而我则是她恨铁不成钢、屡教不改的臭小子。对于凌戍家里的事,我也不清楚她知道多少,她从来不问我,我也从来不提起。但我相信她一直心里有数,作为一个成年人,作为一个女人,更是作为一个母亲,她所能洞察到的东西,或许,永远都远超我的想象。

“伯母,这是给您带的一点小心意。”

“哎呀,凌戍,不是伯母说你,回自己家还带什么礼。”

“呵呵,伯母,您这才是客气呢。”

“呵呵,瞧你说的,那阿姨就收下了,你先坐着,我去准备晚饭。”

我拖着两个箱子刚进屋,就碰见凌戍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内,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长盒递给我母亲,看样子,应该价值不菲,很可能是条手链或者别的什么。我妈一脸乐呵,走过我跟前时,还故意将手中的礼盒在我面前晃了两晃,“瞧见没?空手回来吃白饭的臭小子!”

“…你自己刚才不是说了吗?回自己家还带什么礼。”

“所以说,你这臭小子就是缺心眼呢!”

“…行行行,下次我准带。”

“别别别,你愿意送,我还不一定乐意收呢!”语毕,这正逢更年期的老太太,丢下气得牙痒痒地我,摇晃着礼盒,一步一扭的走进了厨房。

“凌戍,你都听见了吧!这就是为什么我和我妈打电话,总说不上两句话原因。”我将箱子暂时扔在了玄关,没好气地走进了客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喝完了一大杯白开水。

“呵呵,我觉得你们就这样,就挺好的。”

“你这家伙还笑呢!自己知道备礼物,也不知道提醒一下我。”

“我备礼物是应该的,你就不必了。”

“不必了?!你是没看见刚才我妈挖苦我那样儿!”

“呵呵,我是说真的,你回来,她就很高兴了。”

“…如果我再带份重礼回来,她就更乐了。”

“那倒未必,如果你带份重礼回来,她又该念叨你了。伯母不会希望你在这些方面破费的,伯母勤俭一生,你要是在她身上铺张浪费,她也不会高兴的。这点父母心,你这做儿子的还能不清楚吗?”

“……”

一瞬间,我的胸口有种拥堵的感觉,不再说话,只是觉得,凌戍,说到底,这么些年了,你却还是把自己当外人…

柳雨走后,凌戍便遣散了家里所有的佣人,家里所有的古董字画等等摆设,全由齐管家做主,分给被解雇的佣人们。从此,凌戍便一个人住在了读雨山庄。但他毕竟是少爷出身,既使是被世人所不齿的私生子,那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家务一类的事情还是离他太远了。最开始是我几乎每天都带着母亲多做的饭菜去看他,后来好多歹说的也让凌戍渐渐的到我家拜访,最后便干脆长期住下了,反倒是山庄那边,他偶尔才回去了。

这么些年过来了,我们就和一家人一样,不,我们确确实实就是一家人。于此尘世,相互扶持,不离不弃,这样的关系难道还不能胜于血缘吗?又或者,血缘对于凌戍而言,根本不值一提,胜不过的是凌戍心里那道高筑的城墙…

第三十四章 记忆之夏(10) (2603字)

卧室,我心情抑郁的坐在窗前,桌上摊着一本书,却连翻都没翻一下,行李也还原封不动的摆在墙角,没有收拾。

晚饭的时候,三人一桌,我妈一直喋喋不休的对凌戍问长问短,凌戍这家伙平时不善言谈,但不知为何,对我妈的问题,却总是能像个小老头似的,絮絮叨叨,叨叨絮絮,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事情,非得掰成十句。不过,这也好,我落得一身清闲,可以安安静静的吃顿饭。

正在我暗自窃喜之际,我妈突然话锋一转:“季彦,人家凌戍这一年可没少忙,你呢?怎么样啊?”

“我还能怎样?学校教书呗,你又不是头一回听说。”

“嘿!我说你个臭小子!多说两句话要死啊!”

“…问题是我确实没什么值得一说的啊,要不,你直接说你想听什么,我说给你听!”

“好啊!我想听你说说你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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