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包厢,丧门神与阿力说相声一样,你一句,我一句的说了起来。
说到后面,更是拿出了一张支票,轻轻推到了林耀面前:“您帮帮忙。”
林耀扫了眼支票,只有两百万,当他是叫花子啊?
嘴角上勾起笑容,林耀看也不看支票一眼,反而对着阿豺问道:“朋友,我们是不是见过?”
他的记忆了很好,见过就是见过,对阿豺的长相他有印象,只是一时间没想起来。
阿豺也一脸疑惑,林耀打量着他,他也打量着林耀,不太确定的说道:“是有点面熟!”
此话一出,林耀的目光微微眯了一下。
一旁,丧门神听到这话,不以为意的说道:“耀哥,是不是在公司里见阿豺啊?阿豺自从四年前来到港岛之后,一直被我带在身边,你对他有印象也不奇怪。”
林耀微微摇头,他刚从港岛回来一个月,在港岛见过的人不可能没印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只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他们在哪见过面了,于是问道:“阿豺是四年前来的港岛吗?之前在哪吃饭?”
不能阿豺开口,丧门神便回答道:“他以前在溪广那边,跟一个叫费爷的大佬,后来费爷进了监狱,他就逃到了港岛这边,托人介绍后跟了我。”
“费爷!”
林耀心中一动,知道阿豺是谁了。
12年下旬的时候,盘踞在溪广边界的费爷,被缉毒署的人一锅端了。
当时他刚毕业不久,剿灭费爷一伙人,是他参与的第一次大行动。
行动中,费爷一伙人被一网打尽,只有一个小头目逃了出来。
林耀当时带人在后面追,一直追到边境线,往西就是越南了才放弃追捕。
要是他没有记错,那个小头目的代号就叫豺狼!
豺狼,阿豺!!
看着眼前的阿豺,林耀眯着眼睛,眼前的身影渐渐与四年前,那个逃过边境线的人影重合。
“我想起来了,你是溪广林贵公安,我见过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认出阿豺的同时,阿豺也认出了林耀。
“什么?”
在场的人大惊失色,丧门神更是猛地站了起来,手摸向了身后的手枪。
林耀心中一突,脸上却不动声色,开口道:“认错人了吧?”
阿豺不说话,猛地撩起自己的袖子,露出了右臂上的枪伤:“这一枪是你打的,化成灰我也记得你!”
说着,阿豺摸向身后的手枪。
如果说丧门神摸枪是看不清情况,下意识的想要自保。
阿豺摸枪就是要打死林耀,再不济也要将场面控制住。
林耀一看就知道不能坐以待毙了,用比阿豺更快的速度掏出枪,对着他的胸口就是两下。
砰砰!!
“阿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丧门神就是再傻,也知道情况不对了,赶紧拿枪对准林耀。
林耀哪会给他这个机会,一不做,二不休,抬手又是两枪,每一枪都正中胸口,一个照面打翻了二人。
“耀哥?”
正在厨房帮忙的袁克华,带着常山从后厨冲了进来。
一进来,抬眼一看,看着被打死的丧门神二人,都有些不明所以。
这两个不是港岛来的代理商吗?
林耀怎么把他们打死了?
两人一脸的问号,欲言又止的看着林耀。
“你们先出去,我要跟阿力聊一聊!”
林耀临危不乱,收起手枪,故作镇定的摆了摆手。
袁克华与常山对视一眼,他们这些做手下的,也不敢追问老板的事,带着疑惑关上了房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阿力警官,让你见笑了。”
林耀坐回座位,一脸笑意的看着阿力。
阿力咽了口吐沫,眼睛的余光扫了眼地上的尸体,不自然的笑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阿力,差不多就行了,你真当我不知道你的来历吗?”
“我不揭破你,原因是什么你很清楚。”
林耀说着的同时,扫了眼地上的尸体,笑道:“他们两个就是太糊涂了。”
丧门神和阿豺为什么会死,因为他们知道了林耀的身份。
阿力为什么能活,因为他也是卧底警员。
不同的是,林耀以前在溪广服役,现在在汉东服役,阿力则是港岛那边的。
一小时后,塔寨...
“耀哥跟我们一见面,就觉得那个叫阿豺的人很面熟,好像在哪见过一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当时我们坐在包厢里,四个人都在,袁克华和常山在厨房。”
“坐了一会,耀哥越想越觉得不对,忍不住对阿豺问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阿豺说:没有,我不认识你。”
“耀哥说我们肯定见过,然后又问阿豺是从哪来的。”
“阿豺有些惊慌,带他来的丧门神则回答我们,说阿豺是从溪广来的,四年前跟他的,以前跟的是一个叫费爷的大佬。”
“听到这里,耀哥恍然大悟,指着阿豺说道:我想起来了,你是溪广公安,手臂上有处枪伤,我听说过你!”
“随后,一把掀开了阿豺的袖子,露出了他手臂上的枪伤。”
“阿豺大惊失色,下意识的想要把枪,可他没有耀哥的动作快,直接被两枪打在了胸口上。”
“丧门神看到亲信被杀,也情不自禁的摸向手枪,耀哥怕他们是一伙的,又干净利落的开了两枪。”
东叔家的客厅内,林耀和东叔坐在沙发上,阿力则站在一旁。
东叔穿着睡衣,安安静静的听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听到最后,他摘下眼镜用衬衣擦了擦,头也不抬的问道:“阿耀,你在哪见过他?”
“东叔,我在港岛警署那边有自己人,是个叫张子伟的高级督察。”
“他现在是九龙区dp科的主管,他跟我说接手dp科之后,才知道dp科这么喜欢用卧底,连老家来的狠角色都有。”
“我当时很好奇,就跟他多问了一句,问他是谁。”
“他说是溪广那边的人,代号豺狼,以前是跟一个叫费爷的人。”
“他把费爷弄进去之后,又装作是逃出来的,被溪广警署派到了港岛,专门负责打入大圈帮。”
“张子伟还跟我描述了他的样子,并告诉我阿豺的手臂上有枪伤,那是出逃的时候演苦肉计留下的。”
“当时我也没往心里去,就当个笑话来听的,没想到今天真遇到了!”
林耀脸上带着后怕,心有余悸的说道:“身边跟着个内鬼,难怪货仓会出事,和联胜的人也太不小心了?”
“幸好发现的及时,被我认了出来,不然跟他们达成交易,不知道要惹多少事出来。”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东叔不是个盲听盲信的人,但是林耀和阿力的合作太好了。
两个影帝相互飚戏,就是东叔也要被征服,更何况他们两人的剧本本来就是真实的。
和联胜有内鬼不假,出卖了货仓的位置也不假。
这个人不是阿豺,而是阿力。
今晚坐在一起的四个人中有警察不假,有人被干掉也是真的。
可不是阿豺,而是他们两个。
四个人,两个卧底警员,爽不爽?
阿豺一死,他们两个又统一了口风,想让阿豺背锅还不简单。
等到明天,阿豺的尸体被发现,港岛那边和溪广发个声明,再开个追悼会。
到时候,不是你做的也是你,难不成两个死鬼还能爬出来喊冤?
港岛那边,李家源得谢谢他找出了内鬼,保不准还得给他包个大红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至于丧门神的死,只能说声对不起了,谁让阿豺是他带来的,没人会为他出头。
“耀哥,蒙混过去了?”
深夜,林耀昨晚汇报之后,带着阿力往酒店走。
半路上,阿力还在担忧,生怕今天的说辞有漏洞。
林耀开着车,脸上带着冷笑,回答道:“暂时混过去了,之后的调查恐怕不会少,光有咱两的证词肯定不够,不管是东叔还是和联胜那边,应该都会顺着线索挖一挖。”
不是林耀的身份不够,给出的说法不值得信任,而是涉及到卧底警员的事,两边都不会放松警惕。
再不济,也会派出亲信,二次确认阿豺是不是卧底,不会听信一面之词。
“你不要有压力,咱们两家齐齐发力,想把局做圆满点还不容易。”
“再说了,这种调查一时半会不会有结果的,真等他们查出了什么,以你现在的资历也大可以拍拍手走人,回到警队升个一两级简简单单。”
面对林耀的说辞,阿力显得不感兴趣:“我当卧底不是为了升官,升官的话加入内务部不是更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每个卧底都有故事,不然只凭一腔热血,在这个行当上混不长。”林耀看向阿力:“你是为什么?”
“我爸是个瘾君子,为了那东西搞得家破人亡,从小我就发誓要当警察,我一直相信自己多付出一些,就能挽回更多的家庭,所以我选择当了卧底。”
“跟其他卧底警员不同,我是自愿的,我不怕死,也不怕危险,只怕没有作为。”
阿力说这话的时候,身上的光环很亮,相比追求刺激的林耀,他才是一个有信仰的的卧底。
在这物质横流的社会中,像这种人不多了,李飞算一个,申城的孙大圣算一个,阿力也算一个。
他们当差不为发财,只为心中的正义。
正是有这样的中间力量,才使得江湖的水更加清澈,某些人就是有别样的想法,身边这样的人多了,也不得不收敛几分。
“你呢?”
阿力回答完之后,又忍不住问向林耀。
在他看来,林耀这个卧底,能打入塔寨的核心层,成为二老板,要比他厉害太多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要不是出了今天的事,他根本难以想象,林耀的身份会跟他一样,都是上面派下来的卧底探员。
在港岛的时候,林耀可是威风八面,给人的感觉就是杀生予夺的枭雄。
正因为他做的太好了,太像一个坏人,阿力才从没有怀疑过他。
身份揭秘后,反差才这么大,简直吓死人了。
“我呀?”
林耀耸了耸肩,他的理想并不高尚,回答道:“我比不了你,没有那么深明大义,我当卧底只是因为不想坐办公室,也不想整天忙乎鸡毛蒜皮的小事。”
“普通警员,哪怕是刑侦,混日子的时候也居多,一个月下来都碰不到两个大案子,整天忙着抓小偷,找流浪狗,或者坐在办公室玩手机,这种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卧底就不同了,每天都要面临各种问题,很有挑战性,自由度也更大些。”
“人这辈子也就那么回事,轰轰烈烈是一生,浑浑噩噩是一生,我当这条命是捡来的,老天爷想要我就还给他,我不怕死,就怕人生太平淡了。”
“要说追求,我不求权,也不求钱,荣誉吧,荣誉算一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没有任何人理解,林耀所谓的不怕死指的是什么。
他是死过一次的人,未知的原因赋予了他第二次生命,有的人或许会因为第二次生命变得怕死,有的人会变得不怕死,林耀是后者。
当然,不怕死,不代表喜欢没有意义的死去。
能活着还是不错的,只是到他该死的时候,他不会表现的太眷恋。
“你给师爷苏打电话,让过他来继续谈判,这次不会出问题了。”
“关于我的身份,我想请你暂时保密,我上面的人,会联系你上面的人,让他们不过问此事,你需要做的只是保持沉默,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为什么不让我打报告?”
阿力显得难以理解,反问道:“你不信任我上司?”
林耀笑道:“我清楚你的身份!”
一句清楚你的身份,表现出了两种含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种是你的上司,对你的身份保护的没有你想到那么严密。
我能知道,就代表其他人也可能知道,你是个暴露在黑暗下的萤火虫,看似隐秘,实际上瞒不过有心人。
另一种是,我藏得比你更深,我知道你,你不知道我,如果我们是敌人,你早就被我解决了。
你没有跟我讨价还价的余地,哪怕咱们是同行,也有三六九等之分,我才是掌握雷霆的那一个《暗指神王宙斯,行使审判的权柄》。
“好吧,我会保持缄默,后续问题交给上面的人。但是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得知我的身份的,咱们第一次见面,恐怕你就认出我了吧?”
阿力能在昆哥身边卧底多年,得到昆哥的赏识成功上位,脑袋绝对是不笨:“现在想想,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看我的目光就很有深意。当时我只觉得你认为我太年轻了,或者对陌生人有很强的防备心里,现在看不是那样。”
林耀没有做出回答,他能认出阿力,不是上面有人通风报信,而是他看过《门徒》这部电影。
只是这些话他没法跟阿力说,只能让他从泄密角度思索,觉得是他上面的人出了问题。
看到林耀不予回答,阿力就知道问不出什么来了,点点头,拿出电话联系上了师爷苏。
此时已经是后半夜,师爷苏的夜生活相对简单,电话打过去的时候他已经睡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听到阿豺是卧底,连累了丧门神被杀的消息,师爷苏震惊的许久说不出话来。
好一会,师爷苏才压下了心中的惊鄂,追问道:“货呢?”
相比阿豺是卧底,师爷苏更关心货的事。
卧底的事可以后面求证,缺货的事却不能再拖了。
今天,明天,后天,最多三天港岛就要断流,你能想象一两万名瘾君子没得吸,会有什么下场吗?
“货的事有些麻烦!”
阿力看了眼开车的林耀,低语道:“想让塔寨赶工,这批货就得涨价,比正常货价高三分之一,而且最少订货两吨。我看你马上过来吧,这么大的生意我做不了主。”
“高三分之一,还要两吨,他们想钱想疯了,这不是落井下石吗?”
师爷苏气急败坏,随后想到现在不是发怒的时候,强压下火气说道:“我现在去找老大谈,你等我的消息吧,最晚天亮之前,我会赶回老家的。”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八月十三,天气晴。
林耀昨晚两点才睡,六点不到又被叫起来了。
一问,师爷苏从港岛来了,正在酒店里等他谈事。
不情不愿,林耀打着哈欠赶了过去,走在路上还在埋怨,还有什么好谈的,条件就是这个条件,行与不行一句话呗。
“耀,耀哥,这,这,这才多久没见,您更,更帅气了!”
师爷苏戴着红色墨镜,语气磕磕巴巴,一脸献媚的跟林耀打着招呼。
林耀哈欠连天,躺在酒店的沙发上,慵懒的说道:“我们的条件阿力跟你说了吧?给个痛快话,我一会还要回去睡觉,没空跟你墨迹。”
“耀哥,货价高三分之一,原则上我们是同意的,只是...”
师爷苏欲言又止,脸上露出了为难的样子。
“只是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只是两吨太多了吧,以410块每克的价格,两吨就是八个多亿,我们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啊?”
林耀脸上带着不耐烦,开口道:“和联胜那么大的招牌,拿不出八亿现金,有没有搞错啊?”
“耀哥,我们的招牌是响亮,可资金散在各个堂口和其他生意上,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拿出来的。”
“再说了,两吨货也太多了,足够我们用上三四个月,万一再跟这次一样出问题,吉米哥非得杀了我不可。”
“您大人大量,看看能不能跟东叔说说,让我们少拿点货?”
师爷苏给阿力使了个眼色,很快阿力回到卧室,推出了一个半人高的行李箱。
林耀将眼睛睁开一道缝隙,不明所以的看着师爷苏。
师爷苏点点头,示意阿力打开行李箱。
入眼,里面是一尊足有八十公分高,金灿灿的关公像。
“耀哥,小小心意,不成敬意,您帮帮忙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师爷苏推了推行李箱,让林耀看的更清楚些。
林耀目光中带着亮色,黄金的密度比铁高,重量也是铁的好几倍。
这尊八十公分高的关公像,哪怕不是实心的,估计也得有一两百斤了吧。
“哪来的?”林耀忍不住问道。
师爷苏腼腆的说道:“耀哥,这是我们老大花重金打造的,999纯金,当时花了四千多万港币,我觉得您可能会喜欢,就自作主张将它带过来了。”
废话,八十公分高,纯金的关公像谁不喜欢?
当年,号称五亿探长的雷洛,在过五十岁大寿的时候,手下有三位探长联手,送给了他三尊纯金的福、禄、寿三仙金身像。
那三尊金身神像,每个才六十公分高,就乐得雷洛爱不释手,连忙命人抬着展览给在场的宾客看。
眼前这尊关公金身像,足有八十公分,一手在前拿春秋书,一手在后拿偃月刀,这样的好物价,恐怕全国都找不出来多少。
当然,和联胜并不亏,加价三分之一之后,两吨货就要八个多亿,比以前平白贵了两亿五千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要是能用一尊价值四千万港币的关公,换来林耀的美言,将两吨货缩减成一吨,相当于节省了一亿两千万五百万。
“好东西啊,真是好东西!”
看着眼前的关公金身像,林耀也不困了,而是皱眉道:“可惜有难度,马上就八月十五了,东叔并不是很想开工,你要是降成一吨,估计东叔就更不想动了。”
师爷苏闻弦歌而知雅意,主动道:“我们该怎么劝劝他老人家呢?”
“让我好好想想!”
林耀半响没有说话,师爷苏也静静的等待着。
大约过了几分钟,林耀一拍大腿:“有了,你们可能不知道,林则徐,林公,是我们塔寨的先人。我们现在做的这些生意,对不起祖宗啊!心里有愧!”
林耀比划了一下关公像的高度,寻思着:“要是能有一尊这么高,这么漂亮,这么讨人喜欢的林公金身像,等到祭祖的时候往祖祠里一放,我们的心灵就能受到净化了。”
说完,林耀做了个祭拜的手势,对着天空拜了拜:“祖先保佑,原谅我们这些不孝族人吧!”
师爷苏嘴角抽搐,轻声道:“有一尊这么高,这么漂亮,这么讨人喜欢的林公金身像,心灵就能受到净化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那当然,祖先,是我们林氏宗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林耀抚摸着关公像,意有所指的说道:“东叔要是见了这么一尊林公的金身像,心里肯定高兴啊,东叔高兴了,你们的事还算事吗?”
师爷苏觉得牙有点疼,这么一尊金身像,没有四千万根本下不来啊。
里外里,他们实际上要付出两尊金像,总价值八千多万港币。
“舍不得吗?”
林耀收回目光,淡然道:“舍不得就没办法了,想要货就得两吨起步,回去准备八亿现金吧,什么时候钱到了,我们这边再开工。”
“别别别,怎么会舍不得呢?”师爷苏赶忙道:“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舍不得媳妇抓不住流氓,咱们就这么定了。”
两尊神像八千万港币,两吨货变成一吨。
算一算,节省了四千多万,还能混个好彩头,傻瓜也知道怎么选。
“准备四亿现金吧,钱跟神像摆在这,我就能说服东叔开工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时间还早,今晚十二点之前,不难准备出来吧?”
“只要你们速度够快,两天,八月十五号下午,你们就能将货拉走了,不会耽误你们的生意。”
林耀之所以敢答应,是因为他有底气。
这尊金身关公像,他不准备自己留下,而是以他的名义送给公司。
更准确的说,借花献佛送给东叔。
相信有这两尊金身像在,东叔不但不会多说什么,反而会赞许他办的漂亮。
毕竟,这样一尊公关金身像,他看了都恋恋不舍,东叔能讨厌得了吗?
这份礼可不轻,哪怕知道是和联胜的人出的,他只是借花献佛,东叔也得记下这份善意。
更重要的是,他不想再拖下去了。
和联胜拿不出八亿资金,就没法在塔寨拿货,不拿货塔寨就不会开工,李维民就无法实施抓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得给双方创造机会,和联胜的人着急,其实他更急。
十四号凌晨,港岛那边再次来人,带来了六千万美金与一尊林公的金身像。
林耀这次没有推辞,带着钱和金像直奔塔寨,第一时间向东叔汇报了好消息。
看着金灿灿的林公塑像,东叔显得很高兴,他这几天绞尽脑汁的在想,怎么才能将祭祖办的圆满,有这尊金身像在,今年的祭祖一定能出彩。
至于和联胜的请求,看在这尊金身像的面子上,东叔免为其难的答应了。
并告诉林耀,让他给和联胜的人带话,料头今晚就会运到,明天塔寨开工,争取在30个小时之内,将和联胜需要的一吨货准备出来。
换算一下,也就是八月十五号的下午,这批货就能被送上船。
对于这个消息,师爷苏千谢万谢,主动留下来要等货一起走。
林耀没有拒绝,只是在心里琢么着:“等到十五号那天,跟货你是走不了了,跟警察走还差不多。”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喂,老大,方面说话吧?”
“我这边确定了,十四号上午塔寨会开工,一吨货,预计十五号中午完工,下午送出塔寨。”
“货是和联胜要的,对方的负责人师爷苏目前也在东山,就住在辉煌酒楼。”
“同行的阿力,是港岛那边的伙计,怎么抓,或者是抓不抓你看着办。”
“马雯在我家,抓人的时候记得第一时间解救她,我怕有人狗急跳墙,会挟持她作为人质。”
“进村的方案,就按照我们推演的来,停电后到塔寨用自备发电机发电之间,起码有二十分钟的空挡,足有特警队的伙计们,按照我提供的名单准确抓人了。”
通过电话,林耀与李维民联系了一下,再次确定了抓捕过程。
将该说的说完之后,李维民话音一转,问道:“上次跟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要不要带领塔寨扎根海外,实施第二步卧底计划?”
“如果你同意的话,这次抓捕我会创造机会,让你顺利逃脱,就连你手下的三房中人,我也会尽量高抬一手,以免你在海外无人可用。”
“不同意的话,抓捕行动开始,你就正式回归警队吧,凭借你这些年来的功劳,不管是留在汉东还是回归溪广,都足够在某个地级市中担任刑侦队长一职了,要是排名靠后的县级市,挂个副局的职务也不难。”
两个选择摆在了林耀面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个是带着荣誉功成身退,以26岁的年纪担任刑侦队长,有望在30岁后接任局长,40岁左右稳升省厅。
另一个,则是放弃荣誉与身份逃亡海外,以海外塔寨当家人的面目将卧底进行到底。
未来,他将取代东叔执掌新的蓝冰帝国,三十年后,他将和教父中的维托·唐·柯里昂一样,成为一个戴着红宝石戒指,穿着西装,生活在守卫森严的庄园中,一个每天都想着暗杀别人,或者防备别人暗杀的蓝冰教父。
“老大,如果我说不想继续下去了,你会不会怪我?”
面对选择,林耀陷入了沉默。
听到这个问题,李维民想也不想的回答道:“我不会怪你,你已经很出色了,我在禁毒署这么多年,从未见过比你更优秀的警员。同样我也不会勉强你,为了所谓的计划牺牲自己,你付出的已经够多了,没有人能要求更多。”
林耀欣慰的笑了笑,李维民终究不是他的大哥李达康。
李达康为了自己的位置,能舍弃任何人,包括他的妻子和朋友。
李维民不这样,他在要求别人的同时,也会换位思考换成是自己该怎么办。
放弃荣誉,放弃国内的一切,前往海外成为蓝冰教父,哪怕是他都下不了这样的狠心。
“老大,谢谢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深吸一口气,回答道:“我拒绝二次卧底任务,这项任务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我不希望自己的未来,是一只躲在暗处的苍蝇,更没权利为我的子女做出这样的选择。”
二次卧底任务,代表的不是他一个人,还有他未来可能拥有的孩子,亲人。
他从不是一个无私的人,起码没到高喊着口号,就能奋不顾身舍弃一切的地步。
他也是人,有自己的爱恨情仇。
同样,带领人前往海外之后,三房就再也洗不干净了,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
结束吧,是时候结束了。
林耀铭心自问,他终究当不成圣母中的伟高正主角,也没有佛家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奉献精神。
就这样吧。
八月十四号,天气晴。
徐徐青烟,再次飘散在塔寨上空,冰工厂动工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走到塔寨的街道上,在别人眼中他是在巡视领地,实际上他只是在吊念塔寨。
破冰行动结束后,不知道几家欢喜几家愁,哭的人一定很多吧?
一百多位制作户,十几位大权在握的村委,巡逻队,看门人,手枪队,又有几个能不被牵连?
塔寨三千户,人口过两万。
说全抓了不现实,十户抽一人,二三百人总该有吧。
“耀哥,耀哥!”
正想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站在门口,挥手跟林耀打起了招呼。
他家的大人听了,赶紧跑过来就是一巴掌,笑骂道:“耀哥也是你叫的,叫耀叔,你爸我才能喊耀哥。”
小孩哭闹道:“爸爸打我,爸爸打我!”
林耀看了看小孩,又看了看大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认识,这个看上去二十七八岁,有些面善的青年人,应该是大房或者二房的人。
三房的他大多有印象,一点印象没有的只有其他两房。
说起来也是塔寨太大了,两万多人,怎么能认得全。
据说,东叔能叫出塔寨内,随便一个人的名字,并说出这个人是谁家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走走停停,林耀巡视在塔寨内。
此时的塔寨已经再次封闭,大家各司其职,将村子封锁的水泼不进。
林耀一直走到村口,发现这里的守卫比平时多了三倍。
从外面看不出来,因为有墙挡着,里面,靠近村口的雨亭和警卫室内,都密密麻麻坐满了人。
“耀哥,一起来玩两把呗。”
看到林耀进来,守在警卫室内的马仔笑着招呼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默不作声,类似这样的警卫室,在村口足足有一排。
几个房间下来,林耀简单的估算一下,起码有四五十多号人守在这。
林耀绕过牌桌,又往里看了看。
墙角放着七八杆猎枪,能藏在身上的手枪就更别说了。
保守估计,光是南村口这个位置,就有二三十名持枪的村民。
南村口如此,料想北村口也是一样,在不动用特警的情况下,七八辆车,三四十号差员根本冲不进来,难怪剧情中收网的时候,不但动用了特警队,装甲车与清障车也都出动了。
“你们灿哥呢?”
林耀绕了一圈,发现没有看到林灿的踪迹。
“灿哥去医院送饭了,估计没事的话,应该是下午回来吧。”马仔答复道。
“行,你们守着吧,有可疑人员或者特殊情况,马上给我打电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将话撂下,紧接着又去制作户那边看了看。
因为是加急,明天又要祭祖,所以这批货赶得很近,要求30个小时内就得搞定。
村里的制作户们,一个个忙得热火朝天,一家老小齐上阵,就连小孩都要在一旁帮着剪料头。
现在的塔寨,已经没有林耀不能去的地方了,制作户们也对他不设防。
看到林耀进了,还得好烟好茶的招待着,不管心里怎么想,面上肯定是恭敬有加,哪怕大房和二房的人也不能例外,不然就是没规矩。
塔寨是最重规矩的地方,林耀身为塔寨大佬,三房的当家人,在他这失了规矩是要被家法伺候的。
东瞅瞅,西看看,时间一晃就是一天。
转眼,第二天到了,今天是八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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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起此彼伏的爆竹声,提醒着大家今天是个特殊日子。
林耀很早就起来了,今天这个日子对别人特殊,对他更特殊。
他与李维民商定,上午九点准时实施抓捕。
行动代号:破冰·抓鱼
洗脸,刷牙。
忙乎一阵之后,林耀背着手去村头的早餐馆吃了个早饭,随后又去了村里的统计站。
统计站内,摆放着一个个四四方方,用泡沫包裹好的小盒子,这里面装的都是蓝冰。
每一盒,都是标准的25公斤,数数看,墙角放了二三十个小盒子,几百公斤得有了吧。
“燕姐,做出多少来了?”
“七百公斤了,差不多吃中午饭的时候就够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统计站的会计,是村里的妇女主任江燕,她是东叔已故二弟林耀祖的妻子。
她算是大房的人,跟林耀所在的三房和华叔所在的二房都不亲近,地位也比较特殊,算是塔寨内的四号人物。
“七百公斤,够快的啊,之前我们预计,中午十二点之前能全部做完,现在看用不了十二点,十一点就差不多了。”
林耀一边说着,一边拆开一个箱子,查看了一下货的质量。
白的发蓝,纯度起码在百分之92以上,都是上等货。
“巡逻队怎么说,没出什么差错吧?”
江燕穿金戴银,抽着女士香烟,坐在门口的椅子上问道。
林耀没有抬头,一边将手上的盒子重新封好,一边不以为意的说道:“能出什么差错,一切尽在掌握!”
江燕长出口气,略显疲惫的开口道:“那就好,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我的右眼皮一直在跳,心里也慌慌的。”
“可能是要祭祖了,心里面有些坎坷吧?”林耀不动声色的转过话题,有的人天生第六感比较强,遇到危险之前,会有种心血来潮的预感。
他不知道江燕是随便想想,还是危机前有了预警,总之不能让她再乱想下去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然,闹得人心惶惶那是给自己找麻烦。
“可能吧。”江燕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可能是我想太多了,这几天我总梦见你二叔,他说在下面冷,饭也吃不好。也是我对不起他,没能给他留下个一儿半女,连个香火都没有。”
林耀在一旁听着,对这种问题没法表态。
说起来,东叔兄弟三个,子嗣好像都不昌盛。
东叔只有一个儿子,华叔也是一个儿子,林耀祖更是无后。
反倒是辉叔那边,三儿一女,多子多孙,难不成东叔这一脉妨碍了风水?
“你东叔呢?”江燕抬头问道。
林耀摇了摇头,回答道:“还没去东叔那,这几天东叔为了写祭词,人都消瘦了不少,没事的时候谁也不敢打扰。我琢么着,这会应该刚吃完早餐,正研究怎么润词吧?”
身为林氏宗族的族长,塔寨的当家人,祭祖的时候东叔是最忙的。
按照塔寨的风俗,祭祖的时候要烧祭文。
祭文中,既要有歌颂先人的美言,还要有对当下情况的汇报,村里的情况要用祭文的方式上告祖先,祈求祖先庇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最近一段时间,村里发生了太多事。
祭词该怎么写,如何写,都是有大学问的。
此外,辉叔前段时间去了,按照惯例,排位要请入祠堂。
林氏祠堂之中,分为一间正堂,四间偏堂,十二间后堂,供奉着塔寨数百年来的灵牌。
辉叔身份不一般,他是三房房头。
按照惯例,如果贡献大的话,应该入正堂享受香火。
可是东叔跟几位叔伯寻思着,现在的塔寨做这种生意,他们也没什么脸面去面见列祖列宗。
不然祖宗们一问,现在的塔寨怎么样啊,你们都做了什么呀。
总不能告诉祖宗们,我们塔寨正在生产蓝冰吧?
没那个脸。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所以东叔觉得,辉叔的灵牌最好放在偏堂,以后就是他和华叔的灵位,也不够资格进入正堂享受香火。
但是年青一代,比如林景文,林灿,林天昊这些人,对东叔的做法不太满意。
要是真这么弄了,估计他们百年之后,也不够格进入正堂接受后人的祭拜。
要知道,塔寨是老传统,对这些事看的比较重,谁不想留个身前身后名?
林耀寻思着,光是请灵牌入祠堂这件事,东叔就有的头疼了。
“耀哥,东叔让你过去一趟。”
没在统计站待多久,就有村民来喊林耀了。
林耀应了一声,告别燕姐,跟着来人往东叔家而去。
到东叔家的时候,东叔正坐在客厅里打电话。
看到是他来了,指了指沙发,继续跟电话那头的人说道:“马局,你那边没什么情况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们又开工了?”
“马局,孩子们要食饭啊,不开工怎么行,今天局里没调动吧?”
“没有,反正我没接到风声。”
“那就好,祝你中秋快乐,下午有人给你送月饼,你一定会喜欢的。”
“别给我送,送了我也扔出去,你要是没事就挂了吧,我这办公室经常有人来,不方便跟你说话。”
“好,那不打扰你了,下次再联络。”
东叔挂断电话,脸上的笑容冷了下来。
林耀坐在一旁不说话,猜测,这个电话应该是打给马云波的。
因为林耀的关系,马云波虽然进入了李维民的视线,可一直没有动他,他现在依然是东山缉毒署的署长。
跟其他合伙人不同,马云波与他们始终若即若离,通过电话中的谈话方式不难看出,他心里还是挺抗拒塔寨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喂,是陈大队吗?”
东叔又打出了第二个电话,这是打给刑侦队陈光荣的。
“东叔,您吩咐。”
相比被拉下水的马云波,陈光荣就是彻头彻尾的小弟,将自己的态度摆得很低。
“你们刑侦队,今天没接到任务吧?”东叔还在确定警力调配,因为通过东山警力的流动方向,能判断出有没有人找塔寨的麻烦。
“没有,这不是八月十五了嘛,上面还商量着给大家放半天假呢,今天能出什么任务。”
听到陈光荣的回答,东叔的心更踏实了。
只不过,他依然没有停下电话,很快又拨出了第三个号码。
这个号码,打给了省厅的一位朋友,又从对方口中得知省里也没有什么动作之后,东叔才满意的挂断电话。
省,市,两张大网盘根错节,可以说警力的调动,东叔比某些直管领导还要清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只可惜,这次的抓捕警力,是从隔壁的省份借调来的,本地的人手一个没用。
就连借调,也是借口换防拉练,没有制定假想敌,谁能想到汉东的收网行动,用的是隔壁福州的人马。
“阿耀,货收上来多少了?”
放下电话,东叔对着林耀问道。
林耀回答道:“有七百公斤了,预计11:30分之前能全部收上来,12:30分之前就能送出去。”
“好,早送出去早安心。”
东叔说到这里,语气微顿:“你父母的灵牌,现在还放在家里吧?等到下午祭祖的时候,记得放偏堂去,你现在是三房房头,父凭子贵,灵位就不用进后堂了。”
“谢谢东叔。”林耀一脸喜悦。
东叔笑着点点头,继续道:“我这还有个好消息,林胜文可能没死!”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林胜文没死?
他怎么可能没死,对他下手的可是华叔?
虽然说,一直没有发现林胜文的尸体,让人觉得很奇怪,但是除了蔡小玲以外,也没人会觉得他还能活着。
再说了,这都半个多月了,他要是没死去哪了?
林胜文在塔寨就他一个朋友,人还活着,不应该不跟他联系啊!
“为什么说胜文没死,因为公司的财务发现,林胜文的一张银行卡里被取走了六万块钱。”
“当然了,也可能有人发现了胜文的银行卡,破解了他的密码,这笔钱不是胜文拿的,关于这一点,我们会调查清楚的。”
“万一是胜文的话,我想他会跟你联系的。他失踪的时候是在河渠旁,我猜测他身受重伤之后,那群人以为他死了,就把他丢下了河渠,而他没死,反而顺流而下,被什么人给救了。”
“不管怎么样,胜文没死的可能很大,如果他联系你的话,我希望你能让他保持冷静,过去的都过去了,他应该有新的生活。”
“你跟他说,就说我说的,让他跟你去海外,只要不起报仇的心思,我保他平安无事。”
东叔不想二房与三房的斗争在继续下去了,现在的塔寨需要稳定,林胜文如果执意报仇,无疑是在破坏团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胜文没什么本事,威胁不大,东叔对此很清楚。
所以如果林胜文选择屈服,他会压下华叔让他淡忘这件事,给林胜文一个活命的机会。
“放心吧东叔,如果胜文跟我联系,我告诉他该怎么做的。”
林耀点点头答应下来,同时也在思考,此时的林胜文在什么地方。
他是不是身受重伤,躲在哪户人家中养伤?
很有可能,因为东叔也说了,那帮人以为他死了才把他丢进了河渠。
如果他没死,也一定受伤严重,实在没办法了,才不得不让人取走了银行卡里的钱。
救他的人,应该也不是附近村子的,起码对塔寨不熟悉。
为什么这么说。
十里八村的村民,大多对塔寨很熟悉,不会不清楚塔寨的情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胜文不敢出现,说明他不了解村里的情况,他可能知道辉叔与胜武死了,却不知道三房在林耀的带领下,已经与二房达成和解。
又或者他知道,只是不知道在这次斗争中,林耀站在了什么位置。
他怕林耀站在了华叔一边,也怕他出现后会被出卖,所以在没了解到塔寨的具体情况之前,林胜文不敢跟他联系。
一瞬间,有一万个可能。
不管是哪种可能,林耀都很高兴,林胜文跟他的关系不错,活着总比死了好。
从东叔家里离开,林耀直接去了蔡小玲那。
他准备将这个消息告诉蔡小玲,也让她高兴高兴。
叮!!
林耀去的时候,蔡小玲正躺在阳台的沙滩椅上,用打火机烧着锡纸。
看到林耀来了她也毫不在乎,动作优雅而熟练,仿佛除了锡纸上的东西,再也没有值得她关心的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染上这东西,很难戒掉的,你这辈子就废了。”林耀站在旁边,看着面色苍白的蔡小玲,一时间林胜文可能还活着的喜悦,也好似变得不再让人喜悦。
“戒不掉更好,多我一个客户,你们还能多赚一笔。”
蔡小玲深吸一口气,半响,烂泥一样的躺在了沙滩椅上。
“真舒服,难怪有那么多人想不开!”
蔡小玲脸上带着迷醉,精神上的刺激反应道肉体上,让她忍不住一阵嘤咛。
林耀无话好说,他不是蔡小玲,也没有蔡小玲的经历,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劝她想开一点。
说这种话的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换成你,经历蔡小玲经历过的这一切,估计也比她好不了多少。
沉默...
一分钟,两分钟。
好一会后,等到蔡小玲清醒一点了,林耀才开口道:“你的猜测没错,胜文可能没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蔡小玲听到这话,迷茫的双眼中渐渐有了光彩。
林耀继续道:“昨天晚上,财务发现林胜文的银行卡里被转走了一笔钱,东叔知道这件事了,他说林胜文如果还过着,他会保胜文平安,让他跟我去海外重新开始。”
哎呦!!
蔡小玲听着听着,突然捂住了肚子,疼的一脸大汗。
林耀眉头微皱,询问道:“小玲姐,你没事吧?”
“疼,疼!!”
蔡小玲捂着肚子,疼的翻来覆去。
她刚才太激动了,刺激到了胎儿,此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怎么回事,你在流血啊!”
林耀突然发现,蔡小玲的鲜血打湿了她的睡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流产?
他的脑海中只有这两个字,对着身边看押蔡小玲的马仔吼道:“打电话,叫救护车!”
“啊?”马仔楞了一下。
“啊什么啊,打电话叫救护车啊!”林耀再次强调。
马仔这次听懂了,只是并没有立刻执行,而是赶忙说道:“不行啊耀哥,村里正开工呢,救护车怎么进的来?而且,蔡小玲她不安分啊,出去了乱说怎么办?”
“我让你叫救护车!”
在林耀的怒目下,马仔咽了咽吐沫,颤颤巍巍的拿出了电话。
深吸几口气,林耀也慢慢冷静下来了,低语道:“让救护车停在门口,你们抬着小玲姐过去,别让车进来。”
说完,林耀叹了口气,目光中流露出不忍之色:“我答应过东叔,无论如何也要保下小玲姐,她现在大出血,不去医院就是死路一条!”
威武,威武,威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救护车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只用了十几分钟,第一医院的救护车就赶到了。
林耀指挥着人推着担架,以跑的方式前往村口。
刚上救护车,东叔的电话就到了:“阿耀,出什么事了?”
“东叔,我把胜文的事告诉了蔡小玲,没想到她一激动,大出血了!”
林耀坐在救护车上,将这边的情况说了一遍。
东叔听完半响没有说话,许久后才呢喃道:“怎么赶在这个时候?”
此时,塔寨的冰工厂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工,蔡小玲这时候去医院,万一跟人说了什么不是没病找病吗?
林耀也听出了东叔的担心,痛声道:“都是我不好,一高兴就把这段时间蔡小玲身体不好的事给忘了。您放心,我和看押蔡小玲的兄弟,亲自护送她去医院,绝不让她说不该说的。”
说到这里,林耀又语重心长的说道:“蔡小玲的情况很危及,不去医院就死定了,她是我们的族人啊,身为三房房头,塔寨领导,我们怎么能坐视族人在家里等死?”
东叔的宗族观念很重,听到林耀的这个解释,他放在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唉!!
一声叹息,饱含着无奈。
东叔长叹道:“管好她的嘴!”
“放心吧东叔,胜文还活着,这是她的希望,她不敢怎么样的。”
林耀再三保证,随后道:“叔,村里的事您多费心,我一时半会恐怕回不去了。”
“去吧,有情况了给我打电话。”东叔挂掉了电话。
放下电话,林耀心中轻松了很多。
随后,他看了眼躺在车内的蔡小玲,还有忙乎中的医生,忍不住暗想道:“还真是巧了,现在是8:20分,再有40分钟就到抓捕时间了,我出来正好能避让一下。”
接着又想到:“东叔,你能逃过这一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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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刚开到市区,一声特殊的滴滴声,将林耀的思维拉回了现实。
“医生,病人没心跳了!”小护士焦急的说道。
医生镇定自若,开口道:“注射强心针,准备心脏起搏器。”
在林耀的旁观下,医生带着护士忙碌起来。
四五分钟后,医生镇定的摇了摇头,对上了林耀的目光:“没救了。”
“靠!”
林耀一脚揣在车厢上,又用力的揉了揉脸。
医生看到他的情绪有些狂躁,小声道:“像大出血这种情况,就是在医院的特护房内,都不敢说百分百能救回来,再加上病人的身体很虚弱,我们真的尽力了。”
林耀默默点头,知道这不是医生的错。
“车费是八百,出诊费是两千,还有一些仪器使用费,加起来是四千八,下车的时候记得去前台把钱交了。我们医院有停尸房,你要是不准备立刻拉回去,可以停在我们的停尸房中,等待殡仪馆的人来拉。”
“停尸房是要收费的,一天五百,其实你不用花这个冤枉钱,我跟殡仪馆的赵师傅很熟,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他打个电话,只需要三百块,他立马就会开车过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医生显然吃回扣吃习惯了,活人的钱他能赚,死人的钱他也不放过,虽然看林耀的面色不太好看,依然小心翼翼的打了波广告。
“还要多久到医院?”
“五分钟左右...”
“五分钟!”
林耀拍打着自己的额头,略显疲惫的说道:“尸体送到停尸房吧。”
威武,威武...
只用了四分多钟,救护车进入了医院的停车场。
车停稳后,林耀从救护车上下来,站在门诊楼面前抽着烟。
片刻后,开车跟在后面的两位二房马仔也到了,看到林耀站在医院外面,主动上来询问道:“耀哥,小玲姐怎么样了?”
林耀摇了摇头,声音无比淡漠:“人在半路就死了,没挺过来。”
“死了!”
两人对视一眼,一小时前还好好的,一小时后人就死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二人感叹着生命的脆弱,好一会说不出话来。
“你们两个进去,跟着医生把尸体送到停尸房,我去给东叔打个电话。”
林耀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现在是八点四十五分。
抓捕时间是早上九点,这时候李维民应该开始指挥行动了吧?
想到预定的抓捕时间,林耀没有急着打电话,而是又等了十分钟,等到八点五十五分的时候才拨出了电话。
“喂,东叔。”
塔寨内,东叔接到林耀的电话,目光中还带着疑惑:“怎么了?”
“小玲姐没挺过去,人已经走了。”
林耀声音沙哑,仿佛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说出了这句话。
东叔听闻之后,沉默了十几秒钟,随后才说道:“解脱了也好,现在胜武都不在了,留下她们孤儿寡母的,以后也不好生存。行了,将那边的事处理一下就回来吧,没了谁日子都得照过,别多想了。”
“好的东叔,我一会就回去。”说了几句,林耀挂断了电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看一眼时间,差两分钟九点。
同一时间,东山特警基地...
“老钱,我们的人就位了吗?”
“尽管吩咐吧,特警,武警,已经在塔寨外十五里处集结完毕,为了配合你这次的行动,我们总共调集了680辆各式车辆,4800名武警与特警,五架直升机,还有30辆用来冲锋的装甲车,保准让你旗开得胜。”
会议室内,密密麻麻坐着不少人。
他们有的来自省厅,有的来自市局,有的是特警部门的指挥官,有的是武警部门的领导。
此外,还有十几位特邀新闻人,举着摄像机记录现场情况。
李维民身为此次行动的总指挥,坐在主位上意气风发,开口道:“通知各单位按照计划行动,名单上的182个制作户,47名骨干分子,314名团体成员,我要求一个都不能少。”
“是,保证完成任务!”
穿着军装的老钱,站起来敬了个军礼,随后对着通讯器喊道:“各单位注意,开始行动!”
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哎,怎么停电了啊?”
“老板,怎么回事呀,是不是跳闸了?”
塔寨内,一家黑网吧中,正在玩电脑的年轻人们,一个个抱怨连天。
网吧老板从柜台内走出来,先是检查了一下线路,随后不太确定的跟众人说道:“没跳闸,好像是真停电了,我出去看看,不行就用发电机吧。”
“发电机有毛用,我又不玩单机?”
“走了走了,来电了再回来,愿意等的慢慢等吧。”
“别走啊,没准一会就来电了。”
七嘴八舌的议论中,网吧老板出了门。
到外面一看,街道两旁的小商铺都停电了,大家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塔寨十里外,117国道...
从塔寨南村口出来,顺着路一直往南走,见到大道就是117国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在上道的路口,有一辆,两个人,不管刮风下雨都会守在这,这是塔寨最外围的明哨。
只是跟往常不同,今天,路口多了个水果摊。
摊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还带着二十多岁的丫头,也不知道是哪个村的果农。
“两位大哥,吃个秋梨吧,我爸让我给你们的。”
少女拿着两颗梨子,敲响了捷达车的车窗。
“嘿,你爸够讲究的,我们在这看了半天了,今天还没开张吧?”
二人接过水果,没心没肺的笑道:“你们这摊位摆的不行,别看这是路口,其实没啥人来,要卖钱你们得去村口,就你们这一小货车,在我们塔寨用不了三小时就能卖光。”
“我也想去啊,可你们塔寨不欢迎外人,前年我爸去过一次,差点让人把摊子砸了。”
少女正说着,身后传来了争吵声。
回头一看,水果摊前停了辆吉普车,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不知道什么愿原因正在跟中年人争吵。
“丫头,好像有人闹事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哎呦,打起来了,那个小年轻的打你爸爸呢!”
二人坐在车里看热闹,还不忘咬一口手中的香梨。
一听这话,少女急的脸都白了,急道:“你们别看着呀,快来帮忙啊!”
“好嘛,这梨真不白吃,咱们过去看看。”
吃人嘴短,二人推开车门下了车,跟着少女往摊位走去:“小子,你是哪来的,上这撒野来了?”
刚到身前,正在斗殴的两人瞬间分开了,一个回合就将两个马仔扑倒在地。
少女看了眼被扑倒的二人,从水果摊前拿出对讲机:“地瓜,地瓜,这里是香梨,117国道口的明哨解决掉了。”
如此种种,在塔寨周围的各地上演着。
短短五分钟内,八个名哨,六个暗哨全部被悄无声息的拔掉。
一时间,塔寨门户大开!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塔寨,北村口...
“什么情况,哪来的大巴车啊?”
守在村口的马仔惊鄂的发现,远处居然开来了几辆大巴车。
搞什么?
马仔下意识的拿出手机,准备跟上面的人联络。
结果低头一看,手机不知道何时没了信号,电话根本打不出去。
吱!!
五辆大巴车,同一时间停在了村口。
下一秒,车门开启,数百位穿着黑色防弹衣的特警鱼贯而出,口中呼喝着:“不许动,放下武器!”
村北,村南,都有大巴车冲到门口,特警下车控制场面。
村东,村西,虽然没有直接通向外界的道路,却有武警搭建云梯翻墙而入,挨家挨户的进村抓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指挥中心...
“李局,村口被我的人控制住了。”特警队的指挥官说道。
“李局,我的人封锁了塔寨,并且进入村子,从东西两面开始围剿了。”武警队的指挥官说道。
“好,按照计划步步推进,决不能放跑一个!”
李维民大手一挥,各部门同心协力。
东叔家。
“景文,你听到什么声音没有?”
正在客厅内研究祭文的东叔,耳朵微动,刚才他好似听到了喊叫声?
林景文抱着手机从里屋出来,头也不抬的说道:“声音倒是没听到,不过手机没信号了。”
“手机没信号了?”
东叔心中一紧,拿出自己的手机看了看,发现果然没有信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什么时候的事?”东叔心跳加速,心中有不好的预感一闪而过。
“三四分钟吧,停电后过会就没信号了。”林景文说到这里,也注意到了自己老爹的脸色,惊疑道:“爸,不会出事了吧?”
东叔心中虽有不好的预感,但是更清楚谁都能乱,就他不行,他是塔寨的定海神针,如果让人知道他都慌乱了,那才是万劫不复:“景文,不要怕,我早就想过有这一天了,你现在去找林灿,让他回家把账本烧了,其他的我来解决。”
“爸,要不我们跑吧?”林景文哪见过这个,想到警察随时可能冲进来,两个腿肚子就开始打颤。
“你能跑,我是不会跑的,也跑不掉。”
东叔脸上露出狠色,恨声道:“快去,别误时间,我们可以出事,但是账本不能暴露。只要老板们安然无恙,塔寨就不会倒下,他们没法拿我怎么样。”
危急关头,东叔的心思丝毫不乱。
他早就想清楚了,既然上面的人要动他,就说明不在顾忌塔寨的影响。
现在,他能用的本钱不多,最好的结果莫过于把什么事都扛下来,尽量减少其他人的罪过。
只要账本不暴露,他就没输,上面的人肯定要保他。
死刑应该不至于,八成是死缓转无期,然后无期变有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运作的好,六七十岁的时候办个保外就医,用不了二十年就能出来。
“只要赵瑞龙不被牵扯出来,我就能活命,现在销毁证物是来不及了,最多烧掉关联深的账本。”
“还好,赵瑞龙的事塔寨只有几个人知道,我,耀华,景文,阿灿,阿耀,其他人顶多是听过这个名字。”
东叔深吸一口气,他已经做好了面对一切的准备。
砰砰!!
两声突如其来的枪声,打掉了东叔最后的侥幸。
“叔,叔!”
伴随着枪声,林灿一脸慌张的跑了进来,进门就喊道:“武警把村子围了,他们攻进来了!”
“你没料到会有这一天吗?”面对慌张的林灿,东叔越发的心平气和,笑道:“真没料到?”
林灿咽了口吐沫,东叔的镇定感染了他,一时间也不觉得怕了,回答道:“想过!”
“对,我们都想过,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东叔表现的温文尔雅,微笑道:“我正要让景文去喊你,你来了就不用他去了。阿灿啊,回家去吧,什么也不要想,什么也不要争,回家把账本烧掉,所有的罪名我都会扛下来的。到了法庭上,只要你不乱说话,谁也不能拿你怎么样,上面会有人照顾你们。”
“好的叔,我这就回去。”
林灿擦了下脸上的汗,急急忙忙的往外走。
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东叔又叫住了他:“阿灿,后悔跟着东叔吗?”
林灿愣了一下,随后用力的摇了摇头。
他的岁数比林耀都大,小时候村里有多苦,有多难,他历历在目。
当年的塔寨穷啊,说靠山,山上是荒山,什么也不长。
说靠水,都是浅水,修不了码头,当不了风景区,就连鱼类资源都很少。
那几年,很多人都走了,塔寨太穷,太苦,留在村里受罪。
九几年的时候,村里好多女孩去了港澳,她们要文凭没文凭,要技术没技术,只能从事一些不好说出口的职业。
这是为什么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答案很简单,穷怕了呀!
就为了多赚点钱,改善一家老小的生活。
后来,两千年的时候,东叔回来了。
他给村里带来了财富,看看现在的塔寨是什么样,家家有车有房,排骨吃到你想吐。
走出去,一说是塔寨的人,在外面谁敢欺负你?
人活这辈子为了啥,还不是衣食住行,大道理讲到天上去能让肚子不饿吗?
“去吧,有你这句话,东叔很欣慰。”
东叔摆了摆手,看了眼桌子上的祭文,坐下安安静静的修改起来。
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嘭!!
大门被人从外面踹开了,一群人冲了进来:“不许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东叔没有抬头,继续修改着最后几个句子,直到被人扑倒在地嘴里还在说着:“让我写完啊,这是要烧给祖宗的,就差最后几笔了。”
类似的抓捕行动,在塔寨的各地上演着。
指挥室内,李维民的联络器响个不停,只听下面不断有人汇报着:“塔寨村村主任,林耀东抓捕成功。”
“塔寨村副主任,林耀华抓捕成功。”
“塔寨村二房新任房头,林灿抓捕成功。”
“塔寨村妇女主任,江燕抓捕成功。”
“塔寨村督察委员,林志海抓捕成功。”
“塔寨村督察委员,林文昌抓捕成功。”
“塔寨村财务专员,林慧丽抓捕成功。”
“塔寨村宣传委员,林尚忠抓捕成功...”
一个个名字,一位位大佬。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能在李维民这里挂号的,都是有名有姓的族老,一般的骨干都不值得特别通报。
李维民一个个听下去,听到一个名字,就在名单上打个对号。
很快轮到林耀了,只听下面的人汇报道:“李头,塔寨三房房头,代号梅花a的林耀没有在村里被发现,他可能不在村里。”
听到这样的话,李维民情不自禁的笑了,对着身边的一位位专员说道:“事到如今,我也不用瞒着大家了,林耀啊,是我们的自己人。”
“自己人?”
众人面面相视,都难以相信这是真的。
更有人含糊的问道:“这个林耀,是我们的线人吗?”
“线人?不不不,是真正的自己人。”
李维民目光环视,低语道:“林耀,警号11487,溪广警校毕业,代号:灵药!王牌缉毒警,王牌卧底探员,之前为了他的安全考虑,我一直瞒着大家,没有说出他的真实身份,现在不需要了,我跟大家摊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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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署长,李维民办公室。
咚咚咚...
塔寨的抓捕行动很成功,人抓到了,自然不愁没有证据。
李维民坐在办公室内,看着下面交上来的供词,听到敲门声,头也不抬的说道:“进来!”
嘎吱...
房门打开,一名看上去二十六七岁,穿着警装的青年人走了进来,敬礼道:“溪广缉毒总署,警号11487,特别行动队队员林耀,请求归队!”
李维民脸色一板,从老板椅上站起来了,同样敬了个礼:“汉东辑毒总署,副署长李维民,同意你的归队请求。”
哈哈哈!!
四目相对,林耀二人都笑了起来,刚才的严肃气氛一去不返。
林耀用脚向后一踢,关上房门,也不等李维民跟他谦让,自己就坐在了办公室的沙发上:“老大,围剿塔寨的新闻,今天全国通报了,这场仗打的漂亮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在夸自己吧?”李维民笑容满面,开口道:“破冰行动能够如此顺利,你居首功,真要说重要性,我都被你甩在身后去了。”
说到这,李维民打量着穿警服的林耀,吧嗒着嘴,沉声道:“没看出来啊,你穿警服的样子还挺帅的,比运动装精神多了!”
林耀心中一动,跟着说道:“我也觉得挺帅,就是没件白衬衫,衬托不出警服的档次。”
话到这里,就是话里有话了。
普通差员是没有白衬衫穿的,穿白衫的都是领导,最次也是县局级。
林耀毕业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他的资历不浅,功劳很高,享受的是副科级待遇,相当于县局警队的副队长。
他所谓的穿白衬衫,不是问的怎么穿衣服,而是组织上对他的后续安排。
破冰行动结束了,他也拒绝了二次卧底任务,应该从暗中走到明面了。
怎么安排他,是他现在最关心的问题。
“年轻人,想要进步是好事,你的能力值得肯定,放在下面太屈才了。”
李维民听出了话外之意,想了想后开口道:“你的事,我跟两地的领导们讨论过了,目前有这两种说法,一种是你回归溪广地区,升一级,以正科的身份调任宾来市,担任来宾市的缉毒大队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来宾市的缉毒署署长老聂,今年已经五十二了,预计19年下半旬就会退下来。”
“我帮你问了问,你去来宾是准备接老聂的班,三年后,老聂退下来了,你就以正科转副处,接任来宾市缉毒署署长一职。”
“那年你应该是三十岁吧,年轻有为,我在你这个年级的时候,副科才刚落实下来,你比我的潜力大。”
缉毒署,是挂靠在市局下的下级单位,缉毒署署长要比市局的局长低半级。
市一级的局长,一般都是正处,缉毒署署长则是副处。
比如马云波,他是东山市缉毒署的署长,兼东山市公安局副局长,职位上就是副处。
按照李维民对他的安排,他要是没有被塔寨拉下水的话,也就是来年开春前后,就会接任局长的位置,级别也要往上提半级了。
林耀如果同意回溪广,调任来宾市缉毒署,三十岁坐上马云波现在的位置是板上钉钉。
未来,只要不站错队伍,或者违反原则性问题,进入省厅是百分百的,最多只是时间快慢而已。
“老大,第二种说法呢?”
林耀了解李维民的性格,他既然说有两种说法,那么后一种作为压轴存在的说法,估计才是他希望林耀选择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二种说法,是我跟署长讨论后的决定。”
“你是汉东人,年轻,有能力,有激情,咱们的合作也很愉快,所以我想问问你愿不愿意留在汉东帮我。”
“丑话我先说在前面,我是希望你能留下来的,只是目前我手上没有特别合适你的的职务。”
“当然,级别不会变,都是正科,你在溪广能担任大队长,但是在我手下目前只能担任反dp科的科室主任,说出去可能没有大队长那么威风,权利也没有那么大。”
李维民说的不急不慢,留出了充分时间让林耀思考。
林耀一时间想了很多,总署内的科室主任,相比地级市的缉毒大队长,自由性上肯定要差点。
还有就是,林耀去来宾市,不只是当大队长,还有为接班做准备。
留在汉东,留在李维民手下。
很难说三年后,有没有合适的位置给他进步。
要知道,正科到副处,这个门槛很难上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信看看各个县市的刑侦,辑毒,还有交警等部门,看看那些部门的大队长都是什么岁数。
四十多岁的比比皆是,很多人卡在这个位置一卡就是一辈子。
再往深处想想,一届三年,一任两届,人生又有几个六年。
要是同意留在李维民这边,李维民三年后没能给他调整职务,还要让他在基层多锻炼几年,别说四十岁,弄不好五十岁都上不了省厅。
毕竟,职务调整,是个很严肃的话题。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三年后,六年后,没准上面就把你给忘了。
仔细想了想,林耀沉声问道:“老大,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你不跟我说,我心里不塌心,不敢下定结论。”
“你问。”李维民摆了摆手。
林耀深吸一口气,低语道:“我听人说,祁厅被巡查组的人带走了,疑似跟赵瑞龙的事有关,有这件事吧?”
“祁同伟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李维民点点头,回答道:“有这个事,根据陈光荣交代,他刑侦大队长的位置,就是祁同伟帮他运作的。”
“现有证据表明,祁同伟跟赵瑞龙的关系很深,跟塔寨的关系也很深。”
“塔寨以青龙物流的名义,给他的情人高小琴,在港岛涉水弯购买了一栋价值六千万港币的豪宅,每年还要给他的私生子800万港币的生活费,这些都是要交代清楚的。”
林耀对这个消息并不意外,而是反问道:“祁厅下来之后,他的位置...”
李维民喝了口茶,眯着眼睛看着他:“你这个小猴子,拐弯抹角的说这么多,不就是想知道我的工作调动吗?”
“行,我也不瞒着你,祁厅的位置由老刘接任,我接老刘的位置,不出意外的话关于我调任缉毒署署长的任命,月底前后就会发下来。”
说到这,李维民看向林耀:“这下放心了吧?”
“老大,瞧你说的,跟着你干,我怎么会不放心呢!”
林耀笑容满面,老刘比李维民大四岁,今年已经五十六了。
破冰行动之后,产房传喜讯,大家都升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刘老板接了祁老板的位置,李维民又接了刘老板的位置,不用说,等到刘老板退休的时候,李维民上位的可能性很大。
如此一来,跟着李维民留在汉东,就相当于跟了下届的汉东警队一哥。
现在没位置算什么,以后有啊!
一朝天子一朝臣,等李维民坐上那个位置之后,还怕老上司不提携自己吗?
倒是溪广那边,别看现在说话好听,以后不知道是什么样呢。
他在那边缺少上层资源,反倒是汉东这边,跟李维民相处的很融洽,以后只要李维民不停进步,他的位置必然会水涨船高。
算算年龄,李维民今年刚52,按照他的级别,退休时都60岁了。
而且退休之后,也不会直接下来,必定是在人大之类的部门继续发挥余热。
保守估计,能为林耀保驾护航15年,这条大船是稳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你是怎么想的?”
看到林耀面带喜色,如饮仙泉,李维民便知道这事稳了。
林耀也没让他久等,当即便回答道:“不走了,不走了,我这一百多斤,就交给老大你了。”
李维民笑着点头,吩咐道:“我给你放半个月的假,把要处理的处理一下,半个月后来我办公室报道。对了,塔寨你不要回去了,虽然我们抓捕了大批骨干份子,可难保不会有漏网之鱼,他们可能会找你复仇!”
“放心吧,我明白。”
林耀点点头答应下来,随后推开房门向外走去。
“林耀!”
刚出办公室,林耀就发现有人叫他名字。
抬头一看,来的是两个熟人,一个是东山的李飞,一个是他的搭档马雯。
再次相见,还是以同行的身份,李飞显得很尴尬。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在之前,可是十分坚定的认为林耀是敌人,是坏人,突然眼中的敌人成了自己人,还是破冰行动的大英雄,李飞的心情要多负责就有多复杂。
“最近怎么样,还是警队舒服吧?!”林耀笑着跟马雯打招呼。
马雯笑的有些不自然,她可是在林耀手中当了十多天的俘虏,没有林耀她早就盖国旗了。
“那个,谢谢你哈。”
马雯说话的声音很低,感谢却是发自内心的。
“都是自己人,可别拿我当救命恩人,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不如调到我手下吧。我下个月会出任dp科的科室主任,现在手下无人可用,你的身手和枪法少有人及,给人当搭档可惜了。”
林耀明目张胆的开始挖人,毕竟汉东他熟悉的人不多,马雯是其中之一,而且实力很不错,要不是被李飞连累,林灿他们未必能抓到她。
“我会考虑的。”
马雯没有立刻答应,而是看了眼身边的李飞。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已经喜欢上了李飞,回总署的心并不强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行,有想法了给我打电话,我先走了。”
走了五六步出去,身后传来了李飞的呼喊声:“林耀,袁克华被抓了你知道吗?”
林耀脚步微顿,微不可查的点点头。
破冰行动已经结束,该抓的人都抓了,袁克华当然也不会例外。
不管怎么说,袁克华都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上面不可能对他放任不管。
“他想见你!”
李飞的表情很感慨,继续道:“他和我们说,只要见到你就什么都招。”
林耀陷入沉默,袁克华想见他,应该是想向他求证吧?
在他手下这几个月,袁克华做的不错,林耀也知道他很忠心。
说林耀是卧底,他绝对难以相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可是站在林耀的角度,他真的不想跟袁克华见面,也不知道该跟袁克华说什么。
一个是贼,一个是兵,黑白不两立。
没什么好说的。
“告诉他,耀哥已经死了,我说的。”
林耀用耀哥已经死了,来暗示今天的他,已经不是昨天的他。
袁克华是个聪明人,应该能听懂这句话的含义,以后不会再要求跟他见面了。
“还有事吗,没事我要去度假了。”
林耀伸了个懒腰,嘀咕着:“当卧底就怕入戏太深,很多人入了这行就出不来了,因为他们近朱者赤,当卧底当的久了,再也不是从前的自己。”
“我还好,顶得住,不过接下里的时间,估计也要接受心理评估。”
“你要是没事,就不要浪费我的时间了,我准备去趟马尔代夫,沙滩,靓妹,大长腿,能更好的治愈我的心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等等,还有一件事!”
李飞来到林耀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林耀东是个喜欢未雨绸缪的人,他早就想过有一天塔寨会被端掉,为此,他准备了很多秘密账号,用以作为东山再起的资本。”
“这些账号,掌握在各房的房头手中,我们一共查到了七个,共计12亿美金的海外资金。”
“可是我们怀疑,还有秘密账目不在我们的掌握中,有些账户,可能是各房的独立账户,除了房头外谁也不知道,就连林耀东也不清楚。”
“三房,有这种秘密账户吗?”
说到这里,李飞的目光无比锐利,仿佛要将林耀看穿一样。
林耀耸了耸肩,回答道:“有一个,账号是在芬兰注册的,里面是价值1.5亿欧元的不记名债券,我已经给上面写过报告了。”
“只有一个?”
李飞寸步不让:“我不信你们三房,只有一个秘密账户。”
“你想说什么,怀疑我中饱私囊,贪黑钱?我是那样的人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李飞,沉声道:“你不会想让我跟你解释吧?你还不够资格问我这个问题,下次说话想一下自己的身份,二级探员李飞!!”
“你的回答呢?”李飞针锋相对。
他本就不是个随波逐流的人,蔡永强作为他的大队长,他还不是一点面子不给的当年顶撞。
而且,他的怀疑不是没有理由,狡兔还有三窟,这种掌握在各房手中的独立账户怎么会只有一个。
如果他是塔寨的三房房头,起码会为自己准备三四个账号,里面放上数量不等的存款以备不时之需。
这样一来,就算有账户暴露出去,也不至于被一竿子打死。
“我的回答是,三房在塔寨中实力最弱,大房可能有三个秘密账户,二房可能有两个,但是三房只有一个,我已经将它写在报告里了,这就是我的回答。”
林耀不等李飞再问,又道:“李飞,我知道是我破坏了你进塔寨抓捕林胜文的机会,让你出了丑,但是你不应该这样来问我,我在这次行动中,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这样做会让人心寒的,咱们不能将私人情绪代入工作中。”
马雯脸色有些不好看,拉了拉李飞的衣袖,小声道:“你可能是想多了,师兄不是那种人!”
李飞深深的看了眼林耀,没说话,带着马雯推开了李维民的办公室大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目送他们的背影,林耀目光微眯。
片刻后,他转身向外走去,皮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脚步声。
......
如果生命,没有遗憾,没有波澜。
你会不会,永远停在,说爱我的那天?
外面,过来了一辆洒水车,车上播放着徐誉滕的《等一分钟》。
林耀站在那听了听,多么熟悉旋律啊,记得在警校时,一位大三的学姐最喜欢哼这首歌。
学校,真让人怀念!!
单纯,天真,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死亡后是什么样,人死如灯灭,还是进入轮回转世再来?
生与死,是否轮回不止?
花旗国,蒙大拿州。
1888年...
散发着恶臭,霉味,肮脏又简陋的帐篷内,坐着一位犹如乞丐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叫林耀,祖辈是唐国那边的沿海居民。
1856年,科罗拉多州发现大型金矿,一个名叫霍格斯的商人,在唐国港口招募矿工,给出了一个月十两银子的天价,一名叫林志舟的年轻人,瞒着家里给自己报了名。
摸爬滚打几年后,林志舟在花旗国安稳下来,成为了一名小牧场主,还娶了个金发碧眼的老婆。
二人后来有了个孩子,并给孩子取名为林耀。
“我又活了!”
林耀坐在帐篷内,茫然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准去的说,这是他的第三世。
第一世,他是个协警,死在了车祸中。
第二世,他是破冰行动中的卧底,费尽心机夺去了东叔的信任,一举断掉了整个塔寨。
最后,他功成名就,就当准备走向人生巅峰时,被车撞死在了上任的路上。
这是一次有预谋的报复行动,动手的人是塔寨村村民,这个人林耀很熟悉,他叫林胜文。
林胜文没死,被人救下之后藏了起来。
他将一切的过错,归结到了林耀身上,认为如果不是林耀的出现,塔寨不会走动今天这一步。
最终,他策划了这次袭击,用一辆砂土车,撞上了开车赴任的林耀。
憎恨吗?
没有,林耀此时回想起来,发现他一点不恨林胜文。
不管怎么说,塔寨都是他的家,那里有他的族人,他姓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因为他的卧底行动,上千人被逮捕,几十人被枪毙,站在塔寨的角度,他死不足惜。
只是他没有想到,对他下手的人是林胜文,死后还会第二次复活。
他依稀间记得,自己飘呀飘,好似没有重量的氢气球一样。
很快,天空中闪过一道蓝光,再清醒过来,他就从塔寨林耀,变成了现在的林耀。
一名出生在花旗国,因为在老家混不下去了,来到蒙大拿州讨生活的年轻人。
“开工了,开工了,快点出来你们这群懒鬼!”
正想着,外面传来喧杂声。
说话的那人叫泰勒,是一个喜欢酗酒,管着制皮匠的工头。
说起来,林耀也是制皮匠中的一员,他受雇于皮草商人亨利,以制皮匠学徒的身份,跟着大家来到了这片印第安保护区。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猎杀野兽,收集它们的皮毛,卖给法兰西那边的大商人。
“林耀,你醒了没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帐篷被人掀开,一个身材高大,戴着皮帽子的中年人,拿着个酒壶闯了进来。
看到林耀醒了,他脸上多了几分笑容,开口道:“谢天谢地,你可算是醒了,你都昏迷两天了,再这么昏迷下去,我们就只能放弃你了。”
“早上好泰勒先生,我感觉好多了,就是有点头疼。”
林耀从床上站起来,摸了摸脑袋上的纱布。
泰勒灌了口酒,用独特的大嗓门说道:“你既然已经醒了,那就准备开工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今天会给你安排点轻松的活计。”
听着泰勒一副我在照顾你的语气,林耀真想在他的鼻子上打一拳。
如果没有他的转世,真正的林耀已经死了。
这个可怜的孩子,两天前被命令去山上砍伐木头,用以搭建临时营地。
拉木头回来的路上,脚下一滑滚下了山坡,一头撞在了石头上。
这些人给他包扎一下,就把他丢在了帐篷内等死,要不是林耀鸠占鹊巢,估计前身也就凉了。
“怎么不说话,你不会想再休息一天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的上帝啊,你已经休息两天了,这两天大家都在干活,别忘了你是拿工钱的,想休息你该留在家里。”
看到林耀不说话,泰勒的态度立刻变了。
那副样子,像极了黑心工厂的老板,在跟员工讨论工资的时候。
“谢谢您的好意,我会去干活的。”
林耀整理着前身的记忆,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最好如此。”
泰勒临走前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在他的印象中,这个有一半唐国血统的小子,温顺的就像小绵羊一样。
今天是怎么了,语气中居然带着敷衍,以前在他面前可是吓的大气都不敢出。
“21岁,家住德克萨斯州,有个叫艾玛的青梅竹马的恋人,因为女方的母亲反对,发誓要出去闯荡,混出名堂来再回去。”
“在外面混了三年,一事无成,现在是亨利皮草公司下的一名制皮匠学徒。”
“性格方面,不爱说话,缺乏自信,没朋友,总是被人欺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家里有个小牧场,只是牛羊不多,在当地比穷人好过些,又比不上中产家庭。”
简单的整理一下前身的记忆,林耀发现他来到了一战前的花旗国。
此时的花旗国,国力正从南北战争中复苏。
石油大亨,约翰·洛克菲勒
银行家,jp摩根。
铁路大亨,科尼利尔斯·范德比尔特。
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
汽车大王,亨利·福特。
他们是改变时代的一批人,而现在,除了铁路大王下线以外,其他人还活跃在商业王国中。
其中,卡内基钢铁公司还未达到鼎盛,jp摩根也未权倾白宫。
洛克菲勒正准备进军海外,亨利·福特此时还是个工程师,一心想给爱迪生打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而他,则是大时代浪潮下的一滴小水花,在外混了几年一事无成废材。
“林耀,泰勒让我喊你去厨房帮忙。”
一阵冷风吹进来,来的是泰勒的侄子威廉,一个十五岁,脸上有些雀斑,喜欢听别人讲故事,又分不清别人是在吹牛,还是确有其事的小伙子。
“好,我们走。”
林耀没有拒绝,因为他是拿工钱的。
亨利皮草公司给他们开的价格很高,类似他这样的皮匠学徒,每个月也有30美元。
不要小看这个数字,现在是1888年,花旗国的人均gdp才500美元。
人均这种东西看看就行了,实际上月入30美元,一年360美元,在眼下的花旗国绝对是中等偏上的收入。
不信可以算一下,1美元是100美分。30美元就是3000美分。
一杯普通啤酒2美分,一斤面粉5美分,一斤蔬菜4一8美分,一个奶油蛋糕是5美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普通的五口之家,以一天五斤面粉,三斤蔬菜来计算,五十美分足够了。
林耀的收入,完全可以养活一家人,富余下来的钱,还可以让他晚上去酒吧喝一杯,或者攒点积蓄给家里添个桌椅。
这还是学徒的工钱,师傅就更多了,一个月起码能有50美元。
当然,最赚钱的其实不是这些工人,而是负责保护工人,猎杀野兽的狩猎队。
那些拿枪吃饭的家伙,每月能有80美元,猎杀到灰熊,丛林狼,狐狸,豹子之类的动物还有奖金。
前身刚加入亨利皮草公司时,就准备当一名猎人,可惜他的枪法实在不靠谱。
没办法,只能当了制皮匠学徒,每天的任务就是帮着师傅们清理猎物的皮毛,再由师傅们将皮毛硝制,防止腐烂。
五天前,他们来到了这一区域,准备大干一场。
要是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将在这里待上三个月,直到冬季才会离开。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皮子处理干净之后,将它们捆得紧紧的,然后放到仓库中去。”
“每捆是30张皮毛,不是29张,也不是28张,一定要数清楚,别在交货的时候找麻烦。”
“嗨,说你呢,一样的皮毛捆在一起,有价值的珍贵皮毛放到亨利先生的帐篷里,谁也别想着私藏下来,不然小心你的手!”
营地内,身为工头的泰勒,犹如将军一样的进行着训话。
类似这样的话,这几天他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看大家见怪不怪的样子就知道,大家都当他是放屁。
“走吧,厨房在这边。”
在威廉的带领下,林耀来到了厨房。
厨房的活相对轻松,整个营地有57人,28名制皮匠与皮匠学徒,22位猎人,4名后勤人员,2个厨子,再加上老板亨利,准备好这些人的饭菜就行了。
都是大锅饭,以肉汤为主。
印第安保护区别的不多,就各种猎物多,再加上印第安人有很强的领地意识,不允许其他人进入他们的区域,猎物简直多的吃不完。
厨房内,厨师有两个人,一个是威廉,一个是老头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头子是主厨,威廉则是帮工,帮他切切肉,烧烧柴之类的。
“我们的任务很轻松,主要负责一天三顿饭,在有就是为狩猎队的人准备热汤。没事的时候,我们要去山上捡木头,要那种能烧的枯枝,不然晚上营地没火可不行。”
在厨房内转了两圈,威廉给林耀做着介绍。
听到这样的话,林耀一点不奇怪,厨房的活计相对较少,可也不会让他们整天玩。
只是相比狩猎队,制皮匠,他们的自由度高些,只要按时完成任务,很少有人会管他们。
比如威廉,下午通常会睡个午觉,换成制皮匠和皮草猎人,敢睡觉,就等着被工头踢屁股吧。
“整个营地看似简单,实则分成了三派,制皮匠是一个派系,皮草猎人是一个派系,后勤和厨师又是一个派系。”
“制皮匠以泰勒为首,学徒是一个圈子,师傅是一个圈子,两个圈子的人都不怎么跟猎人说话。”
“猎人也一样,以工头杰拉德为首,看不起这群工匠,认为他们赚的比工匠多。”
“老板亨利,置身事外,掌控大局。”
“没事的时候他会一直待在帐篷里,保持神秘的同时也不会轻易介入矛盾,反而默许皮匠与猎人间的对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后勤人员,应该是亨利的亲信,和我们这些半路出家的人不同,跟老板的时间应该很长了。”
“尤其是负责统计猎物与皮毛的安格拉女士,与老板态度暧昧,保不准就是情人之类的身份。”
林耀结合着前身的记忆,还有自己的观察,冷静的分析着这群人的身份。
只是最让他感兴趣的,其实不是老板与两个工头,而是向导兼猎人格拉斯父子。
休·格拉斯,是猎人队的一员,同样也是他们的向导。
他有个儿子,大家都叫他霍克,他有着明显的印第安人外表,同样也是一位小猎人。
林耀对两人很好奇,因为格拉斯的长相,居然有些类似小李子。
他15年的时候看过一部电影《荒野猎人》,这里就有小李子,恰巧,电影讲的也是一群皮毛猎人的故事。
当然,眼下的林耀也不太肯定,二者是不是有所联系。
那部电影他早忘记了,只记得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更因为进入保护区偷猎被印第安人追杀,逃跑中还起了内讧,有同伴杀了小李子的儿子,并将受伤的小李子丢在了野外。
至于故事中都有谁,他们都叫什么名字,除了复仇还有什么剧情,林耀一点印象也没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所以他不是很肯定,眼前的这个小李子,是不是荒野猎人中的小李子。
或许,格拉斯只是长得跟小李子有点像。
就这样,转眼间,一个上午过去了。
林耀观察整个营地,同时也在思考自己的未来。
他死了又活了,还复活到了1888年,另一个叫林耀的人身上。
两次复活,两个载体都叫林耀,这个名字,是不是跟他的复活有所联系?
另外,复活前看到的蓝光又意味着什么?
他的复活,是否与蓝光有关?
比如说,名字是坐标,蓝光是程序。
死亡后,锁定坐标,启动程序,成功转生?
如果是的话,是不是在这里死了,他还会继续转生成另一个世界的林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想到这里,他真有给自己一枪,看看会不会再次转生的冲动。
只是很快,这种冲动又被他克制住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能活着谁愿意死了,万一他真死了,不再进行转生怎么办。
意外死亡他无话可说,自杀,真的没有这种勇气。
“一块怀表,外加60美金,这是我的全部家当,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的林耀,以后的路又该怎么走?”
林耀还在思索眼前的局面,他对十九世纪的花旗国没有太多印象,此时的花旗国还是穷困的象征,国际地位甚至不及比利时这样的二流国家。
花旗国真正的崛起,是二战中后期的事了。
英、法、苏、德,这些控制着欧洲经济的老牌帝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下被打的千疮百孔,花旗国趁势而起。
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花旗国顶多算新兴经济体,更多的时候,主要工作是当日不落帝国的舔狗。
就连洛克菲勒,都以能参加英王室的派对为荣,更别说其他的泥腿子了。
现在的花旗国,还算不上天堂,只能说是通往天堂的路上。
至于回唐国,林耀想想就放弃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的唐国正值光绪年间,掌权的可是妖后,回去干什么,难道要跟她一起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自己干就更没谱了,分分钟让你四零四。
思前想后,还是要从眼下出发。
既然到了万恶的资本社会,不见证下资本的魅力怎么行。
比如卡内基钢铁公司,现在还没有达到鼎盛时期,如果投入一笔钱进去,十年翻个三五十倍很轻松。
还有亨利福特,1896年他造出了世界第一辆汽车,开始了自己的汽车王国。
现在是1888,距离1896还有8年时间。
到1903年的时候,福特拉着11位股东,合伙凑了2.8万美元注册了福特公司,开始生产汽车。
自己要是有钱的话,提前结交福特,等到福特开办公司的时候进行投资,以后肯定赚的钵满体满。
这不是夸张,从1903年创办福特公司开始,一直到1927年,福特在短短24年中,一共生产了1500万辆福特t型轿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当时,福特公司的市值超过了十亿,而在福特公司最艰难的创业阶段,他们甚至为了购买设备,开出10万美元给百分之30股份的闹剧。
最让人可笑的是,没有一个人看好他们,那次危机差点让福特破产。
后来,福特公司的市值超过十亿,很多人都在后悔当年没有答应福特的请求。
不然那十万美元,到1927年的时候会翻三百倍,变成三亿美元。
光是依靠福特公司的分红,就能让你在花旗国成为十大富豪。
林耀觉得,人生该有点目标。
比如,1900年之前赚到10万美元,然后加入福特公司。
又或者,自己弄一个福特公司。
所谓的汽车,不就是四个轮子加一个沙发么,有那么难吗?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1888年的十万美金,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在这个月工资30美元的时代,这笔钱放在130年后的2018年,起码能膨胀八十倍到一百倍,相当于八百万美元,甚至是一千万美元。
想要在十年内,积累这样一笔财富,并不是容易的事。
毕竟,前身不是富二代,林耀虽有先知先觉,可没本钱什么也干不了。
索罗斯曾经说过,当你有一百万时,想赚一千万会很容易。
雄厚的资金,会为你抹平多数门槛,同样也会成为壁垒,阻挡那些穷人的窥视。
林耀就是被挡在壁垒外的穷人,思前想后,他并没有好的原始资金积累手段。
第一桶金该从哪来?
林耀陷入沉思。
他只是拿30块月薪的学徒,还没有提成。
提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想到这个词,他又想到了皮草猎人。
这些端着老式步枪,穿山如林猎杀野兽的猎人们,不但拥有80美元的月薪,比他的工资高了将近三倍,还享有珍惜皮毛的提成。
蒙大拿州,印第安保护区。
最多的猎物是野鹿,兔子,狐狸,野猪,野牛,猎杀这种动物没有提成。
但是,如果你猎杀到了狼,熊,豹子,狮子,并将它们的皮毛完整的带回来,老板会在你薪水之外,额外支付一笔奖金,以鼓励猎人去猎杀凶猛的野兽。
一张完整的狼皮奖励两美元,特殊的雪狼皮奖励五美元。
豹子皮奖励五美元,雪豹奖励十美元。
熊皮奖励二十美元,狮子皮奖励二十美元。
这些凶猛野兽的皮毛,是富裕阶级的最爱,尤其是完整的黑熊皮,没有贵族能拒绝一件熊皮大衣。
就连中产阶级,也源愿意花费一笔钱,在自己的木屋中装饰上狼头,这在民风彪悍的西部代表着武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在想什么?”
林耀在思考时,威廉从后面走了过来。
“想怎么才能加入狩猎队。”林耀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加入狩猎队?”
威廉吃了一惊,他虽然年龄不大,却是第二次跟随营地出来狩猎了。
他很清楚整个营地中,最危险的职业就是皮草猎人。
他们穿山入林,在方圆数百公里内狩猎,谁也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
野兽袭击,暴风雪来临,迷失方向,印第安人的陷阱,甚至是同行的恶意,都可能导致皮草猎人有去无回。
基本一个季度下来,出来二十几位皮草猎人,能回去三分之二就不错了。
失踪是常有的事,就算你失踪了,营地也没人会去找你,除了少数幸运儿以外,失踪往往代表着死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与皮草猎人相比,营地内的工作简单而安全。
大家哪也不用去,几十人聚在一起干活,喝着热乎的肉汤,除非被保护区内的印第安人发现,不然没有性命之忧。
“你疯了,皮草猎人都是两人一组,你只有一个人,遇到麻烦也没人帮你。”
“再说了,营地内多安全,我听泰勒叔叔说,去年有个猎人在山上狩猎,就因为一脚踩空了,结果就从山上滚了下来,被发现的时候只剩下来一滩血迹。”
“被野兽袭击的就更多了,要是遇到出来觅食的黑熊,我们的武器很难对付它,碰到基本有去无回。”
“我还听人说,有人陷入过狼群的包围,一群狼将他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威廉煞有其事的介绍着,希望打消林耀的念头。
但是林耀的态度很坚决,他计算过了,一名普通的皮草猎人,底薪加上奖金,三个月下来起码有300美元的收入。
好的猎人,比如专门追踪野兽的格休斯,一趟更是能赚500美元。
林耀并不贪心,如果他有500美元,就可以为自己买一支好的步枪,一匹普通的代步马,外加一把柯尔特m1873左轮手枪,成为一个更有前途的牛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当上牛仔之后,他就能在小镇上接一些通缉令,以赏金猎人的身份积累到第一桶金。
如果当不上皮草猎人,他就只能拿30美元的学徒级薪水。
三个月之后,老板亨利带着人返回时,他最多只能拿到120美元,别说价格不菲的步枪和马匹了,光是买左轮枪就要花个七七八八。
别看一些西部片中,牛仔拿着左轮对射很威风。
实际上,类似柯尔特m1873这种经典型号,有效射程也只有25米。
它更适合街头的遭遇战,而不是有预谋的追击战。
想当赏金猎人,你最少得有一匹马,一杆71式毛瑟栓动枪,一把左轮成不了气候的。
“你不会成功的,我从未听说皮匠学徒能在营地里转行为猎人,猎人瞧不起皮匠,他们不会同意你的无理要求。”看到林耀的态度很固执,威廉又换了种说法。
林耀轻轻摇头,开口道:“是很难,想要从学徒转为猎人,起码要两个人点头,一个是你的叔叔泰勒先生,一个是猎人队长杰拉德,外加一个合适的机会。”
他是皮匠学徒,归工头泰勒管理,泰勒不想放他出去,成为皮草猎人便无从谈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杰拉德也同样重要,光是泰勒放人还不行,还得有猎人队长的同意。
队长都不同意,你怎么加入猎人小队,要知道营地内的枪械都归杰拉德管理。
不给你枪,你拿什么出去狩猎,总不能用石头吧?
“威廉,你说我们的关系怎么样?”
林耀看着威廉,他相信让泰勒放人的希望,就在他的侄子威廉身上。
“要是我没有记错,我们今天才刚认识!”
威廉耸了耸肩,一副你在逗我笑的样子。
林耀对此不置可否,安然的回答道:“有人认识了一辈子,却连朋友都算不上,有的人只是刚刚相逢,却能好的跟亲兄弟一样,时间会证明一切。”
“也许吧。”威廉没有太多表示。
说起来,他是营地中最小的人,因为他叔叔是皮匠工头泰勒,他在皮匠中的地位很特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大家既不敢得罪他,又觉得他仗着自己的叔叔,给自己找了个最轻松的活计,对他有些排挤。
如果可以,威廉并不介意在营地内多个朋友,前提是他们相处的来。
时间转眼过去了一周。
林耀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皮匠学徒。
工作中,他沉默少言,任劳任怨。
工作之外,他跟威廉相处的很不错,每天早上甚至会比别人早起来半小时,就为了去厨房给威廉帮忙。
帮助威廉,不只是为了威廉的感激,同样也有另一个目的。
营地内的伙食,都是由厨师分配的。
早上一勺肉汤,一块面包,就是一顿早餐。
分配食物的时候,盛的汤多些,还是肉多些,就要看给你打饭的人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借着帮忙的机会,总会给猎人队长杰拉德多放些肉,不求他对自己另眼相看,起码要在他面前混个脸熟。
别人说起他的时候,他会有种印象:“哦,是那个小子,他好像还不错的样子。”
时间慢慢流逝,林耀也在等待机会。
半个月后的一天,他等待的机会来了。
格拉斯的儿子,中了印第安人留下的陷阱,被捕兽夹夹伤了右腿。
他注定无法再外出捕猎,所以格拉斯要求狩猎队,重新给他安排一个搭档。
狩猎队的队长杰拉德,跟格拉斯的关系可不好。
他认为格拉斯不尊重他,也眼红他每每都能猎到珍惜皮毛,对这件事有些推三阻四。
林耀觉得,这就是他跳出皮匠组织,成为荒野猎人的机会。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杰拉德队长,听说格拉斯的儿子受伤了?”
一大早,林耀找上了杰拉德,故作不知的向他问道:“狩猎队有规定,最少两人一组外出狩猎,格拉斯一直跟他儿子搭档,现在他的儿子受伤了,他以后怎么出去狩猎,找别人搭档吗?”
“他找不到搭档,没人愿意跟这个怪人合作!”
杰拉德看上去很高兴,昨天格拉斯就找他谈过了,想要个新搭档。
找了一圈,也没人愿意跟他。
这不奇怪,格拉斯的狩猎技术虽然高明,可他做人的技术真的很一般。
每次狩猎回来,格拉斯的猎物都是最多的,很多人嫉妒他。
偏偏,他又有个印第安儿子,谁也不知道这是他亲儿子还是干儿子,在这个孤立印第安人的年代中,大伙自然对他缺乏好感。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每个猎人都知道队长不喜欢格拉斯,需要站队的普通猎人谁会站在他那。
“狩猎队中的珍惜皮毛,有一半都来自于格拉斯,他知道该去哪狩杀食肉型动物,要是不给格拉斯配备一个搭档,导致他无法参加狩猎,老板知道后会很不愉快的。毕竟,在这样的鬼地方,根本没人敢单独行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意有所指的说道。
听到这样的话,杰拉德显得很不高兴,他怀疑林耀在帮格拉斯说好话,于是沉声道:“你要清楚自己的立场。”
“我当然清楚,你是队长,我们都应该听你的。”
林耀将手伸进怀里,在杰拉德的凝视中,掏出了一支银怀表:“队长,我想加入狩猎队很久了,狩猎队的工资那么高,足足是我当学徒的好几倍,不如所幸成全了我,让我跟格拉斯做搭档吧。”
“你跟格拉斯做搭档?”
杰拉德拿过怀表,看了两眼之后不动声色的放入怀中:“我为什么要同意,光凭这个可不够!”
“因为你很清楚,你拒绝不了格拉斯的合理请求,再闹下去,老板也会出面,让你找个人来帮格拉斯。我就不同了,我以前没当个皮草猎人,格拉斯带着我,相当于带了个新手上路,一定会大大拖延他的狩猎速度。”
“而且有了我之后,他就再也没法跟你要求,配给他一个成熟的老猎人了。”
“你不想看到他每次都满载而归,对吧?”
面对林耀的回答,杰拉德沉默许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半响后,他若无其事的点点头,回答道:“如果泰勒同意这件事,你就可以来狩猎队报道。”
“我会征求到泰勒先生的同意。”
“等等!”
林耀说完这话就要离开,不想杰拉德又叫住了他:“你当学徒只有30美元,做荒野猎人却有80,你不觉得该做点什么吗?”
在林耀的疑问目光下,杰拉德小声道:“如果你在每个月的工资内,拿出20美元给我,我想我会同意这件事的。”
林耀嘴角抽搐,自己小瞧了杰拉德的贪婪,没想到一块银怀表都堵不住他的嘴。
这块怀表可是银制的,在城市内起码能卖30美元,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
“如你所愿,我的队长!”
林耀痛快的答应下来,他现在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至于拿到工资后,会不会履行这个约定,就要看杰拉德的本事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你跑哪去了,别的学徒都开工了,只有你还没到。”
林耀找到泰勒的时候,他正在对着工人发脾气。
见人回来了,也没给他好脸色,不直接骂人,都是看在威廉的面子上。
“工头,我刚才被杰拉德队长叫去了。”林耀小跑着过来,主动跟泰勒解释道。
泰勒眉头微皱,问道:“他叫你做什么?”
“杰拉德说狩猎队缺人,问我愿不愿意过去给格拉斯当搭档。”
“你怎么说?”
“我说要回来问问你。”
听到林耀的回答,泰勒的脸色好看几分,嘟囔道:“该死的杰拉德,他们狩猎队缺人,难道我这就不缺吗?”
说完,又看向林耀“你想去还是想留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狩猎队的工资高点。”
林耀没有直接答复,而是让金钱说话。
有这个回答,泰勒就知道他的态度了,短暂的犹豫之后,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了,你要注意安全,威廉在营地里就你一个朋友。”
这半个月来,林耀虽然没有跟泰勒攀上关系,却跟他的侄子威廉相处的很好。
想到二人的友谊,泰勒没有多说什么,要不然换成别人,他可不会轻易开口放人。
皮匠是皮匠,猎人是猎人。
这个口子轻易不能开,不然谁都知道猎人的工资高,不想安分干活了怎么办。
“谢谢您,泰勒先生,如果我有幸猎到雪狼,一定给您准备一串狼牙项链。”
林耀没想到在泰勒这边如此顺利,相比跟他索要好处的杰拉德,泰勒的人品无疑凸显了出来。
这也跟二人的职业有关,杰拉德是信奉丛林法则的猎人,考虑事情的时候更看中实际利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所以表现出来,杰拉德更贪婪一些,为了钱他什么都肯干,跟这种人无法讲道义。
泰勒先生不同,他是皮匠,饿不死的手艺人,而且收入稳定,只要不是世界末日,哪怕下去二百年他也有饭吃,所以他对金钱的诉求要低于普通人,总体来说相对简单一些,更容易打交道。
有了泰勒的首肯,再加上杰拉德的同意,林耀成为猎人的事基本板上钉钉。
当然,最后还有个小小问题,他是给格拉斯当助手的,格拉斯不能强烈反对他。
这个问题,林耀觉得不会是大问题。
狩猎队成员对他的态度,相信格拉斯已经清楚了。
他很难找到别的搭档,除非他愿意独自狩猎,或者放弃狩猎转去给皮匠们当学徒,不然他没有选择机会。
皮匠学徒的工资,林耀都嫌低。
格拉斯这样的精英猎人恐怕更看不上。
至于单独狩猎,别闹了,这里是印第安人保护区,里面野兽遍地,不乏极具攻击性的黑熊和狼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相信我,你绝不会想孤身一人,拿着一杆破枪,在山林中与黑熊遭遇的。
因为障碍物众多,你很难对黑熊一击致命,而对方,只要靠近你十米之内,很轻易就能杀死你。
“请问,你是格拉斯先生吗?”
得到了双方的应许之后,林耀来到了格拉斯的帐篷。
帐篷内,躺着格拉斯受伤的儿子,印第安小男孩霍克。
林耀进来的时候,格拉斯正在给儿子换药,看到有人来了,抬头道:“我是格拉斯,有什么事吗?”
格拉斯认出了林耀,记得他是个皮匠学徒,偶尔会去厨房帮忙。
“杰拉德队长跟我说,你需要一个新搭档,我认为我很合适。”
林耀看着格拉斯,信誓旦旦的开口道:“我的枪,快的你难以想象!”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四目相对,格拉斯的目光中充满怀疑。
一个皮匠学徒,居然说他的枪快的难以想象,你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你的枪呢?”
“还没有发给我,管理库房的人出去了,据说要晚上才能回来。”
格拉斯静静的看着他,许久不发一言,仿佛想看看他够不够格。
他的儿子霍克也在看着他,说起来霍克的岁数应该跟威廉差不多,只是因为跟随格拉斯走南闯北,受到了不少锻炼,看起来要比威廉强壮不少。
“他的伤怎么样了?”
林耀看了眼霍克的腿,只见上面血肉模糊,明显伤的很严重。
在这个缺少抗生素的1888年,又是印第安保护区这种荒凉之地,受伤的代价着实不轻。
“不太好,伤他的是印第安人的捕兽夹,那种夹子专门用来对付大型野兽,一下能夹断人的骨头。”格拉斯叹了口气:“我给霍克上了药,如果不感染的话,休息三四个月就好的差不多了,感染就麻烦了。”
格拉斯态度凝重,营地内医疗设备简陋,甚至没有专门的医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生病,全靠这帮久病成医的猎人自己解决,最怕的就是伤口感染。
林耀上去看了看,发现霍克的伤口被简单的清洗过了,还敷上了一种不知名的白色药膏。
他并不是医学院出身,只知道保持伤口清洁,能有效的避免感染发生,更多的就不知道了。
格拉斯是个老猎人,显然做过上述处理,并不需要他额外提醒。
“霍克的武器你先用着吧,狩猎行动结束前,不用指望他出去了。”格拉斯走到帐篷里面,穿上熊皮大衣,将戳在木箱上的武器递了过来。
林耀接过来看了看,这是一杆老式的前膛枪,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这个枪的型号叫夏普斯1856,狩猎者型号。
射击前,要先将火药跟弹丸塞进枪口里,然后以扳机触发火石的方式发射。
随着技术革新,这款枪在1862年就彻底停产了,转而被更新型的后装式步枪取代。
这完全是一把跟不上时代的古董枪,出了参加过南北战争的老兵,正常人很难见到它们了。
“这是我们的武器?”
林耀拿着老爷枪,难言道:“它起码有三十五岁了吧,比我的年纪都大!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连发枪都在1883年出现了,早期的后装式步枪,更是在1856年就列装部队了,我们到现在居然还在用这种老爷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板提供的武器你想有多好?最新型的1888式委员会步枪,一杆就要368美元,你以为老板会给我们准备那个?算了吧,那东西比我们的命都值钱,我敢说如果老板发下来,明天一早营地就会空了!”
格拉斯的回答很直接,他们都是不用自带武器的自招猎人,老板给什么就用什么。
不说别人,就是他,给他一把1888式委员会步枪,没准他也会携枪私逃,更别说普通猎人了。
营地内的普通猎人,辛辛苦苦三个月下来,也就是300美元的收入,还不如这把枪值钱。
“营地内有更好武器吗?”林耀虽然知道可能性很小,可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有,老板有一把卡尔卡诺,黄金版的,起码值800美元,你想要吗?”格拉斯语气微顿,又道:“杰拉德还有把利奇菲尔德连发步枪,一次装弹五发,自动上弹,你可以问问他会不会给你。”
林耀一时语塞,没想到格拉斯还有这种幽默。
别人都说他不爱说话,平时总是围着儿子转,不是很好相处。
现在看看,他这人实际上外冷内热,并没有想象中的傲气。
“霍克,照顾好自己,爸爸要去工作了。”
分配好武器,格拉斯亲吻了一下儿子的额头,带着林耀出了帐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此时,已经是早上七点,猎人们大多出发了。
营地对猎人有规定,每人每月最少要带回60张皮毛,不合格的要登记在册,狩猎结束后统一清算。
如果你完不成规定任务,你的薪水就会被扣除一部分,所以没有人会在早上偷懒。
林耀和格拉斯骑着马,向着几十里外进军。
他们的狩猎范围,包含了方圆数百里的区域。
这一区域内,据说属于印第安人中的克里族,这是一个人口数千人,在眼下已经算是大部落的族群。
他们生活在划归给他们的保护区中,每当秋季便会向南方迁移,直到春季才会返回。
理论上,这片足有1300平方公里,比港岛还要大些的保护区,是不允许外人进入的禁猎区。
亨利皮草公司,就是钻了克里族会向南迁移的空子,偷偷过来非法狩猎。
他们的狩猎范围,以北部的山脉为屏障,一路向南延伸,覆盖着数百平方公里的范围。
眼下,狩猎队在这个方向,已经猎杀了半个月之久,营地附近几十里已经没有猎物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为了获取皮毛,他们要向更南端前进,那里气候更温和,生存着更多的鹿群和河狸。
前者,是鹿皮靴的主要材料,后者是河狸皮帽子的代名词。
“我们要去哪,追踪鹿群,还是去河边找河狸?”
骑在马上,抱着老式前膛枪,林耀一边注意四周环境,一边头也不回的对格拉斯问道。
格拉斯走走停停,不时留下记号,头也不抬的说道:“都不是,我们要对付的是两个大家伙。昨天我跟霍克,在这边发现了一只带孩子的黑熊,就是因为追踪它们霍克才中了陷阱,今天我要杀死它们,为我的儿子报仇。”
“两只,你确定能对付?”
林耀紧了紧手上的武器,黑熊可不容易对付,哪怕是用更现代化的连发枪,也很难保证几枪之内击毙黑熊。
这里可是树林,到处都是植被,根本不用妄想在三十外内发现猎物。
三十米的距离,对黑熊来说从发动攻击,到抵达目标只需要几秒,开枪的容错率非常低。
通常这种情况,聪明的猎人会选择退让,除非对自己非常自信,不然不会选择在树林中跟黑熊硬碰硬。
你几枪没打中它,或者没把它打死,它冲过来就会打死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有这个!”
格拉斯掀开皮衣,露出了下面的一把大口径手枪。
火山牌狩猎手枪,是这把武器的名字。
火山代表着杀伤力,狩猎代表它的针对性。
两者组合在一起,就是一把专门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单发大口径手枪。
好东西!
林耀看一眼就知道,这把武器不是老板白送的垃圾货,而是格拉斯自己带来的强力装备。
保守估计,这把枪的价值,不会低于250美元,足够在外面买一匹普通战马了。
甚至再添点钱,能买一杆1888式委员会步枪,这款枪可是经典型号,科技水平代表着当下的极限。
哪怕放到后面的抗战时期,各项属性也不亚于唐国的汉阳造,被评为二战前最好的步枪之一。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下马,前面是熊的领地,马匹闻到熊的气味容易受惊,会把我们从背上摔下去。”
格拉斯翻身下马,左手拿着老爷枪,右手拿着火山手枪,腰间还佩戴着一把匕首。
相比之下,林耀的装备简单的多,一把不能连发的老式前装步枪,除此之外身无长物。
说实话,这样简陋的设备,再加上要挑战大自然的霸主黑熊,很难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
他都怀疑,这玩意能打破熊皮吗,钢珠弹会不会被卡在肉里?
“我还是想再确定一下,你认为我们两个没问题,对吧?”
林耀的担心不是没理由,他们只有两杆老式前装枪,一把大威力火山手枪。
让人绝望的是,不管是前装枪,还是火山手枪,装弹量都是一发。
这意味着,他们决不能失手,三枪,起码要干掉一大一小两只熊。
失手的话,看了眼格拉斯身上的匕首,或许就得来一场男人间的较量了。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这一枪,必定能要了那只熊妈的命。”格拉斯扬了扬手上的火山手枪,又道:“你只需要打中那只小的,瞄准脑袋打,子弹最好从眼睛里射进去,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要是打不中呢?”
林耀紧了紧自己的衣领,反问道:“是不是就不用回家了?”
格拉斯没有笑,而是看着林耀的眼睛,眨眼道:“如果你打不中,那你最好祈祷我能打中,相信我,你不会比我跑的更快,曾经想跟我赛跑的人都死了。”
哈哈哈!!
林耀哈哈大笑,仅有的一点坎坷,也被格拉斯的幽默赶走了。
好一会,他才忍住笑声,正色道:“我要试试枪!”
“可以,但是别花费太多时间,我没太多时间来等你。”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制造陷阱。
他的陷阱很简单,就是两棵树之间弄一道绳子,如果猎熊不顺利,他们可以原路逃跑。
熊的视力很差,追逐中,很难发现这些绳子。
要问管不管用,那就不太好说了,应该有点用处吧,哪怕帮他们争取几秒的时间也是好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收回目光,林耀掂量着手上的老爷枪,先是倒进了一个标准单位的火药,然后又往里面倒了颗钢珠。
钢珠的大小是有规格的,拿枪刷往里面捅一桶,正好能卡在最佳位置。
这时候只要扣动扳机,扳机就会击打火石,点燃里面的火药,从而将钢珠喷发出去。
砰!!
林耀对着大树开了一枪,看着子弹所在的位置,他发现这把枪要比他想的还难操控。
“三十米,能打中已经很不错了。”
格拉斯抬头看了看,发现林耀的枪法并不差,起码有普通猎人的水平。
看来,他说自己是个快枪手的说法或许不是吹牛,这种老爷枪都能玩的人,用精准度更高的左轮或者栓动步枪,必定能打出更好的成绩。
“二十米之内,我应该能打中熊的脑袋,能不能将子弹打进眼眶不敢保证。要想百分百将子弹打入熊的眼眶,恐怕得在十米之内,因为这把枪实在是太烂了!”
林耀对手上的老爷枪一点也不满意,他的枪法虽然不算一流,二流上半段还是有的。
要不然,他也不敢在港岛中跟雇佣兵火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的真实实力,大于2名普通雇佣军,或者2名职业军人,或者3一4名普通枪手。
小于一名著名雇佣兵,兵王级职业军人,省级射击冠军。
因为林耀转世之后,灵魂不变,还能摄取被他转生者的记忆,所以各项技能不但没有退步,反而有所增益。
他相信在1888年的花旗国,自己的枪法也是拔尖的,哪怕比不上后世的那些著名牛仔,估计也相差不多。
对上这帮猎人,除了格拉斯让他有些吃不准,其他人应该都不是他的对手,包括狩猎队的队长,精锐猎人杰拉德。
当然,这是指他的实力能正常发挥的情况下。
眼下,他刚接触到这种前膛枪,不清楚武器性能,一身实力最多发挥六七成。
给他半个月时间,让他熟悉了这种枪械,他自信能在一对一的较量中,击毙杰拉德队长。
这就像刀塔大神玩家,转战lol一样,反应速度和意识摆在那,不存在刀塔里面是大神,lol里面就是咸鱼,最不济也得是大师。
砰!!
林耀不断熟悉枪感,并通过精确的点射,了解这把枪的子弹落点情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连开了五枪之后,林耀对格拉斯点点头。
差不多了,基础性能他已经熟悉,再往后面,就是长时间的摸枪,用时间来磨合出更高的操作。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起码三五天内不会再有太大进步。
“我们走,希望你刚才的那几枪,没有把我们的熊宝宝吓跑。”
格拉斯双手持枪,带着林耀往山林深处而去。
通常情况下,熊有自己的领地,它们的领地中包含着河流,洞穴,树林,以及避难所。
这个范围不会太大,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会发生迁徙。
眼下还是秋季,它应该就在领地范围内的某个地方,直到初冬才会考虑冬眠。
“发现什么了?”
走了十几分钟,林耀发现格拉斯停了下来。
“小树,看这棵小树折断的痕迹,应该是熊宝宝玩耍的时候压断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格拉斯在观察一棵折断的小树,这棵树大概有手腕那么粗,以人的力量很难将其折断。
再加上断口处粗造不堪,一看就知道不是人弄的,只能是贪玩的熊宝宝。
“好大的力气,这只小熊得有多大?”
林耀用手腕比划了一下小树,能将手腕粗的小树撞断,这只小熊不会快要成年了吧。
“直立的话,估计能有1.6米,是个一岁左右的小熊,明年初夏就该独自觅食了。”
“它妈妈呢?”
“立起来绝对有2.4,甚至更高,它的爪子比你的手指还长,能轻易将人撕碎。”
随着格拉斯的介绍,林耀对黑熊母子有了初步印象。
它们应该是美洲黑熊,一种极具攻击性的熊类。
相比棕熊,它们的体格要小一些,但是更加凶残,领地意识也更强。
它们会主动攻击进入领地的大型动物,人类在它们眼中赫然是大型动物的一种,而且人类是直立的,在熊的世界中直立意味着挑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它们不丰富的脑容量,会将人类当成是入侵者。
野外相遇,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运气好你会被驱赶,运气不好就等死吧。
装死是没用的,只会让你死的更彻底点。
如果时间来得及,可以爬树试试,成年熊因为体重原因,会丧失爬树本领,只有体重轻的小熊会爬树。
爬到树上后,通常这种情况下,熊会守你一段时间,然后等它觉得无聊了就离开。
这是在野外中,没有武器的情况下,逃离熊口的唯一方式。
跑不行,熊看似笨拙,其实跑得比博尔特还快,短距离冲刺甚至能追上驯鹿。
要不然,林耀也不会觉得格拉斯的绳索陷阱没什么用了。
他们根本跑不过黑熊。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熊就在这附近,不会超过一公里。”
检查了一下周围的痕迹,格拉斯信誓旦旦的开口道。
林耀端着枪,保持警戒,头也不回的问道:“我们怎么做?”
“熊的鼻子非常灵敏,比狗的鼻子都不差。一般的狗,能在1一3公里内闻到主人的气味,并主动追踪过去。熊也差不多,一公里范围内有食物的气味,它们就会被吸引过来,我准备了特质的诱饵,对熊来说它非常香,一定会过来看看的。”
格拉斯打开携带的工具包,里面有很多的瓶瓶罐罐。
他能经常猎杀到食肉性动物,不是没有原因,他携带的瓶瓶罐罐中,有专门针对狼,狐狸,雪豹,熊,美洲狮等食肉动物的诱饵。
这种刺激性饵料,不说每次都能成功,十次中也能成功个五六次。
除非在大风天,雨雪天,或者野兽吃饱的时候,不然它们很难抗拒刺激性饵料的诱惑。
“这是怎么做的,你用了什么,闻着真恶心!”
诱饵一出现,迎面就飘来一股怪味。
林耀一脸的嫌弃,看着格拉斯将一小罐黑乎乎,不知名的东西涂抹在树皮,树叶,乃至于石头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种不知名的东西,好似是发臭的海鲜酱,还带着些许血腥味,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
“这是我的独家秘方,我不会告诉你的。”
格拉斯神情专注,狩猎队的其他人也询问过他的配方,有人甚至愿意出50美金购买,全都被他拒绝了。
就连他的儿子霍克,目前也不知道配方的底细。
不是他不信任儿子,而是霍克的年纪太小了,怕霍克守不住秘密。
“你的诱饵真有效吗?如果真有效,很好用,我们或许可以合作办厂,一家专门生产诱饵的小型加工厂,肯定有人愿意掏钱买。”林耀在乎的不是配方,而是配方代表的商机。
这个时代的花旗国,还不是后世中的世界霸主,人口只有五千万,比一战时期少了一半。
在这片大路上,尤其是西部与北部地区,野生动物多的吓人。
再加上花旗国不禁枪,每个中产阶级家庭,应该都愿意花几美元,购买两瓶食肉动物诱饵,在休息日的时候出去打猎。
“再说吧。”
面对林耀的蛊惑,格拉斯显得很平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并不认为两个小猎人,凭借一些猎物诱饵,就能建立工厂当老板。
看格拉斯的兴趣不大,林耀也就没有再说下去。
只是把这事记在了心里,未来如果有机会的话,拿着格拉斯的配方,开办个投资小,门槛低,利润又不错的猎物诱饵加工厂,或许是个不错的赚取第一桶金的机会。
当然,那时候他起码得有点名号,不能像眼下这样默默无名。
如果是营地的老板亨利先生,来跟格拉斯讨论开办工厂的事,格拉斯肯定不会如此敷衍。
敷衍他,只因他是个小人物,位卑言轻。
“格拉斯,别弄你的诱饵了,有动静!”
格拉斯那边还没弄完,林耀就在身后的半山腰上,看到了一大一小两只熊。
两只熊,距离他们大概有七八百米,可能是闻到食物的味道,正直立着向这边看来。
“我的天!”
格拉斯赶紧丢掉罐子,把枪拿了起来,跟林耀一起向山上看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入眼,两只熊正往山下走来,很快没入了一片灌木丛中。
“埋伏好,等它们出现在二十米之内后,我会开枪攻击母熊,看到我开枪了,你就开枪打那只小的。别紧张,打不中也不要紧,我会补枪的。”
格拉斯握着火山手枪,另一杆老式前膛枪,则被他放在了脚下。
林耀端着步枪,半跪在地上。
他们身边有一棵大树,二人藏在树后,枪口向着山的方向。
吼!!
很快,伴随着灌木摇晃,一只成年黑熊走了出来。
它用鼻子嗅着气味,不紧不慢的向诱饵走去,悠闲的像在自己后花园散步。
丝毫没有注意到,两个名为人类的不速之客,已经盯上它们了。
看着舔舐着诱饵的黑熊,格拉斯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小熊还没有出现,黑熊确定安全之后,会把小熊叫出来,那时才是攻击的最佳时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秒,三秒,五秒...
小熊没有让二人久等,它闻着食物的味道,甚至没等妈妈的呼唤,就迫不及待的走了出来。
林耀保持着射击动作,准星锁定在小熊身上。
情况有些不妙,小熊被成年黑熊挡在了身后,从他的角度上无法锁定小熊的脑袋。
“我瞄不到它的脑袋!”
林耀用非常小的声音,开口跟格拉斯说道。
下一秒,没等格拉斯说话,黑熊就好似听到了这边的动静,直立起来向林耀二人的方向看来。
吼!!
好似是闻到了陌生气味,又或者看到了他们。
黑熊嘶吼一声,放弃了嘴边的食物,小跑着往二人的藏身地点而来。
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格拉斯开枪了,相隔十七六米,火山手枪发出咆哮,巨大的弹丸在火药的推动下,直奔黑熊的脑袋而去。
黑熊应声倒下,仿佛失去了生机。
小熊愣了一下,仿佛不知道妈妈是怎么了。
林耀没有发愣,他们是荒野猎人,吃的就是这碗饭。
瞄准,射击!
子弹呼啸而出,在林耀的视线中,从小熊的眼眶打入。
不用想他也知道,这一枪肯定摧毁了熊的大脑,熊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下次注意点,熊的听力是人类的三倍,我们所谓的小声说话,在它听来跟大喊大叫差不多。”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给火山手枪装填弹药。
装填好,他将猎枪背在身上,拿着火山手枪走向黑熊。
他走的很慢,以至于林耀也得很慢的跟在后面,疑惑着:“我们在小心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小心黑熊诈死,黑熊是很聪明的野兽,会用石头破坏陷阱,我祖父曾告诉我,他遇到过一只会装死的熊,它假装被子弹打字死,实际上没有死,而是等猎人自己走过来。”
格拉斯只走了一半路,距离黑熊还有七八米时停了下来,对着黑熊的脑袋又补了一枪。
这一枪下去,他才肯定黑熊真的死了,跟林耀解释道:“补一枪,并不会浪费多少子弹,却能降低风险,我们身为猎人,第一个想法不应该是怎么猎杀动物,而是如何保护自己。”
“行了,你负责警戒,我负责给猎物剥皮。”
“这两只熊,我们能拿到20美元的奖励,熊爪我们可以自己留下,一支用熊爪做成的项链,是每个猎人的追求。”
猎人,不是会用枪就行。
优秀的猎人,起码要精通十几种与狩猎有关的技能,还要有丰富的生存经验。
格拉斯可以负责任的说,随便将他丢在哪个野外,他都能保证自己活下来。
放到现代社会,起码是贝爷和德爷的水平,野外生存能力,不见得比保护区的印第安人差。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熊爪格拉斯没要,都让给了林耀,算是对他那一枪的肯定。
林耀用熊爪做了个项链,纪念自己的第一只猎物。
就这样,他成为了一名猎人,并得到了格拉斯的认可。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与格拉斯搭档,猎杀着方圆数百里内的食肉动物,等到食肉动物猎杀的差不多了,才开始和普通猎人一样去河边猎杀河狸。
猎杀河狸没有危险,而且河狸的数量巨大,多的杀不完。
但是猎杀河狸,没有额外的奖金,这对习惯了猎杀食肉动物,天天拿奖金的林耀来说很难受。
他计算过了,成为猎人的第一个月,底薪加上奖金一共是218美元。
第二个月少点,因为猎物少了,他只赚了174美元。
第三个月更少,几百里内,很少能见到食肉动物的身影,只赚了122美元。
三个月加起来,一共是514美元,如果他还是皮匠学徒,拿着一个月30美元的底薪,起码要十七个月才能赚这么多。
果然,他的选择是正确的,荒野猎人比皮匠更有前途。
当然,也有坏消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杰拉德对他很不满意,他认为让林耀跟格拉斯搭档,能大大削弱格拉斯的狩猎速度。
却不想,林耀的表现并不比普通猎人差,二人相互配合,赚了个钵满体满。
杰拉德知道格拉斯的实力,不敢拿他怎么样。
对于林耀,他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杰拉德认为,林耀能成为猎人是他的功劳,林耀没有像他说的那样给格拉斯找麻烦,相反,他们合作的很好。
这是一种背叛,所以在林耀面前,杰拉德不但整天冷着脸,还私底下威胁他说,回到城镇后林耀必须给他两百美元,不然他不会放过林耀的。
林耀的回答很简单:“我像个傻瓜吗?”
事实上,林耀根本不怕杰拉德,别说两百美元,之前说好的20美元他都不准备付。
杰拉德看他年轻,认为能吓唬住他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可以很肯定的说,他杀过的人比整个营地加起来的还多,如果你想与我为敌,最好睡觉的时候都睁着一只眼睛。
那天谈的不是很愉快,杰拉德临走时放下狠话,回城镇后要让林耀好看。
林耀很清楚,杰拉德不是开玩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件事没那么容易了解,同样他也在考虑,要不要让杰拉德活着回到城镇。
初冬...
“格拉斯,今天是不是不开工了,我看大家都没出发?”
“是的,不用开工了,老板统计了一下,现在大概有两万张皮子,天气也冷了下来,我们要准备回家了。”
随着初冬的到来,天气越来越冷。
林耀搓着手,看着还在忙乎的皮匠们,看样子再有几天,等到这批皮子处理好后,他们就该离开保护区,返回温暖而舒适的城镇。
“霍克的情况怎么样?”
“好多了,谢天谢地伤口没有化脓,他现在已经能下地行走了。”
霍克伤到了骨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是唐国的一句老话。
经过三个月的修养,霍克现在能拄着拐,绕着营地干点零活。
估计再有半个多月,他连拐杖都能扔掉,又是一个棒小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格拉斯,老板叫你过去。”
二人正说着话,有猎人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发生什么事了?”
“有人看到了印第安人,是克里族的斥候!”
“不可能!”
格拉斯脸色大变,按照克里人的习惯,此刻他们应该在数百里外的南方过冬,明年开春之后才会返回。
正因为克里人有迁徙传统,他们才能在秋天来保护区偷猎。
不然,按照蒙大拿州跟克里族的协议,他们有权猎杀进入保护区的偷猎者,保护区内的猎物,严格来说都是克里族的私有物。
“是真的,只有克里人会用鸟粪涂抹额头,没人敢拿这个开玩笑。”
“走,我们去看看。”
格拉斯叫上林耀,脚步匆匆的向着亨利的帐篷而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亨利·爱德华,营地内的大boss,他们雇主,亨利皮草公司的老板,一个从法兰西而来的小贵族。
他的年纪并不大,看上去只有二十六七岁,穿着立领的贵族风衣,里面是红色夹克,胸口上还挂着一支金表。
与平日里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样子不同,今天的亨利看上去很慌张。
看到格拉斯进来了,他当即开口道:“格拉斯,我们可能被克里人盯上了,巡逻的人跟我说,他们看到了克里族的斥候。”
“以我对克里人的了解,这个时间点他们不应该巡视北方领地,除非发生了什么。”格拉斯想了想,回答道:“亨利先生,马上准备转移吧,不管克里人是什么目的,我们都要小心他们会来攻击营地。”
保护区中,克里人才是老大。
他们或许没有先进的武器,值得赞扬的文明,但是他们的实力不是狩猎营地能够比拟的。
按照格拉斯的说法,克里人足足有六千多人,因为种族习性,他们过半都是战士。
只要他们想,随时可以拉起一支人数超过两千,装备着火枪,弓箭,马匹,长矛的军队。
这样的军队,或许对联邦没有威胁,对蒙大拿州的驻军也没有威胁。
但是放到下面,单独的郡县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营地内这几十杆枪老爷枪,几十号人,都不够一人一口吐沫的。
“转移的事情好办,我已经下令让泰勒去准备了,只是我很担心,他们是不是为了我们的皮毛,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
亨利知道转移的重要性,可他更怕克里人的目的是掠夺。
格拉斯皱着眉头,克里人也是智慧物种,不是野人,他们甚至会跟蒙大拿州的议会谈判,以不惊扰城镇为理由,换取让自己生存的保护区。
现在,克里人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他们狩猎到了足够多的猎物时出现了,目的是什么真的很难说。
皮毛的珍贵性,不需要再重复了。
其他季度,也会有蒙大拿州的商人,来跟克里族的人交换皮毛。
如果说,这些出现的克里人,是为了他们手上的皮毛而来,他们恐怕就是立刻转移营地,也会受到克里人的追杀。
“上一次克里人追杀偷猎者是在六年前,那一年,他们的部落染上了瘟疫,需要足够的钱购买药品。”
“为了钱,他们杀死了两波偷猎者,抢走了他们的皮子跟外面的商人换了药。”
“这说明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他们哪怕知道有人偷猎,只要数量不让他们不安,克里人是不会主动猎杀偷猎者的,因为他们很清楚偷猎者也是白人,现在印第安人的处境并不好,要学会克制,不能给自己找麻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觉得,可能是我们这次猎杀的猎物太多了,引起了他们的反感,派出斥候是让我们知难而退,并不一定会对我们做什么。”
格拉斯有点底气不足,与其说是解释,不如说是安慰亨利。
亨利听到这样的话,深深的松了口气,就跟说给印第安人听一样,大声道:“这次回去后,三年之内,不,十年之内我都不会再来了。”
格拉斯耸了耸肩,回答道:“如果没有其他事了,我准备回去收拾东西,霍克的腿上还没有好利落,我得给他准备一副担架。”
亨利摆了摆手:“快去吧,我们收拾好东西就动身,不会耽搁太久的。”
格拉斯对林耀点点头,二人离开了亨利的帐篷。
站在外面,格拉斯不等林耀开口,直言道:“克里人是行动派,斥候出现了,他们的袭击就不远了,快点回去准备一下吧。”
“他们的实力怎么样?”林耀反问道。
“很强...”格拉斯指了指周围,沉声道:“这片土地不是蒙大拿州赏赐他们的,是克里人用三千条人命,逼着州议会不得不答给他们一块地盘。”
林耀点点头:“我明白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现阶段,印第安人的日子很不好过。
他们大体可以分成三种,一种是人死族灭的,一种是卑躬屈膝的,还有一种是实力很强,有些头脑,懂得以打促和的。
克里人显然是第三种,他们的先辈们用鲜血,让蒙大拿州议会的老爷们明白,消灭他们会付出很大代价,得不偿失。
于是,他们有了这片土地的控制权,在印第安裔日渐稀少的今天得以幸存。
连蒙大拿州议会,都觉得他们很棘手,说明克里人的战斗力并不低。
“手上的工作都放一放,把所有的皮子搬到船上去,先搬珍贵皮毛,然后是普通皮毛,我们马上就要离开了。”
泰勒指挥着皮匠们,开始往船上搬运皮毛。
他们的营地,早以不是最开始的位置,为了能更好狩猎,他们将营地搬到了有河狸居住的河流边,并利用保护区内丰富的林木资源,打造了三艘与其说是船,不如说是大型木筏的东西。
“狩猎队的人检查武器,保持警戒,我们可能遇到麻烦了。”
狩猎队的队长杰拉德,也带着猎人忙碌起来。
他们要防范克里族的袭击,并在袭击来临前给予预警,以免被人打一个措手不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伴随着两道命令,整个营地都忙碌了起来,恐慌的气氛在弥漫。
林耀抱着自己的老爷枪,看了眼身后的树林,如果克里人对他们发动攻击,树林就是最好的掩护。
而他们,肯定无法战胜克里人,只能借助水路撤退。
克里人是狩猎民族,不是渔猎民族,他们没有打造船筏的习惯,河流是他们唯一的逃生路径。
“威廉,你在哪,跟我到船上去!”
林耀大喊着威廉的名字,开始向木筏的方向靠近。
“你要去哪?”杰拉德发现了林耀的意图,大声道:“猎人要去巡逻,我命令你去北面的树林里警戒。”
“老板让我跟威廉去船上帮忙,如果你有疑问就去找老板吧。”
林耀根本不理会杰拉德的命令,北面的山林是克里人的必经之路,现在去山林中巡逻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克里人是骑马的,他们只需要一分钟,就能从一里外的树林深处冲到营地,然后用火枪轰掉你的脑袋。
“我会去的,别让我发现你在骗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杰拉德气的不轻,他发现猎人队伍中,除了格拉斯以外又多了个不尊重他的人。
等到这边的事情结束,他一定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谁在叫我?”
正在厨房内洗碗的威廉,不明所以的走了出来。
林耀一把拉上他,开口道:“有人发现了克里人的斥候,我们随时可能会被袭击,现在马上跟我到船上去。”
“克里人?”
威廉被吓了一跳,再也顾不上厨房里的活计了,一阵风般的跑向了木筏。
他的叔叔泰勒,此时正在指挥着皮匠们,将捆好的兽皮搬上木筏。
看到威廉跑来了,他有些惊异的看了林耀一眼,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有说,任由林耀和威廉上了木筏。
“快帮忙干活!”
上了船,林耀推了推威廉,深知此刻不是闲着的时候,哪怕装装样子也不能闲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然,威廉或许不会被赶下去,他可就不好说了,他现在可不是皮匠学徒,而是猎人中的一员。
猎人有职责在营地面临危险时负责警戒,他这种提前逃到船上的行为可不会得到其他人的认可。
嗖!!
也就一炷香的功夫,空气中便传来了锐利的破空声。
一名站在树林边上的猎人,伴随着响箭声应声倒地。
下一秒,西北面的树林深处,传来了杂乱而统一的呼喊声:“窝窝窝窝!!”
那是一种口中发出啊啊声的同时,用掌心拍打着嘴巴发出的特殊声音,也是克里人的进攻口号。
“克里人,是克里人!”
营地内一片杂乱,近乎是同一时间,守在外围的几名猎人就被干掉了。
林耀猛地扑倒在木筏上,藏身于皮毛之后,抬眼向着西北方看去。
入眼,足有数百名骑着马的克里人,手持弓箭,火枪,长矛,浩浩荡荡的杀向营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往河边撤,河里有船!”
杰拉德身边聚拢着十几名猎人,他们边开枪边向河边撤退。
相比克里人的人数,十几杆枪显得微不足道,很快又有猎人在对射中被打倒在地。
“上船,快上船,别管皮子了!”
有人在营地内大吼。
“我中箭了,谁来帮帮我,我不想死!”
有中箭的人在哀嚎。
“谁看到我的猫了,我不能失去它。”
有爱猫人士在怒吼。
整个营地混乱极了,在克里人的屠刀面前谁也顾不上谁。
林耀隐藏在兽皮后面,拿着老爷枪随意开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只打冲向木筏的克里人,对于在营地内掠夺的人看也不看,因为后者不会威胁到他。
“安格拉,谁看到安格拉了?”
亨利先生披着披风,拿着一杆华丽的镀金步枪,站在河岸边上大吼大叫。
他在找自己的情人安格拉女士,对于他来说,安格拉是除了皮毛外最重要的东西。
“亨利先生,快上来!”
泰勒不愧是皮匠工头,克里人都杀来了还不忘跟亨利表决心,生拉硬拽,把亨利拉上了船。
“开船,快开船!”
杰拉德也上船了,他此时很狼狈,身边只跟着四名猎人。
“再等等,营地内还有很多人。”
亨利不同意开船的命令,目眦欲裂的看着营地。
“不能再等了,我们必须到河道中间才能保证安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杰拉斯招呼着几个人,用船桨死命将木筏推离岸边。
林耀还在射击,他一边狙击企图靠近木筏的克里人,一边寻找着格拉斯父子的下落。
最终,木筏即将离开河岸时,格拉斯抱着他的儿子霍克赶到了。
“威廉,帮忙照顾霍克。”
林耀对着威廉大喊一声,同时一枪击毙一名企图向他开枪的克里人。
“等等我,等等我!”
木筏渐渐离开河岸,还有更多的人企图登船。
在林耀的目光下,三名结伴跑来的皮匠,被一阵乱枪打倒在地。
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河面,做出这些暴行的克里人,反而显得更加兴奋了。
“猎人向河岸射击,为其他人提供掩护!”
木筏行驶到河流中心后没有远去,而是犹如据点一样,对着岸上的克里人发动攻击,试图给其他人争取机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在众人的目光下,十几名皮匠带着三名猎人,登上了第二艘木筏。
只可惜,留给他们的时间太少了,木筏还没等驶离河岸,就被紧随其后的克里人冲了上去。
足足十几人,就乱刀砍死在了木筏上,有人临死前还撑着船桨。
“完了,全完了!”
看着眼前的一切,亨利双目无神。
整个营地一共有57人,上船的只有13个,其他人都死在了营地内。
更惨的是,因为缺少时间,其他两艘船没有开出来,百分之九十的皮毛被遗落在了营地内,他们辛辛苦苦几个月才积攒下来的两万张皮毛,大多便宜了克里人。
恐怕这次回去,亨利皮草公司别说赚钱了,不申请破产都是老天保佑。
当然,相比那些已经死了的人,他们这些活着的无疑很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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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黎明降临,上帝的子民将与耶稣相逢。
阿门!!
伴随着祈祷声,又有一名队员升入了天国。
他是一名猎人,林耀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喜欢收集昆虫,很多人都叫他昆虫博士。
他挣扎着来到船上,却不幸的被流弹打穿了肺部。
大家救不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去。
十二个人了。
还剩十二个人活着,林耀,老板亨利,杰拉德,格拉斯和他的儿子霍克,泰勒与他的侄子威廉,外加两名皮匠,三名猎人。
此外,船上还有20捆,总计600张皮子。
之前有50捆,为了减轻重量,他们不得不抛弃了30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所幸,剩下的20捆皮毛,都是珍惜动物的皮毛。
用老板亨利的话说,这600张皮子起码值1万美金,总算给他们带来了些许安慰。
只是很快,希望又变成了绝望。
不知从何时起,河道两旁的丛林中开始出现克里人的身影,他们骑着马,追逐着河流上的木筏,显然不打算放过他们。
“老板,岸上都是克里人,他们要将我们赶尽杀绝,我们该怎么办?”
泰勒抱着一支崭新的,刚问世不久的毛瑟1888栓动步枪,脸上写满了担忧。
亨利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转头看向格拉斯,开口道:“格拉斯,你对这片区域最熟悉,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河里不安全,我们的木筏甩不掉克里人,当我们进入狭窄河面时,一定会遭到他们的攻击。”
“想要活命,只能弃船上岸,我要是没有记错,五公里外有个激流湾,从那里上岸,向西是克里人口中的赛尔山脉。”
“这条山脉,一直向北延伸,足够顺利的话,我们能一直穿行,直到离开保护区为止。”
格拉斯不仅是猎人,他还有个身份是向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是除了克里人之外,最熟悉保护区的几个人之一,如果说有人能带领他们避开克里人的追杀,这个人非格拉斯莫属。
“弃船上岸,然后背着六七十斤重的皮子,在山里跟克里人玩藏猫猫吗?”
杰拉德第一个表示了反对,他拉着亨利的胳膊,沉声道:“皮子太重了,我们根本无法背着它们在山林中穿行,更别说甩开克里人的追杀。我建议,大家继续乘船往前走,克里人没有船,只能眼睁睁看着我们顺流直下,离开保护区。”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全部看来,等待着亨利的决定。
亨利脸色变了又变,内心经历了短暂的挣扎,最终长出一口气:“听格拉斯的安排,他会把我们安全的带出去。”
“那皮子怎么办,你拎拎它有多重,你以为我们带着皮毛,能在山林中跑赢克里人的战马?”
杰拉德并没有给老板面子,他认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上山根本是送死,与其去送死,不如留在船上奋力一搏,没准还能在水上找到出路。
“格拉斯很熟悉保护区的环境,相信他是眼下最正确的选择。”
亨利语气微顿,又道:“至于皮子,我们可以将它们藏起来,等到安全了,天更冷了,我们再派人回来拿。克里人讨厌寒冷,冬天会生活在更南边的位置,如果他们认为我们离开了,不会再回来了,肯定会放松警惕,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天啊,将皮子藏起来,说的真简单!我们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你说怎么藏,他们会给我两个小时的时间挖洞,然后把皮子藏在地底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克里人可没有那么笨,这么做就相当于放弃这些皮子了。”
“亨利,你是老板,我不该跟你大声说话。”
“但是请你告诉我,如果拿不回这些皮子,你用什么给我们发工资?”
“你的全部身价,都砸在了这次狩猎行动中,没有皮子你就会倾家荡产,我们这几个月也都白忙乎了。”
杰拉斯狠狠的踢了下捆在一起的皮毛,恶狠狠的咒骂道:“该死的克里人,全都该去见上帝,那群划给克里人保护区的议会老爷更该枪毙!”
“够了,杰拉斯!”
亨利的心情很不好,他才是皮草公司的老板,杰拉斯这些人不过是给他打工的。
他难道就不知道,损失皮子的下场吗?
很清楚,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因为生命比皮毛重要。
“我们要团结一致,别总想皮子的事,你要皮子还是要命?”
“命?你告诉我什么叫命,我就是烂命一条,这些皮子是我活命的唯一出路,皮子没了还要什么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看到大家都在看着自己,杰拉德深吸几口气:“我在赌场欠了2000美金,拿不出这笔钱,他们一定很乐意杀死我,死在赌场老板手上,还是死在克里人手上有什么区别?”
杰拉德跟泰勒一样,都是队长级人物,分别管理着狩猎队与皮匠。
他们跟亨利不只有雇佣合同,还有额外的分成协议,加起来是一大笔钱。
没有皮子,亨利就会破产了,他的钱也会打水漂。
回到城镇之后,赌场的收税人来找他,可不会在乎他是不是为了活命,才将价值连城的皮毛给丢掉的,依然会要了他的小命。
“留点力气吧,翻越山脉,会极大增加我们的行程,想要离开保护区,起码要走两个星期。”
格拉斯冰冷的开口,为这次纷争画下了句号。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船上的气氛寂静的可怕,大家坐在船上,拥抱着手上的猎枪,谁也不能肯定自己能不能活下来。
林耀到了这里,基本可以确定,他所在的剧情是荒野猎人。
因为关于要皮子还是要命的话题,在剧情中让人印象深刻,是少数给他留下深刻记忆的片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言不语,林耀抚摸着猎枪,努力回忆着荒野猎人的剧情。
时间太久了,当时他看电影的时候也没有走心,能回想起来的东西不多。
只是依稀间记得,克里人追杀主角一行人,其实不是单纯的为了皮毛,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
法兰西的一伙皮草商人,偷偷绑架了克里人族长的女儿。
原因是,克里族减少了他们的份额,用一个新的皮草商人取代了他们的地位,不打算再给他们提供皮毛了。
为了报复,也是为了制造克里人跟蒙大拿州的矛盾,进而孤立克里族,他们策划了这次行动。
而在女儿失踪之后,酋长在现场发现了亨利商会的会标。
他理所当然的认为,是狩猎队的人拐走了他的女儿,所以才攻击了他们的营地。
皮毛,并不是这场纷争的导火索。
当然,林耀虽然想到了一些剧情,可他发现这对目前的处境于事无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酋长不会相信他们的话,甚至相信了,该做的都做了,难不成还能放任他们离开?
那是不可能的,只有把他们全部杀死,然后推脱说杀死他们,是因为他们违反了规定,才能堵住议会中那群大老爷的嘴。
绝不会让他们活着出去,到处宣扬,给本就紧张的局势再添波澜。
“格拉斯,霍克的伤势怎么样了?”
眼看激流湾快到了,亨利突然问起了霍克。
格拉斯楞了一下,很快想到了亨利在问什么,开口道:“还有些影响,很难进行翻山越岭的长途跋涉。”
“你准备怎么办?”亨利问道。
格拉斯陷入沉默,许久后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又道:“我不会放弃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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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流湾,是两条河流的交汇处。
两条河道组成了一个y字型,大地被划分为了三个区域。
因为复杂的地势,林耀他们暂且摆脱了克里人,得以弃船上岸改走陆路。
“快点将皮子背上来,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帮帮我,我的绳子断了,帮我将皮子放到肩上。”
“前面的人快点走,克里人要来踢你们的屁股了!”
在亨利的指挥下,众人放弃木筏,背着皮子进入丛林。
从这里向西是赛尔山脉,复杂的山地环境与茂密的丛林,能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掩护。
“停一下,我们得分成两队,一队人负责掩埋皮子,一队人要制造动静,引开克里人的追兵。”
亨利站在丛林中,手上拿着一块指南针:“如果计划顺利,两个星期后我们会在马耳他城会合,美酒与羊排在城里等着我们。”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留下来藏好皮毛,意味着他们在一两个小时内,甚至更久的时间中不能离开这片丛林。
运气不好的话,被找来的克里人发现,很可能会把他们全都杀掉。
当然,引开追兵同样危险重重。
他们要一边向山上跑,一边开枪吸引克里人的注意,给隐藏皮子的人提供时间。
不用问也知道,克里人会像猎狗一样撵在他们身后,睡觉都得睁一只眼睛。
“我要留下来,我得知道宝贵的皮子藏在哪,别人办这事我可信不过。”
杰拉德第一个要求留下,他谁也不信,只相信的自己的双手和眼睛。
“我们也留下!”
第二个响应的是泰勒和威廉。
林耀看了眼泰勒,有些明白他为什么会留下了。
泰勒身材臃肿,体重起码有240斤,而且多年以来的过度酗酒,让他的身体情况十分糟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让他在第一梯队,跟随众人引开克里人的追兵,估计跑不了多远就得累趴下。
留在第二梯队则不同,他们要在树林中停留一段时间。
那时,克里人早该被第一梯队的人引走了,到时会出现第一梯队在前面跑,克里人在后面追,第二梯队位于最后的情况。
只要保持隐蔽,运气不是太差,克里人绝对想不到,他们身后还会有一伙人。
“霍克需要留下,他腿上有伤,无法承担引开追兵的责任。”
格拉斯看了眼霍克,随后又看向泰勒叔侄:“我想请你们两个帮我照顾霍克,只要你们能带领霍克前往马耳他城,我会支付给你们一千美金。”
一千美金,在1888年绝对是个大数字。
普通人,每月拿三十块左右的工资,不吃不吃要两年半才能攒下这笔钱。
“没问题,我们会照顾好他的。”
泰勒一口答应下来,在他看来这跟捡钱没什么区别。
“霍克跟我来过几次保护区,他对这里的地形也很熟悉,他会带领你们走出去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格拉斯不是不想留下,而是他身为向导,必须的跟在第一梯队。
不然,让亨利这些人走在前面,谁知道他们会走到哪去,两个星期横跨赛尔山脉,是他估算出的最理想时间,前提是有他带队。
如果没有,让亨利一行人拿着地图乱跑,他们可能一个月也走不出去。
“四个人了,还有人要留下吗?”
亨利目光环视,第一梯队只需要强兵悍将,他们又不跟克里人正面冲突,人数多少是次要的。
理想中,第一梯队最好由五六个人组成,人少机动性强,方便撤离,人多反而容易暴露。
“我留下。”
认真思考片刻,又有名皮匠选择留下。
而就在亨利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再想留下时,林耀突然开口了:“格拉斯,如果你能说服老板把他的黄金版卡尔卡诺给我,我愿意留下来帮你保护霍克。当然,我是保护,杜绝一些麻烦,不是给霍克当保姆。”
林耀将保护二字咬的很重,还不经意的看了眼杰拉德。
众所周知,杰拉德跟格拉斯父子的关系可不好,如果有落井下石的机会,林耀不觉得他会放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好!”
格拉斯想也不想的答应下来,随后拉着亨利去了一旁。
谁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几分钟后,他们结伴返回时,亨利不情不愿的交出了那支镀金步枪。
“记住你的承诺!”格拉斯看着林耀的眼睛。
林耀重重点头,掂量着步枪和子弹带,开口道:“当然!”
卡尔卡诺典藏版镀金步枪,是林耀眼馋了很久的高级货。
它枪管长度为76cm,重3.8公斤,配有内置式弹仓,装弹量六发,精准射程380米。
唯一的缺点是无法自动上弹,每开一枪,都要拉一下枪栓上弹。
正规渠道中,这种典藏版的法兰西步枪,起码要850美金。
就是二手枪,黑市价格也不会低于600美金。
它的各项性能,相比制式枪械更加精良,毫不夸张的说,这把枪放到一战战场上都不会过时,这是一把当下的传奇武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如果不是我的枪法太差,我绝不会把这杆枪让给你。”
亨利拿过林耀的老爷枪,恋恋不舍的嘀咕道:“它就像我的女人!”
林耀不在意的笑了笑,步枪与马匹,是西部男人的浪漫。
这么好的武器,应该在高手手中,放在亨利那太屈才了。
只是不知道,格拉斯跟亨利说了什么,让他不情愿的拿出了武器。
想来,应该是某种约定吧。
比如逃出去之后,格拉斯同意冬天的时候,再带人来取皮毛之类的。
“已经耽搁十几分钟了,现在第一队的人跟我走,我们要到山上去弄点动静出来。”
划分好队伍之后,亨利不再久留,很快带着人往山上而去。
林耀他们六人,则连拖带拽,将皮毛搬到了几十米外的灌木丛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大约半盏茶的功夫。
山上传来了枪声,这是格拉斯一行人在吸引克里人。
果然,正在寻找他们的克里人,纷纷向着枪响的位置而去。
林耀他们藏在树林中,安静的等到天黑,前前后后总共看到了三波,上百名克里人追上了山,其中还包括六名头上插着鸡毛,脖子上带着兽骨项链的克里族勇士。
“希望格拉斯他们的运气不错,我刚才数了数,大概有120一140名克里人上了山。”
泰勒趴在草丛内,对着林耀几人小声说道。
林耀几人动也不动,他们用这种方式,躲过了克里人的追踪。
在格拉斯几人的枪声吸引下,克里人根本没有想到,还有人会躲在山下的树林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晚上七点多,深山中的枪声已经遥不可及,世间仿佛又恢复了平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躺在灌木丛中,咬着随手抓来的杂草,看着不远处的杰拉德。
他会选择留下来,认为留下的生存几率更大是其一,其二则是因为杰拉德的存在。
过去的几个月中,杰拉德没少给他找麻烦,还警告他回去之后要让他好看。
林耀从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更不清楚杰拉德在城里有没有势力。
他觉得在路上解决这个麻烦是个好办法。
今晚看上去就不错,他不死,林耀晚上怎么睡得着。
人无伤虎心,虎有害人意。
林耀可不想交出主动权,幻想杰拉德会放他一马,或者在睡梦中被人稀里糊涂的抹了脖子。
&:老龙感冒了,身体不太舒服,今天只有这一更了,请求大家的理解。大家也注意加衣服啊,天冷了,换季了,小心感冒。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晚上八点,月明星稀。
林耀一群人渐渐肯定,克里人真的不会再出现了。
这时,他们才开始忙碌起来,寻找适合储存皮毛的地方。
这么做主要是预防雨水。
不要觉得皮毛不怕水,就可以随便淋雨,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尤其是它们这种半成品皮毛,非常容易在雨水中变质发霉。
现在刚到初冬,保不准还有一两场雨水。
更何况,他们无法肯定什么时候来取皮毛,可能是深冬,也可能是开春,甚至是明年秋天,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所以大家要做最坏打算,尽可能延长皮毛的保护期。
在泰勒的提议下,众人四处寻找。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最终选定了一片烂石滩,作为存放皮毛的位置。
一阵忙乎下来,很快到了深夜。
除了没干活的霍克,其他人都身心疲惫,又冷又饿。
“谁有吃的?”
林耀看了看其他人,大家谁也没有吱声。
克里人来的匆忙,没给他们太多的准备时间,更别提惦记着带吃的了。
“要不,我们用猎枪去打两只野兔?”
“你疯了,枪声会引来克里人。”
“那怎么办,我现在又饿又累,都没力气说话了。”
众人的状态并不好,上一顿还是早上吃的,一整天水米未进,放松下来立刻觉得肚子要造反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带了弓,我们可以派人去打猎!”
那名选择留下来的皮匠,从肩上摘下了一把猎弓。
“箭呢?”
在众人的关注下,皮匠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用完了。”
说的都是废话,有弓没箭,难不成先制作箭再去打猎?
有这个精力,不如去河边寻找河狸,保护区里别的东西不多就河狸多,印第安人不吃河狸,随便找到个河狸窝就能抓到五六只。
“去河边太危险了,保不准会被克里人发现。”杰拉德突然开口:“白天的时候,我发现半山腰上有两颗果树,我们或许可以用野果充饥。”
“我和你去。”
林耀站了起来,主动承担了这项任务。
杰拉德看了他一眼,只当林耀是饿得不行了,并没有想到他有胆子对自己不利,点头道:“其他人注意隐蔽,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背上猎枪,杰拉德在前面带路。
林耀跟在后面,二人一前一后往山上走,寻找着杰拉德看到的那颗果树。
半小时后,他们找到了两棵果树。
这是两棵蔓越莓果树,蔓越莓果树是一种北美地区的常见果树,多生长在有河流的区域。
它们看起来跟大樱桃差不多,味道甘甜,带有些许青涩,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可以预防心血管疾病。
站在果树前,林耀简单的看了看。
果实已经成熟,只是产量不多,两棵树加起来估计也就二三斤的样子吧。
六个人吃,吃饱肯定是不现实的,最多用来充饥和补充水分。
“杰拉德,你知道吗,我们本不该成为敌人。”
站在果树面前,林耀看向正在摘取果实的杰拉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杰拉德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在月光下露出讽刺的笑容:“是你拒绝了我的友谊,你将钱看的太重了,我的朋友,你这趟下来起码能赚500美元,却不肯拿出200美元来给我,换取我的友谊,这让我很失望。”
林耀笑了笑,没有理会杰拉德的自恋,也没有问他为什么找上他,而不去威胁同样收获颇丰的格拉斯。
那样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摘下颗蔓越莓,放在嘴里咀嚼着,感受着味蕾上传来的甘甜,十分平淡的开口道:“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一次追捕任务中。”
“那是一名监狱逃犯,为了追捕他,我们出动了数百人。”
“当时我的组长,带领我和另一位辅警,在一栋废弃的居民楼中搜查。”
“我们当时根本没想到,逃犯就藏在这栋居民楼中,踏上二楼的第一时间,我的组长就中枪了。”
“他从楼梯上滚下来,手枪掉在了我的脚下,我什么也没想,拿起枪就冲了上去。”
“当我冲上二楼时,那人正要跳窗逃脱。”
“我在他背后开了两枪,子弹的惯性将他推出了窗外,摔在了外面的水里路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鲜血染红了地面,我没有任何害怕,反而觉得很刺激,一种难以形容的成就感涌上心头,没有任何初学者的不良反应。”
“这件事过后,队里说要给我放半个月的假,让我好好调整一下。”
“可我觉得前所未有的好,或许,我是天生适合吃这碗饭的人。”
杰拉德整个人都是蒙的,疑问道:“你在说什么?”
林耀叹了口气,快走两步扑上去,在杰拉德反应过来之前将他扑倒在地,同时右手抽出了匕首,猛地刺入了他的胸口:“你不该惹我,我心里住着个野兽,你惊醒了它!”
嗝···
杰拉德用力的挣扎着,难以置信的看着林耀的眼睛。
林耀也那样看着他,一手按在他的肩膀上,一手死死向下推着刀柄,哄孩子一样说道:“嘘,别说话,夜已经深了,说话的坏孩子会被狼外婆叼走!”
“法...法...法克!”
杰拉德睁着眼睛,躺在地上没了声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生命就是如此的脆弱,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也能用匕首杀死一个成年人。
你能欺负一个人,前提是他不能反抗,是个懦夫。
如果他不是,或者你猜错了,你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杰拉德看错了他,或者说只看对了他的前身,那小子确实是个窝囊废。
但是他不是,他是个穿越者,还是杀人无算的穿越者。
在这适者生存的保护区中,他怎么可能让一个对自己有威胁的人活下去。
“没想到你还挺富有!”
林耀从杰拉德身上,搜到了一个钞票夹,里面有几十美元。
除此之外,还有一枚金戒指,一枚银制的胸针,外加他为了成为猎人,送给杰拉德的那块怀表。
保守估计,这些东西价值一百多美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这些东西都是他的了,果然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随随便便干一票,就顶得上他辛辛苦苦狩猎半个月的收入。
“这把枪可惜了呀!”
林耀拿起杰拉德的猎枪,脸上有惋惜之色一闪而过。
他不可能将这把枪拿回去,那会让大家知道他杀了杰拉德,不利于团结。
而且,他不想背这条人命,还是让他走的无声无息吧。
深吸一口气,林耀将杰拉德拖到了远处的灌木丛中。
做完这一切,他才悠闲的采摘果子,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杰拉德呢?”
林耀赶回乱石滩的时候,众人即表示了对食物的热情,又表示了对杰拉德没回来的疑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坐在地上,不以为意的开口道:“杰拉德反悔了,他认为跟我们一起走目标太大,他要一个人上路,于是采了些野果就离开了。”
众人听到后没有太多想法。
杰拉德选择留下来,是为了确定皮毛的藏匿位置。
现在他们把皮毛藏好了,杰拉德会离开不足为奇,他本就是个很自私的人,你不能指望他跟你同甘共苦。
“走了也好,有他在反而不自在。”
泰勒对杰拉德的离去报以欣喜,同样高兴的还有其他几人。
在场的五个人中,泰勒叔侄是皮匠,选择留下的布里尔是皮匠,林耀以前也是皮匠,唯一不是皮匠的霍克还是个伤员。
杰拉德一走,他们就成了皮匠的队伍。
有什么事大家可以商量着来,总好过一名猎人队长在这指手画脚。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吃了点野果果腹,又在丛林中休息一夜。
第二天一早,他们踏上了归程。
说起来,天气还是有些冷了,后半夜下了场雾,早上雾气也没有消散,能见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没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雾气,能见度低,代表他们被克里人发现的几率也低。
至于严寒,对众人的影响反而不大。
他们是什么人,皮草公司的猎人与皮匠,缺什么都不会缺穿的。
林耀穿着一身由熊皮制成的皮衣,这是营地的工匠帮他做的,针线活可能不如城镇里的裁缝,用来保暖却足够了。
其他人也是一样,泰勒叔侄穿着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斗篷。
混的最差的无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实的河狸外套,想要冻死他们可不容易。
“停下,前面有炊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走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雾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遥望着远处的炊烟,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什么。
大概能判断出,烟雾位于十几里之外。
当然,望山跑死马,这里群山环绕,十几里的山路能让人走小半天。
“应该是克里人,只有他们敢明目张胆的生火!”泰勒站在旁边说了一句,随后又道:“看克里人的位置,格拉斯他们应该也在前面,我们大概相距20里山路,也就是6小时的路程!”
相比留在后面的第二梯队,格拉斯他们这些第一梯队的成员,因为克里人的追赶行军速度更快些。
克里人距离他们十几里,格拉斯他们就要在这个距离上再加几里。
双方今天应该没有碰面,起码林耀一行人没有听到枪声。
在没有迷雾的情况下,寂静的山林中,枪声少说能传出十几里。
“我们得换个方向,不能再跟在他们身后了。”
林耀望着远方的炊烟,对着坐在担架上,由泰勒叔侄抬着的霍克说道:“霍克,帮我们选个路线,要路比较好走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霍克不说话,拿着地图认真思考。
过了半响之后,他指了指北边的山头,又指了指东边的山峰:“在前面那座山,我们向东走,要是不出意外的话,那是我们进来的路。我爸爸他们没有选择走这条路,应该是打算把这条路让给我们。”
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方向不错,怎么都能走出保护区。
区别是,好走一点,或者曲折一些。
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岭,走的是最危险的路线,而他们身后可没跟着克里人,完全可以走更安全的路线。
“我们也休息一会,分头去找点吃的。”
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自己则带着弓箭出去狩猎。
他们的弓已经有箭了,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树枝削的,足以应付一些诸如兔子,麋鹿之类的中小型猎物。
至于狼群与黑熊,他们并不太担心。
方圆数百公里内的食肉性动物,被他们猎杀的差不多了,没死的也成了惊弓之鸟。
相比野兽,他们更要小心折返的克里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格拉斯他们身后,足足追着一百多名克里族战士,外加几名克里族勇士。
谁也不敢肯定,他们是否会一直追下去。
万一追到半路,有一些人选择返回,他们这群跟在后面的老弱病残就危险了,这也是林耀希望更换路线的原因。
“收获不错,猎到了一只山鸡,我都不知道这里有山鸡的!”
半小时后,林耀返回临时营地:“你们找到了什么?”
“一些野蘑菇,这东西在树林里有很多。”泰勒回答道。
“我找到了一些野菜,要是能生火就好了,山鸡炖蘑菇再撒上点野菜,简直是人间一绝。”威廉百无聊赖的说着。
“想也别想,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杀。”
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鸡炖蘑菇,但是不现实。
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所以他们别无选择,不管是山鸡还是蘑菇都得生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幸好他们是荒野猎人,吃生肉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换成城市里的废青,还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这只山鸡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说让大家全吃饱,估计也能吃个七分饱了。”
林耀将野鸡抛给威廉处理,自己则坐在石头上擦拭起了步枪,念念叨叨的嘀咕着:“我想吃烤土豆了,只要生一堆火,将土豆丢在里面就行,考好之后,剥开外皮,香味能馋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抬头,发现叫他的是霍克,于是问道:“有事?”
“杰拉德队长真的和老板他们会合了?”霍克拄着拐棍,站在一旁看着他。
林耀面色不变,反问道:“当然了,不然呢?”
霍克没有再问,只是总觉得林耀的说法有些敷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换个正常人就知道,前面是克里人,想要跟第一梯队会合,就要越过克里人的防线,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事。
杰拉德怎么会这么干,他身为狩猎队的队长,很清楚克里人的厉害。
克里人不止有弓箭和长矛,也有火枪与猎枪作为武器。
不说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队,单单是克里人这关就让人凶多吉少,杰拉德那样的聪明人怎么会冒险。
“不要胡思乱想,你要多休息,争取早点好起来,我们不可能一直抬着你走。”
林耀没让霍克继续想下去,与其想这个,不如想想接下来该怎么走。
他们不可能一直过茹毛饮血的日子,所以要尽快甩开克里人,回归有火焰,有营地的文明社会。
休息一个小时,下午队伍再次出发。
这一走,在停下来就是晚上了,他们用一个下午的时间,走了将近十几里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里左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或许有人觉得这个数字并不高,比如抗战时期,我军行军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160里上下,强行军时甚至能达到单日200里。
可那是陆地行军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况,换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们没有现成的道路,再加上带上霍克这个残疾人,五十里山路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林耀对眼下的速度还是比较满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15一17天就能走出保护区。
可惜,就在林耀觉得,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第一个挑战者来了。
当夜,山里下起了雨夹雪。
这是初冬的第一场雨夹雪,也可能是最后一场。
不管怎么样,这场雨夹雪来的不是时候。
林耀一行人卷缩在一颗大树下,尽可能的抱团取暖。
可这并没有什么用,秋天的树叶已经掉光了,光秃秃的树干无法阻挡雨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实在没办法了,他们只能缩在大衣里,像虫茧一样藏在里面。
就是这样,也挡不住雨水的倒灌,这一夜真是折磨人。
后半夜,迟迟没有睡意的林耀,紧了紧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御寒,都觉得这一晚难熬。
其他人没有他这样的条件,估计会更觉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么样了?
他只有一件河狸皮外套,在平常时候足够保暖,在这种时候恐怕不够啊。
说实话,他们还是考虑不周,离开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带几张皮子。
如果每人带着几张皮毛,晚上睡觉的时候铺一块,盖一块,或许就不用担心雨水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第二天醒来,老皮匠已经冻僵了。
这两天,大家饥一顿饱一顿,休息也休息不好,吃也吃不好。
老皮匠岁数大了,身体比不得年轻人,没能熬过昨夜的雨雪。
“你干什么?”
“这件河狸皮外套,他用不到了,我们用得到。”
林耀脱下了老皮匠的外套,丢给了坐在担架上的霍克。
看到这一幕,众人一阵沉默。
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他们不能浪费任何资源。
天气越来越冷了,后面不知道还有多少困难在等着他们,多一身御寒的衣服或许能多一条命。
“走吧,后面的路还有很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招呼着大家赶路,这一走便是半个月。
有第一梯队的人吸引火力,他们的撤离很成功,一路上都没有遇到克里人。
第十六天,他们走出了保护区。
第十八天,他们来到了马耳他城。
马耳他城...
“我们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跟当地的地头蛇们打听一下,有没有格拉斯和亨利他们的消息。”
林耀他们在一家旅馆安顿下来,林耀和霍克一个房间,泰勒叔侄则住在他们的隔壁。
洗了个澡,吃了顿大餐。
众人分头行动,林耀去找治安官打听情报,泰勒叔侄则去酒吧购买消息。
此时的马耳他城,还不是后世那座人口六十万,北部地区数一数二的重要城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它才刚刚建立不久,与其说是城市,不如说是一个大点的镇子,人口更是只有四万出头。
因为城市不大,打听东西也相对容易。
林耀找到治安官一询问,很快得知到最近一段时间,除了他们以外根本没有外人来过。
“格拉斯他们还没到,要不我们在等几天吧!”
泰勒也从酒馆回来了,他也没打听到有用的消息。
迫于无奈,林耀一行人只能安心等待,这一等,又是两星期过去了。
大雪纷飞,马耳他城被染上了银装。
随着时间的流逝,众人的情绪越来越糟。
这都两个星期了,按照当初的约定,格拉斯他们早该到这了。
没有来,很可能是半路出了问题,比如没能逃过克里人的追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阴霾笼罩在大家心中,一连几天,众人的情绪都很不好。
伤势渐渐恢复的霍克,更是整天守在城门前,不愿意相信格拉斯已经死了。
就这样,又过了两个星期。
这是他们被追杀,放弃营地转移后的第46天,也是来到马耳他城的第30天。
这一天,林耀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叫来了泰勒叔侄,三人一起吃着早餐,由他开口道:“距离约定时间过去一个月了,虽然我不想承认,可格拉斯他们很可能已经死了。我这次将大家叫过来,也是问问你们的想法,我们还需不需要等待,如果不等的话,那批货该怎么办?”
保护区中,还埋藏着价值两万美元的珍贵皮毛,如果其他人都死了,这批货就是他们的了。
他们完全可以再组织一批人,等上半个月,等雪下的更大一些之后,悄悄从保护区中拿回那批货。
克里人不可能一直守在山上,他们不是山顶洞人,迟早要回温暖的南方。
这就是他们的机会,一旦计划成功,每个人都能分一大笔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严格来说,那些皮草属于亨利皮草公司,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泰勒面露犹豫之色,典型的当了表子还想立牌坊。
林耀对泰勒的想法嗤之以鼻,开口道:“亨利皮草公司,还欠了我们不少工钱,现在亨利可能已经死了,我们拿皮草抵工资不过分吧?大家出去几个月,忙前忙后为了什么,你可别说是为了正义!”
“好吧,我同意这个想法,只是...”
泰勒还没有说下去,霍克的声音从外响起:“回来了,回来了!”
林耀三人愣了一下,后面的话憋在了嘴边,赶忙站起来向外走去。
入眼,灰头土脸的格拉斯,拖着个雪橇从远处走来。
众人抬眼一看,雪橇上躺着面色苍白,不知道是死是活的老板亨利。
“亨利怎么了,死了吗?”这是泰勒的话
“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才到?”这是威廉的问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其他人呢,怎么就你们两个?”这是林耀的疑问。
格拉斯看了他们一眼,头一歪,倒在了雪地上。
“救人,快救人!”
大家被吓了一跳,赶紧请来医生帮忙救人。
所幸,格拉斯没有大碍,只是营养不良导致的晕厥。
倒是老板亨利,高烧不断,昏迷不醒,医生也对他的情况束手无策。
第二天早上,格拉斯醒了过来。
在众人的询问下,他说出了此行的遭遇:“那一夜的雨夹雪让亨利染上了风寒,为了照顾他,我们不得不放慢了速度。一路上,我们跟克里人打了好几场,其他人都死了,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
说完,格拉斯看向林耀,询问道:“亨利怎么样了?”
“不太好,医生说他高烧不断,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实话实说,眼下的医疗条件相对简陋,后世的特效药基本没有出现。
在这个时代中,发高烧是会要人命的。
再加上亨利的病情被拖了许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很难说他能不能再清醒过来。
“亨利跟我说,他在这边还有个表哥,如果他没能挺过去就让我将皮毛卖掉,把大家的工资结算清楚,剩下的交给他表哥带回去。”
格拉斯简单的一句话,彻底打消了林耀几人的期盼。
果然都是命啊,他这些天不止一次的再想,如果格拉斯他们回不来了,这批货他们四个人分,一人怎么也得分到2000美元吧?
现在看,想得挺美,可惜老天爷不同意。
我们的大英雄格拉斯先生,不但带回了昏迷不醒的老板,还带来了他的遗言。
林耀不用想也知道,按照格拉斯的性格,不管亨利熬不熬得过这一关,他肯定都要完成亨利的愿望。
“亨利先生说过这种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泰勒表示了疑问,目光中满是不甘。
要知道,他可不是林耀这样的独行侠,他跟他侄子是一起的,按照一人一份的分配方法,价值两万美元的皮毛四个人分,去掉一趟将皮毛带回来的往返花费,两个人也能分到4000美元。
1888年的四千美元,放到2018年,起码要翻上100倍,相当于四十万美元,280万人民币。
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了。
如果按照格拉斯的说法,只给他们结算基本工资,剩下的钱交给亨利的表哥,他们可就没什么赚头了。
“我对上帝发誓,这是亨利先生的原话。”
格拉斯虚弱的说着,随后面露懊悔之色:“可他没说完就晕过去了,我不知道他表哥叫什么,住在哪里,这些他都没来得及告诉我!”
呼!
众人长出了一口气。
原来没说清楚啊,这下好了,只知道亨利有个表哥,却连他是谁都不知道,钱也不用给他拿过去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在心里埋怨着格拉斯说话大喘气,他的基本工资加奖金只有530美元,只拿基本工资有什么搞头。
2000美元还是530美元,傻子也知道怎么选。
“行了,我们也不知道亨利先生的表哥是谁,看来不用那么麻烦了。我们还是考虑一下,怎么将皮毛带回来吧,现在我们有五个人,这笔钱分成五分,每人一份,带回来卖了皮毛就分了它。”
林耀开开心心的提议道。
“不行!”
格拉斯想也不想的拒绝了,否定道:“亨利先生或许能撑过来,在等一个月吧,实在不行我们在想办法。”
“好吧,我们尊重你的决定,只是亨利先生的情况很不妙,医生不认为他能撑过去。”
林耀无所谓的说着。
丝毫没有注意到,一直以老好人形象示人的泰勒,眼神中闪动着别样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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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他维持生命,霍克每天都要给他喂食肉羹,可他还是日渐消瘦起来。
就在众人觉得,亨利不可能再撑一星期时。
他的高烧居然渐渐消退了,此消息一出,医生表示这是奇迹,亨利可能不用死了。
亨利不用死了?
林耀对这一消息并不高兴,甚至有点失望。
他不是冷血,而是亨利如果活下来的话,他的那份钱就要严重缩水了。
“晚上庆祝一下吧,祝愿我们的老板早日清醒!”
泰勒买了烧鹅与朗姆酒,对着众人提议道。
没有人能反对免费的酒水,这一晚大家都喝了不少,说着以后的各自打算。
不知不觉间,大家都喝醉了,就连林耀都梦到自己成了亿万富翁,过上了花天酒地的资本社会罪恶生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觉醒来,睁眼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林耀拍了拍隐隐作痛的脑袋,怀疑泰勒买的是假酒,上好朗姆酒是不会让人头疼的。
“泰勒,你的酒是从哪买的,我头疼的要死!”
林耀带着酒气出了门,一边去水房洗漱,一边对着泰勒的房间问道。
“早啊!”
格拉斯也起来了,他先跟林耀打了个招呼,随后前往了老板的房间。
咔嚓!!
耳边响起推门声,接着是格拉斯的自语:“亨利,你今天好点了吗?”
“亨利!!”
“怎么了?”
林耀听出了格拉斯的声音有点不对,披着毛巾走了过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往房间内一看,亨利正直挺挺的躺在床上,脸色紫青,脖子上还有一道掐痕。
......
亨利死了,在他高烧退去,很可能活下来的当晚被人掐死了。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谋杀,从凶手掉落在地上的烟灰来看,他甚至在杀死亨利之后,不急不慢的抽了根雪茄。
房间内的抽屉有被翻动的痕迹,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包括他的那件皮大衣。
城里的治安官过来看了看。
他不是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在简单的查看与询问之后,很快将案件定义为了入室抢劫与谋杀。
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作为。
“你们可能被毛贼盯上了,他知道这有一个不能动的病人,还可能有些值钱的东西,于是晚上翻窗户闯了进来,偷走了亨利先生的财物,又结束了他的生命。”
治安官是个中年人,对着大家简单的安抚几句,很快选择了离开:“我会在城里张贴告示的,有消息了我会立马通知你们,请你们节哀顺变吧。”
几句话的功夫,治安官就离开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一行人不是本地居民,也没给他孝敬,你不用指望他有多敬业。
等到治安官离开后,格拉斯召集了林耀几人,直言道:“我怀疑杀死老板的人就在我们中间!”
此话一出,众人面面相视。
霍克看到大家的情绪有些不对,第一个开口道:“我们没人抽雪茄,凶手在现场留下了烟灰!”
“烟灰可是在误导我们,不一定非得抽雪茄的人才会留下烟灰。”格拉斯如此说道。
“我们为什么要杀老板?”
威廉第二个开口,耸肩道:“我们同甘共苦,你不应该怀疑我们。”
格拉斯敲了敲桌子,沉声道:“昨天我们才确定,老板有可能好起来,到晚上他就被人杀了,你不觉得太巧合吗?为什么杀老板,为了钱这个理由够不够?如果老板死了,这批货就没了主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很多人都在打它的主意!”
众人陷入沉默。
林耀看了看泰勒,又看了看格拉斯,甚至连威廉和霍克都被他扫了两眼。
他很清楚对亨利下手的人不是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点底线他还是有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除了他以外,在场的四人都有嫌疑,包括格拉斯自己。
当然,林耀觉得是格拉斯的可能不大,如果格拉斯想要吞下这批货,只要将老板丢在荒野就行了。
他能用自制的简易雪橇,将老板从保护区中拉出来,说明他的忠诚性还是可以保证的。
反倒是泰勒叔侄,对老板下手的可能性更大些。
因为昨天晚上,酒菜就是泰勒买来的,如果他们没有喝醉,很可能会发现入室的小偷,如果他真是小偷的话。
“你们有什么想说的?”
格拉斯面带怒色,犹如一只发怒的金狮子。
“唉!”
林耀叹了口气,摊了摊手:“想法很多,证据没有,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不想怀疑我的伙伴。”
“我也是,我宁可相信这是入室抢劫,顺手谋杀,也不愿意相信老板死在了我们人手上。”
泰勒也跟着开口,满是感慨的说道:“我跟了老板好几年了,他是个好人,我们都很敬重他,发生了这种事我比任何人都难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亨利先生人不错,我很尊敬他。”威廉也跟着说道。
格拉斯张了张嘴,最后一言不发的拿起酒瓶,一口气喝了小半瓶朗姆酒。
他已经没法再问下去了,不说能不能问出答案,弄不好还会造成众人的决裂。
现在老板刚死,林耀和泰勒三人又将霍克安全的带了出来,这个人情他得承认。
“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一会我出去寻找人手,将皮毛尽快带出来。”格拉斯面色铁青,继续道:“皮毛带出来之后,卖了钱,大家分了钱就各奔东西吧。”
林耀微微点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一路上的不离不弃,营地内三个月的如影随形,在金钱面前显得如此脆弱。
看来,跟格拉斯合伙开办工厂,生产猎人诱饵的想法也泡汤了。
亨利的死,让他们看似融洽的表面下布满了裂痕,林耀可以发誓,相比德高望重的皮匠工头泰勒,格拉斯肯定对他的怀疑更多些。
这不难解释。
林耀和格拉斯合作了三个月,格拉斯很清楚他是个下手狠辣的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喜欢在子弹上雕刻十字,以保证子弹会在动物体内炸开,这种行为无疑是其他猎人没有的。
一个是整天醉醺醺的,秃顶的老好人泰勒,一个是年轻力壮,看上去很危险的年轻人。
换成是你,你会觉得谁更有嫌疑?
“老板是不是你杀的?”
吃午饭的时候,威廉小声跟林耀问道。
林耀轻轻摇头,无声的给予了否定。
威廉有些不信,低声道:“我叔叔说是你下的手,他问过格拉斯了,杰拉德队长根本没有与第一梯队会合,还说你可能在那片果树林中杀死了杰拉德,然后跟我们谎他已经离开了。”
林耀深深的看了眼威廉,拍了拍他的肩膀,回答道:“我奉劝你,最好小心点你的叔叔,他的故事可能比看上去要多得多!”
“你是认真的?”
“也许吧!”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关于亨利的死因,格拉斯没有追查下去。
事情就这样平息了,只是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没有散伙,完全是因为皮毛还在保护区,大家没分到钱。
接下来的几天,格拉斯开始召集人手,为返回保护区做准备。
他们要召集十个人,二十匹马,在下一场大雪来临之际,冒着严寒前往保护区。
这时候,克里人应该散去了,如果行动顺利,一个来回只需要一个月,赶在春天到来之前就能分到这笔钱。
一连三天的准备之后,队伍在第四天出发了。
这次由格拉斯带队,林耀和泰勒随行,霍克与威廉则被留下来看家。
随行的队伍中还有十个身世清白,没有不良嗜好的雇工,用来运送藏起来的二十捆皮毛。
计划很顺利,一路上没有遇到克里人,也没有出现突发情况。
他们好似郊游一样,简单而轻松的拿到了那批皮毛,并顺利返回了马耳他城。
一去一回,只用了二十七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返回城中之后,泰勒很快找到了买家。
二十捆珍惜动物的皮毛,一共卖了两万一千美元,刨除路上的开销与人工花费,每个人分到了两千美元。
格拉斯很讲信用,他没有要霍克的那份。
他知道霍克能够活下来,完全是林耀三人的功劳,如果他在分一份钱就是不知好歹了。
霍克的2000美元,格拉斯让林耀三人分掉了。
其中,林耀分了600美元,泰勒叔侄每人分了700。
之所以是他最少,是因为泰勒叔侄一路上都在抬着行动不便的霍克,所以林耀对这个分法没有异议。
“我们要回老家了,有了这一笔钱,我们可以买个商店做点小买卖。”
分完钱后,泰勒叔侄表示出了去意,也对林耀几人问道:“你们呢,有什么打算?”
“我和霍克打算留下来,马耳他城看起来还不错,作为居无定所的荒野猎人,我们该找个地方安家了,毕竟霍克的年纪也不小了。”
格拉斯看了眼霍克,目光中露出溺爱之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其实,霍克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格拉斯在一次荒野探索中受了伤,被霍克的母亲救下来了。
那时,霍克只有四岁,格拉斯选择留下来,跟那个女人生活在一起。
于是他成了霍克的父亲,至于霍克的亲生父亲,早死在了当地的种族冲突中,一晃就这样过了十来年,霍克也到了该娶妻生子的时候了。
“你说的对,孩子们都长大了,回去后我也该给威廉找个老婆了。”
泰勒揉了揉威廉的脑袋,接着又向林耀问道:“你呢,你准备去哪?”
“先回家一趟,我几年没回去过了,回去看看家里面怎么样了。以后嘛,听说有些西部城镇正在招收人口,去了就给三十亩土地外加三年的商业免税,我可能去那边看看,找点发财的小路子。”
林耀的想法没有改变,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得精彩的走一遭才对。
他要成为大富翁,赚很多很多的钱,享受下金钱带来的乐趣。
如果可以,他还想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大人物,人这辈子求什么,不外乎金钱、权利、还有荣誉之类的。
想到自己可以在历史上留下浓厚笔墨,林耀就觉得暗爽不已。
“好想法,那我们就分别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泰勒对着大家挥挥手,带着他的侄子威廉走了。
格拉斯目送泰勒叔侄远去,也对着林耀告别道:“祝你好运!”
“你也是!”
林耀点点头,与霍克摆手道:“再见霍克!”
转身,洒脱的离开。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缘起缘落就是如此。
林耀背着行囊,他要回家一趟,看一看前身的父母如何了。
他既然接管了这具身体,理当也承担些许责任。
他现在是个有钱人,出售皮毛分到了两千六百美元,再加上他自己的一百多美元,让他拥有了两千七百美元的巨款。
在1888年,不,圣诞节已经过去了,应该是1889年。
1889年的两千七百美元,相当于后世的二十七万美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哪怕是21世纪的中产阶级家庭,想要攒下这笔钱也不容易。
官方统计,21世纪的美利坚,拥有三十万美元存款的家庭,占比不到百分之一。
“回家之前,我得先给自己换换装备,正所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几年没回去了,看笑话的人肯定不少,此行一去,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去看前身的父母,没理由要给他落面子。”
林耀肯定是要回去的,这是前身的最后执念。
打定主意,林耀前往了裁缝铺。
挑选许久之后,他相中了一身名为黑色伯爵的冬款大衣。
大衣以黑熊皮为主材料,保暖的同时又显得很大气。
这款服装,还有配套的山谷大檐帽,红色的雄鹿夹克衫,马鞍牛仔裤,外加一双带有红色条纹的长筒皮靴。
衣服换下来,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果然人靠衣服马靠鞍,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有点西部电影中著名快枪手的样子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走出去别人一看,能穿得起这身衣服的,不可能是吃不起饭的小牛仔。
“多少钱?”
林耀回头问道。
老板回答道:“成套的黑伯爵套装,全套下来是312美元。”
真贵,这年头普通人的工资才30块,一身衣服一年的工资没有了。
林耀还是买了下来,谁让他喜欢呢。
钱是很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投资自己永远是最赚的。
“这套要了,记得在靴子上加上马刺,另外再送我几双袜子。”
“对了,再要一套火枪手套装,120美元一套,附送火枪手露指手套的那种,我要用来换着穿。”
林耀说出自己的要求,并递上去了五百美元。
半小时后,焕然一新的他离开裁缝店,又走进了不远处的武器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需要一款左轮枪,柯尔特m1883能满足他的要求。
这是一款单动左轮枪,一次性能装填六发子弹,开一枪需要搬动一下扳机。
市面上,这是卖的最好的手枪,分为三个版本,骑兵版,陆军版,海军版。
林耀选的是陆军标准版本,这个版本的手枪枪管更短,更利于拔枪速射。
电影中的西部牛仔们,大多使用这种手枪,包括赫赫有名的西部小子。
他曾经在一条大街上,用一把柯尔特m1883,速射杀死了四名向他寻仇的枪手。
至于步枪,林耀没有再次购买。
他有黄金版的卡尔卡诺,这把枪的性能要超过市面上的大多数步枪,马耳他城没有比他更厉害的武器。
反倒是马匹,林耀需要购买一匹。
现阶段马匹才是主要交通工具,而且美利坚的马匹可以上火车,这使得一匹好马供不应求。
林耀相中了一匹黑色的匈牙利纯血马,老板跟他要价480美元,再添20美元还送骑兵马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没有拒绝,马耳他城是北方城市,这里的马匹价格相比西部更便宜。
换成牛仔成群的西部地区,一匹纯色的匈牙利纯血马,没有520美金想也别想。
一番忙碌下来,林耀模样大变。
此时的他,穿着黑色的熊皮大衣,腰间环绕着子弹链,背上背着步枪,腰间插着一把左轮。
再加上胯下的纯血战马,头上的黑色山谷大檐帽,只以卖相来说,任谁看了都要以为他是个著名枪手。
穿这身衣服走在大街上,一般人根本不敢招惹你。
当然,也可能有穷凶极恶之徒,认为你是一只肥羊。
“真是花钱如流水,随随便便一千美元就没了!”
林耀看了看缩水的钱包,带着剩下的一千七百美元,踏上了前回德克萨斯的火车。
那里,有个名叫石头镇的小镇,那是前身的家乡。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哐当、哐当、哐当...
老式的燃煤火车,噪音大的让你怀疑人生。
林耀却没有受影响,他坐在火车上,喝着杯中的威士忌,入神的看着窗外。
在前身留给他的记忆中,他离开家乡已经有四年时间了,刚出来时他还是个17岁的小伙子,现在已经是22岁的青年人。
无数次,前身都想回家看看。
看看家中的父母,青梅竹马的恋人,还有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可他一次都没有回去,他就像无数离开农村,前往北上广求追理想的年轻人一样,没有混出头来,哪有脸面去见家乡父老。
吱!!
伴随着刹车声,火车驶入了小镇站台。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句,因为铁路大亨范德比尔特的野心,西部地区每个城镇基本都有火车站台。
无数条铁轨,将整个西部与其他地区串联起来,也使得西部的畜牧业得以大力发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在这里只需要三天时间,西部的牛羊就能被送到美利坚的任何一个区域,火车的便利让农场主们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牛羊会卖不出去了。
“石头镇到了,火车停靠二十分钟,下车的乘客记得快点。”
在乘务员的呐喊下,林耀前往存放马匹的车厢,骑着自己的战马跃出了站台。
四年不见,石头镇变化很大。
以前他记得,火车站台两旁没有建筑,现在却多了两排民房。
看来石头镇发展的不错,能吸引外来者的城镇永远是好的。
骑着马,悠闲的看着四周。
林耀的内心充满安宁。
这不是他的感受,而是前身执念带来的影响。
他现在也没有搞懂,为什么自己能二次转生,只知道自己或许比较特殊。
“你,就是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刚走进镇子,一个带着治安官标志的警长就对他招了招手。
“你看上去像个勇士,我们正准备围剿南面的强盗,如果你愿意参加的可以算你一个。”治安官是个老头,林耀没有关于他的记忆,他应该是在前身离开的四年中上任的。
在西部地区,治安官是个危险职业。
闹事的牛仔,荒野中的强盗,火车劫匪,无政府主义者,都可能造成治安官的死亡。
现在的情况还好了一些,1860一1880这二十年间,平均每个城镇,每三年就有一位治安官殉职。
最严重的时候,甚至发生过小镇被强盗袭击,治安官全体殉职的丑闻。
“赏金怎么算?”
林耀可不是热血青年,围剿强盗固然是好事,可这是治安官的职责,他并不想白帮忙。
治安官看了他一眼,一脸嫌弃的说道:“凑人数3美元一天,击毙强盗一名奖励20美元。”
“太少了,我没兴趣对付小毛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想也不想的拒绝了,20美元的赏金,说明这群强盗并不是穷凶极恶之徒。
八成是偷盗牛羊之类的罪过,赏金弄不好也是附近的农场主给的。
林耀吃饱了撑得,才会为了20美金去荒野中寻找强盗,这点钱都不够他晚上喝酒。
拒绝之后,林耀下了战马,牵着马往小镇里走。
走了几十米,他听到有人在叫他。
“嗨,你看上去青涩极了,要不要跟我进去聊聊天,姐姐最喜欢你这样的。”
经过一家酒吧门口时,一名穿着红裙的姑娘对他笑着。
林耀没有任何反应,这种站在酒吧门口拉客的夜莺,是城镇中最低档次的廉价鸡,只有落魄牛仔才会来光顾,谁也不知道她们身上有多少种病。
“小气鬼!”
看到林耀不理睬自己,夜莺不屑的撇了撇嘴,很快又对其他人笑了起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嘿,朋友,你的马真漂亮!”
两名刚从酒吧出来,腰间带着武器的牛仔,一脸迷恋的挡住了去路。
林耀向他们的腰间看了看,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民用版,一看二人的武器和装扮就知道这是两个混的不如意的牛仔,保不准身为牛仔的他们连马都没有。
“它值多少钱,是纯种马吗?”
二人围在林耀身边,像极了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
“拿开你们的脏手,它比你们的命值钱!”
林耀顺手一抽,从枪袋中抽出了左轮:“你们不会想试试的!”
“别紧张,我们就是问问。”
二人连忙后退,第一反应不是摸枪,而是举起了双手。
看到二人下意识的动作,林耀明白二人是真的喜欢他的马,不是来抢夺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类似这种动不动就举手的软蛋,可没有跟人把枪互射的胆子。
牛仔中,这种人是最多的。
他们看上去凶悍,实际上只是银枪蜡头,换成两个真敢在大街上拔枪抢马的牛仔,也不可能混成二人这个熊样子。
“你们在干什么,不许再镇子上捣乱!”
巡逻的治安官发现了这边的情况,一边摸向手枪,一边大声警告着。
林耀推了推帽子,这是牛仔打招呼的方式,也示意他不想捣乱。
至于问马的牛仔二人组,则灰溜溜的跑开了,显然他们知道治安官的厉害。
“我是快枪比利,没人比我的枪更快,没有,想在镇上闹事你最好小心点!”治安官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干瘦干瘦的,这种人往往都是用枪的高手,年轻时保不准就是某一地区的著名牛仔。
在这里要补充一下,当地的治安官,不一定是本地人。
他们大多是外聘的,比如东镇出个著名牛仔,西镇可能就来邀请他成为治安官,保护小镇不受强盗的打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些人,往往有杰出战绩,有些甚至跟强盗有交情。
有他们在,强盗不会来镇上抢劫,牛仔们也不敢在当地闹事。
作为回报,治安官享有小镇的税收分成,用来招募部下和更换武器。
在这个法律尚未健全,执法力度有待提升的年代中,当地警长往往也兼任着镇长,权利大的难以想象。
在小镇上,能跟他抗衡的只有上面派下来的税务官,或者一些大的农场主与矿场主,普通人绝对要看他的脸色行事。
“我回来了!”
牵着马走到小镇北部,这里有他的家和亲人。
前身的父亲林志舟,就是一个小牧场主,家里养着三十多头牛,在镇上算是比较体面的人物。
前身的母亲玛丽,则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当地人。
林耀是二人的混血后裔,他有东方人的黑发,也有外国人的棕色瞳孔,细看,更像是唐国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史蒂芬!”
一名体重足有二百斤,腰比水桶还粗的中年女人从房间中冲了出来,哭嚎着一把抱住了林耀。
林耀有些不知所措,甚至不太适应自己的英文名字,尴尬的说道:“妈妈,我回来了!”心中默念道:“以后我就是林耀,就是史蒂芬·林,感谢你们的儿子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作为报答,我会铭记你们的恩情。”
没有前身的意外身亡,就没有林耀的再次转生。
作为转生者,林耀很珍惜这次的机会,离开之前,肯定会做出报答。
当然,一些钱财可能不够。
但是他能做的不多,也无法像真正的前身一样,在他的父母面前尽孝。
毕竟,他是转生者,不是前身,能回来看看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已经是他能做到的全部了。
想来前身在天有灵也不会怪他的。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史蒂芬,你这些年去哪了?”
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玛丽的眼神忍不住往他身上瞟。
林耀一时间难以回答,只能挑几样开口道:“走走停停,去过很多地方,四个月前,我还当了荒野猎人,给一个叫亨利的老板效力。”
“荒野猎人!”
玛丽点点头,她知道荒野猎人,却不知林耀他们狩猎的地方是印第安保护区。
只当林耀是西部的普通猎人,猎杀一些麋鹿之类的猎物,欣喜的说道:“看上去你混的不错,这身打扮真帅气,你爸爸回来一定高兴极了,他一直在为你担忧。”
“我其实早就想回来了,只是因为工作性质,老板不愿意给我放长假。”
“我们老板很赏识我,我现在已经是狩猎队的队长了,每个月有140美元,看到这把枪没有,这是镀金版的卡诺步枪,价值超过800美元,是我们老板的心爱之物,他将这把枪送给我了。”
林耀说着善意的谎言,一如跟家里打电话报平安的北漂们。
人在外,家里人不知道你过得有多辛苦。
你也绝不会想将这种辛苦告诉父母,反而只会挑好的说,这是人的本性。
“真漂亮,我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武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玛丽是农场主,家里也是有猎枪的,可镀金的猎枪谁见过。
在她想来,只有那些财力雄厚的人,才有给武器镀金的闲情逸致吧。
换成普通百姓,拿着20一30美金的月薪,能让一家老小吃饱饭就算好的,金子真不是普通人能常见的东西。
“我带回来一些钱,您先留着吧,不多,却是一点我的心意。”
林耀掏出钱夹,抽出了十张百元大钞,想了想,又抽出了五张,总计1500美元递了过去。
“这么多?”
玛丽吃了一惊。
家里有三十多头牛,每头牛价值200美金上下,三十头也就是6000美金。
这三十头牛,足以让林耀一家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在小镇上也是比较体面的家庭。
小牛的价格,是成年牛的三分之一。
林耀拿出来的1500美金,足够他们买20头小牛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只要好好经营,两年后牧场的规模能扩大一半,这笔钱在当下可不是小数目。
“您把钱收下吧,钱不多,却是我的心意。”
美利坚人很少有孩子给家里钱的习惯,不过玛丽有个唐国丈夫,多少也受到点唐国思想的冲击,能理解林耀想为家里付出的想法。
接过钱,玛丽脸上的笑容更浓,恋恋不舍的说着:“我的小史蒂芬已经长大了,知道给妈妈钱了。你放心,这笔钱妈妈会给你留着,你的年纪也不小了,明天...”
说到这里,玛丽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疑神疑鬼的看向林耀,问道:“史蒂芬,你不会还喜欢艾玛吧?”
“艾玛?”
林耀一时恍惚,瞬间从前身的记忆里,想到了那个青梅竹马的女孩。
前身之所以会出去闯荡,也是因为艾玛母亲的反对。
艾玛长的很漂亮,是附近有名的美人。
她的母亲认为她奇货可居,林耀这样的中产家庭她都看不上,一心想让艾玛嫁给富豪。
“艾玛怎么了,嫁给富豪了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喜欢艾玛的是前身,不是林耀,所以他显得很平静。
玛丽摇了摇头,小声道:“嫁给富豪就好了,她现在混的可不如意,当年你离开后,镇上来了个芭蕾舞剧团,他们的团长认为艾玛很漂亮,身形也很好,有表演芭蕾舞的天赋。”
“很快,艾玛就跟着芭蕾舞剧团离开了,在外面跳了几年,后来因为发育的太好不适合跳芭蕾舞,于是又转行做了小提琴演奏师。”
“但是很遗憾,她在这方面没有多少天赋,圣诞节前从外面回来了,目前正在镇上的酒吧里演奏。”
听了半天,林耀也没听出什么来,疑问道:“这不是挺好的吗?”
“好什么,她演奏的一点不好,别人去听她演奏是因为...”
玛丽说道后面不说了,烦躁的捏了捏额头:“总之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好吧,我会去瞧瞧的。”
林耀注意到玛丽的表情不太对,又道:“我对艾玛没什么想法了,当年是太年轻,以为那就是爱,实际上那只是友谊。我给你的钱,你用来购买小牛吧,不用急着为我的婚事操心,我正处在事业的上升期,没有精力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聊了一下午,傍晚的时候,林志舟放牛回来了。
看到林耀,他整个人都蒙住了,愣了几秒之后才转为欣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聊了聊外面的事,又问了问家里的情况。
一切都好,林耀也放心了。
晚上,他们吃的是烤羊排,喝的是镇上自酿的果子酒。
借着酒兴,林志舟还拉着林耀去看了牧场与群牛,并指着那只头牛跟林耀说:“看到没有,那只就是头牛,只要控制了它就能控制整个牛群。”
“怎么分辨出来的,我看它们长得都一样。”林耀反问道。
“感觉,它给人的感觉就像个王者,实际上它确实是牛群的领袖,我总能一眼认出他,你妈妈就不行。”
林志舟趴在栅栏上,醉醺醺的看着林耀:“孩子,你这次回来还走吗?”
“当然,石头镇太小了,用来安度晚年或许不错,用来事业起步却不够,也没有合适的行业让我发展。”
林耀说的是实话,石头镇这种繁荣小镇,各行各业都被人占据了。
外来人进入就得竞争,短时间内别想着赚钱。
林耀需要的是那种百废待兴的小镇,最好刚建立不久,急着招人和拉拢投资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种新兴小镇,往往会给出大额度的商业免税,三年是基本常态,有的甚至能给五年或者八年。
更重要的是,林耀还没想好做什么。
他之前想跟格拉斯合伙开工厂,这个计划也随着亨利的死泡汤了。
再加上他把身上大多数的钱都留在了家里,身上只有一百多美元,本金方面又成了问题。
他需要离开小镇,再次积累原始资金,并寻找良好的投资项目。
这些东西都不在石头镇,他留下只是浪费时间。
“你长大了,我支持你的想法,只希望你能记住这里是你的家,累了可以回来休息。”
林志舟并不是一个多有本事的人,家里能过得风生水起,一多半都是母亲玛丽的功劳。
不然光凭他一个唐人,在喜欢看肤色的美利坚怎么能成为中产家庭。
别以为林耀不清楚,现阶段的有色人种过得有多糟糕。
哪怕是石头镇,也有人歧视他们的肤色,前身小时候没少因为这个被欺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要回去睡觉了,今天喝的有点多,果酒的后劲可不小。”
林志舟摇晃着脑袋:“你呢?”
“我去镇上转转,听说艾玛在镇上的酒馆兼职,我准备过去看看,顺便欣赏下夜色下的小镇。”
林耀是个夜猫子,现在才晚上七点半,睡觉的话太早了点。
只是这话一出,他就发现林志舟的表情有些不对,仿佛并不太希望林耀去见艾玛。
“怎么了?”
“艾玛变了,你们相处的或许不会太愉快!”
林志舟支支吾吾的回答着,随后借口醉的厉害就离开了。
林耀目送他的背影,发现不管是母亲玛丽还是父亲林志舟,都对艾玛的事有些三缄其口。
奇怪,这些年在艾玛身上发生了什么,他们再怎么说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怎么会相处的不愉快?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趁着夜色,林耀向小镇内的酒吧走去。
石头镇,算是一个中等规模的繁荣小镇,主要产业为畜牧业与农业,小镇上的居民不是农场主就是给农场主放牧的牛仔,收入相对不错。
居民有钱了,夜生活便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石头镇没有正规赌场,酒吧便附带着赌场与妓院的职责。
赶到这的时候,刚到晚上八点。
酒吧内很热闹,牛仔们三五一桌坐在一起喝酒吹牛,喝着12美分一瓶的劣质朗姆酒,吹嘘着自己有多么多么的厉害,在哪哪哪干过什么丰功伟绩。
那副样子,跟夏天坐在烧烤摊前,身上纹着纹身,说自己砍过多少人的社会人没有两样。
这些话你听听就行了,十句有八句是假的,剩下的两句也是别人的故事。
除此之外,酒吧靠里的位置上,还坐着几桌打牌的赌徒。
他们打的并不大,因为酒吧的地下室内有专门的赌场,那里面玩的才大,在上面玩的都是些小角色。
林耀简单的扫了一眼,都是几美分的小额筹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有人赢钱之后,拉着一位站在吧台前的夜莺就上了楼,女人与筹码,永远是西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小帅哥,有没有兴趣陪姐姐到楼上去,姐姐给你看好东西!”
“嗨,你看起来真干净,我跟别人收费两美元,跟你只要一美元就行,你有兴趣吗?”
看到林耀往吧台走来,夜莺们从四周围了上来。
夜莺也是人,相比于陪伴老头子与邋遢的牛仔,林耀这种帅气小哥哥更能让她们感兴趣。
“一杯威士忌,要最好的。”
林耀没有理会周围的夜莺,而是递给了酒保一美元。
酒保接过钱,从酒柜上面拿下一瓶开封的威士忌倒了半杯,随后又找给了林耀65美分。
在这样的小镇中,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好酒。
35美分一杯的威士忌,便是小镇消费能力的极限,毕竟普通的劣质酒一瓶才10一15美分。
“听说酒吧内,有个叫艾玛的女孩驻场表演小提琴,她现在在酒吧里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喝了口威士忌,不动声色的对酒保问道。
酒保点点头,指了指向下楼梯说道:“她每晚八点准时上班,此时就在下面表演。”
“谢谢。”
点点头,林耀顺着楼梯走了下去。
德克萨斯州允许赌博,将赌场建在地下室中,不过是酒吧的面积不够,不得不向下扩展。
林耀下去之后,发现下面真不小。
一个足有五百平方的地下室内,摆放着十几张赌桌,几十号人在里面喝酒玩牌。
一眼看去,一些人他有印象,都是小镇上的居民。
还有一些陌生人,应该是附近村镇的人或者外来者,最老的看上去年过花甲,小的更是只有十几岁。
几名侍者围在四周,不时给赌客们送上酒水,果盘,甚至是一些充饥的玉米饼。
大家沉浸其中,酒水与雪茄的味道久久不散,又是纸醉金迷的一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当然,林耀不是来看人赌钱的。
目光在人群中扫过,他很快注意到南方的角落上搭建着一个小舞台,一名看上去十八九岁,非常的漂亮的女孩坐在椅子上拉着小提琴。
看到艾玛的第一眼,林耀就觉得很惊艳。
她有点像霍比特人中的精灵女王凯兰崔尔,给人一种精致,清纯,空灵,有仙气的美感。
第二眼,林耀又皱起了眉头。
因为艾玛并没有穿衣服,她就那样光溜溜的坐在椅子上,能为她阻挡春色的只有小提琴。
一些喝醉的牛仔坐在旁边,色眯眯的看着她演奏。
很难说,他们是在欣赏音乐还是别的什么。
难怪大家提起艾玛的时候表情不自然,她的变化真的很大,小时候的她纯真无邪,宛如降临人间的天使。
现在,她褪掉了天使的羽毛,看上去更像引人堕落的魅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喝着酒,静静的看着艾玛。
一曲结束,他奉上了两美元的小费。
他给的钱是在场人中最多的,其他人只会几美分几美分的给。
艾玛注意到了出手阔绰的他,短暂的惊鄂之后仿佛认出了他,脸上闪过不自然的羞红。
没有对话,也没有太多的目光交流。
给完钱,林耀举了举杯子,不再留念的转身而去。
“史蒂芬,史蒂芬?”
林耀刚刚走出酒吧,艾玛就从后面追了出来。
她穿上了一件粉色长裙,脸上带着慌张之色,拉着他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出来卖,我只是需要钱,我想去法兰西深造,可我连路费都没有。”
“我能理解你,追逐梦想的女孩再狼狈我也不会取笑她,因为我尊重别人的梦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真的?”
在艾玛的追问下,林耀笑着点了点头,开口道:“当然,从小到大我从不撒谎!”
得到林耀的确定之后,艾玛稍微松了口气,随后看着他的打扮难以置信的问道:“这些年你去了哪,看你的穿着混的不错啊。”
“还算可以吧,你呢,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林耀反问道。
艾玛拢了拢秀发,回答道:“我还行,以前跟芭蕾舞剧团在外演出,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放弃了芭蕾舞,改行成了小提琴演奏家,我渴望成为欧仁·伊塞雅那样的小提琴大师,能站在世界的舞台上...”
林耀静静的听着,他从艾玛的话中听到了她的心声。
与其说她是热爱小提琴,不如说是热爱被观众包围的感觉。
她的字里行间中,无不透露着对名利的渴望,这样的野心对一个出身美国西部,家庭条件并不优越的女孩来说是致命的。
艾玛不止一次向林耀询问,他是不是在外面发了财,穿的居然比城里人都漂亮。
尤其是那件熊皮大衣,看上去就价值不菲,买一件恐怕要普通人好几年的薪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不由让林耀在想,艾玛追出来的原因是什么。
当年青梅竹马的初恋,还是看看他是不是有钱了。
后者的可能居多吧?
如果今天他穿的不是熊皮大衣,麋鹿衬衫,而是跟酒吧里的落魄牛仔一样,艾玛还会追出来吗?
林耀不知道,他只知道人是会变的,长大后的艾玛再也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穿着白裙,手上拿着小花,梦想是天天吃奶油蛋糕的小女孩了。
她渴望名利,不甘平凡。
为了得到想要的一切,她不惜用这种不雅的方式在酒吧卖唱,用美色吸引那群并不懂得欣赏小提琴的人给她打赏。
变化真大!!
林耀将一切看在眼中,虽然很厌恶此时的艾玛,却不得不说她真的很有魄力。
换成普通女孩,不可能对自己这么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实不相瞒,我过得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除了这身衣服,我全部身价甚至不足一百美元。”
林耀将自己的情况简单说了下,绝口不提交给家里的一千五百美元巨款。
听到这样的话,艾玛的笑容公式化了很多。
你爱谁,谁爱你?
这是个问题!!
或许四年前,尚未见过外面世界的艾玛,会说出很喜欢林耀,不嫌弃他穷的话。
但是现在的她更喜欢钱,跟随芭蕾舞剧团演出的那两年,她见识到了小镇上没有的东西,也让她萌生了野心。
如果林发财了,她或许会做些什么。
没发财,还是当路人吧,过去的事都是小时候不懂事,现在大家不是都长大了吗。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抢匪袭击了火车,袭击了开往石头镇的火车!!”
林耀正要往家里走,一匹飞奔来的快马引起了他的注意。
马上坐着个身穿制服的少年人,他大喊着从镇上穿行而过,口中喊着火车被袭击的消息。
“火车劫匪?”
林耀止住脚步,得益于铁路网络的发达,火车成了内陆运输的主要通道。
火车劫匪也伴随而生,他们二三十人为一伙,骑着高头大马来去如风,专门掠夺过往的火车。
尤其是在偏远的西部地区,甚至出现过几伙劫匪联合起来洗劫军列的大事件,一次性就抢走了配发给边境军的三千杆步枪,致使边境军损失了几十万美元的采购资金。
滴···
尖锐的厉哨声从治安署传出,老治安官比利吹着铜哨,这是用来召集小镇治安官的紧急信号。
听到刺耳的哨声,步入夜色的小镇很快复苏过来。
一家家住户亮起了油灯,在赌场与酒吧内买醉的牛仔们,也一个个醉汹汹的走了出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眼看去,很多人都带着枪。
美利坚是不禁枪的,西部地区尤其如此,哪怕到了21世纪这里也是步枪协会的大本营。
手持猎枪的农场主,拿着左轮枪的年轻人,举着火药枪的老头,纷纷向着治安所而来。
有人在人群中大声问道:“老比利,出什么事了,是不是有强盗要袭击小镇?”
“是通往石头镇的列车,在二十里外受到了火车劫匪的袭击,车上的乘警来跟我们求援了。”
老比利戴着帽子,胸前佩戴着警长标志,大声道:“有人愿意跟我去看看吗,车上装着摩根银行运往休斯顿的黄金,如果我们能击退劫匪,摩根银行一定会奖励我们的。”
哇哦!!
口哨声不绝于耳,摩根银行可是银行界的翘楚,哪怕没见过市面的农夫也知道,摩根家族掌管着美利坚的金融。
“算我一个,我有一匹快马!”
“我也想去,但是我没有马,谁愿意载我一程?”
“我看还是算了吧,敢打火车主意的劫匪不是我们能对付的,他们起码有二三十号人,装备精良,穷凶极恶。”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滚远点,菲尔达!没钱才是最可怕的事,我宁可被劫匪打死,也不愿意再喝12美分一瓶的劣质酒了。”
“是男人的站在我这边,我们要去踢那群人的屁股了。”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在这个尚武的年代中,一言不合拔枪相向的事时有发生。
想到对付劫匪有钱拿,又有荣誉,很快就有二三十号人选择跟随治安官前去对付匪徒。
“也算我一个,如果追回这批黄金,摩根银行给我们奖赏的话,我要拿双份,我值这个价钱。”
林耀想了想,也选择加入执法队。
听到这样的话,老比利目光一亮,问道:“你是赏金猎人?”
“是的,非常专业。”
林耀没有否认,因为一个好的职业,能为他的话增加说服力。
这就像朋友聚餐,混的好的人说的话,永远比混的差的人说的话更容易得到周围人的认同。
更重要的是,林耀不觉得自己的实力,会比赏金猎人差,这群普通牛仔能拿一份钱,为什么他不能拿两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同意了,但是我会盯着你的,你别想蒙混过关。”
老比利一口答应下来,还不忘警告林耀不能划水。
林耀点点头,表示要回去取马和步枪,大家约定一会在小镇外碰头。
回到家的时候,林志舟和玛丽已经起来了,他们穿着睡衣站在门外,与左邻右舍讨论着发生了什么。
看到林耀回来,二人追问镇上怎么了。
林耀简单的回答两句,然后取来自己的步枪和马匹,郑重其事的说道:“我响应了警长的号召,决定帮他们对付劫匪,你们早点睡吧,我可能要很晚才会回来。”
林志舟一脸担忧,可终究是没有说什么。
崇尚自由和武勇的德克萨斯州居民,不会拒绝孩子们想要争取荣誉的决心。
玛丽有些担心他,止不住的唠叨着:“一会别冲的太靠前,危险的事交给别人去做,我们等着你回家。”
“放心吧妈妈,这种场面我应付得来,可以说得心应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骑上自己的战马,挥手与邻居们告别。
半响后,来到小镇外。
他发现老比利正领着六名治安官等候在这,在他们身边还有十几名落魄牛仔。
人数变少了!!
之前答应一起去对付劫匪的有二三十号人,此时站在这里的不足一半。
想想也正常,有些人一时冲动就答应去对付劫匪。
回到家后,被家人一劝阻或者被冷风一吹冷静下来,心里害怕会反悔很正常。
“在等三分钟!”
老比利面色如常,显然对这种事见怪不怪。
三分钟之后,又有两名年轻居民加入了追捕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比利认为不用等下去了,高喊道:“在场的诸位都是英雄,是小镇上的勇士,现在到你们亮出刀锋的时候了,跟随我,我们要让那群劫匪明白,石头镇的安宁不容打扰!”
吼,吼,吼!!
众人举枪咆哮,24名牛仔在老比利的带领下,趁着夜色向远方而去。
“顺着铁路,我们大概要二十五分钟就能赶到事发地,到了之后先注意观察,别让你的马停下来。”
“如果劫匪已经得手了,我们看情况再决定是否追击。”
“如果他们没有得手,还在与火车上的乘警枪战,我们就从后面收拾他们。”
老比利骑在马上,诉说着整个行动计划。
太精密的计划肯定是没有的,时间也不允许他们做出周密部署。
但是林耀相信,劫匪们也不会想到他们这么快就能来支援,而且他们已经打了一场,不管胜负如何都不可能没有损伤。
正常来说,火车上会配备八名守卫,如果火车上运输着重要财务,守卫的名额还会翻两倍变成24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按照报信的守卫的话,劫匪大概有三十多人。
从人数上来说,劫匪一方的优势并不大,他们哪怕吃下火车守卫,自己也得折损大半人马,能活下来十几人就算不错的了。
双方相遇。
一方是由小镇警长带领的治安官与牛仔。
一方是打了一场恶张,损失惨重的劫匪。
林耀觉得他们的胜算还是很大的,毕竟现在是黑夜,对方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不会有胆子再跟他们硬拼一场。
“是火光,他们就在前面!”
一炷香的功夫后,众人面前出现火光。
侧耳倾听,零星的交火声还在继续,劫匪们应该已经取得了局部胜利,但是还没能杀死全部守卫。
“冲上去,小伙子们!”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比利挥舞着步枪,大声喊着口号。
一些年纪小的牛仔,嗷嗷叫着发起了冲锋。
林耀这些老鸟们,则在有效射程之外翻身下马,选择背靠铁轨两旁的树木开始缓步推进。
砰砰砰!!
枪声不绝于耳,几名冲在前面的年轻牛仔被从马上打了下来。
他们也发挥了自己的作用,黑暗中开火很容易暴露自己的方位。
几名年轻牛仔的牺牲,为林耀这群人摸清了对方的位置。
车厢内有八个人,车顶上有五个,外围还有三个负责接应的人,劫匪一共还有十六人。
嗯,不错的开局。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撤,快撤!”
短暂的交火之后,双方都损失了几个人,劫匪们终于按耐不住了。
他们是求财,不是来打仗的,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乱枪打死几名冲在前面的牛仔后,匪徒们招呼着同伴开始撤退。
林耀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他隐藏在大树后面,拉动枪栓,一枪打在了一个骑上马,企图向树林内逃窜的匪徒身上。
匪徒应声落马,摔在地上没了动静。
其他人根本来不及管他,带着大包小包的财务,骑着马疯狂逃窜而去。
没有了火车掩护,匪徒的伤亡大增。
转眼之际,他们就有大半被消灭在了逃跑的路上,单单是林耀一人就击毙了三名匪徒。
“追上他们,送他们去见上帝!”
老比利挥舞着步枪,带领众人追杀而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没有跟随老比利他们,而是盯上了一名什么也没拿,看似两手空空的劫匪。
这名劫匪看上去,好似是来凑数的,因为他没有携带财物。
可林耀眼尖的发现,看似消瘦的劫匪身材非常臃肿,而且他的马是众人中最好的。
一条大鱼!!
林耀骑着马,跟随此人冲入了树林。
双方相距有三百米,林耀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既不加速也不减速,犹如驱赶着羊群的牧羊犬一样,驱赶劫匪往更远的位置逃窜。
劫匪不甘心的开了几枪,可距离太远了,他的枪法不足以让他在马上击中三百米外的另一名骑士。
场面一时陷入僵持,大约过了十几分钟,跑了七八里的距离。
林耀估算着差不多了,于是端起步枪,瞄准了此人的战马。
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声枪响,劫匪连人带马甩了出去。
林耀嘴角带出笑容,优秀的枪法与性能良好的步枪,在这种场合下发挥的淋漓尽致。
他可以在三百米外的距离上,一枪命中劫匪的马匹,劫匪却连他的衣角都摸不到,哪怕将这个场景再还原十次,劫匪也不可能斗的过他。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把手伸向腰间!”
林耀骑马上前,冷声对劫匪说道。
劫匪被摔的头破血流,脸上的面罩也掉了,半坐在地上,摸向身后的手僵硬在身前,看着月色下而来的林耀:“朋友,给个机会吧,你就当没见过我如何?”
“凭什么?”
林耀翻身下马,枪口对着此人的脑袋。
靠近一看,这是个一脸颓废,身上没有二两肉的瘦子。
仔细的看了看,林耀嘀咕道:“你是瘦猴皮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认识我?”皮特反问道。
“小镇上有你的通缉令,你在上面值200美元。”
林耀一点点的靠近,枪口指了指他的手:“将你的左轮枪丢掉,当然,你也可以试试我们谁更快,赢了你可以逍遥法外,输了这条命就是我的了。”
皮特犹豫了片刻,最终他选择丢掉了左轮枪。
他的枪法很一般,而他很清楚自己面前这个人,能在夜晚中,三百米之外的距离打中他。
他一定是个用枪的高手,就像那些著名牛仔一样。
跟这样的人比试谁的枪更快,还是用自己的性命去赌,皮特觉得一定是自己疯了。
“你很识相,我现在有点喜欢你了。”
林耀依然端着枪,看了眼他的腰带继续道:“现在解下你的腰带,用它捆住你的双腿。”
“你不会是想抓我回去领赏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皮特没有听从林耀的吩咐,而是辩解道:“我的价值远远超过200美元,我们交个朋友怎么样,你放我一条生路,我身上的钱都是你的,以后我也会报答你,我发誓!”
砰!!
子弹打在皮特脚下吓了他一跳。
“我不想再重复,照我的话做。”
林耀的枪口再次瞄准他的脑袋,脸上没有任何说笑的意思。
皮特无可奈何,只能解下腰带绑住了自己的双腿,摊了摊手:“说吧,怎么能换一条命?”
“你就这么怕死?”
林耀将把枪换成左轮枪,走上前去用绳子捆住了他的手。
皮特也不挣扎,反而戏谑的笑道:“没有人想死,尤其是我这种大有前途的人。”
“你确实很有钱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没有反对他的话,因为翻开皮特的外套后他发现,皮特里面穿着一件特殊的夹克。
夹克上面,有很多类似电工的那种小口袋,每个口袋内都塞着一根金条。
数一数,皮特身上足有二十四根金条,每根都是500克的大金条,加起来一共是12公斤的黄金。
“你是劫匪的老大?”
看到皮特身上有这么多金条,林耀怀疑他是劫匪中的头号人物。
谁成想,皮特毫不犹豫的否定了,直言道:“我是他们的合伙人,我知道火车上都有什么,于是我找人合作,作为回报我要拿三分之一的货物。”
“火车上有72根金条,我拿24根,这是我应得的奖励。”
“可那群人太贪婪了,他们不满足只拿金条,还要洗劫车上的乘客。”
“我们的计划,比预计时间慢了十四分钟,要不然你们根本抓不到我。”
皮特一脸懊悔,其实他们早就解决守卫了,林耀他们听到的枪声是乘客们在自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抢劫金条,洗劫乘客,其实是两个概念。
火车上有几百号人,他们不关心金条被抢,却不允许抢匪打自己的主意。
如果不是出了后面的事,他们早就该离开了,留给林耀他们的只有空箱子。
自己真是瞎眼了,才会跟一群业余劫匪合作。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辆火车最有价值的是黄金,哪怕将几百名乘客洗劫一空,抢来的财物也不足黄金的一个零头?
“我有二十四根金条,每根金条能在黑市中卖五百美元,一共是一万两千美元。”
“我们商量一下如何,金条我全给你,你放我一条生路,我愿意对外声称你没有抓到我,金条还在我手里,你只需要放了我,我会承担一切责任。”
“到时候,赏金猎人会来追我,而你可以拿着黄金搬到大城市,过你想要的生活。”
“想想吧,你抓了我有什么好处?”
“你要上交这批黄金,他们顶多给你五百美元的奖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可是价值一万两千美元的黄金,一万两千美元还是五百美元,你知道该怎么选吧?”
皮特极力劝说林耀,希望用这批黄金换取活命的机会。
他很清楚,自己要是落在治安官手上,按照他的履历一定会被吊死。
蝼蚁尚且苟且偷生,没有人想会死。
“是的,我没有抓到你,你拿着黄金跑掉了。”
林耀一开口,皮特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只是很快他就笑不下去了,因为林耀抬起来左轮枪,冰冷的开口道:“只有死人能保守秘密,我会一口咬定你跑掉了,我没有找到那批黄金,现在请你带着秘密去死吧。”
“不,你不能这样对我,我...”
砰!!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林耀返回镇上时已是凌晨,其他前去追捕劫匪的牛仔大多回来了,聚拢在小镇的治安所门口。
与想象的不同,大家脸上没有太多喜色,反而神情凝重。
“怎么了?”
林耀从马上下来,不动声色的询问道。
有人回答道:“老比利受伤了,追击的时候被子弹打中了腹部,伤的不轻。”
又有人说道:“还有更糟的,劫匪的头目麦克·哈特,是西部头号通缉犯麦克·哈农的弟弟,我们在追击中杀死了哈特,麦克·哈农一定会来报复的。”
“麦克·哈农?”
林耀眉头微皱,此人的通缉令贴遍西部地区,是近几年中最臭名昭著的匪徒。
三年前的军火大劫案,就是哈农联合其他劫匪做下的,一举抢走了边境军的三千杆步枪。
联邦政府对他的悬赏金额为十万美元,相当于后世的一千万美元。
可哈农依然活的好好的,所有想对付他的赏金猎人都死了,他是本时代中最著名的罪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进去看看警长。”
林耀走进治安所,发现一名中年医师正在给老警长缝合伤口。
不远处,还放着八个盖着白布的担架,不用问也知道这些人都是在追击中丧命的牛仔。
“你的伤怎么样了?”
林耀走过去问道。
老比利坐在椅子上,喝着酒,忍受着缝合伤口的疼痛,回答道:“死不了,就是得修养一阵子了。”
说到这里,老比利又道:“劫匪首领是麦克·哈农的弟弟,这件事外面的人已经跟你说了吧?”
林耀点点头:“说了,不是个好消息,麦克·哈农这样的传奇罪犯,不会允许有人挑衅他的权威。我们杀了他的弟弟,他不会放过我们的,要不然,别人会觉得他过气了,不值得敬畏了,以后他会有源源不断的麻烦。”
杀鸡儆猴,不只是唐国人玩的溜。
老美也不差,他们成了哈农眼中要被干掉的鸡,以警示那些企图打他主意的赏金猎人。
“是啊,很麻烦,而我这样的状态,显然不能留在镇上当警长了,哈农的报复需要你们自己来抗。对了,你追捕的那名劫匪,身上有携带黄金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面对老比利的问题,林耀坚定地摇了摇头:“我没有抓到他,让他给跑了。”
老比利看了他一眼,没有问具体过程,而是百无聊赖的说道:“那就麻烦了,我们只在哈特的身上找到了24根黄金,剩下的48根下落不明,摩根银行一定会发脾气的。”
林耀没有说话,只是冷漠的扫了眼周围人。
火车上一共有72根金条,24根在他这,24根随着哈特的尸体被找到,还有24根不知所踪。
看来,打这笔黄金主意的不止他一个,还有人私藏了金条。
这个人可能是任何人,包括受伤的老警长比利。
谁能保证,老警长的伤是劫匪留下的。
可不可能是他自己打的,身为小镇上的警长,老比利没有原因不能随便离职。
现在他受伤了,符合离职程序。
如果金条真在他那,他完全可以借着受伤的机会离职,远离石头镇这个旋涡,带着金条去其他城市过富裕的生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当然,这些只是猜测,他只是习惯性的将人想的很复杂。
“出了这么大的事,摩根银行很快就会有动作,用不了两天就会有侦探事务所的人到来。”
“侦探事务所的人,哈农的人,外加闻风而来的各地牛仔,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小镇恐怕难以平静了。”
老比利看了眼盖着白床单的勇士尸体,继续道:“我们也死了八个人,包括我的副警长阁下,早知道这样,我们真不该去蹚这趟浑水!”
“副警长是跟您一起的时候被射杀的吗?”林耀反问道。
“是的,我们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混战中,英勇的副警长被子弹打爆了脑袋。”
老比利脸色黯然,仿佛在缅怀自己的亲密战友。
但是在林耀的脑海中,有的却不是兄弟情,而是让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幻想中,老比利与副警长,正在追击一名匪徒。
他们追到他了,开枪击毙了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检查尸体的时候,他们发现这名匪徒身上携带着金条。
或许,他们在金条的处理问题上发生了分歧。
可能是分赃不均。
也可能是英勇的副警长阁下,希望将金条带回去交给摩根银行。
于是副警长阁下死了,被人打爆了脑袋。
老警长比利也受了伤,很快他就要因为受伤原因而申请离职了。
“你还有问题吗?”
“没有,祝您早日康复,警长阁下!”
林耀笑了笑就离开了,他不准备介入老警长的剧本,虽然他讲的故事真的很不错。
毕竟,老警长或许有问题,可他的问题也不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就像众所周知的那样,摩根银行不会放弃这批黄金。
这是在市面上,价值五万美元的金条,相当于后世的五百万美元金条的失窃案。
不管是放在哪个时代,这都是个大案子。
可以想象,明天的纽约时报,关于这场黄金大劫案的故事肯定会被刊登在头版头条上。
“谢天谢地,史蒂芬你终于回来了,我们听说老比利受伤了,还折损了包括副警长在内的好几个帮小伙,我和你妈妈都非常担心你!”
回到家,林志舟和玛丽一脸担心的看着他,询问他有没有受伤。
林耀回答说一切顺利,并把交战场景简单的说了下,着重讲述了自己是怎么击毙三名劫匪的。
关于黄金的事他没有提,只是告诉二人被击毙的劫匪头目哈特,是西部头号通缉犯哈农的弟弟,小镇可能面临哈农的报复。
“要不我们搬家吧,搬到大城市去,我们有些存款,只要将牛羊卖掉,足够我们在大城市买个房子,租个店铺,做一点小生意了。”
听到哈农可能会报复小镇,母亲玛丽心忧重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哈农可是连军列都敢抢劫的悍匪,他的团伙起码有上百人,怒火能将整个石头镇烧成灰烬。
对于母亲想要搬家的想法,林耀摇摇头表示了否定。
侦探事务所的人很快就会到来,谁在这个时候离开便是做贼心虚,一定会成为重点调查对象。
要搬家可以,只是不能现在搬。
过上三五天,侦探事务所的人没找到证据离开了,他们也就可以前后脚的离开。
林耀猜测,哈农就是想为弟弟报仇,也不可能来的那么快。
三五天之内,他们还是安全的。
如果能把水搅浑,或许还能争取到更多时间。
第二天...
经过一夜的发酵,石头镇上的居民已经大多听说,牛仔在警长老比利的带领下,成功解救被劫匪围困的火车,并杀死了劫匪头目哈特的英勇事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个事迹非常震撼人心,同样也让人不知所措。
尤其是当人们知道,哈特是西部头号通缉犯哈农的弟弟,石头镇可能被哈农报复之后,恐慌与骚乱也是在所难免。
昨天,包括老警长比利在内,一共出动了二十五人。
谁去了,谁没去,这在小镇内不是秘密。
林耀早上一出去就发现,他们这群勇士被针对了。
小镇上的居民认为,是他们杀死了哈特与劫匪,哈农如果前来报复也应该找他们,小镇不应该跟着背锅。
这不是个好消息。
如果将石头镇比作羊群,他们就是羊群中比较强壮的几只羊。
现在,羊群要将他们驱赶出去,独自面对野兽,这使得他们看上去就跟暴露在夜空下的萤火虫一样显眼。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在镇上转了转。
治安所的门半开着,副警长死了,警长又去了城里疗养,使得今日的小镇守备情况空前薄弱。
闹事的人却很少,往日里躺在路边的醉鬼都消失了,路上的行人们行色匆匆,彼此的脸上都带着忧虑。
两名背着枪的治安员,懒散的站在酒吧门口,谈论着昨晚的战斗还有金条的下落。
在他们身边聚集了不少人,有人笑闹着是不是他们把金条分了。
“嘿,史蒂芬,你今天气色不错。”
林耀来到酒吧门口时,一名治安员笑着跟他打招呼。
此人是石头镇的居民,三十多岁,昨夜的行动他也参加了,对林耀的枪法记忆犹新。
“杰克,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林耀喊着杰克进了酒吧,点了两杯酒水,坐在了靠近窗户的位置。
杰克喝了口酒,心烦意乱的说道:“别提了,警长后半夜被马车送去了城里,副警长也死了,现在一大堆烂摊子,我们连关于死者的赔偿问题都没有商量出来。”
石头镇规模不小,再加上眼下的世道不太平,守备力量不是后世能比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比如石头镇,全盛时期拥有警长一名,副警长一名,治安官十名,总计十二名守卫。
昨夜死了一名副警长,三名治安官,而且警长也受伤了,这让治安所一时间群龙无首。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帮列车赶走了劫匪,铁路公司肯定要给予补偿,实在不行让那些阵亡家属去找铁路公司闹事,他们肯定会拿出一大笔钱。”
“相比抚恤金的问题,我觉得哈农的报复更重要,我虽然不知道哈特是谁击毙的,可我们昨天都加入了追捕队,哈农肯定会为他的弟弟报仇,有一个算一个,参加行动的人都跑不掉。”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今天的气氛很怪异,小镇居民在排斥我们,他们怪罪我们招惹了哈农,害怕他会迁怒于镇子。”
“我怀疑,如果哈农的人来复仇,他们不会为我们提供太多帮助。”
“所以,我们需要有所准备,首先要加强治安所力量,现有的守卫力量根本不足以保护小镇,此外我们还需要一个带领我们对抗哈农的警长,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金条失窃的事已经被通报给了摩根银行。
今天或者明天,摩根银行请来的侦探事务所就会到达。
他们会调查这起案子,看看金条是被什么人带走了,并评估寻找金条的可能性。
为了不让自己成为重点怀疑目标,短时间内林耀不能离开石头镇。
他可没有受伤,老比利能用受伤的名义离开,这个办法在他这却行不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时半会走不掉,就要小心哈农的人了。
林耀认为,哈农的报复在三五天内不会到来。
可这只是猜测,你不能将希望全建立在猜测上。
加强治安所的力量势在必行,他相信不止自己一人在担心这件事,昨晚参加过行动的其他人也在担心。
“警长是小镇居民指派的,需要居民投票才行,还有就是,我们保护小镇,享受小镇三分之一的税收,这些钱只够我们招募十几个人,没钱招募太多守卫。”
杰克一脸为难,他不是不明白哈农的恐怖,如果可以,他希望能招募一百名治安员,依靠人数就将哈农吓走。
可惜这不现实,治安所没有太多资金来招募新成员,石头镇只是个中等规模的小镇,每月的税收大概在1500美元左右。
三分之一的税收用以小镇守备,一个月也不过是500美元。
正常来说,警长的薪水在每月80美元,副警长是60美元,普通治安员是30美元。
十名治安员,一个副警长,一个警长,已经是当前税收能支持的极限。
“我知道有很多困难,但是我们要克服它,不是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昨天我们出动了25人,8人阵亡,4人受伤,还有13人并无大碍。”
“这13人中,有3个是治安员,其余10名都是小镇居民或者外来的牛仔。”
“现在他们也面临着可能被报复的问题,如果我们愿意付给他们薪水,哪怕只有正常治安员一半的薪水,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他们也不会拒绝的。”
“这样一来,我们能用五百美元雇佣22个人,如果治安所内还有一定资金,这个数量还能再次提升。”
“此外,我们还可以号召小镇居民捐款,他们不能将希望放在哈农不会报复他们上面,哪怕一家捐款一美元,我们也能收到上千美元,乃至于更多的捐助。”
“还有,我们可以向州议会申请警力调配,那些议会上的大老爷们,每年要拿走三分之二的税收,没理由在我们面临威胁时不管我们吧?”
在林耀的劝说下,杰克慢慢来了兴趣。
能在昨晚加入追捕队,去跟火车劫匪正面刚的人不会是懦夫,更不可能像鸵鸟一样在危机来临时将头埋在土里。
杰克风风火火的走了。
他要跟其他治安员商量对策,召集昨晚参加追捕队的牛仔,还要说服镇上的居民捐款。
这些事林耀没有参加,因为他只是个普通居民,而且外出几年刚回来,小镇上的人可不会听他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天下来,风平浪静。
十名昨晚参加了行动的牛仔,有八个人答应了下来,剩下两个则一早就逃走了。
只是号召捐款的事不太顺利,他们只拿到了600美元的募捐,其中有100美元还是林耀一家出的。
这些拒绝捐款给治安所增添守卫数量的人认为,哈农哪怕来报复,也不会报复到普通居民身上,一如李自成攻打京城时,崇祯皇帝向大臣们号召募捐的情况一样。
李自成攻破北都前,崇祯皇帝连军饷都发不起了。
为了鼓舞士气,他不得不向大臣们募捐。
募捐没人响应,随后又改为借钱,不用捐,你就当是借给我的,有钱了再还给你们。
最终,筹措了不到二十万两银子,可欠了士兵三年军饷,十几万两银子杯水车薪,士兵根本没有足够的信念抵抗李自成。
三日破城,李自成查抄城中官员的府邸,收获白银七千万两之巨。
当然,也不是没有好消息。
州议会得到石头镇的求助,决定调五名装备精良的骑警过来临时驻守,这些骑警作战经验丰富,面对普通劫匪能以一顶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人数虽然不多,却能作为一个小范围的突击力量,这种精锐小队在某些时刻能起到大作用。
另一个好消息则是,林耀升官了。
老比利以养伤为借口离开了石头镇,警长的位置也就空缺了下来。
杰克四处奔走,捐款的事没有办好,却给自己弄来了警长的头衔。
成为警长之后,他想到很多主意是林耀帮着出的,而且林耀的枪法也不错,于是大笔一挥,写下了副警长的任命书。
警长由小镇居民选取,副警长则由警长任命。
就这样,林耀又做起了老本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副警长。
唯一让他不满的是,他这种小镇上的副警长,得不到州议会的官方承认。
整个石头镇,能被州议会认可的只有税务官和警长。
副警长,治安员,税收员,严格来说都是编外人士,只在当地得到认可,无法出现在议员老爷们的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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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起精神来,小伙子们,你们不再是普通居民了,作为小镇中的治安员,别让自己看上去垂头丧气的。”
林耀和杰克骑在马上,胸前佩戴着治安官徽章,检阅着新招募的治安员。
经过紧急招募之后,小镇上的守卫人数上升到了三十人。
这些人,大多是从小生活在马背上的牛仔,多半从家里带来了马匹,人数足以组成一个二十人的骑兵小队。
不要小看骑兵二字,哪怕以产马著称的西部地区,大多数人也没有自己的马匹。
最垃圾的肯塔基骑乘马,标准售价也在55一70美元,以当下的工资不吃不喝也要三个月才能买得起。
众所周知的是,牛仔通常攒不下钱,他们的积蓄往往都被酒吧与妓女榨干了。
所以,对牛仔的最直观了解,就是看看他有什么装备。
垃圾牛仔,一把左轮枪闯天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普通牛仔,除了左轮枪还要有一匹马。
精锐牛仔,左轮枪,一匹好马,一杆步枪是标配。
传奇牛仔,定制版的专属枪械,名马,一身拉风的行头,都是必不可少的。
“我现在宣布任务,大家分为内外两组,内组负责留在小镇上待命,外组负责巡逻与守卫。”
“内阻暂定为12人,由我亲自带领大家,职责是巡逻小镇,维护治安。”
“外组暂定为18人,由我们的副警长史蒂芬先生负责,职责是巡视周围的农场,火车站,矿场。”
“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小镇上遇到点麻烦,我们击毙了一个叫哈特的劫匪,他是通缉犯哈农的亲弟弟。”
“我们可能面临一些挑战,但是我相信我们能安然度过,因为我们有整个小镇作为后盾!”
杰克照本宣科,拿着写好的演讲稿发表讲话。
效果还不错,老队员带领新队员送上掌声,让杰克笑的跟一朵花一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比利在的时候,他只是普通的治安员,顶多就是资格老一点,哪有现在的风光。
他现在可是石头镇的警长,手下管着二三十号人,这多亏了哈农的威胁,如果没有哈农和那批金条,就没有今天的杰克警长。
“警长,杰克警长,摩根银行的人到了!”
动员会刚进行到一半,便有火车站的守卫前来通知大家。
听到这个消息,杰克警长不为所动。
他又没拿摩根银行的金条,摩根银行的人来就来呗,难不成还能把屎盆子扣在他头上?
“我过去看看。”
相比杰克的无所谓,林耀就不能不在意了。
他是火车大劫案的得利者,现在那24根金条还躺在他家的农场里,他必须知道摩根银行派来的是什么人,他们有什么目的。
“去吧,那些有钱人可不好打交道。”杰克同意了林耀的请求,如果可以,他不希望摩根银行的人来烦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点点头,骑着马往火车站而去。
火车站在小镇外围,穿过三条街外加一个货站就到了。
林耀到达的时候,三名穿着西装的冷脸男正等候在这,他们清一色的小圆帽,燕尾服西装,手上还拎着行李箱。
没看到步枪之类的武器,他们的西装下可能藏有左轮枪,却没有配备长枪。
这群人应该是来调查问题的,很可能甚至不是摩根银行的员工,只是摩根银行从某个侦探事务所雇来的探员。
“各位早上好,我是小镇的副警长史蒂芬·林,你们应该是为火车大劫案的事来的吧?”
林耀翻身下马,跟看上去像是老大的中年人握了握手。
中年人留着小胡子,打量了林耀两眼,开口道:“我是纽约侦探事务所的索科托,我的雇主摩根银行授权我前来调查火车大劫案一事,还有那不知所踪的48根金条。”
“来吧,我们去酒馆坐一坐,你有什么问题我知无不言,一定会尽可能的配合你们。”
在林耀的带领下,四人来到了小镇上的酒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点了一瓶威士忌,一些水果和甜点,四人就坐在靠窗的位置交谈了起来。
“史蒂芬先生,能将当天的情况简单的跟我们介绍一下吗?”
索科托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道:“小镇上的情况我们也想了解一下。”
“当然可以,火车大劫案发生在前天晚上,时间大约在晚上九点左右。”
“当时我刚从酒吧出来,就看到火车守卫前来求援,他说运送黄金的火车在距离小镇二十里外的地方被攻击了。”
“我们的警长比利先生,带领我们前去支援,当时一共去了25个人,我也是其中之一。”
“战斗进行的很顺利,劫匪没想到支援会来的那么快,我们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短暂的交火之后,劫匪溃败了,匪徒首领哈特被当场击毙,其他人四散而逃。”
“后来我们统计,一共找到了15名劫匪的尸体,剩下的劫匪不知所踪。”
“金条只在哈特的身上找到了24根,其他的也下落不明,为此我们也损失了八个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先将那场大战叙述了一下,随后又介绍起小镇的情况:“我们的小镇叫石头镇,人口有六千多,以畜牧业和矿产为主。”
“大劫案发生前,小镇上有十二名守卫,警长是老比利,副警长是詹姆斯。”
“大劫案发生后,詹姆斯副警长战死了,老比利也受了重伤,不得不连夜被送往城里接受治疗。”
“现在,治安所的新任警长是杰克,副警长是我,小镇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索科托一边听,一边用笔记本记录着什么。
得知老比利连夜离开时,记录的动作停了片刻,显然对这个消息很感兴趣。
“那天夜里参与追捕的人一共是二十五人,战死了八人,也就是说还有十七人活着。史蒂芬先生,请问除了警长比利以外,还有没有人离开小镇,一去不回的那种?”
听到索科托的问题,林耀点点头:“有,第一天跑了三个,第二天又跑了两个。你可能不知道,被我们击毙的哈特还有个哥哥,他哥哥是西部头号通缉犯哈农,很多人都担心会被报复。”
“为了应付哈农的报复,我们将守卫人数增加到了三十人,还给州议会发去了求援电报。”
“说实话,如果不是我的家人都在石头镇,一时半会根本搬不走,我恐怕也会选择离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小镇人心浮躁,很多人都去乡下避难去了,我不认为这些逃走的人一定跟金条有关,毕竟我们没能全歼劫匪,可能金条已经被逃走的劫匪带走了。”
索科托不置可否,继续问道:“比利警长是什么时候离开的,用的什么方式,你知道他去了哪吗?”
“大约在后半夜,坐的是货运列车,据说他是去城里养伤的,哪座城市就不清楚了。”
林耀回答的很简约,此时还没有所谓的买票实名制度,坐火车根本不需要身份证件,你给钱,火车就能送你去想去的任何地方。
索科托要调查老比利的行踪,恐怕要花费大量时间,如果找不到老比利这个人,金条大劫案恐怕就要草草收场了。
毕竟,所有证据都指向老比利,他就是案件的背锅侠,这一跑,不是坐实罪名是什么。
当然,他不可能不跑。
林耀有七成把握,剩下的24根失踪金条,很可能就在老比利手上。
詹姆斯副警长也是他的杀,他根本不敢留下来接受调查。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有了林耀的一面之词后,索科托没有轻易相信,而是又找了其他人再次询问。
诸多证据表明,老比利的嫌疑真的很大,他的行为也是所有人中最反常的。
很快,侦探事务所的人一分为二,一个人前去调查老比利的行踪,剩下两个开始搜寻那些逃走的劫匪。
一星期的毫无收获之后,侦探事务所的人离开了,金条失窃案成为了悬案。
铁路公司那边,为了奖励他们抗击铁路劫匪的英勇事迹,给予了五千美金的奖励。
战死者每人分到了三百美元,活着的人分到了一百五美元,并以报纸的方式将他们的事迹张贴在了火车站的告示栏上。
总的来说还算不错,击毙哈特的第八天,州议会派来的五名骑警到了。
他们将驻守在火车站,如果小镇遭遇攻击,他们能在五分钟内赶到。
一时间,石头镇的武装守卫多达三十五人,一些人口万余的北方城市都没有这多守卫。
“半个月了,哈农连个鬼影都没有,是不是不准备为弟弟报仇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哈农的报复始终没来,让很多人都起了别样的心思。
他们极力幻想,哈农可能是放弃复仇了,这意味着他们和小镇都安全了,也不再需要这么多守卫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察觉到了这股风气,他不知道是从哪传来的,却觉得空气中都散发着阴谋的味道。
“受哈农的影响,这个月小镇的税收锐减六成,商人更是对我们避之不及。”
“杰克,我必须要提醒你,你的治安员数量严重超标,石头镇根本供养不了这么多人。”
“我的税务员跟我说,很多居民认为你们在小题大做,浪费财政税收,尤其是三天前有治安员在酒吧喝酒闹事,更是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击毙哈特的第二十三天,税务官赛维拉上门表示了不满。
他的意思很简单,削减治安员的数量,让小镇看上去不是那么紧张。
不说别的,大街上长期有十几名治安员在巡逻,你让游客看到后会怎么想。
他们不会认为这很安全,反而会觉得你们这里不安全,所以才需要这么多守卫。
游客跟商人,已经十几天没来过小镇了,他能宁可去更远更安全的小镇经商与旅游,也不愿意来石头镇承担风险。
“这不是我的问题!”
杰克并不赞同削减守卫的事,摇头道:“我们之前说好了,起码在四月份之前不会取消安全预案,现在才二月中旬!”
塞拉维摊了摊手,笑道:“此一时彼一时,居民们看中的是眼下,他们没看到哈农的复仇,只看到了你们的人横行无忌,糟糕的犹如过境的败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以前的治安员,都是精挑细选的精英,他们有良好的信誉,绝不会在酒吧喝酒闹事。”
“看看你的手下,他们都是什么东西,小镇上的无业游民,落魄的牛仔,你太着急扩充队伍了,放松了质量,猴子穿上人的衣服也变不了人,我觉得你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将他们清理出去,居民们也是这样想的。”
塞拉维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小镇上的农场主,商铺店主,矿场主这些有身份的人。
这些人认为扩张后的守卫队,不但没有发挥作用反而越发的碍眼起来。
小镇需要恢复平和,恢复以前的样子。
不能弄得跟要打仗一样。
“我回头跟我的副警长商量一下,晚一些再给你答案。”
杰克拿不定主意,只能先将塞拉维打发走。
塞拉维抽着雪茄,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嘴里念念叨叨的说着:“你们太紧张了,哈农也是人,被子弹打中也会死,我们用不着怕他。”
“但愿吧!”
杰克敷衍的笑了笑,表情不是很愉快。
送走了收税官之后,杰克从治安所出来,对着站在门口的守卫问道:“我们的副警长去哪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守卫回答道:“副警长去抓捕通缉犯了,有人在小镇南方的牧场里发现了通缉犯贺拉斯,他在圣安基诺有六条人命在身,圣安基诺对他悬赏250美元,这可是一条大肥鱼。”
驾,驾!!
正说着,林耀带领四名治安员从远处赶来,后面还用绳索拽着一个中年人。
翻身下马,林耀拽着被捆住手的中年人,将他拉到了治安所面前,对照着贴在告示板上的通缉令。
看了两眼,他脸上露出笑容,戏谑的说道:“贺拉斯,你真该枪毙那个画师,他将你的样子画的太像了。”
“还算顺利吧?”
杰克走上来询问道。
“很顺利,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弹尽粮绝了,正在农场里偷土豆吃。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抓住了他,说实话,他的表现并不值250美元!”
林耀一边说着,一边将贺拉斯推给守卫,补充道:“将他关到牢房里去,圣安基诺的同行们,愿意用250美元交换他,他可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守卫听到这话牵过绳子,拉畜生一样拉着贺拉斯往里走。
“轻点,你弄疼我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贺拉斯桀骜不驯的咋呼着,换来的只有一顿老拳。
目送贺拉斯进入治安所,林耀挥挥手让队员们解散,自己则向杰克问道:“出什么事了,看你的脸色不太好。”
“是有些麻烦,收税官代表居民来跟我谈判,希望我们削减守卫数量,他们认为哈农这么久都没来报复,以后可能也不会来了,小镇没理由供养这么多守卫。”
杰克显得有些心灰意冷,抱怨道:“他们根本不关心小镇是不是面临威胁,只在意今天赚了多少,明天又能赚多少,这个月赚的钱是不是比上个月少了。”
林耀也很无奈,叹息道:“小市民就是这样,只能看到眼前,看不到未来,对了,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说要跟你商量一下,过些时间再给他们答复。”
“行吧,我先去吃点东西,晚上咱们商量一下。”
林耀出去一天了,上顿饭还是早上吃的,中途就喝了点水,此时早已饿得不行。
说完,他往镇上的餐馆走去,走的时候还在想着,如果确定要削减守卫的话,自己是不是也该离开了。
黄金失窃案已经告一段落,哈农的袭击又久久未到。
他留在小镇上看似是在虚度光阴,更应该拿着那批黄金,带着家人去更大的城市发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24根金条,在黑市中能卖一万两千美元。
相当于后世的一百二十万美元,足够他做些想做的事了。
啪!!
还没走到餐馆,身后便传来了异响。
回头一看,刚刚被他抓捕归案的贺拉斯,正拿着一把左轮枪从治安所冲出来,至于带他去牢房的守卫怎么样了那就没人知道了。
可以想象,他手中拿着守卫的左轮枪,守卫的下场恐怕不会太好。
砰砰!!
在林耀的回望中,刚要拔枪的杰克警长,就在两声枪响后倒在了地上。
贺拉斯脸上带着狰狞的笑容,打倒杰克警长后很快劫持了一名女人质,大喊道:“都不许开枪,不然我就打死她!别以为我在开玩笑,看看通缉令吧,我手上有六条人命,我是杀人不眨眼的恶棍!”
林耀面无表情,看了眼躺在地上,鲜血汇聚成血泊的杰克警长,低语道:“你这个仆街!”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只以实力来说,杰克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警长。
他缺少西部地区最重要的东西,实力!
杰克的实力介于普通牛仔一精英牛仔之间,放到小镇的治安员中算是比较厉害的,再往上却不够格。
要不是出现了副警长战死,警长挂印而去的戏码,根本轮不到他成为警长。
矮个里挑将军,挑出来的还是个矮子,只是在矮个里相对较高。
没出事前,一切相安无事。
遇到突发情况,杰克实力不足的弊端便凸显无疑。
作为小镇上的警长,定海神针,他的拔枪速射水平甚至不及通缉犯,死的真是一点不冤。
“所有人都不许开枪,不然我一枪打死她!”
贺拉斯拿枪指着女人质,要是林耀没有记错的话,女人质是酒吧里的夜莺。
就是刚回到石头镇那天,站在酒吧门口,穿着红裙,说他看上去青涩极了,想邀请他去房间坐坐的女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相比往日的花枝招展,她今天看起来如丧考妣。
通缉犯当着她的面,开枪打死了小镇上的警长,这么血腥暴力的场面她哪见过。
“我要一匹马,还要面包跟水,你们满足我的愿望,我就离开小镇再,这对你们来说没什么损失。”贺拉斯一边说着,一边亲了下夜莺的脸颊,低语道:“宝贝你可真香,我打赌你一定鲜嫩多汁,有机会我会来找你的。”
夜莺止不住的抽泣着,根本不敢反抗这位看上去很凶的通缉犯。
眼看行人越围越多,守卫们顾忌人质根本不敢开枪,林耀叹息着抽出左轮枪。
抬枪,瞄准,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砰!!
子弹随着枪声喷射而出,直接掀开了贺拉斯的脑袋,乱七八糟的东西飞溅了夜莺一脸。
看着摔倒在地的无头尸身,林耀淡然的将左轮枪插入枪袋,开口道:“叫小镇上的牧师过来,我们需要为英勇的警长准备葬礼。”
说完,林耀看了眼夜莺,问道:“你没事吧?”
“没,没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夜莺用手绢擦拭着脸上的鲜血,以恐慌又激动的目光看着他,低语道:“你开枪的样子真酷!如果你想,我愿意为你提供一些免费服务,它能有效的为你消除疲惫。”
“它只会让我更疲惫。”
林耀笑着打趣一句,随后又看了看贺拉斯的尸体:“将他丢出去喂狗,这个该死的通缉犯,害我们损失了一名好警长。”
对于杰克的死,林耀久久难以释怀。
这不是他们之间有多深厚的友谊,而是杰克的死会打乱他的计划。
他是小镇的警长,根据德克萨斯州的惯例,警长在任职期间阵亡,警长的位置会由副警长顶上。
也就是说,林耀是小镇的警长了,这个位置让他一时半会难以抽身。
下午,在牧师的祷告声中,杰克警长被安葬在了墓园。
参加葬礼的人很多,小镇上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
林耀也依照惯例,接任了警长一职,关于他接任的消息将会以电报的方式发给州议会,再由州议会的司法部门记入档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在州议会中挂名的警长,身份可以得到官方承认。
“史蒂芬警长,恭喜你上任,我可以借用你的一些时间吗?”
晚上,收税官塞拉维来到了林耀家,旧事重提,希望林耀能接受削减守卫的提议。
林耀没有同意,而是反驳道:“我们的前任警长,今天刚刚被人当街打死,你居然还想削减守卫,难道你不认为守卫力量还有待加强吗?”
“杰克警长的事我很难过,可这是偶然事件,不足以代表什么。”
“反倒是守卫人数的超标,已经影响到了小镇的繁荣,你能想象人口几千人的小镇,居然有三十五名守卫的样子吗?”
“居民们已经厌恶了,满大街都是守卫的画面,看到这些人,他们总会觉得下一秒枪战就可能会发生在大家身边,这让大家的精神高度紧张。”
塞拉维旧事重提,拿出了文件夹里的财务报表:“这是我们这个月的收税清单,你看看吧,我们的财政还能支持多久。”
林耀接过来看了看。
赤字严重,按照这个趋势,以后财政税收的七成,都要用于小镇治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三十五人,每天吃喝用度与保养枪械就是一大笔钱,再加上还要给人发工资,需要用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第一个月还好,因为有小镇居民的募捐,大部分钱没有走税收财政。
下个月就没这么幸运了,治安所不可能每个月都号召居民捐款。
“驻守火车站的五名骑警是议会派下来的,不归我们管辖,实际上小镇的守卫人数应该是三十人。”
“嗯,二十九人,可怜的杰克警长今天被人杀害了。”
“这样吧,我会在半个月后,宣布将守卫人数削减到二十人。”
“当然,这样还会超过十二人的标准,可我不会让多出来的人成为负担,我会让他们追捕领地附近的通缉犯,用通缉犯换取悬赏,弥补这方面的财政支出。”
林耀有条件的答应下来,削减守卫人数可以,时间要在半个月之后。
击毙哈特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月,接下来的半个月内,哈农的报复如果还不来,说明他不是个头脑简单的人,他或许会报复,时间就很难说了。
只有千日做贼的道理,没有千日防贼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会在半个月内,逐渐将手头上的事情交接一下,到时候哈农如果没还没动手的迹象,他就会交出警长的位置,带着全家人搬到大城市去。
自从出了火车大劫案之后,林志舟就和玛丽商量着搬家。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他们将手上的牛羊、牧场、房子之类的财产卖出去了。
......
时间再次流逝,击毙哈特的第二十六天。
哈农的袭击依然没有到来,家里的牛羊和牧场也卖出去了,距离离开石头镇不远了。
就在林耀觉得,在等几天自己就能安安稳稳的离开,开始一段新生活时,消失许久的纽约侦探事务所的人又回到了石头镇。
“你好,索科托先生,事情有进展了吗?”
林耀坐在治安所的办公室内,看着远道而来的著名侦探索科托。
索科托没有跟他废话,直言道:“我们抓住了比利,在他的藏身处搜到了24根金条,他承认自己私藏了一部分金条,并给我们提供了一份有价值的情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告诉我们,看到你追逐一名匪徒进了树林,这名匪徒被我们证实为名叫皮特抢匪,火车劫匪首领哈特的合伙人,同样也是金条的携带者之一。”
“在现场分别后,你用了两个小时才返回小镇,回来后你跟比利说没有追上皮特,让他逃走了。”
“但是在我们的调查中,皮特从那天后再也没有现身,他可不是孤家寡人,如果他拥有一批价值连城的金条,而且安全逃走了,没理由不带着家人一起离开。”
“可他没有,他真的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所以我们怀疑,你没有让他逃走,而是杀了他,谎称他逃走了,目的是吞掉这批金条。”
啪啪啪!!
林耀笑着鼓掌,开口道:“很不错的故事,你应该去写,当侦探真是屈才了。你们讲的很有道理,只是我想再次确认一下,证据呢?”
抓贼要抓脏,没有证据怎么能叫抓贼。
索科托听到这些话,冷静的回答道:“证据会有的,我们盯上你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林耀早就知道,黄金的事没有那么容易了结。
果然,索科托他们没有放弃,耗时一个月,终于将老比利给抓住了。
老比利是金条失窃案的重要一环,他拥有最大嫌疑,明眼人一猜就知道他有问题。
有他在前面吸引火力,其他人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
同样,他一旦被揪出来,林耀暴露的可能也会很大,当晚大家都三五成群,有机会打黄金主意的人不多。
而他,是最晚回来的一个,嫌疑仅次于老比利。
慌吗?
一点都不慌。
林耀从未想过,自己会不引起怀疑,只是没想到老比利会这么快被抓住。
现在不是信息发的年代,没有公共摄像头,没有大数据,更没有实名制。
一个人想要躲藏,别人很难将他找出来,若不是这样,哈农也不会至今逍遥法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索科托这些人还真有本事,很难想象这群人拿着几张手工画像,是怎么顺着铁路找到城市,又从城市找出老比利的,难度不亚于千里寻孤吧?
“怀疑就怀疑吧,没证据又能拿我怎么样!”
“你们专业,我也不是白混的,如果放到21世纪,借助现代手段我还不敢打包票。”
“19世纪,能抓到我的人可不多。”
林耀心中并不是很担忧,他已经处理好了案发现场,皮特的尸体也处理了。
找不到皮特,就无法确定他死亡。
没有死亡证据,就无法咬定金条被别人拿走了,他身上的嫌疑也就不成立。
怀疑与推断,是无法定罪的。
最多,短时间内不能将金条拿出来,或者给金条的来历找个解释,让人无法将它和摩根银行的失窃联系在一起。
烟花三月,春雨如期而至。
这是德克萨斯州的第一场雨,雨不大,却代表着四季交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已经将治安所的事安排的差不多了,离任后,小镇会从别的地方邀请一位经验丰富的警长前来上任。
只是这场连绵数日的春雨,给新上任的警长造成了障碍。
他的上任时间,要比约定的时间推迟几天,林耀也要在镇上再多逗留几日。
一个月过去了,哈农的报复还未看到。
有人声称,其实真正的哈农早就死了,死在了两年前的一次围剿中。
哈农手下的人,害怕会被别人报复,就打着哈农的旗号继续作恶。
这些消息,大家传的有声有色,甚至有人声称参加过哈农的葬礼。
林耀对此半信半疑,依然做着最坏打算。
整个小镇内,除了他以外再也没人相信,哈农可能会来报复了。
就连守卫们都不信,他们懒散的站在门口,靠着栏杆,看着外面的细雨,说的最多的是镇上的妓女如何。
因为税务原因,治安所的守卫人数受到了调整,被降低到了二十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同样,驻守在火车站的骑警也被调走了,议会的大老爷们认为,石头镇被袭击的可能性很小,将五名精锐骑警放在火车站看守货仓是种浪费。
“这两天,小镇上看上去热闹了不少!”
林耀今天刚到治安所,就听到了两位守卫的谈话。
一个人说道:“昨天在赌场内,我看到了几个新面孔,他们出手豪爽,花钱如流水,也不知道是从哪来的。”
另一个人说道:“我也发现了,这几天镇上是来了些外地人,只是他们很少上街,也没有闹事,存在感不高。”
听了一会,林耀皱着眉头走上去,问道:“这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就这几天!”
“三天内,他们都是三天内来的。”
林耀心中咯噔一下,面色不是很好:“为什么不汇报?”
“头,这不值得稀奇,小镇上每天多有外来人到访,就是这几天多了些。”
“是啊警长,他们又没有闹事,这种人巴不得越多越好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面对手下的回答,林耀却觉得非比寻常。
他们刚刚削减守卫,小镇上就来了很多出手阔绰的游客,他们真的是游客吗?
“他们有多少人,我是说值得怀疑的有多少人?”
“十几个吧,有些人住了几天了。”
“应该有二十多个,酒吧的酒保跟我说,昨晚比平常的时候多卖了30瓶朗姆酒。”
一句句听下去,林耀的猜疑越来越重,沉声道:“通知我们的人集合,所有人取消休假,保持作战状态。”
“头,你觉得他们会对我们不利?”一人摊手笑道:“不可能,他们不是一起来的,而且大多没带武器,不然我们早跟您汇报了。”
“没带武器就代表安全吗?”
“他们可能是先锋,用来摸清我们底细的,大部队还在后面。”
“他们或许是哈农的人,不攻击我们而是在小镇中进行摸底,恐怕不只是要报复我们,还在打小镇的主意。”
林耀想到哈农的人可能到了,而且在等里应外合的机会就感到一阵头大,摆手道:“快去,通知所有人都回来,就说我要在治安所开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好,好的警长!”
两人不敢耽搁,风风火火的离开了。
林耀在他们走后,站在治安的玻璃窗面前,看着小雨下的石头镇,暗想道:“希望只是一场虚惊!”
按照两名守卫的说法,光是暴露出来的人就有一二十个,可以想象没到的人肯定更多。
四五十名悍匪冲击小镇,这样的恶劣事件好久没有发生过了。
如果真跟他想的一样,混进来的都是哈农的人。
恐怕对他们的报复只是其一,更主要的目的是洗劫小镇。
很快,在林耀的号召下,二十名守卫陆陆续续的归来。
他们有的是夜班守卫,有的正在休假,对林耀的突然召集令并不是很理解。
尤其是林耀说,哈农的攻击可能要来临时,很多人都不屑一顾。
这都一个月了,天天说哈农要来,一直连影子都没看到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谁知道哈农是死是活,可能他早就死了,所谓的报复只是自己吓自己,他并没有人们说的那么厉害。
叮当,叮当,叮当...
正说着,伴随着马铃声,一支黑衣商队来到了小镇。
他们有十几人,骑着高头大马,头上蒙着挡雨的斗篷,后面还有三辆箱式马车,看上去好似是外地来的游商。
“去外面看看。”
在林耀的示意下,一名守卫走了出去。
“你们是什么人,如果你们携带了武器,小镇就需要知道你们的来意!”
守卫站在小雨中,对着为首的那人说道。
黑衣首领掀开斗篷,他的回答是一杆步枪:“砰!!”
枪响,守卫倒飞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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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枪响,尖叫声此起彼伏。
黑衣人们训练有素,抽出藏在斗篷内的武器见人就杀。
幸好此时下着小雨,街道上的行人并不多。
只有几名运货的苦力被当场打死,其余行人见势不妙纷纷躲进两旁的商店中。
蹬蹬蹬!!
酒吧内,餐馆内,旅社内,冲出了二十多名蒙面人。
他们前一秒还是小镇上的旅客,戴上面巾后直接化身匪徒,与黑衣人会合在了一起。
跟随在黑衣人身后的三辆马车,有一辆马车的车厢被打开了,只见里面装的都是武器弹药,很快被赶马车的人分发给了蒙面人。
一时间,黑衣人加上蒙面人,小镇内足足涌入了四十多名暴徒,看他们娴熟的开枪动作,明显不是初出江湖的菜鸟。
“我叫哈农,你们或许听说过我,对,我就是被你们打死的火车劫匪哈特的大哥,今日我要为我的兄弟复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如果你们识相,我们只掠夺,不杀人,大家可以平安相处。”
“如若不然,就拿起你们的武器跟我们打一场吧,这是个适者生存的年代,看看我们谁才是强者!”
哈农是个三十多岁,留着小胡子,身穿皮夹克的中年人。
他有点加勒比海盗中,杰克斯派洛船长的味道,都是一样的桀骜不驯,一样的视生命如儿戏。
“大家分头行动,蒙面队三人一组,洗劫小镇上的商店,酒吧,旅馆,餐厅,枪械店,杂货店,服装店,理发店,有人反抗格杀勿论!”
“黑衣队跟我来,我们负责消灭小镇上的守卫,他们杀死了我的亲弟弟,我要他们血债血偿!”
哈农指挥手下分头行动,目光中闪动着杀意。
另一边,治安所内的林耀也在分配任务,面对来势汹汹的匪徒们,对着手下命令道:“大家从后门出去,两人一组,立刻占据小镇的制高点,从上面发动攻击。”
“他们的人很多,数量是我们的一倍以上,你们要记得保护自己。”
“菲尔斯,你去召集那些农场主,让他们派出手下的牛仔参加小镇保卫战。”
“告诉他们,杀死一名匪徒奖励100美元,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们会乐意为我们效力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很清楚光凭守卫的力量,不足以对抗哈农一伙人。
这些人是准军事组织,别说人数是他们的一倍了,就是一对一,恐怕他的手下也不是任何一名匪徒的对手。
想要打赢这场仗,必须有小镇的支持。
小镇人口数千,家家户户都有枪,哪怕一百个人中能站出来一个,他们也有打败对手的希望。
“快行动!”
一声令下,守卫们纷纷从后门离开,爬上两旁的建筑。
林耀也不例外,居高临下的地理位置,能给射击带来良好的视野,并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掩护。
等到林耀爬上治安所的楼顶时,蒙面队的人已经开始洗劫商店了。
蒙面队早在两天前,就开始陆陆续续的入驻小镇。
他们很清楚哪里可以弄到钱,于是小镇的支柱性产业酒吧,就成了这些人的第一站。
想打酒吧的主意可不简单,酒吧的老板汤姆逊,是小镇上最不可招惹的人物之一,今年六十多岁的他据说参加过南北战争,手底下也养着五六个打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一波枪战,在蒙面队与酒吧守卫间打响。
酒保们端着步枪,在老板的带领下守在楼道与二楼上,不断射击想要靠近的蒙面人。
有些在酒吧内喝酒的牛仔,也加入到了这一行列。
一时间,酒吧就像一座碉堡一样,死死的钉在蒙面队面前,让他们不得存进。
“开枪,自由射击!”
林耀与他的守卫们也参战了,开始对着下方的匪徒进行射击。
跟林耀一起守在治安所楼顶的是个少年人,他恐怕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还是个半大的孩子。
他看上去害怕极了,抱着枪趴在掩体后面浑身颤抖,林耀开了三枪都没听到他的动静。
“别愣着,今天不是我们干掉他们,就是他们干掉我们,自信点孩子!”
在林耀的鼓舞下,少年畏畏缩缩的将头探出掩体,哆嗦着冲人群开了一枪。
什么也没打中,子弹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摇了摇头,他对这名少年有印象,平时干活很卖力,也跟他们一起逮捕过逃犯。
没想到遇到大场面就吓坏了,果然两三个人的战斗与战争是两码事。
这场双方投入近百人的小规模遭遇战,根本不是牛仔们拔枪互射能比的。
在这种子弹乱飞的环境中,运气甚至比枪法更重要。
砰砰!!
林耀不断开枪,短短两分钟内,就有四个人被他击毙。
剩下的就没那么好杀了,他们不是藏身在马车后面,就是趴在商店里跟他们互射。
一番乱战之后,哈农损失了十几人,林耀这边也损失了七八个。
好多房顶上的守卫都哑火了,不知是被人打死了还是受了重伤,火力封锁变得荡然无存。
“他在上面,上去杀了他!”
耳边传来呼喊声,林耀抱着步枪后退,发现了一名企图爬上来的悍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没有犹豫,一枪打在他的脑袋上,子弹将他撞翻在地。
“救,救命!”
回头一看,东面也爬上来一个人,手持匕首,将少年扑倒在地。
林耀想也不想的抽出手枪,对着此人的后背就是两枪。
少年得感谢左轮枪的穿透力不强,要是换成后世的五四手枪,子弹在贯穿悍匪的同时也会把少年串成葫芦。
“酒吧被攻破了!”
乱战中,林耀从远处听到喊声。
抬头看去,威尔逊的尸体被从二楼丢了出来,蒙面队的匪徒们已经占领酒吧。
这不是个好消息,酒吧是小镇上最高的建筑,匪徒们占领了酒吧,就相当于占领了比他们更优越的制高点。
从林耀的角度看去,无法看到酒吧的楼顶。
但是从酒吧的楼顶往下看,整个小镇都能一览无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神枪手,酒吧的楼顶上有神枪手,我看到他了!”
少年指着酒吧的方向,希望提醒到林耀。
下一秒,少年人的脑袋犹如西瓜般爆开,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林耀躲在掩体后面,看了眼少年的无头尸体,低语道:“孩子,我不得帮你补充一句,当你发现神枪手的时候,应该想想他是不是也发现了你!”
话落,林耀一个翻滚冲出掩体,对着楼顶上的神枪手就是一枪。
没打中!!
林耀脸上的笑容一僵,随后他的掩体上便传来了噼里啪啦的子弹撞击声。
躲在掩体后面,他知道这里不能再待下去了。
没有人希望被神枪手盯上,刚才那一枪虽然没打中,却显然吓到了对方。
短时间内,神枪手恐怕不会更换目标,这代表治安所上的射击点废了。
“所有人离开楼顶,进入建筑内缠斗,等待支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放声大喊,随后一个翻身从治安所的楼顶跃了下去。
刚落地,他就听到了脚步声,起码有两三个人正在往这边跑。
他们是被声音吸引过来的,有可能是匪徒,也可能是自己人,谁知道呢。
林耀将步枪背在身上,躲在墙角,拿着左轮深吸了一口气。
短距离战斗中,步枪因为枪杆过长不利于发挥,左轮才是巷战的首选。
一秒,两秒...
声音越来越近,当近在咫尺时,林耀往地上一趟,枪口对准来了来人。
呼!!
虚惊一场,来的是三个逃跑的小镇居民,其中一个正是跟前身青梅竹马的女孩艾玛。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快进去,外面不安全!”
看到来的是小镇居民,林耀松了口气,带领三人走进了治安所。
治安所内,可不是空无一人,还有兴奋地嗷嗷乱叫的囚犯。
这些囚犯大多只是小偷小摸,关上一阵子或者拿到保证金就会放人,用不着动用监狱。
看到林耀几人进来,牢房内的四名囚犯看热闹不怕事大,纷纷叫嚣道:“看看是谁来了,伟大的史蒂芬警长,他被哈农打的屁滚尿流了吗?”
“闭嘴吧,哈农的人已经杀疯了,他们见人就杀,你们能指望他们放过你?”
林耀的表情不是很好,如果小镇上的人给予他们支援,恐怕他们必败无疑。
毕竟,哈农的人主要是杀守卫,抢劫商店,对普通民众没有太多影响,也不可能杀光小镇上的所有居民。
如果居民选择当鸵鸟,任由哈农的人为所欲为。
光凭治安所的守卫和商店保安,根本不是这群人的对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从哈农来到小镇到大开杀戒,满打满算不足十分钟。
十分钟内,林耀的人就折损过半了,相比之下,哈农起码还有二三十号人。
“警长,如果你给我一把枪,并免除我的罪过,我愿意和小镇并肩作战!”
一名看上去很有正义感的小偷,站出来举起了右手。
林耀看了他一眼,这人是小镇上的惯偷,一年起码有半年待在治安所的牢房中,跟很多守卫都混熟了。
算一算,这几人都没有太大的罪过,只是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如果能让他们充当临时守卫,或许可以弥补人手不足的空挡。
不,不行!!
罪犯就是罪犯,万一他们反戈一击怎么办。
林耀还是有顾虑的,不怕他们洗心革面,就怕他们说一套做一套。
现在,小镇的守卫力量已经非常匮乏,他们不能再为自己增加敌人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们三个会开枪吗?”
林耀转头看向三位女孩,相比被关押的小偷,这些小镇居民家的孩子更可靠。
“会,但是枪法不好!”
身为德克萨斯州的居民,不会玩枪是不行的。
包括艾玛在内,三名女孩都会用枪,区别只在于枪法好坏。
“武器室内还有武器,挑你们会用的,帮我守在治安所。”
林耀躲在窗户后面,一边观察着外面的情况,一边头也不回的对三人说道。
听到这样的话,一名少女反对道:“我们又不是守卫,凭什么帮你守卫治安所?”
林耀淡然的回答道:“就凭你们三个长得不错,哈农的人如果消灭守卫后,一定不介意将你们三个带走,这个说法足够吗?”
哈农的人也是人,是人就有需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们杀死守卫,洗劫商店之后,你猜他们会做什么?
如果猜不到可以想象一下,一群洗劫了小镇的匪徒,临走时看到了三个如花似玉的美人。
女人,在劫匪中可是稀罕物件。
哈农一伙人又多是通缉犯,平日里很难进入小镇,你说他们会不会将美人带走享用?
“我们答应了!”
艾玛一口答应下来,她在三人中是见过市面的,很清楚被匪徒带走的下场。
其他两人也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从武器室内拿了武器,跟着林耀一起守在了治安所。
砰砰!!
外面的枪声渐渐消停下来,这场守卫战进行到了中后期。
服装店,酒吧,旅店,杂货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好多商铺都遭到了洗劫,胆敢反抗的人大多被打死了,蒙面队的人正将值钱的货物往马车里搬。
零星的抵抗还在继续,支援却迟迟未来。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句话,不止适合唐国,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坚也是通用的。
很多居民躲在房间内,透过窗帘的缝隙小心翼翼的看着外面。
很显然,他们缺少与匪徒一战的勇气,只想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匪徒不来洗劫他们就谢天谢地了。
“都住手,看看我们抓到了谁!”
哈农在手下的簇拥下,从税务所内抓出了一人。
林耀定睛一看,被抓的不是税务官塞拉维还能是谁。
相比往日的高高在上,今天的税务官大人糗多了,甚至被人吓尿了裤子。
他被两个人拖拽着,硬生生拉到了大街上,痛哭流涕的跪倒在哈农脚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那副样子,恐怕哈农让他叫爸爸,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叫出来。
“我想我已经说过了,之所以会发生今天的这一幕,是因为小镇的守卫杀死了我的弟弟。”
“这是我的复仇,洗劫商铺是利息,其实我并不想为难你们。”
“现在,我给你们一个机会,只要你们交出小镇守卫,我就立刻带人离开。”
哈农并不是一个简单角色,他将坏事做尽了,偏偏还要摆出一副救世主的嘴脸。
林耀清楚他的目的是分化居民与守卫的关系,给予居民安全感,使得小镇居民不会迫于无奈站在守卫一方。
有希望的人通常难以拼死一搏,因为他们的顾虑太多了。
此话一出,哈农就将自己与小镇的对立,变成了与守卫和店主的对立,将普通人从中摘了出去。
“亲爱的警长大人,你就不想说些什么吗?”
“我给你十秒钟的考虑时间,如果十秒钟后我还看不到你放下武器,站在我的面前,我就枪毙这名无辜的税收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哈农拿枪抵在塞拉维的头上,喊道:“1...”
治安所内,三女的目光看向林耀。
林耀对此不为所动,冷笑道:“塞拉维死不死管我什么事,我又不是他爸爸!”
开玩笑,他又不是圣母,哈农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跳出去不是找死吗?
他可以断定,哈农的目标是他。
只要杀了他,小镇就不可能再有有效的抵抗,就像被剥光了的小姑娘一样。
傻子才会出去撞枪口,有这个想法的人,现实中你得离他远一点,因为他圣母起来可能会连累你。
“8、9...”
哈农一声声的数下去,林耀也在寻找着最佳射击位置。
就像哈农想的一样,他认为消灭林耀会造成守卫的溃败,林耀何尝不想消灭他,造成匪徒的慌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们都是一类人,喜欢用最小的代价得到最大的利益。
只是与哈农相比,林耀此时藏在暗处,他则站在大庭广众之下,身前只有作为人质的塞拉维。
砰!!
在哈农即将开枪的瞬间,林耀也选择了开枪。
他的子弹穿过塞拉维的胸口,又向着后面的哈农飞去。
打中了!!
哈农并没有想到,身为小镇警长的他,能忽视税收官的性命果断开枪,根本不在乎塞拉维的命。
这一发子弹,从塞拉维的右胸穿过,又打进了哈农的胸口。
哈农脸上带着不信,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神情恍惚的看向开枪的位置,呢喃细语道:“好狠的人!”
砰砰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随着哈农中枪,枪战再次拉开帷幕。
几名黑衣人拖着他,将他拖上了一辆马车,林耀也不知道这一枪有没有打死他。
应该死了吧?
哈农与塞拉维的身高差不多,林耀瞄准的是塞拉维的心脏,哈农躲在他身后中枪,应该也被命中心脏才对。
只是他没有太开心。
他选择一穿二的方式开枪,牺牲了塞拉维才打中哈农,这样的作风不会得到议会老爷们的认同。
保不准,后面还要追究他的责任,因为他是警长不是土匪,怎么能用人质作为靶子。
只有苏联人才敢这么干。
美利坚,谁这么干是要上法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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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快撤!!”
随着哈农的死,军心不可避免的动摇了。
就像祖龙死而天地分,哈农是这伙人的定心丸,拥有哈农他们便是西部地区最凶悍的悍匪,失去哈农,他们就是被打断脊梁的野狗,与普通犯罪团伙没什么区别。
“哈农死了,警长击毙了哈农!”
“快,快还击,别让他们将东西带走!”
同样的变化也体现在小镇居民之间,他们不敢反抗哈农,因为这家伙残暴不仁,任何跟他作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哈农死后,普通匪徒他们却不怕。
就像祖龙死后天下群雄揭竿而起一样,大秦还是那个大秦,并没有变,变得只是人心。
噼里啪啦!!
枪声响彻在小镇内,痛打落水狗谁都会,现在正是趁他病要他命的时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守卫率先开枪,枪声很快得到了被抢的商店店主的响应。
这些经营商店的土财主们,属于小镇的富裕阶层,不说家财万贯也是多有余粮。
撤退的悍匪们,带走了他们辛辛苦苦经营数年,乃至于数十年的财产,哈农活着的时候他们不敢反抗,哈农死了就没有那种顾虑了。
接下来,枪声再次向外延伸,小镇居民也自发的朝悍匪们射击。
一时间,匪徒们只觉得落入了敌人的伏击圈,一如被地道战打蒙了的鬼子,根本不知道敌人在哪,有多少人,只知道四面八方都是枪声。
匪徒们很快就慌了,钱财也不要了,骑着马只想逃离小镇。
刚逃到小镇门口,便遇到了赶来支援的农场主们。
这些农场主,家家户户有枪,很多人还雇佣着放牧的牛仔,人数众多。
他们在林志舟的带领下,与悍匪们狭路相逢,不约而同的爆发了枪战。
一开战这些人便发现,匪徒没有传说中那么恐怖。
他们更像是惊弓之鸟,扔下几具尸体后就开始了溃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跑了七八个,剩下的全被击毙或者逮捕了,我们的人也死了十几个,更战死了五十多位小镇居民!”
战后一统计,惨胜,如果将小镇居民也计算在内,林耀一方的损失甚至要超过哈农一伙人。
这也是没办法的,不是每一个居民都是战士,也不是每个人都在抵抗。
好多人像杀鸡一样被杀掉了,比如那几名被打死在街道上的苦力,他们死的非常不值,匪徒们只想用他们立威。
“给州议会发电报,就说哈农被我们击毙了,再问问关于悬赏哈农的十万美金,是不是该拨给我们小镇。”
林耀拿着步枪,在幸存守卫的陪同下,看着被摆放在道路两旁的匪徒尸体。
这些尸体价值连城,除了哈农因为军火大劫案,被悬赏了十万美金以外,其他人身上也或多或少有着悬赏。
他们也以大发一笔了。
“哈农被我们击毙确定无误,在赏金方面州议会应该不会推脱,只是小镇死了这么多人,又有很多人帮我们对抗过哈农,关于如何分配这笔赏金,恐怕很多人会有意见。”
林耀脚步微顿,回答道:“我会安排的,等钱下来我会把钱分成四份,一份分给死者家属,一份分给小镇守卫,一份分给开枪的小镇居民,另一份是我的。”
身份小镇警长,又是击毙哈农的人,林耀肯定是要拿大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十万美金,这不是一笔小钱。
再怎么分,他都能有几万的收入,这也是赏金猎人喜欢追逐通缉犯的根本原因。
抓住个价值连城的通缉犯,成千上万的美金就来了。
很多人因此一夜暴富,买农场,买矿坑,从此过上了富裕生活。
“警长,塞拉维的事...”
“先通知塞拉维的家属,关于他的事我感到很内疚,但是我不得不那么做,因为我身后是整个石头镇,他的牺牲为我们的胜利创造了有利条件。”
林耀看了眼怀表,低语道:“时间不早了,我要去拜访那些死者的家属,有事叫人来喊我。”
一场大战下来,有人欢喜有人愁。
小镇守卫算上平民,战死者一共有七十三人,这就是七十三个家庭的悲剧。
尤其是被枪杀的几名苦力,他们的家庭条件很差,要不然也不会给人当苦力了。
赏金的事还不知道何时能落实下来,可能三五天,可能十天半个月,也可能要拖上三五个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身为小镇警长,他得给这些死者家属带去问候,再看看失去了这些顶梁柱之后,是否有些家庭需要救济,别没等补偿款下来这些人的家属就饿死了。
天空还在下着小雨。
一整天忙乎下来,林耀走访了大多数死者家庭,并送上了亲切的问候。
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家庭他没有走访。
那就是塞拉维家,他将塞拉维家放到最后,也是给自己留出足够的思考空间,让他有时间想想如果塞拉维的家属态度强硬自己该如何面对。
“塞拉维夫人,您在家吗?”
林耀赶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到了傍晚,因为阴雨天气天黑的比较早,厨房里已经升起了炊烟。
“进来吧!”
林耀推门进去,发现屋子里点着煤油灯。
煤油的价格虽然不高,却也不是普通家庭能经常使用的,大多数小镇局面除非必要,晚上不会点灯,为的就是省一些煤油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塞拉维家显然不同。
他身为小镇的税收官,收入在中产家庭中算是不错的,煤油灯这种东西想点多久都行,不会有财政上的压力。
吊在半空中的煤油灯,为房间内带来了光明。
一位中年妇女正在煮汤,四个小家伙则坐在桌子前等待着晚饭的开始。
“关于塞拉维先生的事,夫人您应该有所耳闻了吧?”
林耀坐在沙发上,在一群小家伙的目光下开口问道。
塞拉维夫人点点头,她并没有林耀想象中的伤心,而是很冷静的说道:“事情的经过我已经了解了,你用我的丈夫作靶子,打死了匪徒的首领哈农。”
说到这里,塞拉维夫人顿了顿,又道:“我想这不合规矩,德克萨斯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为了对付匪徒可以牺牲人质,反而要求你们保护人质的安全,要以人质为主,可你毫不犹豫就牺牲了我可怜的丈夫,我真不知道你怎么有脸来见我。”
林耀沉默稍许,开口道:“是不合规矩,可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要学会面对。”
“我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你也看到了,我们有四个孩子需要抚养,虽然他喜欢酗酒,有时也会打骂我,可他尽到了身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能为这个家带来收入。他现在不在了,我无法想象以后该怎么生活,更没有能力抚养四个孩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认真的听着,片刻后开口道:“所以呢?”
“我需要钱,一大笔钱,我得抚养四个孩子长大。”
人死不能复生,金钱却能抚慰些许伤痛。
塞拉维夫人的意思很简单,我可以不找麻烦,但是你要给我一大笔钱。
“可以!”
林耀点头答应下来,直言道:“哈农的赏金有十万美金,会被分成若干份,分给若干个人,其中就有我的一份。”
“如果你同意淡忘这件事,不给我找麻烦,我可以保证在我那份中,拿出一半来给你,这大约有两万美金,足够你过一辈子的富裕生活。”
“我需要考虑一下...”
“可以,我这几天都在治安所,有主意了可以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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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会给林耀找麻烦,作为回报,林耀得给她一笔封口费,让她有能力抚养四个孩子长大。
对于这样的解决方式,林耀和塞拉维夫人都很满意。
能用钱解决的麻烦就不是麻烦。
更何况,塞拉维真是因他而死,给他家人一笔钱了结这件事,也让他的家人不至于饿死,怎么想也是林耀应该做的。
几天后,新任警长前来石头镇上任,林耀正式卸任了警长之位。
半个月后,州议会宣布哈农死亡,哈农一伙人的通缉令被撤销,同时以奖励的方式给予了林耀一张价值12万美元的支票。
这12万美元中,有十万是哈农的赏金,剩下两万则是其他匪徒加起来的赏金。
哈农的人没有一个底子是干净的,或多或少都背着悬赏,几十号人加起来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林耀将这些钱分成了几份,参与者与战死者人人有份,并在给了塞拉维夫人两万美金的赔偿后,自己独得了剩下的三万美元。
1889年的3万美元,相当于后世的300万美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不是一笔小钱,亨利福特在创办福特公司时,拉着十一位合伙人,一共才筹集了2.8万美元。
此时的林耀,自己就有3万美元,如果再算上藏在农场里的金条,他的个人资产能达到4.2万美元。
有了钱,又有了时间。
林耀开始琢磨该怎么利用这笔钱。
开矿,开牧场,开采石油,是德克萨斯人的首选。
林耀却不准备这样做,前三者或许能让他在接下来的二十年内,成为一名百万富翁,却不足以让他成为千万富翁。
他有更大的野心,不满足于小打小闹。
于是,关于汽车的构想再次浮现在他的脑海,他之前是想在1896年,福特造出第一辆汽车之后跟他合伙,共同打造汽车帝国。
现在看,他有钱有想法,为什么非得跟福特合作?
内燃机已经出现了,汽车没有出现,只是人的惯性思维在作怪,没有人捅破那层窗户纸,将内燃机用在汽车上。
他虽然不懂机器,可内燃机带动轴承运动,轴承带动车轮前进总是知道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其实他不用等亨利·福特,完全可以取而代之,甚至因为脑海中的先知先觉,可能比福特做的更好。
福特曾经认为,汽车只要跑得快,足够实用就行了,对外观没有太大追求。
显然,这个判断是错误的。
当福特公司制造源源不断的制造福特t型轿车的时候,大众的甲壳虫汽车悄然问世。
更新颖的造型,更新潮的颜色,使得甲壳虫汽车盖过了福特汽车的风头,一跃而成爱车人士的新欢。
人们已经厌恶了,满大街都是福特汽t型轿车的样子。
而在甲壳虫问世之前,福特本人还一直坚信,t型轿车是人们的最爱,根本不用在车型上费苦工。
所以,福特系列的几款车,看上去都差不多,这不是失误是什么。
林耀相信,如果他创办汽车公司,肯定不会重蹈福特的覆辙。
他脑海中有后世百年内,所有经典型号汽车的样子,甚至能从汽车延伸到卡车,再发展为装甲车,坦克,进军军工业。
更有甚至,当发动机的演变足够强大后,为什么不从陆地转向天空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是一系列大有可为的商业计划,以内燃机带动汽车,再以汽车带动卡车、坦克,等到时机成熟后推出飞机。
到时候,他会比福特公司做的更强大,福特一生也没有问鼎过世界首富宝座,在国内也一直被洛克菲勒、安德鲁·卡内基这些人压着,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理清了手头上的琐事,林耀一家人搬往了纽约。
起初,他们没有购买房子,而是居在了出租公寓内。
林耀带着家里所有的钱,包括林志舟卖掉牧场的五千美金,还有家里的三千美金存款,总计五万美元开始了欧洲之行。
他走访了很多工厂,见到了很多工程师,包括四冲程内燃机的发明者奥托,并与他探讨了内燃机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1890年,一家名为史蒂芬·大众的汽车公司悄然问世。
此时,因为汽车还未推广,汽油还是提炼煤油后的残次品,危险物。
林耀以危险品处理公司的名义,与洛克菲勒集团达成汽油处理协议。
他将以每吨100美元的价格,购买洛克菲勒集团一直当做废料处理的汽油,这份为期五年的合同,将为林耀提供一大批廉价汽油储备。
1890年六月,美利坚第一辆自主汽车问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谁也不知道这辆售价3800美元,用四个轮子跑在路上的怪物代表着什么,虽然1886年世界上便有了第一台汽车,可因为技术原因并没有成熟的汽车推广而出。
这是一个新兴市场,前途远大。
1892年,林耀的汽车公司在三年内,累计销售出1600辆大众t型轿车。
总收入608万美元,公司盈利180万美元。
林耀一跃成为新晋百万富翁,风头与他的t型轿车一样一时无二。
三年的基础规划之后,汽车得到了普通人的认可。
人们开始接受这种新事物,富豪也以有一辆汽车为荣。
问题随后便来了,3800美元的售价,别说普通人了,就是中产阶级都消费不起。
以林耀家之前的情况为例,他家在石头镇内算是比较富裕的,可他们家的总资产也就是8000美元,根本不可能拿出3800美元购买这个大玩具。
同理,石头镇恐怕一个小镇,都没人舍得掏这份钱,也只有那些拥有十数万,乃至于数十万美元的大富翁,才有闲情逸致购买一辆汽车玩玩。
这也代表着,如果不能降低汽车的售价,汽车终究是少数人的宠物,销量永远不会让人满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为此,林耀开始推行流水线工作法,将汽车的每一项制作工艺,简化为一个人负责一项。
制作车轮的就制作车轮,制作车门的就制作车门,最后再将汽车组装起来。
这样极大的提高了效率,将汽车售价压缩在了2600美元。
林耀依然不满足,福特汽车在1914年前后,将汽车售价压缩在了350美元,使汽车成为了中产家庭也可以幻想的存在。
低廉的价格,完美的工艺,使得历史上的福特t型汽车,达成了1500万辆恐怖销量。
林耀也希望如此,只是目前的内燃机价格居高不下,光是一台内燃机就售价1200美元,也使得汽车的价格根本难以降低。
这是成本问题。
内燃机还是个新鲜玩意,没有工厂大规模生产,价格自然居高不下。
林耀于是投资80万美元,开设了配套的内燃机制作工厂。
此举效果显著,一台内燃机的成本仅在150美元,直接造成了林耀的大降价。
一次性将大众t型轿车,从2600美元降低到了1800美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此外,林耀还通过竞标的方式,选取了能为他提供更便宜木材与钢铁的公司,并简化了一些不必要的汽车设施。
终于在1895年前后,大众t型轿车的售价,被锁定在了1200美元。
这个价格,在接下来的十年内难以有大的变化,想要制作出福特公司在1914年制作出的成本仅为350美元的汽车,现阶段从技术层次上来说并不现实。
1905年,大众t型轿车累计销量120万辆,林耀成为新时代的财富代名词,净资产高达6亿美元。
1908年,大众卡车推出市场,为陆路运输添砖加瓦。
1912年,大众军工公司挂牌,生产一种名为猎豹坦克的装甲车。
很快,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坦克与卡车的订单从欧洲雨点般撒来。
1915年,林耀取代洛克菲勒,以17亿美元的净资产,正式成为世界首富。
受战争影响,市场低迷。
此时的17美元,相当于后世3400亿美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1970年,妻妾成群的林耀,已经是一位年岁过百的老人。
他有三位妻子,红颜知己无数,他所在的史蒂芬家族,成为了控制着世界的存在。
1972年,林耀于风雨中病逝,安详的逝世于圣玛丽医院。
时代,仿佛还存有他的呐喊。
你看到了吗,安德鲁·卡内基?
你看到了吗,约翰·洛克菲勒?
你看到了吗,皮尔庞特·摩根?
资本是一场盛宴,而这就是宣战!!
&:这一篇喜欢的人不多,早点结束,开启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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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意识复苏,林耀缓缓睁开双眼。
入眼,他正躺在一个草垛内,身上盖着旧床单,不远处还摆着几个空酒瓶。
这是哪?
林耀晃了晃脑袋,他记得自己已经死了,死在了病床上。
生老病死本是天意,临死前,他都没想到自己还能再次转生。
依稀记得,自己死后隐约间看到蓝光天降,犹如佛家所言的接引之光一般,接引他的灵魂超脱彼岸。
然后再一睁眼,他就在草垛里躺着了。
记忆犹如潮水般涌来!!
他叫林耀,是一个出生在汉东沿海渔村的普通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是1983年。
他之所以能成功转生,是因为昨夜前身心里不痛快,喝了几瓶假酒醉死了。
心里不痛快的原因也很简单,他在老家惹上了人命官司,即将偷渡到港岛避难。
说是人命官司,其实应该是见义勇为。
他在镇上遇到了小混混调戏妇女,于是仗义出手,谁成想小混混不禁打,三下五下就被他打死了。
换成其他时候,见义勇为打死人,顶多判个三五年,弄不好都不需要判刑。
可现在不是别的时候,是正逢严打的1983年。
在从快,从严,从重的大趋势下,弄不好他会被直接枪毙。
具体怎么样,他也是道听途说。
反正村主任是这么跟他说的,让他能跑就赶紧跑吧,给一个小混混偿命不值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于是,前身就用一支祖传的金钗,托关系找上了负责偷渡的蛇头,今天下午蛇头的人就会来接他,安排他偷渡到港岛那边避难。
日子过得好好的,忽然就要跑路了。
前身心里不痛快,就跟三五个好友在野外喝了一场分别酒,随后便有了林耀的穿越。
“开局就成了杀人犯,还要跑路去港岛,有点意思啊!”
林耀从草垛里爬出来,看了眼天上的太阳,估摸着快要到中午了。
再整理下自己的东西,只有两身换洗的旧衣服,钱是一分也没有,唯一能算得上财产的,就是两块昨夜留下的烤白薯了。
1983年,改革的春风才刚刚吹起,第一个经济特区还要在五年后才能落实。
现阶段,老百姓的日子并不好过,工厂的正式工人,每个月大概有40一50块。
非正式的合同工,工资比正式工人要少一半,一个月才二三十块钱。
港岛那边则不然。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1983年,100港币兑换28块唐币,港岛的普通人月薪大概在2500一3000港币,换算过来就是840唐币的月薪。
人家做一个月,相当于你辛辛苦苦干一年半。
彼此的差距有15一20倍那么多。
在港岛刷盘子的小妹,年薪都要超过老家这边的大学教授,正因为两边的极端化,导致了持续多年的偷渡热潮。
当然,偷渡也不是那么好偷渡的。
公认的,偷渡过去的办法有三种。
第一个是游海,抱着块木板或者旧轮胎,顺着申震湾游过去。
成功率嘛,大概有三分之一。
平均三个人游过去,只有一个能抵挡港岛,剩下两个不是淹死了就是被水警抓了。
第二个是爬网,从蔡屋围那边,有直通到港岛的陆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两地被铁丝网隔开,如果你能绕过守卫,爬网也是可以抵达港岛的。
但是这条路可不好走,守卫是地方部队,你敢爬网,他们就敢开枪。
没死,被抓住了也很惨,起码要蹲三五年的大牢。
最后一种办法,也是最安全的一种。
你交钱,蛇头用自己的方式帮你过江。
蛇头有专门用来偷渡的路线,或是快艇,或者运送副食品到港岛的卡车。
他们跟守卫的关系很熟,偷渡的成功率近乎百分百,虽然要价不菲,一个人就要收5000块港币,可这条路线很安全,基本没有出错的可能。
林耀选的就是第三种办法。
他用一支祖传的,过去大户人家才有的金钗抵了蛇头的票费,蛇头承诺送他安全抵港,还跟他说会在港岛那边帮他找份工作。
林耀清楚,这是看在金钗的面子上,蛇头觉得占了大便宜,才会给他这样的优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林耀?”
下午的时候,蛇头的人来了。
来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在垛满草垛的田地里大声道:“我是广哥派来的,你在不在这里啊,在就出来招呼一声!”
“在,在!”
林耀赶紧从草垛里爬出来,年轻人口中的广哥,就是负责偷渡的蛇头。
能不能安全抵挡港岛,就看广哥有没有那么大能量了。
“这位大哥,你叫我阿耀就行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去找广哥啊?”林耀来到年轻人面前,从口袋里掏出根烟递了上去。
年轻人嫌弃的看了眼,梅花牌香烟,八分钱一包,只有普通工人才抽这个。
轻蔑一笑,年轻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万宝路,开口道:“老家的烟太冲了,抽我的,我这是万宝路,在港岛那边出的了大场面。”
“谢谢大哥,不知您贵姓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接过烟,知道对方将他当成傻孢子了,于是也借坡下驴,嬉笑着说道:“真是好烟,闻着就香,大哥你一定是广哥手下的大将吧?”
“什么大将,跟着广哥混口饭吃罢了。”
年轻人脸上带笑,借着林耀的火柴把烟点上,吞吐道:“我叫麦诚,看你小子挺机灵的,到了那边好好干,以后吃香的喝辣的怎么快活都成。”
在麦诚的带领下,林耀跟着他去了广哥的老巢。
说是老巢,其实只是个落脚点。
广哥是港岛人,七十年代过去的,因为敢打敢拼,混了几年后开始给人当蛇头。
在蛇头这个行当中,广哥做的不算太大。
他手下只有两辆车,以运送蔬菜的名义帮人偷渡,每个星期六会往返一次港岛,一次能送十几个人过去。
今天是星期一,距离下次发车还有几天。
就这样,林耀留在了蛇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蛇窝里的偷渡客慢慢多了起来,林耀也跟麦诚几人混熟了。
广哥他没有看到,据说此时在港岛那边。
管理蛇窝的是几个小弟,麦诚在这群人中算是比较有牌面的,地位相当于小头目吧。
因为跟麦诚相熟,在蛇窝内混的时间又比较久,林耀跟这些人能说上话。
尤其是听说他偷渡去港岛,是因为打死了调戏妇女的小混混,手底下有人命,麦诚几人也对他刮目相看。
他们出来混是为了生活,不是动辄杀人的狠角色。
打架他们不陌生,敢杀人的一个都没有,再加上林耀为人处世相当大气,麦诚都私底下跟他开玩笑一样的说道:“你在港岛那边混的好了,千万别忘了我,有机会一起发财。”
一个人再怎么变,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林耀在哪都是老大,给人的感觉便是大人物。
好多买票偷渡的人来到蛇窝,第一感觉就是他是这里的老大,闹了半天才知道他也是偷渡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星期四...
距离出发时间还有两天,林耀所在的偷渡小团体中,又来了个比较有意思的人。
他叫李长江,外号刀仔,长得有点像刘德桦。
他是从刑场上逃出来的通缉犯,据说是因为伙同他人武装抢劫被判了死刑。
怎么逃出来的,李长江没有细说。
只说自己是被冤枉的,打劫的是他发小,犯事后曾躲在他家里。
那人被抓后,挨不住严刑拷打,就把藏在他家里的事说了出来,李长江稀里糊涂就成了同犯。
太详细的,林耀也不清楚。
只知道李长江不是一般人,他骨子里就有种军人痕迹,一定当过兵,而且不是普通兵种。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或许是被人出卖过,刀仔的戒备心理很强。
他不相信陌生人,唯一跟他关系好一点的,是当天一同来的一个女孩...李美凤。
李美凤长得很漂亮,看到她的第一眼,刀仔就有些失魂落魄。
跟大多数的偷渡客一样,李美凤去港岛是为了赚钱。
她有亲戚在港岛那边,准备过去当女工,多赚些钱,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类似林耀和刀仔这种终究是少数。
星期五,夜晚...
林耀几人坐在餐桌上,啃着肉骨头,小声的交流着。
不远处,十几名偷渡客蹲在地上,吃着没有油水的水煮菜叶+白米饭,死命的嗅着空气中的肉味。
“阿耀,要是不出意外的话,明天晚上就能发车,你们会随着蔬菜车一起前往港岛,目的地是元朗。”
“你没有身份证,到了那边要小心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不是五六十年代,抓到偷渡客是要先蹲大狱然后遣返的,记住千万不能被抓住。”
麦诚一边啃着骨头,一边告诫林耀要注意的事项。
“诚哥,没有身份证很麻烦的,你有没有办法?”
林耀将啃完的骨头丢在地上,引起了一帮人的哄抢。
这群人也是偷渡客,可待遇就没法跟林耀比了。
一连吃了几天的水煮白菜,肚子里一点油水没有,抢到个能敲开后吸隋的骨头别提多开心了。
“办法是有,可你没钱啊!”
“不是我唬你,现在的一张港岛身份证,已经被抄到两万块的天价了。”
“好多偷渡过来的老家人,辛辛苦苦打工三五年,都凑不够弄一张身份证的钱。”
麦诚说的是实话,偷渡过来的打工仔,往往是见不得光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港岛人出来做工,工资一般在2000一3000块,没身份证的偷渡者,在黑餐馆或者其他地方打工,人家顶多给你1200一1500块。
去吃去喝,一年剩下一万块顶天了。
几年下来,尚在温饱线上挣扎,连身份证都没有的偷渡客大有人在。
“看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想做什么都不方便!”林耀呸的一声,将一块骨头吐在桌子上,目光中有阴霾之色一闪而过。
听到这话,蹲在墙角的一名年轻人,跃跃欲试的开口道:“阿耀,你要是没地方去,不如跟着我一起走吧。我们兄弟两个是去投奔大表哥的,大表哥很有实力,你敢打敢拼,他一定会收留你的。”
说话的人叫鸡心,长得贼眉鼠眼,和他弟弟一起去港岛不是为了打工,而是想发大财。
怎么发大财,当时是干偏门买卖。
鸡心想要拉拢他不是一天两天了,甚至李长江也被他拉拢过,满嘴都是穿金戴银,发财后怎么怎么样。
林耀比较烦他,因为这人嘴上没把门的,什么都往外说。
他拉拢林耀是想林耀跟他混,给他当小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脑子坏掉了,才会跟他掺和在一起,当小弟就更别提了。
“鸡心的大表哥我听说过,是做明攻的,心狠手辣,为人比较刻薄,不是很好相处。”
麦诚也是道上人,对道上的事情清楚一些。
他口中的明攻,指的是一群无法无天的人,光天化日就敢打劫金店,珠宝行,银行。
完全是一群亡命徒,发财快,栽跟头也快。
“放心吧,我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不会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林耀一边回答,一边想着到了港岛那边该何去何从。
想了想也没有头绪,他对1983年的港岛没什么印象。
只知道这时候的港岛很乱,社团横行,各行各业都跟社团有关,在籍的帮会份子就有八十万。
平均下来,十个人里就有一个是古惑仔,几百人的街头混战屡见不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阿耀,我在跟广哥之前,跟过洪兴社的大佬b,他现在是铜锣湾的堂主,而且不碰偏门生意,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把你推荐给他,他现在正在招兵买马。”
“大佬b这个人,人品没的说,对兄弟也够义气,他今年刚当上堂主,现在手下无人可用,你去了一定能出人头地。”
看到林耀沉默不语,麦诚主动帮他出起了主意。
“洪兴社,大佬b?”
林耀被这话说的一愣,他不是没跟港岛社团打过交道,哪有什么洪兴啊。
和联胜,号码帮,新记,这三个才是耸立百年的老字号。
洪兴,你当拍电影啊?
“不会吧,穿越到古惑仔系列中了?”
想到洪兴跟大佬b的称呼,林耀有种不好的预感。
随后,他又看了眼蹲在墙角扒饭的刀仔,这家伙跟刘德桦长得那么像,该不会也是某个电影人物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刘德桦演过的小混混可不少,难道李长江也是其中之一。
“你听说过大佬b的名号?”面对林耀的惊异,麦诚也是奇怪不已,心想:“大佬b今年刚上位啊,名头就传到老家去了,有没有这么猛啊?”
“听过一些,我有朋友在港岛那边,他们回来的时候提起过。”
林耀笑着解释一下,没有让麦诚再想下去。
麦诚听到这个说法也没在意,直言道:“你在港岛有朋友就再好不过了,要是有好去处,我不拦着你发财,如果没有,你回来找我,我把你推荐给大佬b。”
啪嗒...
没等林耀回答,刀仔的饭碗掉在了地上。
众人抬头看去,发现刀仔的胸口上有血迹,纷纷发问道:“你怎么了?”
“从法场逃出来的时候受了点伤,不碍事的。”
刀仔挣扎着站起来,拿着饭碗往房间里走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看到这一幕,李美凤也站了起来,开口道:“我带了草药,应付不时之需的,我去帮他看看吧。”
众人没啥反应,只有林耀多看了两眼。
如果刀仔真是某个剧情中的主角,李美凤恐怕就是女主角了吧?
男女主角之间总是有很多互动,彼此的感情就是这样慢慢建立起来的。
此时刀仔受了伤,李美凤又恰好带着草药,这不就给剧情发展带来了合理性了吗?
果然,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林耀发现了异常。
刀仔看李美凤的目光有些不对,这是看对眼了。
李美凤好一些,明面上没什么表示,一些小动作却说明,她对英俊帅气的刀仔也是有好感的。
“你对她做什么了?”
林耀觉得很有意思,主动跟刀仔问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经过几天的相处,刀仔跟他的关系还不错,笑着回答道:“她帮我治伤,我带她去房顶看星星,我们说了说彼此的梦想,然后就回去睡觉了。”
“就这些?”
“就这些!”
林耀摸了摸下巴,八十年代的人果然单纯,爱恨也相对简单。
照这个趋势,刀仔恐怕很快就要脱单了,毕竟长得帅肯定有人爱。
换成鸡心受伤,恐怕李美凤就是另一个态度了,谁让他长得贼眉鼠眼呢。
没看武侠里,遇到英俊潇洒的主角,被救的美人都是无以为报,愿意以身相许。
遇到其他人,同样的无以为报,就只能来世再当牛做马了。
长得帅,真的可以当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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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检查,司机熄火下车!”
卡车停在检查站门口,五六名当兵的就围了上来。
这些人真是部队的,人手一杆八一杠,上面还带着刺刀,可不存在所谓的假弹。
“何队长没在吗?”
麦诚赶忙从车上下来,拉着士兵问道。
士兵回答道:“何队长晚上有事,提前接班给白队长了,人应该走了吧。”
“走了?”
麦诚心中咯噔一下,何队长是他们的自己人,相处的还算不错。
白队长他们没上供过,谁知道会不会买账。
“上面装的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蔬菜跟水果,没有违禁品的。”
麦诚一边回答,一边探头探脑的往检查站里看。
入眼,一个拿着公文包的胖子,正推门从里面出来,不是何队长是谁。
“何队长,何队长!”
看到何队长,麦诚松了口气,赶紧小跑着迎了上去。
“是你小子呀,又是送蔬菜去港岛啊?”
何队长停下脚步,扫了眼麦诚开来的卡车。
麦诚连连点头,开口道:“是啊,都是些蔬菜跟水果,大家都是自己人,别查了呗!”
何队长脸上露出难色,开口道:“你今天来的不巧,我妈过生日,我得早点回去,已经交班给白队长了,他们都是白队长的人,不听我的命令啊!”
“啊?”
麦诚楞了一下,车上可有十几名偷渡客,怎么禁得住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时间急得抓耳挠腮,忍不住哀求道:“何队长,您多帮帮忙,我车上给您带了两条好烟。”
麦诚小跑着来到驾驶室,从座位底下拿出了两条万宝路,不由分说的放在了何队长手里:“您帮帮忙啊,我们肯定不会让你白做的。”
“怎么帮啊?”
何队长拿着烟,一脸为难的说道:“总不能把钱交给下一班吧?”
麦诚这些人是做什么的,何队长有所耳闻。
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容易,每次交过路费就行了,一次三万港币。
可他已经交班了,现在做主的是白队长。
那家伙没他这么好说话,如果没有必要,他不想落人情下去。
“何队长,咱们是老朋友了,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麦诚解下手上的手表,连着三万块港币的红包一起塞给何队长,小声道:“帮帮忙,把钱交给下一班呗。”
“你呀,真是让我难做,我老妈过生日,你就拿这块破表打发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何队长将表戴在手上,钱塞进口袋,依然没有任何动作。
麦诚一看就知道,这家伙是嫌少啊。
一咬牙,又脱下了手上的金戒指,戴在了何队长的手上:“麻烦您了,您不会想看着我死吧?”
何队长冷哼一声,擦了擦金戒指,转身进了检查站。
麦诚回头看去,货箱已经被打开了,大兵哥正往下搬运着盛放蔬菜的纸箱。
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十分钟,外面的纸箱搬完,藏在里面的偷渡客就得暴露出来。
“几位大哥抽烟,何队长已经去找白队长了,我们大家都是朋友,你们也省点力气啊。”
麦诚赶紧上去散烟,希望这些人动作慢点。
众人一听这话,看了看检查站,手上的动作放慢了几分。
僵持了几分钟,何队长带着白队长出来了。
看上去,白队长还比较满意,一出来便打着官腔说道:“行了,让他们过去吧,不用查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谢谢白队长,谢谢何队长。”
麦诚双手作揖,赶紧将抬下来的蔬菜箱抱回车上。
忙乎了一阵子,卡车重新出发,通过了用一条栏杆,隔绝着两地的检查站。
呼!!
检查站一过,麦诚就松了口气。
回头敲了敲身后的车窗,开口道:“刚才真够险的,差一点你们就要被抓去坐牢了。”
堵在窗口的纸箱被挪开,林耀推开车厢通往驾驶室的窗户,问道:“怎么回事?”
“别提了,肥猪何居然提前交班了,为了让他通融一下,我搭上了新买的手表跟金戒指,这群人真他娘的贪!”
平日里,每次偷渡的票费,有将近一半要上交给何队长。
出了问题,这老小子还要一推四五六,吃拿卡要,真不是东西。
麦诚有时候也在想,什么时候不干这一行了,将这几个队长全给举报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当然,也就是想想。
吃这碗饭的不是他们一家,谁要是敢断财路,保准有人会要你的命。
他们只是小打小闹。
据说有些大人物,能用白条当做通行证,一次走私上万台电视,那些人才是真正的大佬。
夜晚,卡车开到了元朗的一家废弃工厂内。
林耀一行人在这下车,在这里他看到了麦诚口中的广哥,一个三十多岁,又黑又胖的中年人。
“广哥!”
麦诚点头打着招呼,上去给老大敬烟。
广哥摆了摆手,询问道:“还顺利吧?”
“出了点小状况。”
麦诚将经过说了一边,说到何队长的时候,看那副咬牙切齿的样子,恨不得晚上去砸他家的玻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广哥也很生气,只是他知道惹不起何队长,恹恹的回答道:“你的损失记在公司的账上,以后有机会我们再和这头肥猪算账。”
“谢谢广哥。”
麦诚眉开眼笑,随后招呼着林耀这些人:“都下车,晚上在这住一夜,明天早上你们就可以离开了。对了,李长江呢,你小子可是先上车后买票的,现在已经到港岛了,你马上给你叔叔打电话,让他拿钱来接你!”
与其他人不同,李长江并没有买票。
他跟卖票的人说好了,到了港岛才能拿钱出来,为此他愿意出八千块,而不是正常票价的五千块。
“我不会赖账的,我叔叔很有钱,是个大老板,几千块对他来说是小意思。”
李长江接过广哥的大哥大,在别人的指导下拨出号码。
嘟嘟嘟...
没人接听!!
再打过去,还是嘟嘟声,迟迟没人接电话。
“我叔叔睡的比较早,可能已经睡下了,”李长江放下电话,不好意思的跟其他人说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广哥一听这话,夺过自己的大哥大,指着李长江的鼻子说道:“你最好别骗我,不然我卖你去鸭馆接客,你这种细皮嫩肉的小帅哥,到了里面一定会很抢手的!”
李长江没说话,只是紧了紧拳头。
林耀将一切看在眼中,赶紧过来拉开他,开口道:“广哥看到你就生气,还不躲远点,惹火了广哥,你真想去鸭馆接客啊!”
“广哥,这是我认识的新朋友,在老家失手杀了人,刚跑到港岛这边的。”
麦诚介绍了一下林耀,这么说的目的,也是告诉广哥这是自己人。
广哥点点头,麦诚是他的亲信,林耀又是麦诚的朋友,多少在他这也有几分颜面,于是开口道:“我们这些人,往前推一二十年谁不是老家来的,你既然是阿诚的朋友,就是我们的自己人,晚上一起吃火锅,算是给你接风了。”
1983年的港岛,还不像后世那样只讲利益,不将义气,兄弟情义就是个屁。
真正的情义比纸薄,出来混就是为了钱,谁有钱谁就是大爷,是九十年代之后的风格。
现在,大家还保留着老一辈人的传统,甘心为社团抗雷,一心为老大赴死的人大有人在,还是比较讲义气的。
所以有人说,八十年代,是最后的江湖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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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没有喝醉,反而显得精神奕奕,还给刀仔带了半只烧鸡。
刀仔这个人,林耀很喜欢。
他被判刑,是因为朋友抢劫后躲在了他家里,被抓后,那人搁不住打就把他卖了。
为了戴罪立功,说刀仔是他们同伙,刀仔才稀里糊涂的被抓。
摊上这种事,换成一般人肯定心有怨恨。
刀仔却显得很平静,林耀问起的时候他也只是笑着说:“都过去了,换成我在里面恐怕也扛不住,我不怪他们。”
瞧瞧这话,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你跟他做朋友,一辈子也不会亏。
“刀仔,你有口福了,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半只烧鸡啊!”
林耀回到房间的时候,刀仔正躺在床上看报纸。
闻到烧鸡的香味,他生龙活虎的坐起来,热切的说道:“耀哥真有你的,不光自己吃,还能往外拿,我什么时候有你这么威风就好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性格不同,你一辈子也成不了我,不说别的,让你去拍广哥的马屁,你能做到吗?”
林耀说的是实话,刀仔这人桀骜不驯,天生一副硬骨头。
你打他骂他可以,却不能强压着他让他低头。
林耀就不同了,走南闯北多年,早练就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任何人他都能打成一片,与刀仔这种人相比,多了几分圆滑,少了些许风骨。
听上去,他这样是不对的。
可现实却是,他能去吃火锅,刀仔只能留在房间里啃窝头。
林耀跟广哥能说上话,广哥却不认识刀仔是谁,只把他当无名小卒对待。
“耀哥,真香啊!”
刀仔大口啃着烧鸡,几口下去,脸上露出犹豫之色,又把唯一的鸡腿掰了下来,小心翼翼的包在了油纸内。
看到他的动作,林耀忍不住问道:“藏起来干嘛,怎么不吃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刀仔不好意思的笑道:“我打算拿给小凤吃,她也很久没吃过烧鸡了。”
林耀直接无语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泡妞?
“刀仔,你在里面吗?”
没等刀仔去找李美凤,小凤就自己来了。
她给刀仔带来了烤土豆,也不知道是从哪弄来的,献宝一样的说道:“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小凤,我正想去找你呢,你看,这是耀哥给我带来的烧鸡,我给你留了鸡腿。”
恋爱的酸臭味扑面而来,酸的林耀直嘬牙花子。
看到林耀也在,小凤脸上闪过娇羞之色,随后又落寞的说道:“刀仔,我是来跟你告别的,我已经联系上了招工的老板,他们一会就会来接我。”
“你要走啦?”
突然间,刀仔手上的烧鸡不香了,患得患失的问道:“我们以后还能见面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以后在什么地方上班,也不知道你会去哪,更不知道该怎么找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李美凤脸上满是伤感,哽咽道:“刀仔,你忘了我吧。”
滴滴!!
废弃的工厂外,响起汽车喇叭的声音。
李美凤微微抬头,哭泣道:“可能是老板派人来了,刀仔,我得走了,你记得照顾好自己啊。”
“小凤,小凤?”
刀仔起身去追,却没有追上小凤。
眼睁睁看着她,上了一辆白色汽车,开车的那人还戏谑着,在李美凤的屁股上拍了一下。
“小凤,等我混出了人样,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刀仔双眼通红,对着坐上车的小凤喊道。
小凤坐在副驾驶上,一脸不舍的摆着手,两个有缘人就这样错过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目送汽车远去,林耀始终不发一言。
据小凤说,她是去工厂做工的。
什么样的女工,老板会派专车来接,连明天早上都等不及,夜里就要把小凤接走?
不太对劲!
林耀心中如此想着,却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刀仔。
他们初来乍到,看出来又有什么用,难不成还能把人追回来。
省省吧你,两个连身份证都没有的偷渡客,想翻天啊?
这里是人家的底盘,两个无名之辈,被丢进海里都没人管,想这种事,等你站稳脚跟之后再说吧。
“别看了,人已经走了,等以后你混出名头来了,没准还能再找到小凤。”
林耀拍了拍刀仔的肩膀,劝他收起不切实际的幻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刀仔依依不舍,失魂落魄的问道:“耀哥,广哥他们一定知道小凤去了哪吧?”
“可能吧,有空我帮你问问。”
林耀点头答应下来,广哥这些人做蛇头生意,跟三教九流都有关联。
小凤的老板能从废弃工厂把人带走,说明双方是认识的,保不准小凤口中所谓的招工,就是广哥他们帮着联系的。
“刀仔,你对以后有什么想法?”
回到房间中,林耀试探着问道。
刀仔是逃犯,逼不得已才来港岛的,对未来并没有什么规划,于是摇头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就先跟着我吧,咱们两个在港岛人生地不熟,一个人很难站稳脚跟。”
“我打算明天先去找一份工作,安安稳稳的待个十天半个月,看看这边的发展再做考虑。”
面对林耀的提议,刀仔点了点头,回答道:“好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林耀关上灯,躺在床上准备入睡。
许久他也没睡着,老家是回不去了,现在来到港岛这边,以后做什么他也没有想好。
现在是1983年,他对这段历史不是很熟悉。
发财的路子也近乎没有。
知道炒楼赚钱,可他没有本金,港岛这边的房地产生意又都被大鳄垄断,进入只会被大鳄咬死。
更何况他没有钱,甚至连身份证都没有。
难混啊!!
实在不行,看来只能按照麦诚的路子,去跟铜锣湾的大佬b了。
大佬b如果真是他记忆中,古惑仔中的铜锣湾堂主大b,跟着他或许很有前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因为他清楚大b这个人,为人仗义,出手大方,手上握着的铜锣湾又有油水,以他和刀仔的本事很容易上位。
只是加入社团容易,再想出来就难了。
顶多再风光十几年,等到回归之后,所以社团都得夹着尾巴做人,强如号码帮的强哥,也不得不洗白走上正路。
算了,管他什么路呢。
眼下吃饱饭最重要,他都快要饿死了,想那么多做什么。
第二天...
“广哥,早啊!”
刀仔手上拿着馒头,对走进食堂的广哥问候道。
广哥带着墨镜,一把就将刀仔的馒头打飞了,怒道:“早?我专门来找你的,你个仆街!”
五六个人一拥而上,围着刀仔就是一顿暴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正在吃饭的林耀,见状后赶紧放下馒头,拉住了还要再打的广哥:“广哥,出什么事了?”
“阿耀,你这个朋友不仗义,电话我已经打通了,人家说根本不认识他!”
广哥脸上带着怒气,摆手道:“别打了,把电话拿过来!”
小弟拿着大哥大过来,递给了广哥。
广哥看了眼刀仔,恨声道:“打给你表叔,看看他怎么说!”
“好,我表叔不会不管我的。”
刀仔战斗力很强,五六个人围着他打,居然也没落下伤势。
看那副样子,恐怕真放开了斗起来,不一定谁收拾谁呢。
嘟嘟嘟!!
电话拨出去,传来一阵忙音。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刀仔脸色有些不对,再次拨通电话。
一连三次都没人接,广哥不怒反笑:“看到了,你给我们的号码我拨了十几次,就一次被人接了,人家还说不认识你,你怎么跟我解释?”
“没理由啊,这真是我表叔的号码!”
刀仔不死心,再第五次拨打之后,对方终于接听了电话:“我早就跟你说了,我不认识什么李长江,你再打我就报警了!”
“表叔,我是长江啊!”
刀仔还不懂发生了什么,主动爆出了自己的身份。
电话那头的人沉默稍许,开口道:“长江,你表叔我根本不是什么大老板,也没在港岛发大财,那些话都是我吹牛的。不是我不想管你啊,可我在这边给人端盘子,一个月也就一千多块,真的救不了你,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嘟嘟嘟...
听着大哥大中传来的忙音,刀仔露出了苦涩的笑容。
“仆街,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广哥夺过电话,指着刀仔的鼻子。
林耀赶紧将广哥拦住,开口道:“广哥,这小子现在没钱,你把他打死也没钱给你。我看不如这样吧,他欠你的八千块,三个月内我一定还给你,就当你借给我的。”
广哥眉头一挑,问道:“阿耀,你要想清楚,八千块不是小数目,你要为他扛下来?”
林耀回答道:“杀人不过头点地,我这朋友是个硬汉子,广哥,你不会后悔认识他的。”
广哥犹豫再三,他也知道刀仔没钱,林耀的办法是目前最好的选择,总不能真将人卖到鸭馆里去吧。
考虑片刻,广哥冷哼一声:“好,就三个月,三个月后拿不出钱来,我不会这么好说话的。”
说完这话,广哥带人转身而去。
目送众人离开,刀仔不好意思的说道:“耀哥,给你填麻烦了。”
林耀微微摇头,笑道:“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有人在,就有路在,天无绝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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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区的一个工地中,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
林耀和刀仔两人,正推着打桩机干活,为工地打牢地基。
他们在这里已经干了一个月了,工作是林耀自己找的,不要身份证,工资是每月2000港币。
钱不多,很辛苦。
林耀二人却很卖力,因为这里是元朗区中,唯一没有身份证,老板也按照正常工资开钱的地方。
其他地方,类似他们这种偷渡客,老板都会狠狠的压榨工资。
2000块的薪水,能给你1200块就不错了。
“开支了,开支了,大家停一停!”
中午,快到饭点的时候,工头从外面走了进来。
今天是发薪水的日子,港岛这边的工地按月发薪,每次都是现金结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按照港岛现在的物价,大米才两块多一斤,两千块能买一千斤大米。
“耀哥,我们终于有钱了!”
刀仔跟在林耀身后,脸上是止不住的笑容。
他们绝对是最惨的偷渡客,刚来港岛时身无分文不说,在这边也没有接应他们的朋友。
要不是找到了工作,弄不好要被饿死在街头了。
“钱是英雄胆,没钱寸步难行。”
林耀接过自己的薪水,也觉得塌心了不少。
两千块虽然不多,却是他们能支配的第一笔钱,口袋里不再空空如也,他们也不用整天待在工地里,连大街上都不敢去了。
“耀哥,我这两千块你帮我交给广哥吧,如果方便的话,顺便再帮我打听下小凤的事。”
刀仔把钱拿出来,自己一分都没留。
林耀摇了摇头,回答道:“这个先不急,我们跟广哥说好了,三个月内将票钱还给他,这不是还有两个月呢吗。这两千块钱你先拿着,小凤的事我会帮你打听的,下午我出去一趟,看看有没有别的发财的路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并不甘心一直在工地上做工。
来工地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们身无分文呢。
现在有些钱了,不用担心饿死了,林耀的心思也活泛起来。
他们本钱不多,或许做不了大生意。
小打小闹却是可以的,有四千块作为本金,足够他们作些小买卖了。
下午,林耀没有上班,跟工头请了假。
他回了一趟废弃修理厂,买了点叉烧和啤酒,请麦诚几人喝了几杯,顺便打听小凤的事。
傍晚,他又去了相对繁华的洪水桥,看了看在路边摆夜摊的小商贩。
比他想的难,想要在洪水桥摆摊,除了明面上的摊位管理费以外,还要给当地社团交一部分卫生费。
隔三差五,还会有巡警路过,如果他们认为你可疑,可以随时查看你的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的,统统会被认定为偷渡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眼下,港岛对偷渡客的态度主要以驱离为主,先让你蹲几个月监狱,再把你交给老家那边的公安,一旦被遣返回去,起码要蹲三五年大牢。
一连晃悠到晚上,林耀渐渐有了想法。
真正的身份证,已经被炒到了几万块,他们没这个钱。
但是假证件,几百块就能弄到手,虽然禁不住查,可糊弄一下街头的巡逻人员足够了。
只要做的像一点,不是粗制滥造,那些人也不会拿放大镜认真看。
“这位大哥,你这里是刻章店,不知道能不能办假证啊?”
林耀推门进了一家刻章店,类似这种给公司刻制印章的地方,往往都跟办证相结合。
你有正规守序,就给你办真证,没有手续就办假证。
别说现在,放到三十年后他们也是这个规矩,刻章办证的标志简直不要太多。
“谁介绍来的?”
店主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一听这话,想也不想的回答道:“广哥让我来的。”
“广哥?”
年轻人念叨了几句,嘀咕着:“没听过啊,他是那条道上的?”
“做偷渡生意的。”林耀也不知道年轻人认不认识广哥,只是拿广哥的名号当做敲门砖。
如果你说不出一个人名来,对方是不会给你办证的,因为他们也怕你是钓鱼执法的条子。
“办什么证?”
“身份证!”
“普通的三百,加急的五百。”
年轻人想了想,终究没有放弃这门生意。
林耀心中一松,有假的也总比没有强,当即回答道:“两张加急,一张我的,现在就做,一张我朋友的,一会我带他过来。”
“行,交钱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年轻人说着的同时,又道:“假的就是假的,你可别到福利署,车行,银行这些地方用,会被认出来的。要是被认出来,你自己想好怎么说,别给我找麻烦,更别说认识我!”
“放心吧,我就用来应付巡警,只要你不拿残次品糊弄我,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林耀将残次品二字咬的很重,他可不希望别人将他当猴耍。
年轻人撇了撇嘴,指了指里面的房间道:“进去照相!”
咔!
咔咔!!
一连三张照片,选一张最清楚的。
随后又将照片贴在证件上,说是证件,其实就是一张纸卡。
卡的左边写着姓名、出生地、出生年月,右边是一张两寸照片。
弄好后,用塑料封膜,于是一张身份证就诞生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地址写的是我乡下的老家,放心,没人去查的,我做的身份证除了没写入官方档案以外,就连卡纸都是正规渠道流出来的,绝对跟真的一模一样。”
做好身份证后,年轻人将钱收好,又问道:“你的朋友什么时候来,我一会该关门了。”
“我这就回去叫他,半小时内一定过来。”
“行,我等你半小时,不会再多了。”
林耀点点头离开刻章店,弹了弹身份证,脸上露出些许笑容。
贵是贵了点,可物超所值。
身份证都没有,在港岛寸步难行,走在大街上都要躲着巡逻队。
有张假的,起码能上街了。
遇到检查也能应付一下,不至于掉头就跑。
“刀仔,看看这是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回到工地的帐篷,林耀将身份证丢给了刀仔。
刀仔拿起来一看,难以置信的问道:“身份证,你从哪弄来的?”
林耀哈哈一笑:“假的,五百块一张,我回来准备叫上你也弄一张。”
“五百,这也太贵了吧,我工资才两千块,一张假身份证就要我四分之一的工资啊!”
刀仔显然穷怕了,他在工地里干活,辛辛苦苦一天下来还不到七十块。
一张假身份证,一星期的工资没有了。
抢劫都没有这么快!
“嫌贵啊,那你要不要了?”
面对林耀的反问,刀仔笑着挠了挠头:“要啊,贵也得要,有总比没有好吧!”
二人说说笑笑,一同前往了刻章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小时后,刀仔的证件办下来了,他把玩着自己的身份证,对着林耀发问道:“耀哥,小凤的下落你帮我打听了吗?”
“打听了!”
林耀收敛笑容,沉声道:“你最好有个思想准备,小凤去的地方可不是工厂。”
“你说吧。”刀仔默默点头。
“接走小凤的人,是老爷车的手下,老爷车是元朗这边的一个鸡头,手下养着上百位夜莺。小凤的车票,就是老爷车给出的,她此时在一间发廊上班,地址我已经帮你要过来了,你想去的话我可以陪你。”
刀仔精神低落,好一会没有说话。
林耀看了给他一根烟,自己也点上,靠在路边上的护栏上说道:“怎么做你考虑清楚,不要勉强自己。”
“我想去看看。”刀仔如此说道。
林耀一听就明白了,回答道:“走,我陪你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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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带着刀仔,来到了一栋筒子楼前,这里就是麦诚给他的地址。
小凤上班的发廊,不用想也知道,不会是正规发廊。
只是刀仔没想到,业余到了连理发工具都没有的地步,除了挂着发廊的招牌外,这里跟发廊一点关系都没有。
门口一块招牌,里面一室两厅的房子,这就是发廊的全部。
客厅内摆着沙发跟电视,墙上贴着海报与大头照。
看到有人进来,两名二十多岁的马仔,主动站出来问道:“理发还是洗头?”
刀仔激动的问道:“小凤在吗?”
听到刀仔能叫出小凤这个名字,马仔只当来的是熟客,回答道:“小凤招呼客人呢,你们得在外面等等。”
林耀低头看去,沙发上还坐着个看报纸的老头,看来他也是来理发的。
“等等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招呼刀仔坐下,随后打量起房间内的装饰。
大头照与海报,都是李小凤和一个陌生少女的。
二人穿着各种千奇百怪的衣服,有护士服,有女工穿的工作服,有佣人穿的女仆装,还有女警穿的警装。
只看一眼,刀仔就觉得心头发堵,郁闷的想要吐血。
叮铃...
伴随着风铃声,左边的卧室门被打开了,里面出来个光头中年人。
刀仔忍不住冲上去,一看躺在里面的是位少女,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小凤。
“你干什么,先来后到都不懂啊!”
老头气呼呼的放下报纸,一溜烟跑进了少女的卧室。
刀仔脸上满是尴尬,重新坐回沙发上跟林耀说道:“里面不是小凤。”
“到都到了,心放平静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拿起老头放下的报纸看了起来,这是一张都市生活报,讲的都是些没有营养的娱乐新闻,唯一有点意思的,就是昨天发生的一起金店抢劫案。
动手的劫匪是两个人,而且都是新手。
抢劫失败了不说,其中一个还被保安当场打死了,要不是另一个人拼命抢走了尸体,恐怕凶手的样子都要见报了。
看了有十几分钟吧,开门声再次响起。
林耀二人抬眼看去,只见小凤正陪着一个男人出来,手上还拿着一件睡衣。
静!!
四目相对,尽皆无言。
小凤看着刀仔愣了一会,许久才回过神来,半是惊喜半是难言的说道:“刀仔,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来看看你。”
刀仔走上前去,忍不住拉住小凤的手,问候道:“你还好吗?”
“还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小凤的表情有些尴尬,随后看了眼墙上的钟表,开口道:“你们等我一会,我晚上十点下班,再有半小时就下班了。”
小凤进屋沏茶,还给二人端来了甜点。
守在发廊的两个马仔,眼看二人也没有消费的意思,骂骂咧咧的说道:“你们是来干什么的,玩不玩啊,不玩别占我们地方?”
“你们...”
“刀仔,交给我吧!”
林耀拉住刀仔,知道这家伙现在火气不顺,几句话呛起来没准会将事情闹大。
闹大虽然他也不怕,可没这必要,再说了,两个看场的小混混,跟他们争论掉不掉价。
“这是有两百块,现在天也黑了,估计也没人来理发了,二位不如早点回去喝酒。”
林耀拿出两百块,又道:“我们是小凤的朋友,专门来看她的,聊几句我们就回去了。”
“你们规矩点,我们去下面喝酒,别让我们难做。”
两位马仔对视一眼,拿过钱出了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等到二人走后,小凤上前关上门,长出了一口气:“你们怎么来了?”
“刀仔不放心你,就让我跟广哥他们打听了你的下落。”林耀点上一根烟,又看了眼站在门口的少女。
注意到他的目光,小凤用手指了指少女,又指了指自己,回答道:“这是阿娇,我新认识的朋友,阿娇跟我一样都是苦命人,这段时间没少帮我。”
“小凤,我想带你走!”
刀仔人了许久,此时终于忍不住了,直接说出来心里话。
小凤楞了一下,半是感动半是为难,摇头道:“走不掉的,落在老爷车手上没人能逃得掉。老爷车知道我在老家的住址,如果我敢跑,他不会放过我的家人,再说...”
小凤目光含泪:“我都这个样子了,又能去哪?”
刀仔也哭了,哽咽道:“我早就该来的,小凤你放心,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也一定要把你救出去。”
林耀听得微微摇头,这都是气话,你能杀一个,难道还能杀十个,百个?
老爷车手下有上百号人,又有小凤的家庭地址,乱搞是要出问题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是不怕,刀仔也不怕,小凤总不能也不怕吧?
要是不怕,恐怕她早就跑了,不跑,难道是因为有两个人看着她啊。
别想了,看那两马仔吊儿郎当的样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厉害角色。
瘦的跟竹竿一样,能不能打过小凤还是两说。
“小凤,如果我们想救你出去,你估计得用什么办法?”
林耀没有去看刀仔,而是直接问向了小凤。
小凤在老爷车手下做了一个月了,身边也有些小姐妹,多少应该了解些行情。
果然,听到林耀的问话,小凤还真知道一些,回答道:“老爷车这人其实不错,规矩多,人也守规矩,还给我们定了三条章法?”
“只要人不跑,老老实实的接待客人,严禁马仔们动我们,客人闹事也由他出面摆平。”
“什么时候为他赚到五万块,我们什么时候就可以走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想走也可以留下,留下的姐妹一单抽五十块,剩下的是我们的,并且由他提供保护,好多人都选择留下来。”
林耀简单的听了听,发现就像小凤说的,老爷车是个懂规矩的人,这种人往往好打交道。
比如小凤,她来港岛的船票是五千港币,帮老爷车赚到十倍的钱就可以得到自由。
按照当前市价,小凤每单大概在二百块,包夜的话得给五百。
因为这是无本买卖,拿多少就赚多少。
一天三个客人就是六百块,十天就是六千,一百天就是六万。
好好做的话,三五个月就能得到自由,比某些只叫姑娘们接客,从不给姑娘薪水的黑心夜总会强多了,难怪会有人选择留下来继续做。
“如果我们拿出五万块来,能让老爷车直接放人吗?”
林耀问出了问题所在。
小凤想了想,摇头道:“恐怕很难,除非有面子大的人出面,不然老爷车不会放人的,这是他自己定下的规矩,这些年从未变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爷车的能量不小,只在元朗区这一块,不说是土皇帝也差不多。
估计就是洪兴的铜锣湾堂主大佬b,都没从他这捞人的面子,毕竟老大b的势力在铜锣湾,老爷车在元朗,强龙不压地头蛇。
林耀琢么着,想要让老爷车低头,估计得请元朗区的狠角色出面。
这人要比老爷车更狠,更凶,更霸道,压得住老爷车才行。
还别说,他真知道这样一个人。
这人刀仔也认识,他就是鸡心表哥的老大,三湘帮的大佬之一,外号豺狼的豺哥。
此人算是三湘帮中的扛鼎人物,专门做明攻的,每次做的都是上千万的大买卖,心狠手辣。
元朗区,是三湘帮的老巢所在地,豺哥如果一开口,别说钱了,光听名字就能将老爷车吓得双腿发软。
恰巧,鸡心此时就在给豺狼当跟班,林耀跟他还有些联系,知道豺狼遇到了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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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从夜市上买了啤酒,烤串,还有花生米,拉着刀仔坐在帐篷外一起喝。
喝了几口,刀仔忍不住问道:“耀哥,有没有办法救小凤啊?”
“有,但是很难,看你肯不肯拼了!”
林耀举起酒瓶喝了一口,随后说道:“小凤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想平平安安的带走她,不给以后留麻烦,就得老爷车亲自点头。”
“想要老爷车点头,就得找个能压得住他的人出面,你跟我肯定是不够格的,老爷车不会给我们这个面子,”
“对了,鸡心你还记得吧?”
“跟我们一起偷渡过来,说是要投奔他表哥,张口闭口发大财的那个家伙?”
刀仔微微点头,示意林耀继续说。
林耀也不藏着掖着,直言道:“鸡心的表哥是吃偏门饭的,老大是三湘帮的豺哥,有了他表哥的推荐之后,鸡心就去给豺哥当跟班了,几天前我们见过一次,听他说了些豺哥的事。”
“豺哥在帮里有个对头叫星哥,星哥实力一般,是靠溜须拍马上位的,抱的是三湘帮龙头的大腿,平时没少落豺哥的面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豺哥一直想收拾他,可惜没机会,于是就跟身边的人说过,谁要是能收拾了小星,以后就是他的朋友。”
“我寻思着,可以帮豺哥将小星收拾一顿,换个人情,然后借豺哥的手逼老爷车放人,你觉得有没有搞头?”
刀仔大喜过望,感动的说道:“耀哥,你这么帮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
林耀笑道:“说这些做什么,你我是好兄弟,我帮你,你帮我,咱们两个力气往一块使,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港岛才不会被人欺负。”
“再说了,其实也不只是帮你,我这些天一直在考虑以后何去何从,总不能在工地里做一辈子吧?”
“我觉得财狼的事是个机会,只要做的漂亮,你我想不出名都不行。”
“现在的港岛,名望就等于金钱,只要你出名就不愁没钱用,我想你也过够苦日子了吧?”
刀仔也穷怕了,认同的点点头,回答道:“我听你的,咱们一起赚很多很多钱,我要把我老爸也接过来,让他在港岛过好日子。”
说到后面,刀仔又起了顾虑,疑声道:“耀哥,小星毕竟是三湘帮的人,我们搞他,三湘帮不会放过我们吧?”
林耀狠狠咬了口肉串,脸上带着似笑非笑之色:“这个问题我早就想过了,所以不能只我们两个行动,还得把鸡心拉上。鸡心是三湘帮的人,跟的又是豺哥,与小星不对路子,我们拉上他,你说小星会怎么想?”
刀仔乐道:“小星一定觉得是豺哥安排的,要报复也是找豺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对,小星不可能跟豺哥求证,豺哥也不会告诉他真相,所以这是三湘帮内斗,你跟我只是两把快刀。到时候,小星的报复豺哥扛下了,别人也会知道我们的刀很快,还能得到豺哥的人情,逼老爷车放走小凤,何乐而不为?”
林耀拿起酒瓶跟刀仔碰了一下,二人相视一笑。
至于成不成,就要看他们的手段了。
第二天。
林耀和刀仔辞掉了工作,前往钟屋街去找鸡心。
找到鸡心的时候,他正在办丧事,死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弟弟陈鹤。
陈鹤是怎么死的,鸡心三缄其口,没有细说。
只是没来由的,林耀想到了昨天在小凤那看到的报纸。
报纸上说,有两个蠢贼打劫了步行街的金店,结果在与安保的交火中大败而归,其中一个还被当场打死了。
两人作案,再联想到陈鹤的死,林耀觉得这两个蠢贼,会不会就是鸡心兄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鸡心,步行街的案子是你们做的吧?”
林耀眉头一挑,试探着问道。
鸡心楞了一下,面色有些不对:“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林耀不以为意,淡然道:“怎么,敢做不敢当啊?鸡心,我们可是一起偷渡过来的,你还怕我们告密不成,再说了,做了就做了,你们又没成功,类似这种事顶多判个两三年。”
鸡心咧嘴笑了笑,点头道:“是我做的,可惜运气不好,只调查出金店有保安,却没查出有个保安有持枪证,保安室里还有一把为他准备的散弹枪。我弟弟想把保安室里的人赶出来,迎面就被打了一枪,防弹衣都打透了,血流的到处都是。”
“节哀顺变。”
林耀拍了拍鸡心的肩膀,又带着刀仔上了三炷香。
鸡心抽着烟不说话,等他们行完礼之后才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有好事找你。”
林耀将准备收拾小星的事跟鸡心说了一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鸡心听到还有他的一份,失魂落魄的苦笑道:“你们要是早来几天就好了,我们兄弟两个总想着做点成绩给豺哥看,没路子,才想到去抢劫金店,结果让他把命搭上了。”
“那你是怎么想的,要不要加入?”林耀反问道。
鸡心犹豫片刻,看了眼墙上的黑白照片,回答道:“先说说你们的计划,靠谱我就跟着干,不靠谱就下次合作吧。”
林耀眉头微皱,看来弟弟的死不仅让鸡心失去了亲人,也严重打击了他的自信心。
记得刚来港岛的时候,他没这么瞻前顾后,完全是拼命三郎的样子。
见了血,反而变得惜命了,这能成什么气候?
“三天后,小星在乐府酒楼给他老妈办寿宴,邀请了不少人。看上去,这一天他们人多势众,实际上是人越多越乱,小星在道上的名号不可好,得罪过不少人,寿宴那天几十桌摆下去,正好方便我们收拾他。”
“我计划,整个行动在五分钟内结束,等小星登台讲话的时候我们再登场,一入场就控制住小星,细数他这些年犯下的过错,然后让他当面认错。”
“看到我们不会要他的命,只是让他没面子,在场的宾客们不一定会帮他。”
“只要我们的行动够快,够准,够突然,不给别人反应的时间,我猜测成功的可能性非常高,他们完全想不到我们会玩这一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将自己的计划简单的说了一下,没说的,是到时候的应变能力。
听到林耀的办法,鸡心露出迟疑之色:“我们费这么大的劲,就是为了羞辱他,这样太便宜他了吧?”
“那怎么办,要他的命啊?”
林耀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五分钟还不够你威风,你还想怎么样?真一枪打死小星,三湘帮都得炸锅,你要是觉得自己能抗住,想杀人随便你,我不反对。”
鸡心肝颤了一下,想到被整个三湘帮追杀的画面,连忙道:“吓唬吓唬就行了,他们这些人最看重面子,我们要是能让小星没面子,豺哥一定会拍手叫好的。”
“鸡心,其实我们来找你,还有一个目的,问你能不能搞来三支手枪?”
“没有家伙,我们很难控制住场面,有枪就不同了,在港岛动枪只是少数情况,寿宴这种事,我不信小星会为手下准备喷子。”
“有几把手枪,情况不对我们也方便撤离,凡是都要做最坏打算。”
听到林耀的话,鸡心重重点头:“没问题,武器的事交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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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
而你并不露痕迹...
三日后,乐府酒楼。
今天是三湘帮星哥为老妈过寿的日子,几百张请帖散下去,三教九流的人来了无数。
从夜总会请来的女歌手站在台上,唱着蔡琴的成名曲《你的眼神》。
下面的宾客坐了几十桌,不但有黑道上的人物,还有一些跟小星有交情的大老板。
“叫你们七点钟来的嘛,现在都八点钟了,我还以为你们被车撞死了!”
“大哥,别这么说啊,妈临出门的时候腰疼,肯定得吃了药再来啊。”
酒楼内的一个包厢内,小星一脸怒火,冲着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太太,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发脾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太太是今晚的寿星,小星的母亲。
年轻男女则是小星的弟弟和弟妹。
“你吃药!”小星一把拉开椅子,用力的拍打着桌子,骂骂咧咧的说道:“那些客人就拼命吃虾球面,一人吃了三五碗,我今晚都白做了!”
老太太被训的跟孙子一样,脸上带着害怕与自责,小声道:“我都说不要过了,今年我都过三次生日了,外面好多人在说你的闲话啊。”
“说这么大声,你想丢我的脸啊?”
小星狠狠的踹了脚椅子,于是又扯了扯老太太的衣服,咒骂道:“你怎么穿了一身黑出来,跟死人衣服一样,今天是给你过寿,你当是给你办丧啊,真踏马不吉利!”
“大哥,你怎么能这么说妈?”
弟妹看不下去了,忍不住站起来说道。
啪!!
小星的回答就是一巴掌,将弟妹直接打倒在地,骂道:“你管我啊,也不看看你的样子,打扮的跟鸡婆一样,敢跟我顶嘴,要不是看你是我弟妹,我叫兄弟们轮了你。”
老太太吓得不轻,赶紧将儿媳护在身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弟弟更是双手握拳,看小星的目光几欲喷火,当真是敢怒不敢言。
发泄了一通,小星看了看手上的手表,一脸嫌弃的说道:“一会到外面去坐着,有人来问候就说几句客套话,拿红包的时候动作快点,别让人家又收回去了。”
说完,小星甩甩手离开了,一眼都不想多看这个老不死的。
外面...
“你们猜我听到了什么,今天根本不是小星他老妈的生日,他办寿宴纯粹是骗人的。而且呀,小星对他妈可凶了,对自己弟弟和弟妹也是非打即骂,做人做的这种程度真不如死了算了。”
刀仔悄悄回到座位上,小声跟林耀和鸡心说道。
林耀听到这话,不以为意的笑了笑:“对自己老妈都不孝顺,这种人,你能指望他跟别人讲兄弟情义?我看啊,小星的在外面的名声,恐怕比我们想的还要狼藉,今晚收拾他不会有人为他出头的。”
鸡心也跟着说道:“我刚才看过了,里里外外,小星的人大概有四五十号,其中有十几个在门口,十几个在寿宴现场,还有十几个在包厢里打牌。”
“这里是二楼,结束行动后我们可以跳窗离开,不用走正门。”
“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们早就开车离开了,真是老天都在帮我们啊!”
“嗯,大家准备一下,等小星上台讲话时就行动,我们速战速决,五分钟内搞定一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一锤定音,剩下的便是等待。
十几分钟后...
“各位尊敬的来宾,大家晚上好。”
“今晚是高老夫人七十大寿的好日子,在这里,我们乐府酒楼祝贺高老夫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乐府酒楼的经理走上讲台,代表酒楼送上了祝福与贺礼,一盘用面粉制作的半人高寿桃。
“这么有心,给我免单好了!”小星不屑一顾的嘀咕着。
“下面有请,高老夫人的儿子高星上来讲话。”
伴随着掌声,终于轮到高星上台了。
高星吊儿郎当的走上去,在生日歌的伴奏下登台,接过话筒开口道:“谢谢各位好朋友,在百忙中来参加我老母亲的寿宴,我...”
正说着,高星发现有三人直奔舞台而来。
这是什么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高星有些迷糊,下面坐着的宾客也一脸奇怪,只当是什么特别节目。
“你们是干什么的?”
看到三人要登台,高星伸手就要阻拦。
嘭!!
林耀飞起一脚,直接踹在了高星的肚子上。
高星这些年大权在握,风光无限,身手早就不是年轻时能比的了。
这下被踢得狠了,差点没背过气去,好半天都没能爬起来。
“这是特别节目吗?”
宾客们目瞪口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高星的小弟一看,他们没安排这种节目啊,老大在搞什么?
砰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没等小弟们有所行动,林耀抬手就是两枪。
两枪之后,他将小星拉过来,枪口抵在了他的脑袋上,高声道:“所有人都不许动,今天我们兄弟三个是来跟小星算账的,跟其他人没有关系。”
高星的小弟们面面相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有往上冲。
“上啊,快点上啊!”
一名小头目躲在后面,不断对周围的马仔挤眉弄眼。
马仔见了面色发白,摇头道:“大哥,不行啊,人家有枪啊!”
“废物!”
小头目是高星的亲信,深知不能坐视不理,于是咬着牙站了起来:“三位朋友,今天是我们星哥给老母亲做寿的日子,如果往日里有照顾不周的地方,你们把道划下来,我们改天奉陪到底!”
砰!!
林耀的回答就是一颗子弹。
子弹擦着此人的脸颊飞过,在他脸上划出一道伤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伸手一摸,脸上都是血,吓得小头目当成就叫了出来:“我中枪了,我中枪了!”
“闭嘴!”
刀仔又开了两枪,将所有人都吓得藏在了桌子底下。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是怂包,在场之中也有江湖豪杰,摸着藏在腰间的武器就要站起来。
可没等这些人有动作,一起来的朋友便纷纷摇头:“别冲动,为小星这种人跟人拼子弹,不值得。”
沉默!!
一连五六秒的沉寂之后,依然没有人为小星出头。
林耀看到这一幕,悬着的心彻底放下了,开口道:“大家应该也看到了,我们兄弟三个已经控制了场面。请大家放心,我们是为小星来的,不针对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如有得罪之处,回头我给大家摆酒谢罪。”
说完,林耀将一张纸条拿出来,递给小星:“照着念,不念就打死你!”
“我叫高星,我不是人,今天根本不是我老妈的生日,我为了骗大家的钱才谎称是过寿的,实际上就是为了捞钱。”
“我在家骂老妈,打弟妹,欺兄灭弟,无恶不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仗着自己是大哥,强迫小弟的女人给我陪酒,还对人家动手动脚,乌龟王八蛋都比我好。”
“为了捞钱,我更是丧尽天良,凡是在我地盘上讨饭吃的,上至九十九,下至刚会走,就没有我不能榨出油水的地方,就连小朋友的棒棒糖我都不放过,必须我咬一口才行。”
“我有今天的下场,谁也不怪,纯粹是我自找的,觉得是我兄弟的人你们最好小心点,我为了钱连老妈都能不要,最擅长的就是插兄弟两刀,早晚坑死你们。”
一条条的念下去,在场的宾客啼笑皆非。
周星的手下更是臊的不行,要不是块头太大,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眼看效果达到了,林耀看了眼时间,大喝道:“今天就此别过,谁追我们打死谁!”
砰砰砰!!
在一阵乱枪中,林耀三人跳窗而出。
等到众人反应过来,趴在窗口向下看的时候,他们早就跑的没影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你们有没有看到小星的脸色,他吓得脸色惨白,整张脸都垮了,好像死了老妈一样。”
“我看到了,尤其是他的腿啊,抖的跟打摆子一样,耀哥一撒手,他整个人都摊在地上了,好半天也没有爬起来。”
三瓶啤酒,一包烧鸭,刀仔跟鸡心说的眉飞色舞。
林耀在一旁边听边笑,欢声笑语中,几日来的郁闷一扫而光。
“小星这次是威望扫地了,我看跟他的那些小弟们,今晚得走一大半,以后再在江湖上混,怂包这个名字他得背一辈子。”
鸡心说着的同时,拿酒瓶跟林耀碰了碰,乐道:“耀哥真有你的,你这是杀人诛心啊!”
林耀喝了口酒,脸上换成正色:“别高兴的太早,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小星肯定要发疯了一样的找我们,我们可不能落在他手上。”
“放心吧耀哥,我已经给豺哥打过电话了,豺哥很高兴,说这事他会帮我们扛下来,还点名要见你呢。”
“见我,什么时候?”
“明天!”
看着美滋滋的鸡心,林耀与刀仔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们跟小星没有过节,收拾他,为的就是搭上豺哥的路子,借他的手从老爷车那捞人。
今晚的事一出,明天豺哥就要见他们。
看来传言果然没错,豺哥早就想收拾小星了,只是迫于没有机会,迟迟没有下手罢了。
第二天...
在鸡心带领下,林耀来到了洪水桥的一家麻将馆。
在这里,他们看到了鸡心的老大,三湘帮的猛将豺哥。
豺哥是个中年人,看上去四十多岁,头发很乱,目光中多有戾气。
打扮的倒是挺富贵,大金链子,大金表,双手上七八个金戒指,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一样。
这样的打扮,在林耀看来是够土的。
但是在1983年的港岛,这种打扮代表着财力,地位,古惑仔们一个个羡慕的要死。
“豺哥,这是我的好兄弟阿耀,那个是刀仔,乐府酒楼的事,就是我们三个合计着做下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鸡心点头哈腰的凑上去,对着正在打牌的豺哥说道。
豺哥把墨镜往下拉了拉,看了林耀二人一眼,开口道:“昨晚的事做得漂亮,我早就想收拾小星那个兔崽子了,你们将他羞辱一顿,也算为我出了一口恶气。”
“我听鸡心说,你们两个还没找到活干,我最近准备干一票大买卖,有兴趣的话可以算你们一份,省的别人说我不知道提携后辈。”
林耀看了豺哥一眼,这家伙是做明攻的,而且专门做大案。
他所谓的大买卖,估计不是打劫哪家珠宝行,就是再打银行与运钞车的主意。
“你们两个也是走运,以前跟我合作的一伙老朋友,前段时间跑路去了暹罗,不然这种好事也轮不到你们头上。”
“我看你们身手不错,才想着提携你们一下,多了不敢说,这一票要是干成了,每人能分到这个数!”
豺哥伸出右手,比了个三的手势。
“三百万?”林耀反问道。
“三百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豺哥脸上带着傲意,自得的说道:“你把我当成叫花子了,我随便出去转转也不止这个数吧,是三千万啊!”
三千万!
嘶!!
林耀倒吸了一口气,每个人能分到三千万,豺狼这是要去抢劫银行啊?
运钞车都不行,没有这么多现金。
不对!!
他们跟豺狼非亲非故,对方凭什么带他们去做大买卖?
就凭教训了小星一顿?
这怎么够!
“替死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的心中,突然闪过这个词。
除非豺狼将他们当成了炮灰,替死鬼,不然这种事哪有这么容易参与进来。
容易参与,就说明有猫腻。
搞不好,豺狼根本没想跟他们分钱,人手不足可能是真的,大买卖也是真的。
分不分他们钱,又或者卸磨杀驴,那就是另一个说法了。
有点意思啊!
豺狼将他当成啥也不懂,一心想要发财的的萌新了。
这要是一口答应下来,不顺利还好,顺利,将钱带出来了,估计也要打他们的黑枪。
“豺哥,谢谢您的好意,可我们兄弟没这胆子,你让我们吓唬人还行,真刀真枪的干我们玩不成的。”
林耀直截了当的拒绝了,鱼咬钩,是因为它贪鱼钩上的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豺狼的橄榄枝,何尝不是挂着鱼钩的鱼饵。
“怂包,给你机会你都不中用,来港岛干什么,回乡下养猪去吧!”
豺狼没好气的将牌一推,也不知道是真生气,还是牌不好借机耍赖。
林耀在一旁陪着笑,对鸡心的挤眉弄眼看也不看,只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打了十几圈,时间到了中午。
豺狼拿余光扫了扫林耀,嘴角勾起笑容:“你这个人,脸皮真够厚的,居然一言不发等了我两个小时,是不是等着我请你吃饭呢?”
林耀顺杆爬,接着豺狼的话回答道:“豺哥,我们兄弟两个胆子不大,能力也有限,就等着豺哥赏碗饭吃呢。”
“想吃饭,简单啊,大鱼大肉你们不够胆吃,跟着喝汤的胆量总该有吧?”
豺狼放下牌不打了,一边向外走去,一边对跟在后面的林耀说道:“计划还是那个计划,你们没胆吃肉,就跟在我身后喝汤吧,我还缺两个哨兵负责放哨跟接应,这些你们总该会吧,会就留下来一起吃饭,不会就给我滚蛋。”
林耀心中微动,小声道:“豺哥,光喝汤啊,不饱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吃不饱是肯定的,可总比饿死强吧?”
豺狼再次伸出手,嫌弃的摇了摇:“三十万,给你们涨涨胆,要是这次做得好,下次再带你们一起吃肉。”
相比牌桌上的三千万,这次的三十万显得有诚意的多。
放哨,接应。
听名字就知道,不用端着ak往里面冲了,顶多是打杂的小角色。
钱少了,过河拆桥的几率也就小了。
他们两个跟豺狼非亲非故,人家凭什么让你拿三千万离开。
保不准,前脚拿钱,后脚就要挨子弹。
三十万则不同,相比豺狼口中的大买卖,这点钱只是九牛一毛。
如果不成功,豺狼他们折了,林耀二人也就散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成功了,钱拿到了,三十万还算个屁啊,八成就把他们跟叫花子一样的打发了。
“豺哥,我们做了,人没钱是不行的,我们兄弟跟你拼一次。”
林耀一边说着,一遍又道:“豺哥,我兄弟的女人被老爷车扣了,再求你个事,能不能让我们用下你的名号,将人带出来?”
“跟我一个锅里吃饭的都是自家人,这种小事你们看着安排好了。”
听到林耀二人答应下来,豺狼脸上多了笑容。
只是一旁的刀仔,看上去不是很开心,一脸疑惑的看着林耀,不知道林耀为什么帮豺狼这种人。
林耀不知道刀仔的想法,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啼笑皆非。
他们有什么,贱命一条,身份证都是假的。
别想怎么当圣人了,先弄点钱吧,大家也是要吃饭的啊。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耀哥,你怎么答应去帮豺狼,他这个人心狠手辣,陷进去再想抽身可就难了。”
离开麻将馆,刀仔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平心而论,刀仔是个好人,跟鸡心他们不同,他来港岛是逼不得已,不是打定主意来发财的,更没想过要害谁的性命。
豺狼口中的大买卖,刀仔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可想来也不是好事,顾虑还是有的。
“刀仔,我们没得选啊,救小凤出来容易,然后呢,你想过以后怎么样没有?”
林耀点了根烟,目光中满是无奈:“你跟我都是通缉犯,老家是回不去了,以后只能飘在港岛。”
“你是有两把力气,在工地上给人扛水泥也不嫌累,可小凤怎么办,你想让他跟你过苦日子吗?”
“还有啊,你我的身份证都是假的,你不会不记得了吧?”
“别以为自己站在这,讲粤语,就能当自己是港岛人了。”
“你我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不向钱看,向厚赚,早晚有你哭的时候。”
“跟豺狼混,风险是不小,不然他让我们跟他做大买卖,我也不会直接拒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二次,他让我们负责接应,我之所以会答应,是因为风险降低了不少,不至于有命赚没命花。”
“三十万港币,说实话,不少了。”
“我们贱命一条,在工地上扛水泥一个月才两千块,都不知道十年下来,能不能攒够三十万。”
“我知道你的想法,可机会是不等人的,想赚钱,还想没风险,这种好事李家成都抢着做了,难道还能留给我们啊?”
“别想那么多了,我们现在最主要的是赚一笔钱,将户籍落在港岛这边再安个家。”
“说的再多,不做也是什么都没有,小凤这么漂亮,不该跟你受苦的。”
林耀是个比较现实的人,不是理想主义者,很清楚想在港岛站稳脚跟不容易,尤其是对他们这样的人。
现实不是,没有那么多好事找上你。
看那些穿越客们,随便写写剧本,歌词,都能成为名满香江的大才子。
实际上呢,普通人能记住几首歌,别说旋律了,歌词都记不全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长这么大,除了国歌能从头唱到尾,其他歌曲最多能哼哼几句,没有一首能从头唱全的。
普通人便是如此,真让你回到二十年前,你也成不了比尔盖茨。
弄好了,攒下千八百万的家底就到头了,县市一级的首富都很难达成。
尤其是第一桶金,哪有想的那么容易。
85年岛国广场协议,这个很多人都知道。
可你知不知道,除了索罗斯以外,其他国际炒家很多血本无归?
不是他们不知道做空岛国经济,而是在做空的同时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不是你坐庄,你怎么跟那些庄家斗?
好多里面写,拿着几千万投进去,浑水摸鱼赚几十亿出来。
简直跟开玩笑一样,进去了你就是虾米,啥时候你听说散户能赚大钱的。
钱早就被庄家割走了,你确定你是渔翁,不是韭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脑海里有些发财的路子,可他缺少第一桶金,这个钱,打工是赚不来的。
豺狼的大买卖,在他看来是个机会。
一个能让他省下积累第一桶金的三五年的时间的机会。
不然,弄些盗版光碟,水货服装去天桥下卖,得用多久才能攒三十万?
“耀哥,你救了小凤,就是救了我的命,我没有那么多想法,你怎么说我怎么做,刀山火海绝不含糊。”
刀仔并不怂,此话说的斩钉截铁。
林耀哈哈一笑,拍了拍刀仔的肩膀:“没那么严重,我带你是发财,不是发梦,除非有把握,不然我不会轻举妄动的,我可比你怕死多了。”
刀仔腼腆的笑着,顺手接过了林耀递来的烟。
抽了两口,呛得不行,咳嗽道:“这么呛,你怎么抽的下去?”
“我抽的不是烟,是寂寞!”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将手上的烟头弹飞,二人勾肩搭背走在大街上,年轻的面孔上没有忧愁。
凤凰招待所...
老爷车作为元朗区的鸡头,少不了找个地方作为大本营。
凤凰招待所便是他的老巢,平时没事的时候十有七八会在这,用他的话来说这叫坐镇中央。
“老爷车在不在,我们兄弟是来找他谈事情的。”
下午,林耀跟刀仔找上了老爷车的老巢,准备跟他商量下赎身的事。
钱他们是没有的,但是有豺哥的名号在,晚两个月再给相信他们也不会说什么。
“你们是什么人,见我们老大干嘛?”
守在门口的小弟,一脸警惕的看着他们。
林耀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刀仔,回答道:“我们是豺哥的人,找你们老大是为了点私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三湘帮的豺哥?”
“当然,元朗还有第二个豺哥吗?”
听到林耀自报家门,看门的小弟立刻变了脸色。
人的名,树的影,太远的地方不好说,只元朗这个地方,还没有不买豺哥账的人。
一听林耀二人是跟豺哥的,看门小弟赶紧换上恭敬之色:“二位稍等,我这就叫去我们老大。”
等了两三分钟,传说中的老爷车来了。
老爷车是个四十多岁,黑胖黑胖的中年人,手臂上露着大龙纹身,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你们找我?”
老爷车往沙发上一坐,随手指了指旁边的椅子。
从这个细节中,就能看出老爷车对豺狼的畏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管怎么说,林耀和刀仔是小辈,老爷车却是老江湖了,在元朗地区也算是大哥级人物。
可他这个大哥,一听林耀二人是豺狼的人,根本不敢在他们面前拿大,完全是平起平坐的架势。
“车哥,你手下有个叫小凤的女人,是我身边这位的女朋友,我们这次过来是想跟你求个情,让我们将人带走。”
林耀也不怯场,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拍了拍刀仔的肩膀。
刀仔见状赶忙站起来,开口道:“车哥,我叫刀仔,我早就想来拜访您了,可惜一直没机会。”
老爷车不说话,看了看林耀,又看了看刀仔,半响后对身边的手下说道:“把我的大哥大拿来。”
大哥大拿过来,老爷车拨通了豺狼的电话。
“豺哥,我这来了两个年轻人,说是你的人,想从我这捞人。”
“不麻烦,我就确定一下,没别的意思。”
“豺哥的面子谁敢不给,别人在我这没有面子,您也不是别人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行,我知道了,有空一起喝酒。”
几句话的功夫,林耀和刀仔没面子做的事,豺哥三两句话就搞定了。
放下电话,老爷车跟手下吩咐道:“将小凤叫过来,就说他男朋友来接她了。”
说完,老爷车又看向林耀二人,开口道:“小凤是我手下的人,豺哥求情,这个面子我不能不给,但是你们也不能让我白做,没这个规矩。”
“这样吧,你们拿三万块出来,就算是小凤的赎身费了。”
“没问题。”
林耀一口答应下来,可没等老爷车高兴,又道:“只是你得等等,豺哥还没给我们兄弟发工资,这个钱我得下个月才能给你。”
“下个月?”
老爷车眉头微皱,豺哥是做大买卖的,他的手下肯定也差不多。
这群人有今天没明天,谁知道下个月会怎么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车哥为难了?”林耀反问道。
老爷车换上笑容,笑得跟弥勒佛一样:“算不上,大家都是朋友嘛,谁没有手头紧的时候。”
就在林耀觉得老爷车会答应时,他却话音一转:“我最近也遇到个为难事,我看这样吧,你们帮我个小忙,我不但让你们把人带走,还额外给你们两万块,你们看怎么样?”
“什么事啊?”
林耀没有一口答应,能让老爷车为难的事,恐怕不是那么好解决的。
“也不是大事。”
老爷车挠了挠脖子,很随意的开口道:“有个王八蛋用把柄威胁我,从我这拿走了二十万,我咽不下这口气,想请你们帮我教训他一顿。”
“这么简单?”
“当然,这种事对你们来说轻而易举。”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林耀目露思索之色、
老爷车的要求不能说过分,反而是太容易了。
只是帮他教训个人,不仅答应放走小凤,还给他们两万块的好处费。
这种好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吧?
“他是什么身份,不会有麻烦吧?”
林耀点了根烟,还是没有答应下来。
老爷车面色有些不对,辩解道:“他能有什么身份,小混混罢了,这种人港岛太多了,每天不知道要死多少。”
“真的?”
林耀不信邪,反驳道:“一个小混混,拿着所谓的把柄,就能从你这拿走二十万,车哥你可别逗我啊!”
老爷车一时语塞,只能承认道:“好吧,他大哥是当差的,所以我才没有动他。谁曾想,这家伙贪得无厌,二十万都吃不饱,前天居然还来跟我要钱,这是把我当下蛋的老母鸡了。我要是不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我的厉害,有第二次就有第三次,羔皮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
听到这样的解释,林耀反而放心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就怕勒索老爷车的人是当差的,或者有特殊背景,这种人是绝对不能碰的。
只是有个当差的大哥,又不用杀人,只需要教训一顿,在林耀看来不算大麻烦。
“这单生意我们兄弟接了,我希望在看到小凤的时候看到钱,没问题吧?”
林耀点头同意下来,小凤就要回来了,他们总不能还挤在工地的帐篷里。
租房子势在必行,最次也是二室一厅。
此外,他们现在也算是江湖中人,还得弄点趁手的家伙防身。
没家伙,心里总是没底。
再不济,也得借助鸡心的路子搞两把短狗回来,凡是都得以防万一。
“没问题,我这就给你们去拿钱。”
老爷车脚步匆匆的去了卧室,很快带来了一叠钞票和一张照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钞票是大金牛,一千港币一张的面额。
照片是一张偷拍照,上面是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人,染着黄毛戴着耳钉,眼里没有杀气,不像是狠角色的样子。
林耀看了眼钱,又看了眼照片,不动声色的将二者收入怀中,开口道:“车哥,合作愉快啊!”
“合作愉快!”
老爷车叫人拿来啤酒跟果盘,大家吃吃喝喝,说着些没营养的话题。
很快半个小时过去了,伴随着推门声,穿着短裙的小凤被马仔带了进来。
“小凤!”
看到小凤,刀仔激动地站了起来。
“刀仔!”
小凤也很激动,只是老爷车在这坐着,犹豫了片刻也没敢上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车哥,今天就先这样吧,我们改天再聚。”
林耀也站了起来,招呼着刀仔和小凤往外走。
出了门,站在大街上。
小凤才相信她自由了,激动的拉着刀仔的手,难以置信的问道:“你们怎么做到的?”
“老爷车的名头是很响,可他不是什么狠角色,我们搬出三湘帮的豺哥,老爷车立刻就变软蛋了,一口一个兄弟,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我亲弟弟呢!”
在女朋友面前,刀仔还是要面子的,眉飞色舞的形容着。
林耀在一旁笑看着,等到他说的差不多了,这才接口道:“刀仔,这里有三千块,你拿去带小凤吃点东西,再买两身衣服,我们晚上在鸡心家碰面。”
老爷车求他们办事,给了他们两万块。
但是这两万块不能乱花,林耀不是舍不得钱,而是要用这些钱购置武器。
当然,三千块也不少了,这年头白领的工资才两三千块,买两身差不多的衣服外加吃一顿绰绰有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谢谢耀哥。”
刀仔也没跟他客套,接过钱,炫耀般的在小凤面前晃了晃。
小凤揽着他的胳膊,脸上写满了甜蜜,生怕一松手眼前的一切就会消失一样。
林耀看着这一幕,情不自禁的露出笑容。
在他看来,刀仔对小凤真的不错,绝对是真爱。
换成一般人,怎么能忍受自己的女人当过鸡,那多没面子。
......
“鸡心,你在家吗?”
分开之后,林耀直接去了鸡心家。
鸡心家在洪水桥,他在这里租了公寓,房子不大,收拾的却很整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如果忽视掉墙上的遗像,还有供奉在关二爷身边的骨灰坛,这里跟普通人家没什么两样。
“耀哥,你不是跟刀仔去接小凤了吗!我刚还念叨你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了,怎么样,老爷车没敢为难你们吧?”
打开门,鸡心看上去精神饱满,整个人都带着喜色。
没理由不喜,鸡心是来港岛求富贵的,能得到豺哥的赏识是他求之不得的好事。
乐府酒楼这件事,直接让鸡心的地位暴涨。
毕竟,跟随豺狼的人都知道,豺狼和小星不对付。
可谁敢去收拾小星,没有一个人敢。
鸡心敢做,说明他有胆识,估计用不了多久,鸡心就要在豺狼手下上位了。
“小凤已经被救出来了,老爷车很识时务,没敢为难我们,还给我们找了个小活。”
林耀跟着鸡心来到客厅,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最后,又说起了他们拿了两万块钱,要帮老爷车教训一个人的事:“老爷车让我们帮他教训的人,是一个差佬的亲弟弟,这个人我不认识,所以把照片拿过来了,让你帮我打听一下,看看是不是像老爷车说的那样。”
“此外,我想请你帮忙搞点武器。”
“不用太多,两把短狗就行,现在的港岛这么乱,没家伙防身可不保险。”
林耀没跟鸡心客气,他们是一起从老家偷渡来的,还一起扛过枪,勉强也算是自家人。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他帮忙并不难。
当然,也仅限于此了。
鸡心不是刀仔,他这个人利字当头,一但你的利益和他的利益冲突,他会怎么做很难说。
“行,交给我吧。”
鸡心点头答应下来,翻看着林耀给出的照片,开口道:“照片的事容易,我们三湘帮有自己的渠道,没有我们打听不到的东西。至于短狗,我是有渠道弄到,可这东西要价不菲,高仿的黑星起码要六千块,正品就更贵了,我觉得买不如租!”
“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楞了一下,嘀咕道:“还有这操作?”
“当然有,比如一把高仿的黑星,在熟人那边租用的话只要交六千押金,然后再交五百块的使用费就行了。”
“事后枪没有问题,押金还能退还,我们在乐府酒楼那一次,我拿来的武器就是租的。”
鸡心在三言两语之间,将租枪这门生意跟林耀说了一遍。
林耀听的静静有味,不过他还是拒绝了鸡心的好意,摇头道:“租就算了,不是自己的东西,终究是不太方便。高仿的黑星六千一把,对吧,这里是一万二,你数数,数目没错的就尽快帮我们弄两把过来。”
投资什么,也不如投资自己。
有两把短狗在,三五个人林耀根本不在乎。
在加上身手不凡的刀仔,他们两个联起手来,不信在港岛站不住脚。
同理,只要能站稳脚跟,他们还怕没有发财的机会吗?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港岛的房子好贵啊,两室一厅,面积还没我家院子大就要1500块一个月,抢劫都没有这么快。”
第二天,坐在新租的出租屋内,刀仔百无聊赖的吃着花生。
林耀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拿水果刀削着苹果,闻声后头也不抬的说道:“现在的港岛,是比肩欧美的大都市,消费水平不是老家能比的,双方的经济起码差了三十年。”
“三十年能追上吗?我觉得一辈子也追不上啊,简直像两个世界一样!”
小凤的态度比较悲观,老家还是83年,改革的步伐都没有确定,谁敢相信用三十年的时间,北上广就能超过港岛成为亚洲前十的大都市。
缺少自信,对未来比较悲观,是这代人的普遍现象。
说起来,哪怕倒是21世纪之后,崇洋媚外的人也很多,谁让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各项福利没有欧美那么好。
“刀仔,我有个小姐妹要回老家结婚,我准备让她捎两封信回去,你要不要也给家里写封信,一起带回去?”
“先不要了吧,我在老家那边是通缉犯,估计公安的人还盯着我家呢,我不想再给家里带去任何麻烦了。”
面对小凤的提议,刀仔想了想拒绝了。
小凤转头看向林耀,问道:“耀哥你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
林耀楞了一下,摇头道:“算了,没什么想说的。”
小凤也不在意,拿着钱包穿好外套,收拾了一下准备出去:“我去小姐妹那里看看,放心,回来不会太晚的,晚上我给你们烧排骨吃。”
“注意安全。”
刀仔叮嘱了一句。
小凤笑着摆了摆手,心情愉悦的出了门。
等到小凤走后,刀仔坐直身体,对着林耀小声说道:“耀哥,我们什么时候去帮老爷车解决麻烦?”
“不急,我让鸡心帮咱们准备了家伙还有情报,东西到了我们再动手。”
林耀靠在沙发上,双脚搭在茶几上,想了想后又道:“刀仔,你晚上跟小凤说说,以前的那群小姐妹们,能不联系最好还是不要联系了。我不是看不起她们的职业,而是那些人终究不是正路上的,小凤整天跟着她们玩,玩不成好结果来。”
还有句话林耀没说,现在的港岛世道很乱,烟柳之地就更乱了。
小凤长得很漂亮,而且没什么心机,很容易在某些人的带动下走入歧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是个怕麻烦的人,不想整天给人擦屁股。
“她在这边人生地不熟,没什么朋友,也就那些小姐妹们能让她觉得亲近。不过你放心,回来后我会叮嘱她的,等咱们的事业有点起色了,我准备给小凤开个商店,也省得她无事可做。”
刀仔知道林耀在顾虑什么,于是说了下自己对未来的规划。
林耀点点头表示认可,随后又问道:“麦诚这个人你觉得怎么样?”
“麦诚?送我们偷渡的那个?”
“对!”
听到这里,刀仔想了想,回答道:“我觉得还行吧,我跟他虽然不是很熟,可看他办事的方式还是挺靠谱的。”
林耀接过刀仔的话,笑着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等我们有些本钱了,我准备拉他入伙,往老家那边走私点电器什么的。”
“麦诚在广哥手下做了几年,对怎么偷渡了如指掌,跟边防站的人也都认识,放着这样的人脉不用太可惜了。”
老家那边是很穷,但是市场大,发展潜力很高。
哪怕一万个人里面,有一个能买得起电器,人口基数在这摆着,也是万里挑一的大市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在此时的港岛人眼中,老家人是贫穷与落后的象征,就跟此时的我们看北韩一样。
正因为如此,林耀才觉得大有可为,远的不说,两年后来港的赖氏兄弟,依靠倒买倒卖可是发了大财。
“耀哥,耀哥!”
闲聊中,门外传来了鸡心的声音。
林耀从沙发上站起来,对着刀仔说道:“鸡心来了,估计家伙也带来了。”
打开门一看,鸡心抱着个牛皮纸袋子正站在门口。
“还顺利吧?”林耀开口问了一句。
鸡心拍了拍手上的牛皮纸袋子,咧嘴笑道:“我办事,你放心。”
进了门,鸡心将纸袋放在桌子上,自顾自的拿起个苹果吃,边吃边嘀咕道:“两把仿造黑星,五十六发子弹,够了吧?”
“差不多。”
林耀将牛皮纸袋子打开,入眼是两把用报纸裹着的手枪,还有一盒子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拿起来用手过一下,分量十足,跟正版的相差无几。
闻一闻,抢上还带着桐油味,应该刚做出来不久,就是港岛本地的小作坊自己做的。
“给!”
林耀将手上的枪丢给刀仔,自己则拿起了另一把。
熟练的褪下弹夹,拆枪,很快一支黑星就在他手上散了架。
刀仔也是如此,将手枪拆开再装上,可以检查手枪内部的零件,这些东西从外表上是看不到的。
林耀对枪械很精通,刀仔则是越战出身,荣誉军人,比他分毫不差,很快二人便检查了一遍。
“不错,是上等货!”
林耀满意的点点头,随后又冲刀仔说道:“晚上去郊区试试枪,吃饭的家伙不能马虎。”
“行!”
刀仔一口答应下来,拿着枪举枪瞄准,对着墙上的挂钟比划了一下快速拔枪的作战姿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玩了几次,刀仔放下枪,自嘲的叹了口气:“本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机会摸枪了,没想到还能跟老伙计见面,真是造化弄人。”
人都是逼出来的,起码刀仔是这样。
他在老家那边是退伍军人,在工厂上班,每月拿着三十八块钱的工资,小日子本来挺满足的。
谁成想,曾经的朋友当了抢劫犯,还躲到他家来避难。
为了兄弟情义,他收留了两个朋友,却没想到他们离开后就被抓了,还将他当成同伙招了出来。
好家伙,真不讲义气啊!
那点破事不够你嘚瑟的,有的没的,一进去啥都往外说。
这点骨头都没有,学什么抢劫?
“鸡心,让你帮忙打听的事有眉目了吗?”
将手枪放在桌子上,林耀问起了另一个问题。
鸡心拍着胸脯,自信满满的回答道:“都帮你打听出来了,老爷车让你们收拾的人叫黄志信,外号黄皮猴,只是个小角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大哥却不简单,是九龙地区重案组的一个头头,据说还是什么高级督察,名声很响。”
“老爷车年前的时候,有人在他的招待所里闹事,闹出了人命。”
“这件事不知道怎么牵扯到了黄皮猴,他仗着自己的大哥是督察,从老爷车这里勒索了二十万,不然就要给他报官。”
“老爷车可能有把柄在黄皮猴手上,又不敢得罪他大哥,只能捏着鼻子认了,算一算,这事过去大半年了,所有人都以为老爷车不会有动作了,没想到他还是咽不下这口气。”
鸡心将前因后果讲了一遍,太详细的他也不知道,比如黄皮猴是用什么威胁的老爷车,让老爷车不得不乖乖就范他就不清楚。
当然,林耀也不需要太清楚,将大体情况了解下也就行了。
“黄皮猴的大哥是什么职务,叫什么?”
林耀反问一句。
鸡心回答道:“九龙区重案a组组长,黄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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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念叨着这个名字,只觉得十分耳熟。
可惜,现在不是信息化时代,高级督察的照片没有那么好弄到,鸡心也不知道黄志诚长什么样。
只知道他做事果断,柔中带刚,自从他领导九龙区的重案组之后,九龙地区风平浪静,犯罪率下降了三十个百分点,人送外号黄老虎。
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
道上的人将黄志诚冠以老虎之名,显然此人不是泛泛之辈,不然老爷车也不会不敢报复他弟弟了。
“黄志诚的名号,在九龙地区是挺响的,可有消息说他们兄弟不合,不是很融洽。”
鸡心意有所指的说道。
林耀眉头一挑,反问道:“为什么?”
“还能是什么,黄皮猴成绩不好,考了几次警校都没有考进去,想让他大哥给他找找门路,却被黄老虎一口拒绝了。”
“古惑仔这种事,你当我们想啊,谁不想穿西装打领带,可你要学习好才行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警校的录取分数线那么高,普通人怎么敢想,黄皮猴学习不行,又不想吃苦,不当古惑仔当什么,于是就自甘堕落喽。”
“你说有这种事,他们兄弟的关系能好吗?”
“好的了才奇怪呢。”
鸡心说着自己听来的八卦,眉飞色舞的形容着。
听了半响,林耀却摇了摇头,否定道:“血浓于水,一个亲哥哥,一个亲弟弟,亲不亲也是一家人,真要像你说的这么简单,老爷车就不用找我帮忙了,他手下那么多人,想收拾黄皮猴还不容易?”
老爷车虽然胆子不大,可他毕竟是老大,手下不缺人用。
不动黄皮猴,难道是动不了他?
大错特错,是因为要顾忌黄老虎,害怕被穿官皮的人秋后算账。
因为这个,老爷车才会请他们出手,让黄皮猴知道厉害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关系撇干净。
“难道就这么算了?”鸡心以为林耀想退缩,小声道:“不好吧,你怎么跟老爷车交代,他可是守信用放人了,还给了你们两万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当然不是,做肯定是要做的,又不要黄皮猴的命,注意点分寸就是了。”
林耀哈哈一笑,随后拍了拍刀仔,吩咐道:“去买点啤酒回来,晚上让鸡心留下吃饭,我们好好喝几杯。”
“行,我去买酒。”
刀仔从沙发上起来,一会的功夫就出了门。
等到刀仔离开后,林耀将武器收好,继续道:“黄皮猴的事不用聊了,我自有安排,倒是豺哥的大生意,不知道准备的怎么样了,这都两天了,一点消息没有。”
鸡心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看了眼房门方向,嬉笑道:“这种事不用支小刀出去吧?”
“他不喜欢听这些,如果不是无路可走,他能在工地做一辈子。”
林耀点了根烟,声音压的很低:“其实有些时候,我倒是挺羡慕刀仔的,容易满足,很简单的事就能让他很快乐,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这种人是越来越少了。”
“适合当小弟!”鸡心补充了一句。
林耀不置可否,岔开话题道:“豺哥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鸡心换上正色,开口道:“快了,但是这种大买卖,不是头脑一热就能干的,需要准备的地方很多。”
“豺哥跟我说,这次行动的目标是一批即将来港的美元。”
“你知道的,港岛是国际化大都市,每年都有上百万游客前往欧美,用到美元的地方很多。”
“汇丰银行,过段时间会抽调价值3.6亿元港币的美金来港,预计有四千万美金,用以增加港岛这边的美元储备,折合3.6亿港币,豺哥想打它的主意。”
“当然,是不是我也不敢肯定,也可能是虚晃一枪,这种事豺哥不是没干过。”
豺哥是老江湖了,做过的大案有十几起,每次都是上千万的大生意。
他的话最多只能听四分,剩下的六分不能信。
他说要抢那批来港的美金,实际上是不是这样还很难说。
比如上一次,豺哥说要抢珠宝行,结果行动当天大家才知道目标不是珠宝行,而是一辆给表行运送劳力士手表的押运车。
正是因为这份谨慎,豺哥至今都在逍遥法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鸡心,豺哥说这次之后,答应分多少钱给你?”
林耀双手交叉,看着鸡心的眼睛。
鸡心目光闪躲,答非所问的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问问。”
“上次豺哥找我的时候,他说人手不够,以前跟他合作的那帮老伙计去了暹罗,所以才会找新人加入。”
“说实话,这话我是不信的,那群人或许真不在港岛,但是在没在暹罗也很难说。”
鸡心不乐意了,他将豺哥当成偶像,怒道:“你什么意思?”
“我觉得那群人睡海底了。”
林耀说的很直白,一边与鸡心对视,一边开口道:“你是新人,我是新人,刀仔是新人,行动中起码有三个新人。”
“我没做过明攻,不太了解行情,可我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种事不是人多就行的,人在精,不在多,行动人数绝对不会超过十个,甚至七八个就够了,毕竟我们不是去打仗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次行动,一半新人,你想过为什么没有?”
“豺哥大发慈悲,带着新人发财吗?”
“不会吧,他要是有这么好心,早就去选港总督了,还用得着拿命去拼?”
“所以我觉得,咱们得多个心眼,咱们是一起扛过枪的人,万一真出了差错,我们三个最好能共同进退。”
“当然,我不是说一定会出事,只是有备无患,不想死的不明不白,你懂我的意思吧?”
鸡心觉得林耀一定是疯了,豺哥那么有名,你居然不信他?
只是转念一想,好似自己答应下来没什么坏处。
万一,豺哥没想分他们钱,或者半路有什么差错,多个人照应总归是好的。
“豺哥说,事成之后,每个人能分三千万。”
鸡心没说结盟的事,却说了豺哥许诺给他的好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一听就笑了,三千万好处费,这样的话豺哥也跟他说过。
可他没答应,只同意做做外围,跟着一起喝汤,于是减到了三十万。
有意思!
这样的话豺哥是不是跟每个人都说过?
一个人三千万,十个人就是三亿。
就算豺哥真要对到港的美金下手,一个人三千万分下去,到他手上又能剩下多少?
要知道,豺哥不是独行侠,他是三湘帮的人。
你打公司的旗号做事,就得给公司带来利益,这份上缴的利益叫做交公账,不然你弄不来钱,公司捧你上位做什么?
一人三千万分下去,再给公司交一份,豺哥忙前忙后能落下什么。
看来,果然跟他想的一样,这次行动中有好多替死鬼,鸡心八成就是其中一员。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鸡心,你表哥参加这次行动吗?”
林耀继续问道。
鸡心想了想,微微点头:“应该会参加吧,我表哥现在是豺哥的头马,没理由不加入。”
林耀沉默少许,低声道:“咱们的事先别告诉你表哥,没出问题一切都好,出了问题,看情况拉他一把就是了。”
鸡心轻轻点头:“好!”
林耀目光微眯。
表哥也是哥,鸡心答应的这么痛快,一点犹豫都没有。
是个狠人啊!!
他出卖你的时候,也一定会很果断吧。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第二天...
林耀带着刀仔,来到了大荒野滑冰场。
黄皮猴喜欢滑冰,当然,喜欢滑冰是假的,喜欢在滑冰场逗妹子才是真,没事的时候他一般都会在这。
“老板,来两个冰淇淋。”
进场之前,林耀在门口买了两个冰淇淋。
他一个,刀仔一个,二人吃着冰激凌进了滑冰场,看上去跟其他人没什么不同。
“好多人啊!”
进了滑冰场一看,里面人还不少,起码有几十号人。
林耀二人没有换上滑冰鞋,就站在外围看着,不时再对照下手上的照片。
片刻之后,黄皮猴就被他们找了出来。
入眼,黄皮猴正在滑冰场中间,围着两个女孩划来划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两个女孩明显是初学者,抱在一起根本不敢动,脸上的厌恶之色无需言表。
看到女孩害怕了,黄皮猴变本加厉,每次从女孩身前划过时,都会去拉二人的手。
被躲开他也不慌,反而更加来劲,明目张胆的想占人家便宜。
“收拾这种人,我一点心理负担没有。”
瞧了一会,刀仔如此跟林耀说道。
林耀脸上带笑,也不打击刀仔的积极性,只是劝告道:“这里人多,等他出去了再收拾他。”
“行。”
刀仔点头答应下来,二人就站在不远处,看着黄皮猴春风得意。
心想:“笑吧,一会有你哭的时候。”
过了半响,两个女孩离开了,觉得没意思的黄皮猴也停了下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家伙也是好命,离开的时候是跟着一个导游团走的,人多,林耀二人没有动他。
只是很快,他运气就耗尽了。
可能是今天多喝了几瓶汽水,出了滑冰场的大门,黄皮猴就直接奔公厕去了。
林耀二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跟了上去。
“嘶!”
厕所内,放水完毕的黄皮猴,爽的打了个哆嗦。
相比大多数古惑仔,黄皮猴混的绝对不差。
这个不差,不是说他有多少小弟,有多少地盘。
这些东西他都没有,不过他有个好大哥,三教九流的人谁不得给他个面子。
太厉害的人,看不上他,他也招惹不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能招惹上的,都是些不怎么厉害的人,这些人可能是道上的,却不会是亡命徒。
混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普通人上班一样,绝对没有跟你拼命的勇气。
所以,黄皮猴这几年混的风生水起,街面上的小混混看到他了,也得叫声猴哥来听听。
“你就是黄皮猴吧?”
正想往外走,还没出门,黄皮猴就发现两个年轻人堵住了去路。
“你们谁呀?”
被人堵了黄皮猴也不慌张,他自认在元朗地区,敢收拾他的人还没出生呢。
“要你命的人!”
刀仔二话不说,飞起一脚踹了出去。
黄皮猴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只觉得腰间一疼,噗通一下就撞在了小便池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公厕多脏啊!
讲文明的只是少数,这一摔,直接沾了一身骚。
没等他爬起来,被地上刺鼻的气味一冲,直接就干呕了起来。
嘭!!
刀仔的第二脚到了,一脚踢在了他的肚子上。
黄皮猴这下没挺住,直接吐了出来,眼泪和鼻涕都下来了。
“看什么,没见过小混混打架啊?”
公厕人不少,看到这边打起来了,立刻就有人围观。
林耀往门口一站,横眉怒目,再加上被收拾的不轻的黄皮猴,吓得路人纷纷落荒而逃。
“大哥,别,别打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硬挨了几下,黄皮猴想的不是报复,而是赶紧告饶:“小弟要是有得罪的地方,二位说出来,我一定改!”
刀仔停下手,看了眼站在门口的林耀。
林耀根本不在乎他的求饶,点点头示意刀仔继续打。
刀仔得了命令,下手毫不留情。
只是一会的功夫,黄皮猴就被打的头破血流,躺在地上只剩下哼哼了,哪还有骚扰小姑娘的干劲。
“耀哥,差不多了吧,再打下去会出人命的。”
刀仔下手很重,尤其是刚开始的几脚,少说踢断了黄皮猴几根肋骨。
这要是往医院鉴定一下,起码是个轻伤,再多打一会,打死他也不稀奇。
“叮!”
林耀叼上一根烟,用防风打火机点燃,吞了个烟圈:“行了,你先歇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让刀仔退到一旁,林耀自己走了上去。
他嫌弃的看了眼黄皮猴,看着他满身屎尿的狼狈样子,低语道:“知道为什么教训你吗?”
“不知道。”
黄皮猴哪知道林耀二人的来路,目光中满是委屈。
“不知道?”
林耀眉头一挑。
“知道,知道。”
黄皮猴害怕再被打,连忙改口说知道。
林耀一看就明白,黄皮猴已经被打怕了,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就是说圆明园是黄皮猴烧的,估计他也会点头认下来。
“我不管你是真知道,还是假知道,这次只是给你个教训,以后别让我在元朗看到你,不然摘了你的眼角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蹲在地上,指了指黄皮猴的脑袋:“这次是你走运,下次没这么容易了。”
“是,是。”
黄皮猴连连应是,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林耀冷哼一声,带着刀仔离开公厕,很快消失在了人群中。
“这就搞定了?”
等到进了一家商场,刀仔才忍不住问道。
林耀面带微笑,回答道:“小混混嘛,很容易对付的,你看他那副样子,你说接下来的几个月,他敢不敢在元朗晃悠?”
黄皮猴今天被暴揍一顿,没有几个月的时间缓冲,恐怕他是不敢露面了。
刀仔想想也觉得有道理,只是想到这个保质期只有几个月,于是又道:“几个月后怎么办?”
“你傻了,几个月后你我在哪还不知道呢,管么多做什么。再说了,老爷车只是让我们把人教训一顿,黄皮猴要恶心也是去恶心老爷车,难不成还敢找我们算账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根本没有刀仔的顾虑,直言道:“你信不信,以后我们在碰面,这小子看到我们就会两腿发软,走路都得扶着墙?”
“太夸张了吧?”刀仔有些不信。
“不是夸张,而是欺软怕硬,谁能惹,谁不能惹,这些小混混最清楚了。他敢惹老爷车,是知道老爷车软蛋一个,不敢拿他怎么样,换成豺狼你试试,借给他两个胆子他都不敢靠近。”
“古惑仔这种东西,说白了也就那样,外强中干你知道吧,说的就是这种人。”
“只要你不怕他,比他还硬,他就拿你没办法,敢玩命的终究是少数。”
林耀不是刀仔,他是见过世面的。
破冰行动中,他又不是没跟港岛这边的公司打交道,比狠,塔寨能甩他们十条街。
他在卧底行动中,能坐到塔寨二号人物的位置,比他狠的又有几个。
他连东叔都不怕,会怕一群小混混?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教训了黄皮猴一顿,完成了与老爷车的约定,接下来的时间林耀就清闲了。
一连半个月,他都待在家里没动地方,顶多出去跟鸡心或者麦诚喝两杯酒。
不过,他也不是啥也没干。
港岛的局势被他摸的差不多了。
眼下的港岛,并不是历史上的港岛,而是一个港片混杂的世界。
比如说,在九龙冰室中做服务生的九纹龙,在街头给人擦车的小马哥。
父亲刚死,马上要回来即位的尖沙咀倪永孝,还有他的手下韩琛。
再往上,洪兴与东星之争愈演愈烈,谁才是港岛头号字头,双方争的是寸步不让。
这还只是林耀知道的,不知道的就更多了。
当然,这不是眼下最主要的问题。
眼下最主要的是,策划了半个月之久的豺狼,终于要准备动手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大家都认识一下,在坐的都是自己人,也是这次行动的主力。”
一晚,林耀接到了豺狼的电话,来到了他精心准备的老巢。
这里,原本是两间廉租房,财狼将两间一室一厅的房子打通了,组成了一间两室两厅的大房子。
林耀和刀仔到了这里的时候,发现已经坐满了人。
他只认识鸡心和他表哥,其他人一个也不认识,更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来历。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阿耀,这位是刀仔,这位是鸡心,乐府酒楼的事就是他们三个做下的,都是有本事的年轻人。”
豺狼先跟大家介绍了林耀三人,随后又给林耀三个介绍其他人:“这位是阿良,鸡心的表哥,剩下四位分别是江虎和江龙兄弟,曹志国,叶国欢。”
豺狼介绍一人,林耀就看向一人。
四个人都介绍之后,他也将众人看了一遍。
阿良没什么好说的,鸡心表哥,跟了豺狼有五六年了,算是他身边的老人。
江虎和江龙,则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壮汉,彪悍的气息扑面而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虎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曹志国是个中年胖子,留着胡子,看上去不是狠角色,坐在椅子上一直在偷偷打量别人。
剩下的叶国欢...
林耀对他是最重视的,不为别的,就因为他长得有点像任先齐,名字还姓叶。
像任先齐没什么,姓叶也没什么。
两个加在一起就有东西了,要是林耀没有记错,任先齐出现过一部犯罪片《树大招风》。
影片中,他饰演的人就叫叶国欢,原型人物是大贼王叶继欢,一个拿ak跟警员对射的狠人。
“豺哥,我早就想跟你了,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叶国欢二十多岁,第一个开口表忠心。
此时的他,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年前才来到港岛讨生活。
“客气什么,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了。”
豺狼笑容满面,看着在场的八人就像看珍宝一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众人纷纷笑着回应,林耀也不例外。
只是和别人的尬笑不同,他注意到除了鸡心的表哥阿良,其他人好像跟豺狼都不是很熟。
“都是新人!”
林耀目光微眯,看着这支拼凑来起来的队伍。
结果没等他继续想下去,江氏兄弟就开口了:“豺哥,这次将我们召集起来,不会只是认识一下吧?”
“是啊,我们兄弟闲的快生锈了,你说了要带我们发财的。”
江龙与江虎两兄弟,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看上去是这群人中最厉害的。
豺狼也显然对这两兄弟很忌惮,闻声后笑道:“你们放心,我这次召集大家,就是因为行动要开始了,只是在我开口之前,大家的传呼机得先交上来。”
众人对视一眼,有传呼机的都仍在桌子上。
林耀跟刀仔也照做了,他们财力不济,没钱用大哥大,一两千块的传呼机却还是可以的。
一会的功夫,桌子上就多了七个传呼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没有的是叶国欢,他年前才刚来港岛,混的一直不是很如意,传呼机的价格虽然比大哥大低很多,一部也要一两千块,对他来说还是奢侈品。
“好了,现在可以说了。”
豺狼将传呼机收走,这才开口道:“我的线人告诉我,明天下午五点,船王包刚会有一批美元存入港岛银行,大概有两千万美元,折合港币1.8亿左右。”
“不是说抢汇丰的美元储备吗?怎么变成船王的存款了?”
曹志国第一个开口问道。
江氏兄弟也开口道:“是啊,你上次说有3.6亿港币的美元,每人最少能分三千万的!”
“拜托,用来放风的话你们也当真啊?”
“不要那么天真好不好,大银行的美元储备是那么好抢的吗?”
“哪次运送美元储备过来,汇丰不派半个连的人护送,就凭我们几个怎么抢啊?”
“存款就不同了,港岛银行去收存款顶多派一辆收款车,两辆护送车,随行的武装人员不会超过三十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只要知道行进路线,给他们来个突然袭击,蛇吞象完全没问题。”
“这次行动只要成功,每人能分到1500万港币,虽然没有之前说的那么多,可安全性却大大提升了。”
“如果有人嫌少,不想参加,我没有意见。”
“说出来,在安全屋里待三天,等我们安全之后你就可以离开。”
豺狼摊了摊手,目光从众人身上扫过:“谁不想干?”
“做,凭什么不做,1500万会从天上掉下来吗?”
叶国欢第一个表示支持。
“我们也没意见。”
江氏兄弟想了想,现在可不是打退堂鼓的时候。
有一就有二,众人纷纷表态,没有一个说不想干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环视一周后,豺狼满意的点点头,开口道:“江氏兄弟负责主攻,曹志国负责在路上爆破,我和阿良、国欢、鸡心负责策应,阿耀和刀仔开着大货车,在前方路口负责接应,大家有没有问题?”
“没有!”
众人异口同声,全都支持豺狼的提议。
林耀也没有意见,只是额外的看了眼曹志国。
之前他就看这家伙不像狠角色,没想到他居然是爆破手。
爆破手的重要性,其实还在江氏兄弟之上。
别看江氏兄弟负责主攻,看似提供了最大火力,仔细想想就知道,如果没有曹志国的爆破,将对方的护卫车辆送上天,光凭他们几个怎么跟负责押运的二三十号人打。
有了曹志国,他们就可以扬长避短,将突袭风格发挥到极致。
最理想的状态,是用爆破解决掉所有护卫车辆,他们只需要对付押款车上的人就行了。
一辆装着钞票的押款车,撑死坐五六个人,又是突然袭击,他们的成功率还是很大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豺哥,这两个小兄弟只负责外围接应,用不用得到他们还是两说,总不会也要分走1500万吧?”
同意下来之后,江氏兄弟又有了疑问。
听到这话,其他人也是纷纷皱眉,毕竟他们打生打死的做下来,要是跟什么也不做的人分同样的钱,任谁都会有怨言的。
“大家放心,他们兄弟两个是干净人,不想脏了手,自然也不能分到那么多。”
“我已经跟他们说好了,不用他们动枪,只负责接应,事成后你们每人分1500万,他们兄弟两个每人三十万。”
豺狼这么一说,其他人也就不再说什么。
30万,跟1500万一比只是九牛一毛。
相比脏不脏手,他们更看重能分多少钱。
为了钱,他们什么都肯做,别说去拼命了,吃翔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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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箱子打开,里面放的都是武器。
短枪就不说了,里面七八把,此外还有三把散弹枪,两把ak,外加一把m16。
另一个箱子里,放着手榴弹与地雷。
林耀拿起一枚看了看,东西有些年头了,估计是全民皆兵时的存货,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拉响。
“大家随便挑,我们明天要打硬仗,武器不趁手是不行的。”
豺狼说着的同时,将唯一的m16拿了起来,又拿了一把散弹枪。
手枪他没碰,手榴弹也没拿,只是多拿些子弹。
“我们两兄弟用散弹枪,这东西近距离比啥都好使,瞄都不用瞄,一枪下去就是一大片。”
江龙与江虎兄弟两个,一人拿了一把喷子,一把手枪,每人又带了四枚手榴弹。
其他人面面相视,林耀和刀仔无所谓,他们负责接应,又不用去跟人火拼,有两把手枪就足够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手枪他们都不用豺狼给的,老神在在的坐在沙发上,根本不和众人争抢。
最后,剩下的两把ak被叶国欢和阿良拿走了,鸡心则分到了一把喷子。
曹志国只要了手枪和地雷,并把地雷放进了他的双肩包里。
林耀从旁边看了看,曹志国的包里东西不少,除了一些简单工具以外,还有他自己制作的小玩意。
“你们两个不需要吗?”
看到林耀二人没有拿武器,豺狼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们有了。”
林耀把手枪从腰间拿出来,笑着说道:“豺哥,你这有没有防弹衣,有的话我就要两件。”
豺狼没给他好脸色:“防弹衣很难搞的,而且贵的要死,一件普通的就要八九万,怕死的话下次自备好了。”
江虎也在一旁说道:“别太迷信防弹衣,该你死了,戴着头盔,穿着防弹衣也会死,不该你死了,你往人堆里冲子弹都躲着你走。”
“是啊,防弹衣分量太重,一件起码有二三十斤,行动的时候特别不方便。我们兄弟有次跟人发财,那家伙就因为穿着防弹衣,跑的太慢被抓住了。”江龙也开口说了一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也正常,现阶段的防弹衣都是老型号的硬体防弹衣,里面要插钢板的,又笨又重,一些重型防弹衣甚至能达到六十多斤。
不像后世,研发出了软体防弹衣,采用新型材料,普通防弹衣只有6一8公斤,完全可以24小时着装。
“豺哥,晚上你要跟我出去一趟,我得实际考察下地形,以免动手的时候来不及。”
分好装备之后,曹志国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豺狼听到后点点头,对着阿良吩咐道:“一会我和志国出去一趟,你负责照顾兄弟们。”
说是照顾,其实更像是监视。
在场的众人中,有一个算一个,只有阿良是豺狼的亲信。
其他人,包括鸡心在内,豺狼一个都不信任,说话中满是防备。
不信可以回想一下,从始至终,豺狼的话都说的含糊其辞,真像个公司老板。
“放心吧豺哥,我知道该怎么做。”
阿良满口答应下来,还拍了拍鸡心的肩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很快,天色暗了下来。
众人留在出租屋内吃着火锅,豺狼则带着曹志国去勘察场地。
吃着吃着,叶国欢开口了:“阿耀,你和刀仔怎么想到,有1500万不赚,赚三十万?”
众人吃饭的动作一顿,就连阿良都忍不住看过来。
林耀吃了口羊肉,不以为意的说道:“肚子小,吃不了那么多。”
“怕死吧?”
叶国欢仰着头,目光中满是轻蔑。
“算是吧。”
林耀笑着应承下来,根本不接叶国欢的话。
叶国欢是个狂人,他只服有本事的,现在他初出茅庐,豺狼才能压住他。
换成十年后,大富豪跟他说话都得商量着来,驴脾气犯了谁也不好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因为清楚他是什么人,林耀不想多费口舌。
在他看来,叶国欢这种只会逞凶斗狠的人,是不适应这个逐渐完善的社会的。
而他依仗的从不是武力,武力只是保驾护航的工具,想发财你得动脑。
“三十万也不少了,你问问港岛市民,有几个有三十万存款的?”鸡心在旁边说了一句,随后又看向刀仔,询问道:“刀仔,三十万如果到手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会留下二十万,剩下十万让人带回老家给我老爸。”
“我是老来子,生我的时候我爸都三十七了,这些年也没跟我享过什么福,我作为子女的,有义务让他过上好日子。”
刀仔此话一出,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
尤其是江氏兄弟,他们来港岛已经七八年了,一次家也没回过,闻声后哽咽道:“我们兄弟两个,都快忘记老家的样子了,记忆里最深的就是家里的那条黄狗,它看到我们就摇尾巴,扭着身子的摇,也不知道还在不在。”
看着失态的二人,众人有些莫名其妙。
生活就是如此,总有不经意的瞬间击中你的泪点。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看着抱头痛哭的两兄弟,刀仔心中柔和几分。
之前在他眼中,江氏兄弟是江洋大盗,杀人如麻,很有距离感。
现在看,他们也是人,有血有肉,如果有的选,谁愿意刀口舔血。
“晚上的事知道就行了,别往心里去,狼行千里始终是要吃肉的,哭一哭,笑一笑,明天还要为生活低头,改变不了什么。”
晚上,躺在客厅内的沙发上,林耀跟刀仔如此说道。
刀仔是个简单的人,没那么多花花肠子。
这种人立场不坚定,容易随大流,人云亦云,看问题只看表面。
“耀哥,叶国欢那么针对你,你不生气?”
刀仔答非所问,反倒问起了林耀。
林耀也没睡,躺在沙发上抽着烟,不以为意的说道:“叶国欢不必在意,他是个红脸汉子,有什么都写在脸上,反而容易打交道。以后见的多了你就会明白,真正难打交道的人,反而是冲你笑的人,这些人才是吃人不吐骨头。”
从始至终,林耀也没将叶国欢当成过对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个人再怎么样,性格是不会变的。
叶国欢都二十多了,现在是什么样,估计十年后也是什么样。
他只是个猛将,冲锋陷阵可以,却永远成为不了智将,儒将。
吕布够勇吧?
不够还有西楚霸王。
他们是什么结局,都不怎么好吧。
充分说明了,猛将做不了明主,最多只能逞一时的威风,迟早要为别人做嫁衣。
“早点睡吧,明天就要行动了,我们虽然不用往前冲,只需要负责接应,可凡是就怕万一,没有好的状态怎么行。”
林耀将烟头丢掉,躺在沙发上闭目不言。
时间一晃。
第二天中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中午吃的是海鲜粥,蟹黄包,豺狼还特意去买了叉烧,显得很丰盛。
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他们下午要做大买卖,一旦得手,立刻就会刷新港岛的犯罪记录。
大家吃的很慢,甚至可以用品来形容。
因为谁也不知道,吃了这顿还有没有下一顿,说不得,这顿就是大伙的断头饭了。
“吃饱了吗?”
“吃饱了。”
“好,出发!”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该去赚大钱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下午五点左右,运送美金的运钞车,会通过东区海底隧道过来,经蓝田,观塘,然后前往港岛银行。”
“预计,对方会出动一辆押运车,两辆护卫车,守卫大概在20一30人。”
“你们放心,我们不需要硬拼,翠屏南街是押运车的必经之路,我们已经在道路两旁的灯柱里,装上了足以将护卫车掀飞的指定性遥控炸弹。”
“只要护卫车经过,志国就会引爆它们,然后逼停押运车,实际上需要我们对付的,只有一辆押运车而已。”
“押运车这东西你们是清楚的,里面装满了钱,不可能有太多守卫。”
“除了正驾驶与一个副驾驶,车厢内最多有两三个人,我们完全可以搞定。”
“整个行动,预计十分钟内结束。”
“拿到了钱,我们就开车离开。”
“不远处,阿耀和刀仔会开着一辆厢式货车接应我们,面包车直接上厢式货车,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等到差佬们察觉到的时候,大家早就回来吃牛排了。”
坐在一辆白色面包车上,豺狼双眼放光:“怎么样,这个计划可行吧?”
“听起来蛮不错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众人纷纷点头。
豺狼笑容满面,继续道:“行动的时候,下手不要有顾虑,一定要够狠。车上是价值上亿港币的美金,那些守卫不会甘心让我们把钱抢走的。所以,我们要在第一时间震慑住他们,不配合就果断开枪,不然死的可能就是你了。”
“豺哥放心,大家出来就是为了钱,谁挡我们发财就是我们的敌人,对待敌人我们兄弟从不手软。”
江氏兄弟异口同声,这才是悍匪的真实面目。
看到大家信心满满,豺哥果断下令出发。
面包车直接开往翠屏南街,到达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林耀和刀仔下车,前往了前方路口的拐角处,在那里停着一辆厢式货车。
他们将在这里负责接应,主要是听到爆炸声后打开货车车厢,将准备好的木板铺上。
豺狼他们行动成功后,会开着面包车过来,顺着木板直接开进货车里面。
“耀哥,你说豺狼他们能成功吗?”
坐在货车内,刀仔看起来有些紧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眯着眼睛,有些不确定的说道:“情报如果属实,成功的希望就很大,如果不属实,那就三分在人,七分在天了,这种事谁能说得准!”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很快到了四点半。
距离行动时间越来越近了,林耀也忍不住坐直了身体,不自觉的看向手上的手表。
咚咚咚...
押运车还没来,货车的车门就被敲响了。
林耀赶紧低头看去,入眼是一名穿着绿军装的巡逻警,正拿着警棍敲打车门。
“喂,这里是货车禁停区,谁让你们把车停在这的!”
巡逻警一手拿着警棍,另一只手就掏出来胸前的小本子,头也不抬的说道:“下车,你们的车涉嫌违停,要扣两分,罚款两百元。”
林耀与刀仔对视一眼,他们虽然会开车,可是没有港岛驾照。
罚款好解决,驾照的事可就麻烦了。
“阿sir,您高抬贵手,我们不知道这里禁止停车,这就把车挪开好不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赶紧从车上下来,从口袋里掏出香烟递给对方。
年轻的巡逻警理都不理,摆手道:“别来这一套,你们已经停在这里,再说这些也晚了,赶紧把驾照拿出来吧。”
“长官,通融一下啊。”
林耀看到塞烟都不行,赶紧翻了翻口袋,将口袋里的所有钱都掏出来,差不多有一百多块的样子:“长官,我们是真不知道,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好不好,这点钱您拿去喝茶?”
“给我钱,你们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巡逻警不为所动,反而将手放在了配枪上:“我怀疑你们的车厢里有违禁品,现在立刻打开车厢,我要进行检查。”
林耀目光微眯,距离行动时间越来越近,他不可能一直被耗在这。
于是给了刀仔一个眼色,自己则带着巡逻警往车厢门走去,边走边说道:“长官,您在这一行干了多久了?”
“四年,有问题吗?”
巡逻警跟在后面,接着又催促道:“别废话,赶紧打开,让我看看里面有什么。”
咔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打开车厢门,他们这辆货车是用来给面包车提供掩护的,里面除了两块木板什么也没有。
看到里面空无一物,巡逻警满意的点点头:“没有违禁品,那就是违章停车的处罚,今天算你们走运。”
“长官,您就不怕车上有夹层吗?”
林耀故意如此说道。
听到此话,巡逻警目光一亮,点头道:“是啊,里面还没有检查,万一有夹层怎么办?”
说着,他爬进了车厢,拿着警棍敲了起来。
丝毫没有注意到,林耀也跟着上来了,目光中带着冷意。
嘭!!
站在巡逻警背后,林耀正要下手。
突然间,远处传来了爆炸声,声音大的震的人双耳发鸣。
巡逻警一听这声音,赶紧掏出配枪往外冲,结果刚冲到货箱门前就觉得后脑勺一疼,随后便失去了知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是个好警察,不该死!”
林耀看了眼倒在地上的巡逻警,将他拖着放在了路边的草丛中,想了想,又卸掉了他的子弹,将子弹丢进了下水道里。
做完这一切,他才抬眼向远处看去。
入眼,只见两辆护卫车已经被掀翻在地,豺狼一行人正拿着武器从面包车里冲出来,冲向被逼停的押运车。
噼里啪啦!!
枪声四起,街道上子弹乱飞。
只是跟计划中不同,计划内,本该被掀翻在地,失去战斗能力的两辆护卫车与车上的守卫人员,居然没有被全部震晕,还有几个人挣扎着爬了出来。
“志国,你怎么搞的,火药放少了,威力不够啊!”
豺狼气的火冒三丈,可此时也不是发火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硬上了。
哒哒哒哒!!
m16喷吐着火光,其他人也纷纷开火。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两辆被掀翻的护卫车上,爬下来的七名守卫,也纷纷依靠在车辆后面还击。
与此同时,被逼停的押运车上,也传来了开火的声音。
仔细数数,押运车上便有五人,再加上护卫车内爬下来的七个人,守卫力量高达十二人之多。
豺狼这边,曹志国就是个凑数的,拿着手枪躲在掩体后面胡乱开两枪,除了能听个响声没有任何用处。
输出的主力,完全是豺狼,江氏兄弟、叶国欢、阿良、鸡心六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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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打了个先手,情况也对豺狼一伙人不利。
很快,打死了两个守卫之后,江虎被一阵乱枪射死了,前去救援弟弟的江龙,也被散弹枪打中了大腿。
“豺哥,怎么办啊?”
“豺哥,不行就撤吧!”
面对众人的呼声,豺狼戾气大增,怒道:“撤个屁,今天有钱就有命,没钱还要这条烂命做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说罢,摘下江龙身上的手榴弹,看也不看的向着护卫车丢去。
轰!!
烟尘四起,轰鸣声直接盖过了枪声。
看到劫匪居然有手榴弹,守卫们士气大跌,一时间居然不敢露头了。
“冲过去,抢了钱我们就走!”
豺哥是个狠人,尤其是需要抉择的时候,这种狠劲让他无比果断。
在豺哥的带动下,众人纷纷发起冲锋,向着押运车不断逼近。
两个露头的守卫,很快被打成了筛子,同样,阿良也倒在了冲锋的路上。
至于凑数的曹志国,根本没看到他的影子,也不知道躲在哪划水呢。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轰!
手榴弹开路,子弹乱飞。
在强大的火力面前,守卫的人数优势被压制了下去,当真被豺狼一伙人攻到了押运车面前。
“鸡心,用手榴弹炸开车门!”
豺狼一边与守卫对射,一边对着鸡心命令道。
鸡心楞了一下,他可不是傻瓜。
谁不知道去炸押运车的车门,等于将自己暴露在守卫的枪口下,钱有命赚,也要有命去花才行啊。
“废物!”
看到鸡心不吭声,豺狼又对着叶国欢喊道:“国欢你去,事成了多分你一千万!”
“好!”
叶国欢比鸡心猛多了,一手扣动扳机,一手压着ak,不要命一样冲向运钞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运钞车后面,此时还躲着三名守卫。
看到叶国欢冲来纷纷开枪,却被早有准备的叶国欢就地一滚避了过去,成功靠在了押运车后门。
轰!!
手榴弹被塞进车把手里引爆,冲击力就像开罐头一样,将押运车的后车门掀飞了出去。
众人定睛一看,里面放着十个铁箱,每一箱都贴着封条,一箱恐怕就是200万美元。
“钱啊,好多钱啊!”
江龙大喜过望,不管不顾的向着钱箱冲去。
“别去!”
砰!!
话刚落地,江龙就被守卫的冷枪放倒在地,趴在地上没了动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江龙!”
豺狼怒喝一声,也怕步了江龙的后尘,大喝道:“杀光这些守卫,回去后再分钱!”
鸡心,叶国欢,豺狼,曹志国。
还活着的四个人,纷纷对着剩下的守卫开火。
在金钱与利益面前,就连一直很软蛋的曹志国,此时也跟发怒的兔子一样,一口气打光了一个弹夹。
噗!!
子弹穿过玻璃,一名躲在翻倒的护卫车后面的守卫,直接被子弹打爆了脑袋。
趁此机会,豺狼也投掷出手榴弹,将两名想要放冷枪的守卫炸飞了出去。
“妈呀,我不干了!”
一名被吓坏了的守卫弃枪而逃,被蹲守在押运车内的叶国欢当场击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剩下的四名守卫,也在狭路相逢的对决中一个个被打死,很快枪声便平静了下去。
“志国,开车过来!”
豺狼摸着被子弹划破的脸颊,脸上满是狰狞的笑容。
没人回应...
“志国?”
豺狼回头一看,曹志国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在腹部打了一枪。
此时他半坐在地上,双眼无神,已经是进气多,出气少了。
“玛德!”
豺狼怒骂一声,向着鸡心和叶国欢看去。
鸡心的胳膊也中了一枪,只是不严重,属于擦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行七人,完好无损的只有叶国欢一个,一场火拼下来,基本是全员挂彩。
“死了也好,分钱的时候就不用麻烦了!”
豺狼将m16挂在背上,自己跑上车,将面包车开了过来。
“快,钱箱放进来,我们没时间了。”
距离第一声枪响,已经过去了十三分钟。
港岛警员并不是酒囊饭袋,按照之前的推演,这个时间线上距离此地最近的蓝田警署,恐怕已经出动警力赶来支援了。
砰砰!!
第一个钱箱刚放进面包车,后面就响起了枪声。
众人赶忙回头看去,发现不是警署的大部队到了,而是一名拿着左轮枪的军装巡警。
看到是巡警,豺狼松了口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端着m16一边向后扫射,一边对鸡心和叶国欢命令道:“动作快点,再有两分钟,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撤退了。”
算起来,两分钟的时间并不长。
押运车内的钱箱,都是那种大号的特制钱箱。
一个箱子装有二百万美元,以一张100美元面额的钞票,净重105克来计算,两百万美元就是22公斤。
美元不算太重,箱子却绝对不轻。
出于安全考虑,这种特制的大铁箱,每个箱子净重四十五公斤,为的就是一个人拿不起来。
箱子加上钱,总重量将近七十公斤。
一个人站在押运车内,根本没法将钱箱抱起来,只能采用两个人拖拽的笨办法。
紧张加心虚,鸡心二人根本使不上力气。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他们才弄出来六个箱子,剩下的四个还没等再去拿,远处就传来了凄厉的警报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鸡心,搬上来几个箱子了?”
豺狼焦急的问道。
鸡心也很害怕,颤抖着回答道:“六个了,还有四个!”
“来不及了,撤!”
豺狼当断则断,一脚油门踩了下去。
叶国欢此时正在押运车内,将第七个钱箱推出来,看着绝尘而去的面包车,惊道:“豺哥,我还没上车呢,我还没上车呢!”
“豺哥,国欢还没上车啊!”
鸡心趴在钱箱上,一脸焦急的跟豺狼说道。
豺狼面色不变,回答道:“再等他就来不及了,大家都是出来混的,相信他会理解我们的。”
“可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没什么可是,这次行动你表现的很好,回去后我会多分你五百万,以后你就跟着我好好干吧!”
豺狼根本不听鸡心的解释,或者说,他是故意丢下叶国欢的。
至于叶国欢被抓了,会不会出卖他,豺狼此刻根本不在乎。
行动已经成功了,虽然没有尽善尽美,却也抢到了六个钱箱,1200万美元。
有这笔钱,他下半生去哪快活不行,难道还留在港岛等着被抓啊。
巴拿马,加拿大,比利时...
这些地方都跟港岛没有引渡条约,只要在那边当个好市民,港岛警署一辈子也动不了他。
威武,威武,威武...
就在豺狼想着日后风光,距离林耀所在的接应地点越来越近时,迎面冲来了一辆警车。
看到有警车,豺狼丝毫不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难不成,对方还敢来撞他不成?
没可能的,现在的测速起码有90,两辆车迎头撞在一起,车上的人非死即伤,稍微有点常识的就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哐当!!
念头刚出来,两辆车就狠狠的撞在了一起。
豺狼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哪来的愣头青,不要命了吗?”
“出事了!”
远处,林耀始终看着这边。
亲眼看到豺狼驾驶的面包车,被一个不知名差佬驾驶的警车迎面撞上。
两辆车同时侧翻,虽然他此刻不在车内,也知道车里的人一定舒服不了。
嗡嗡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发动货车,向着出事地点赶来。
等到他到达这里的时候,只听远处枪声不断,蓝田警署的人并没有追来,好似在事发地点与什么人发生了交火。
当然,此时的林耀并不清楚,叶国欢被豺狼放弃了,蓝田警署的人正在追捕他。
只知道,相撞的两辆车都被撞的变形了,豺狼跟鸡心浑身是血的从车底爬出来,其中鸡心还拖着一个钱箱。
“仆街,我日你仙人板板!”
豺狼嘴里吐着血,好似受到了内伤。
鸡心好一些,车辆相撞的瞬间他选择了跳车,只是受到点擦伤。
“上车!”
林耀从驾驶室内探出头,对着狼狈不以的二人说道。
鸡心恍然大悟,拖着钱箱跑过来,最终在刀仔的帮助下藏进了车厢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豺狼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刚要跑,就被从车里爬出来的那名开车撞他的警员打中了胸口。
“仆,仆街!”
豺狼费力的回过头,仿佛要将此人记在心里一样,咳血道:“日你先人...”
嘭!!
豺哥倒在了地上,目光中还带着不甘。
林耀一脚油门踩下去,货车开始了加速。
那名差员还想追上来拦截,结果没走两步就跌倒在地,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离开了。
四目相对的瞬间,林耀与此人对视一眼。
这一看不要紧,林耀直接就惊呆了:“程龙!”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陈家驹,你搞什么,我不是让你在前方设卡吗,为什么不听命令?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的擅离职守,嫌犯带着钱跑掉了!”
蓝田警署内,一名长得有点像董骠的中年警司,正对着一个大鼻子年轻人发火。
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撞了豺狼的车,又开枪将豺狼打死的无名警察。
当然,他其实是有名字的,他叫陈家驹,82年从警校毕业,今年刚刚从巡逻警转入重案组,乃是蓝田重案组中有名的新人刺头。
“骠叔,当时情况紧急嘛,我听到枪声后害怕伙计们顶不住,当然要前去支援了。再说了,豺狼可是我打死的,他肯定是这伙人的老大,现在豺狼死了,剩下的人还能成什么气候,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陈家驹可不是默默忍受的人,要不是有个暴脾气,他也不会直接去撞豺狼的面包车。
这一撞可好,肋骨断了好几根,要不是他福大命大,恐怕这条命得丢一半。
“狡辩!”看到陈家驹还敢顶嘴,骠叔勃然大怒:“你在警校是怎么念的,当差佬的第一要素是服从命令,我的命令是让你在街道设卡,不是去追捕嫌犯,回去你等着写检查吧!”
“骠叔,我可是受伤了啊,你不是这样对我吧?”
陈家驹还想卖惨,可惜骠叔已经不想听下去了。
只是走了几步,他又想到陈家驹是唯一跟劫匪有过接触的人,于是又道:“跑掉的三名劫匪,你有没有记住他们的样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记住了一个半!”陈家驹回答道。
“一个半?”
骠叔只觉得血压猛增,多年来的养气功夫荡然无存:“怎么还有半个呢?”
“那人没下货车,我隔着车窗就看到了半张脸。”
陈家驹也怕挨骂,赶忙又道:“我记住那个带钱箱跑的劫匪了,回头就跟素描组的人说出他的样子,绝对能画个八九不离十。”
听到这样的话,骠叔总算气顺了些,直言道:“那三个劫匪,带走了船王的两百万美元,这件事上面很重视,绝对不会这样结束的。别说骠叔不给你机会,这件案子你给我盯死了,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向我报告,我也好跟船王有个交代。”
港岛虽然不是纯粹的资本世界,可资本的力量还是很有影响力的。
船王包刚,可是能跟总督直接对话的人,他的钱哪是这么好抢的。
只要船王不松口,一二十年这个案子也不会了结,自始至终都会有人追查。
同一时间,元朗区,月亮湾公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真没想到,这次行动会如此惨烈,豺狼都被当场打死了。”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林耀嘴上叼着烟卷,半是惆怅半是调侃的说道:“亏我一直还在防备着他,没想到他这么短命,倒在了成功的前一秒。”
“耀哥,现在豺哥死了,差佬也在到处找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啊?”刀仔如此问道。
林耀想了想,回答道:“先避避风头吧,看明天的新闻怎么说,有没有张贴我们的通缉令。如果没有,说明我们还是安全的,有的话,只能离开港岛去别的地方了。”
刚从老家偷渡到港岛,除非必要,林耀并不想再换地方。
当然,这件事不取决于他,而取决于警方的调查能力。
只是从眼下来看,警方能盯上他的可能性不大。
办案是要讲证据的,此时街道上又没有摄像头,甚至连目击者都可能没有,谁能说是他带走了钱。
说他跟劫匪有关,证据呢,总不能空口白话吧?
港岛推行的是无罪辩论,只要没有确切的人证与物证,谁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外号大富豪的强哥,在机场做下的抢劫案。
犯案后,只因为证人有次指认中,误将其他人当成了强哥指认,结果被推翻了全部定罪,最终无罪释放。
由此可以,港岛法律的严谨性,他们只讲证据,从不讲猜测。
“耀哥,钱怎么办?”
刀仔目光一转,落在了放在茶几上的钱箱上。
坐在一旁,正在擦红花油的鸡心,闻声后立刻说道:“不是说好了你们每人三十万港币吗?”
“是啊,可这里有二百万美元,按照8.5:1的兑换比例,相当于1700万港币,再加上我们救了你,这些钱你吃得下?”
林耀看向鸡心,目光中带着笑意。
鸡心不乐意了,沉声道:“怎么吃不下,我跟豺哥说好了,事成后能分1500万,而且豺哥在行动中说,事后在多给我500万分红,加起来就是2000万,这点钱还不够呢!你们是救了我,可那又能怎么样,你们就是负责接应的,有问题吗?”
“有问题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冷笑两声,低语道:“这话你怎么不跟叶国欢说?叶国欢没有被抓住,他跑掉了,我想他一定很想你,问问为什么离开时不带上他。叶国欢是什么人,你应该清楚吧,2000万,等着吃子弹吧你!”
沉默...
鸡心认识叶国欢,知道这家伙谁的面子也不给。
虽然说,放弃他是豺狼的意思,可现在豺狼死了,你说叶国欢会找谁算账,找死人吗?
肯定找他啊!
别说2000万,能不能活命还是两说。
以叶国欢的性格,找上门来肯定会打死他。
“三三一,这两百万美元我们分成十分,你,我,刀仔,每人拿十分之三,剩下一份上缴给帮派,算是给豺哥的香火钱,你们说怎么样?”
鸡心不想再争论下去,毕竟形势比人强,林耀的态度这么强硬,刀仔又跟他一伙的,谈崩了吃亏的只能是他。
还有就是,他也怕叶国欢回来找他算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两百万美元,十分之三就是六十万,换算成港币就是510万。
有这些钱,他完全可以去台岛,赌城,马来西亚,或者新加坡这些地方,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
只要不肆意挥霍,随便做点什么,也不愁下半辈子没有饭吃。
“鸡心,你是聪明人,应该明白没有我们过去,你早就被那个条子抓了。”
“所以,不要不甘心,觉得是我们欺负你,看看豺狼和江氏兄弟,哪个不比你厉害,只因为没有你运气好,不然活下来的就是他们了。”
林耀双手放在钱箱上,冷笑道:“你是走运,我们兄弟两个要是不讲究,别说钱了,你有没有命都是两说。”
跟鸡心这个人,从始至终他们都没有交心,纯粹是相互利用。
他还觉得委屈,以为自己拿少了。
也不想想,这年头黑吃黑的人那么多,六十万美元,亲兄弟都足够翻脸了。
林耀讲究,才没有把事做绝,不然鸡心怎么能坐在这里讲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咔!!
钱箱开启,露出了里面绿油油的钞票。
闻着散发的油墨味,林耀抽出一沓钱,深深的吸了一口:“真香啊!”
“耀哥,不对劲啊!”
刀仔拿过一沓钱,放在手上看了看:“怎么这么新?”
林耀眉头微皱,看了眼钱箱里的钞票,发现确实是太新了,简直跟新钱一样。
“钱是假的?”
鸡心坐不住了,赶忙自己拿起来一沓,又揉又捏,脸色诚惶诚恐。
“钱是真的,这个错不了。”林耀面色铁青,拿起几沓钱翻了翻,一把丢在了地上:“可惜是连号的!”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连号的,什么意思?”
鸡心将丢在地上的钱捡起来,不明所以的说道:“钱是真的不就行了,管它连不连号!”
“你懂什么,不管是哪国的钞票,上面都有编号码。这些号码不会重复,而且在银行中有备案,可以看做是一种防伪手段。就拿这些钱来说,你根本花不出去,去银行兑换直接就给你扣了,解释不清你就等着坐牢吧。”
林耀看着一箱子的钱,没好气的说道:“两百万,你怎么花,难道去菜市场买菜啊,人家收不收美元啊!”
两百万美元不是小数目,如果是不连号的旧钞,拿去外币兑换所直接换就行了。
连号,你怎么去换。
现在风头这么紧,好多人都在盯着这笔钱,拿到黑市去都没人要啊。
“那怎么办啊,找人洗钱行不行?”鸡心又想到了个办法。
林耀听到这话,沉默少许,回答道:“洗钱是个办法,只是不能现在洗,因为我们不知道谁是洗钱的,更不知道洗钱的人跟条子有没有关系,羊入虎口可就麻烦了。”
“再者,这段时间风声紧,正常来说洗黑钱,人家要收四成的手续费,我们只能拿到六成。”
“风声紧的时候洗钱,手续费要再加两成,我们四,人家六,两百万最多剩下八十万,你甘心吗?”
想了想,林耀又道:“听我的,这笔钱暂时不碰,等上个三五月,风头过去了再想办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鸡心动了动嘴,好似不太赞同这个说法。
主要是他有顾虑,不说三五个月后情况是什么样,单单是逃跑的叶国欢,就可能随时回来找他麻烦。
鸡心现在就想拿钱离开,林耀的话在他听来有些夸张,十分话最多能信三分。
“分钱吧,我拿走我那份,你们想怎么样随便你们。”
鸡心考虑片刻,说出了他的想法。
林耀想也不想的拒绝了,否定道:“不行,这些钱现在不能出现在市面上,不安全,万一你去换钱的时候被抓了,将我们卖出来怎么办?”
“这也不行,把也不行,是不是必须听你的才行,你们分明是欺负我!”
鸡心炸毛了,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你说什么,我们要是欺负你,早把你沉在海里喂鱼了,还能让你活到现在?”
刀仔也站了起来,指了指钱箱,又指了指外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想换了钱远走高飞,可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你说,耀哥哪句话说错了,这么大的风险你还要顶风作案,你找死也别连累兄弟啊!”
“我不换钱,拿了钱我就联系蛇头离开,偷渡去新加坡总行吧?”
鸡心依然在反驳,他是真不想留在港岛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行。”
林耀还是拒绝,沉声道:“你手上没钱,偷渡也要动用美元,那些蛇头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看到你手上的美元就知道你是干什么的。鸡心,你不要冲动,听我的,安安静静的在港岛待上三五个月,风头一过,以后有的是好日子。”
哼!!
鸡心冷哼一声,坐在沙发上不说话。
裂痕已经产生,或者说,早在林耀开口要求多分钱时,他们就跟鸡心离心离德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出来混,当然是利字当头。
鸡心要怪,就怪他实力不够,谁让他拳头不够硬呢。
“刀仔,叫小凤去买点吃的回来,我们三个暂时不要抛头露面,先等等明天的风声,看明天的报纸上怎么说。”
看到有些冷场了,林耀对着刀仔吩咐了两句。
“好的耀哥。”
刀仔回到卧室,吩咐小凤去买吃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三人则坐在客厅内看着电视,心烦意乱,谁也没有说话。
时间流速,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林耀刚起床刷牙,刀仔就急匆匆的冲了进来。
“耀哥,你看...”
刀仔手上拿着报纸,脸上满是慌乱之色。
“怎么了?”
林耀接过报纸,发现今天的头版头条,就是昨天下午的美元大劫案。
对此林耀并不奇怪,随意的回答道:“这有什么,头版头条很正常啊!”
“不是啊,你往下看。”
听到刀仔的话,林耀继续往下读,念道:“昨日下午五点左右,港岛银行的押运车,于翠屏南街遭遇匪徒袭击,守卫十六死,七伤,尚有六人未脱离生命危险。”
念到这,林耀看了刀仔一眼,继续念道:“劫匪有五人被当场击毙,三人乘车逃窜,另有一名劫匪疑似被同伙抛弃,于混战中手持ak,当街与警方交火76响,随后不知所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报纸上刊登着一张照片,照片拍摄的比较模糊,应该是随行记者偷拍下的。
画面中,叶国欢穿着竖领风衣,手持ak边打边打,七辆警车,二三十名差佬都没能留下他。
“这个叶国欢,这下是出名了,拿ak扫警车,真够疯的!”
林耀哈哈一笑,接着往下看。
这一看不要紧,脸色瞬间就变了。
入眼,报纸上在最下角写着:“劫匪成功劫走六箱钞票,总计1200万美元,钞票序列号如下::805530。”
100面额的美钞,12万张就是1200万。
从685530开始,一直到805530,正好是缺失的12万张美钞的序列号。
当然,林耀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他们只抢走了一箱钞票,剩下的五箱因为面包车翻了,被压在车底下没有被带走。
鸡心只抢回了一箱钱,剩下的五箱应该被警署拿回去了,怎么在报纸上成了他们抢走六箱钱了?
一箱200万美元,六箱可是1200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们根本没抢那么多啊!
烟雾弹?
林耀瞬间想到这个词,紧接着脸色大变:“不好,我们被陷害了!”
“陷害?”
刀仔楞了一下。
林耀解释道:“现在道上的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抢走了1200万美元,我们就是有八张嘴也说不清了。”
“这么多钱,我们会成为黑白两道的众矢之的,不但警方的人会追捕我们,恐怕道上的朋友也会想打我们的秋风。”
“三湘帮,还有三湘帮!”
“三湘帮的高层知道,豺狼带着我们做大买卖的事,现在豺狼死了,报纸上说我们带走了钱,你说他们会怎么想。”
“之前鸡心曾说,要交一成红利上去给豺狼当安家费,也就是20万美元。”
“如果我们劫了200万,20万肯定不少了,毕竟豺狼死了,这是白捡的钱,三湘帮的人说不出什么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不同了,大家都以为我们劫走了1200万,你说20万能满足那些人吗?”
刀仔也醒悟了过来,只是想到被扣了屎盆子,依然有些不甘:“我们没抢那么多啊!”
“我们是没抢那么多,可谁能为我们作证,你说那些人是相信报纸的话,还是相信我们的话?”
林耀脸上带着冷色,直言道:“我敢说,三湘帮肯定不信我们,除非我们拿出一两百万,不然他们是不会放过我们的。”
“高啊,这一手离间计真是高!”
林耀眯着眼睛,低语道:“高的有点不像警署的手笔,警署还不至于玩这种把戏,倒有点像江湖上的手段,莫非这是船王包刚的意思?”
豺狼他们抢的钱,都是船王包刚的。
船王包刚,可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他早年也是江湖中人出身,又是玩大航海的,手下不知道养了多少亡命徒。
这些年,船王的势力越来越大,渐渐洗白了才显得像个正规公司。
早些年,尤其是四大探长时期,谁不知道船王包家才是最不能惹的人,包家发怒,洪兴跟东星都要靠边站。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你看看吧。”
林耀来到客厅,将报纸丢给了正在吃早餐的鸡心。
鸡心不以为然的拿起来,只看两眼便目瞪口呆,惊道:“这样也行?”
“书生杀人不用刀,口诛笔伐就能让你死的不能再死了。”
林耀坐在沙发上,扫了眼叶国欢举着ak的照片,叹息道:“叶国欢是个猛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他的通缉令贴的到处都是,警方悬赏三百万港币抓他,不知道他能不能熬过这一劫。”
鸡心闻声后说道:“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一劫,别忘了,这里是元朗,三湘帮的底地盘,他们肯定在找我们,再不走就等着死吧。”
看了他一眼,林耀表情不置可否。
鸡心现在一心想分钱跑路,却不想想自己人生地不熟,跑路是说跑就能跑的吗?
眼看林耀不回答他,鸡心咬了口火腿煎蛋,又道:“耀哥,你是怎么想的,真以为在这套公寓里能躲三五个月啊?”
“地方肯定要换,只是不能现在换,我们这里暂时还是安全的,没必要做惊弓之鸟,还是再等几天吧。”
林耀说的不容置疑,更没提分钱的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一转眼,四天过去了。
黑白两道都在找他们,更有传言,叶国欢逃进了九龙城寨,正在利用这个三不管地带逃脱追捕。
还有小报放出风来,说叶国欢其实被抓了,此时正在接受严格审讯。
各种消息层出不穷,至于哪条真,哪条假,这就不得而知了。
对于叶国欢被捕的消息,林耀并不是很相信。
此人命犯七杀,想不声不响的抓住他,基本没有可能。
林耀更倾向于,叶国欢逃进了九龙城寨,或者被某个大人物庇护了,这才一直没有被抓到。
几天下来,林耀稳坐钓鱼台,只等风头慢慢散去。
他相信,人的注意力不可能永在一个点上,迟迟找不到他们,不管是黑道还是白道,时间一久都会松懈。
只是林耀挨得住,鸡心却有点挨不住了。
一天天过去,他显得越发急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想走,莫非是担心时间久了,他会分不到钱了?
劝了他几次,他也听不进去。
第五天,林耀洗澡的功夫,他甚至想进屋偷钱逃跑。
幸好刀仔一直看着他,将他抓了个现行。
不然,只能到警署见他了。
“耀哥,你得好好劝劝鸡心,鸡心的样子被打死豺狼的那个差佬看到了,现在通缉令贴的到处都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通缉犯,真让他跑出去,被差佬抓了怎么办?”
站在阳台上,看着落下的夕阳,刀仔脸上满是忧虑。
林耀吸了口烟,默不作声的点点头。
片刻之后,烟头丢在地上用脚踩灭,他深吸了一口气:“晚上我叫他出去谈谈。”
“刀仔,耀哥,吃饭了。”
小凤做好了晚饭,来阳台叫他们吃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林耀面无表情的来到客厅,看了眼坐在餐桌前有些心虚的鸡心,开口道:“鸡心,我们在这里藏了五天了,再藏下去可能不安全,晚上咱两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合适的住处。”
“好。”
鸡心低着头不敢看林耀的目光,生怕林耀会提起他逃跑的时。
其实林耀并没有提,他只是安安静静的吃饭,整顿饭一言未发。
吃饱喝足了,外面的天色也暗了下来。
林耀看了看时间,此时是晚上七点半,于是开口道:“走,我们出去转转。”
披上个外套,林耀带着鸡心离开了。
他们打车来到了马头山,此时的马头山,还没有像后世那样被开发成公寓住宅区,都是些五六十年代的低矮老楼。
脏乱差是这里的标志,仅有的两栋高楼也没有建成,看样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停工了。
“鸡心,你是不是很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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