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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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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相信自己的属下可以闹出一场大乱子,也相信维茨人不会错过这个混乱的机会。他更希望,任家的刺客趁著这场浑水来一把火中取栗。

他们非来不可,因为他已经连著旷工五天,根本没出过家门。

这场中尽是文臣,有能力援救太子的只有任晖一人。

但他和太子同时遇险的话,任晖会先救哪一个呢?

他也想知道答案。

隐隐的,沈约压下那一丝期待。

开弓没有回头箭,难道事到如今,他还在给自己找一个对任家留情的理由?

今天这种场合,自然不好意思一开场便吆三喝四地抱著美人讲荤段子,尤其是太子爷刚刚还说要切磋文道,一时间只见四周无白丁,交谈必引经,沈约心里叹息一声,低头继续喝酒,暗道幸亏这才五月中,天气不是太热,不然这什麽劳什子宴会上又不敢抱美女,还要听酸词儿,再被暑热一蒸,真要变成醋溜土豆丝了。

尤其是林蓬和锺聿宁二人似乎真被这大阵仗吓到了,一个放怀喝酒,一个闷头吃菜,除了太子爷问到自己时吟诗一首,竟没个抬头的意思。沈约此时满怀兴奋,早顾不得林锺二人先前的谄媚行为,只想找人插个科打个诨,放松一下过於活跃的神经。所以看他们紧张反倒有些内疚,林蓬不说,那就是个放浪形骸的浪子货,自己把晴弓往太子身边送的时候就料到他要发作,但锺聿宁这小子好歹也是个六品小官,怎麽仍是一句好话不会说?不会拍马屁也就算了,被自己这麽一闹,这乌纱只怕都有危险。

文人酸,才子大酸。今日四大才子俱在,虽有一个喝著闷酒,毕竟还剩仨,任晖向来不耐这等场合,只象征性作了两首便罢,可到底还有两个无耻烂货,沈约肚里暗诽,再看场中范廖二人你来我往,那叫一个文辞飞扬好句迭出,当真是颂扬共马屁齐飞,赞歌与狗腿一色,只听得太子小龙颜色大悦,连连点头。见太子心情甚好,廖谨修大胆建议,“沈尚书惊采绝豔,虎父无犬子,沈公子既是今年榜眼,文采必是好的。何不让沈公子赋诗一首,以助酒兴?”

他这话说得很是得体,瑞宁世子上桌後就未曾提起沈约,众人还在琢磨著如何相待,已经忽视了他好一会儿,刚好找个由头与他亲近。自然也免不了再赞一番新科状元廖公子的温和谦让,文采斐然。瑞宁世子更是微笑点头,乐得看戏。

可惜他这番好心沈约却并不怎麽受用,爹那老狐狸要与廖家亲热,他可不是廖公子手里的面团。沈约这人表面上做足小丑模样,心气却是极傲的,哼哼哈哈半天後竟然自承才学不及,宁愿罚酒三杯也做不得诗。廖谨修面上无光,大是不愉,他两次给沈约铺台阶,前次为任家,今次为世子,没想到那小子总也不领情。当即冷笑道:“都说沈叔和云姨是不世出的人物,没想到安仁兄这般不给家门长脸,难不成真如传闻所言,只是借父余荫的二世祖?”

这话说得尖刻,场面一时有些冷,廖谨修一口一个沈叔安仁,自是扣紧了私人挑衅,而非朝臣相争,沈约知他激将,眼光一冷,面上却不动声色, 笑容可掬拱手称让,胖胖的娃娃脸上赘肉微抖,一副好声好气大阿福模样。

但还是透出了骨子里那点阴冷煞气。

廖谨修不以为然反以为辱,任晖这边也是一样的火气满胸,若放在从前,他定要好生修理廖谨修一番,借机让沈约大出风头,然而今时不比往日,是以才忍到现在,但此刻眼见沈约受辱,他终是按捺不住,沈声对身旁世子道:“可否借纸笔一用?”席中论身份他属第三,正坐在瑞宁世子下手,世子早想看这场热闹,笑吟吟地向跪坐身後的亲随一摆手,立即有纸笔奉上。任晖大笔一挥,随即抛出一张墨迹淋漓的六尺长宣。那亲随能跟世子出行,自是个机灵应变的,当即高声念道:

骥子跼且鸣,铁阵与云平。

汉家嫖姚将,驰突匈奴庭。

少年斗猛气,怒发为君征。

雄戟摩白日,长剑断流星。

早出飞狐塞,晚泊楼烦城。

虏骑四山合,胡尘千里惊。

嘶笳振地响,吹角沸天声。

左碎呼韩阵,右破休屠兵。

横行绝漠表,饮马瀚海清。

陇树枯无色,沙草不常青。

勒石燕然道,凯归长安亭。

县官知我健,四海谁不倾。

但使强胡灭,何须甲第成。

当令丈夫志,独为上古英。

此诗一出,满座皆惊,先前那些“夏月扬明辉”“泰岳山峰盛泽长”之辈不免落花流水,便是范希诚刚刚的“卑枝拂羽盖,修条摩苍天,丹霞夹明月,华星出云间”也差了好大一筹。太子连声赞道:“言壮而情骇,当真将军霸气!彦升文武双全,当真不愧才子之名!朝廷有此良臣,是我大应的福气啊。”有人领头,众人自是赞叹不迭,廖谨修虽小声批了句“不避危仄,有伤清雅之调”,诸人却都佯作未闻。瑞宁世子则是微笑颔首,颇为打趣地看著任晖,心道这明显是你行伍中作,你要帮沈约找场子,却搬出自己诗作,未免太假。

任晖鼻子哼哼,淡淡道:“此乃彦升初赴边关之时,安仁送别之诗,虽是幼年旧作,但彦升一时记不起其他,廖公子先前品评沈叔惊采绝豔,安仁家学渊源必有大才,此诗应该也当得起。”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投向沈约的不再是等著看笑话的眼神,而是充满不解和震惊的目光。今次大考虽消解了部分沈约的恶名,然而众人成见已久,总以为沈家父子联手科场舞弊,加之沈约高中後一直无甚亮眼表现,更是加深了这一印象。再看这诗,当真当得起陛下“锋发而韵流”的点评,何止锋发而韵流,其雄壮豪迈之处又岂是一般文人比得?较之今日诸诗,譬犹青松之拔灌木,白玉之映尘沙,未足言其高洁也。

而更有好事之人掐指一算,发现果如任晖之言,此诗便是沈约十二岁上所作。十二岁能写出这等诗来,这沈约莫不是个天才?

幸好老沈家已经有一位天才,所以众位公子的心理防线比较高。几位性情较直接的,更是摇头晃脑、击掌而歌。沈约一声干笑,心中大窘,这明明是任晖出征後他写著玩的,哪里是什麽劳什子的送别之作?任晖从他书房里偷诗不算,居然还当著众人面抛了出去,这让他日後如何还有机会韬光养晦?

他一面欠扁地扼腕叹息,一面故作腼腆状,向太子那桌拱手致意。

反正这名嘛,总是要出的,早死早超生,前次科举没出够,那就继续出吧。

这麽想著,任晖得意的笑容也就不那麽可憎了。

但沈约虽然皮厚胃大,却也架不住众人酒杯和溢美之词的轮番轰炸,当敬完又回过两桌人时,他的脑子还撑得住,肚皮却快爆了,连道酒力不支,在美人儿的带领下上後舱找茅厕去也。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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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预告:第九章、一钩新月试剑影,越莲湖暖意难平

第九章(1…3)

他第一个动手的对象是林士明。那位情报网遍及天下的中丞大人。林府他再熟不过,不到一炷香时分便已制住所有侍卫,摸到了林士明床头。他没有杀林士明,因为他很有用。但他必须证实自己的疑惑,所以他拿下了蒙面的黑布。

面对著黑幽幽的匕首和沈约的胖脸,林士明没有拿他的身世之秘要挟他,而是甘愿归为臣属,恳求这位同僚之子放过自己。沈约觉得很有趣,而且很开心,如果林士明都不知道的话,那天下知晓他真实身份的人实在不多。

於是他很开心地收下了这笔大礼,包括那位葡萄还是桃子姑娘。

令他惊讶的是,在合作拟定今晚计划之时,林士明表现出了杰出的智慧和很彪悍的勇气。

他根本不在乎会让太子陷入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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