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一些书籍。
这个傻孩子,居然带着这么沉的东西上飞机!
我抚了抚自己的额头,镇定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快步朝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爱情是由日常点点滴滴的乐符合成的乐章,我希望的爱情就是细水长流,天长地久。
☆、第二章(修)
却逢旧时青雨,眷恋浸染萧风。
自从考上大学,我便离开了A城,这个养育了我二十来年的城市。
而再遇见林风是在我大学毕业三年之后从S城回A城的路上。
那天S城下着数百年来罕见的大雪,鹅毛一般下了整整一夜,机场所有飞机停飞,候机厅里挤满了各路乘客。
我在机场百无聊赖的坐着,看那人来人往。
大雪虽然已经停止,但这多如蚂蚱的飞机依次排号降落和起飞可需要点时间。看来我一时半会的走不了,起身去洗手间继续消耗时间。
可能现在的人真的都过于急躁,全都兜不住尿,女厕所门前排着长长的龙队,感叹一句,中国人就是人多啊!
看看男厕所,人挺少。
唉!真想去男厕所解决一下。
好不容易排上了位,好不容易挨到我,正在我大步迈上台阶的时候,却突然冲进来一萝莉打扮的小丫头。对我说:“大姐,我着急,能不能让我先上啊?”
我被她高度紧张的神情给吓住了,瞧她那样,恨不得马上要拉裤裆,我又气又想笑的点了点头,让给了她。让给她厕所我不生气,让我气的是,她居然叫我大姐?生生的把人给叫老了。
真是个不懂事的丫头。
不一会,她出来,冲我腼腆一笑,我也回她一笑。
终于可以登机,我排队进入安检。眼前一闪,我前面不远处居然是那个小萝莉,左手拎着米奇的包包,右手紧挨着一高个男人。
这男子的背影竟然如此的熟悉?我看着他的背影愣了愣神。心道,哪有那么巧的事情?肯定不会是他。
我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一些换洗的衣服。手里提着这个体积虽小但重量过沉皮箱,艰难的行走着。里面放着很多书,都是这几年不知节制买下来的。如今在工作的S城实在装不下,丢了又可惜,打算运回A城。
到了我这里,安检的人员说什么也要我打开皮箱看看里面装的什么。说实话,我不愿意打开,因为我贪图省心,将书满满当当的乱塞一气,如果一开箱,肯定要全溢出来。我只能反复的朝安检人员解释。最后得到的答案是,因为年关将近,一切都要特级情况办理,必须检查。
我被带到一侧,被逼打开皮箱。那些书果真一股脑的撒在地上。安检人员没有发现什么,说我可以离开。
我无奈的朝滚到地上的书望着,低身去检。
一双白腻修长的手指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同时映入视野的还有一双擦的锃亮的黑色男士皮鞋。他把散落四处的书捡起来一一放到我皮箱里,动作优雅而迷人。
我赶紧说:“谢谢你帮我。。。。。。”抬头和他四目相对。
四周忽然模糊,一切如浮云般飘过。
真的是他,久别四年后的再度重逢!这飘着大雪的夜晚!
他的眼睛依然那么的犀利、漆黑和明亮,曾经这双眼睛在戏谑我后总是带一丝坏笑。合身的休闲西装显得他身姿挺拔,身材保持不错,只是多了份成熟和稳重。
我张着嘴,吃惊的望着他,心里被抽的不舒服。他那犀利的眼神同样盯着我,但比我镇定很多。
唉!自己不过是他的某任前女友,本就应该心平如镜。
他主动的帮我把皮箱拉上,并且提了起来,朝着登机口走去。而我却一如往年一般,尾追着他前进,望着曾经非(提供下载…87book)常迷恋着的背影,高大的、帅气的、阳光的、我的心开始隐隐作痛。
但毕竟不是从前,如今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赶紧走上前,说道:“林风,谢谢你,我可以自己来,你把皮箱给我吧。”我边走边追。一直跟着他的那个小萝莉,吃惊的看着林风一路前进。我一怔,站住,同她站个面对面。这可爱的丫头,估计是他的新女友吧。
我和小萝莉对望了一下,她却笑了,声音像银铃般清脆。她说:“是你啊,姐姐。”
她认出了我,我朝她点点头。还好,她没有再叫我大姐。
林风走的很快,我俩跟在他后面,需要加快脚步。
不一会,走到了舱门口,他停下转身等我,待我走到他跟前时问:“你哪个位置?”
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票,说:“经济舱20A”。
他没有再说话,匆匆的进到机舱帮我找到座位。是个靠窗户的位置,他帮我把行李安置妥当。
这一切那么的熟识,只不错那份温暖已成昨日黄花。
他在我身边站定,我看了看他,自作镇定的笑着说:“可真巧,你居然也赶这趟飞机?”
那个萝莉在头等舱的位置朝他招手,他对我“嗯”了一声,盯了我一小会儿,然后收起眼光朝那女孩走去。
此时找位置的人太多,估计他也不便久留。
我知道,他就在我的不远处。虽然只隔着几排的座位,但却咫尺天涯。
☆、第三章(修)
想起关于他的那些岁月里,总有夹杂着温暖的打闹声,伴随着一年四季的辗转交替。
我的整个成长过程,几乎都是他和佘言的存在。
还有那片低矮的民房印象深刻,夏日漏点小雨,冬日漏点小风。
那是父亲单位发的职工房,一排排、一列列的非(提供下载…87book)常整齐。
我家住在第三排的左数第二户人家,左不靠街,又不靠路。荫闭的胡同又窄又长,没个尽头。一直住到我考上高中,家里才收到拆迁令,说这里要建成高档办公区,分给我家一套城南的三室两厅,不久便可搬迁。知道自家有了新房子,全家齐欢,立刻匆匆的坐车去看新房。
直到搬家的前几日的晚上,发现爸爸一直在晚上单独出门,我尾随了出去,却发现他抽着烟,绕着这个街坊一圈圈的走。我一头一酸,都说人老了就容易念旧情,忆旧事,父亲这刚过五旬,就已经像个老人一样变得脆弱和敏感了。
我走过去,拍拍爸爸的肩膀,他回头看着我,一丝惆怅的说:“要拆了,我在这里住了都二十几年了,一时竟有些舍不得。”
我安慰爸爸道:“回家吧,这个地方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可以让它再做点其他更具意义的事情了。”爸爸被我说的淡然一笑。
我从出生就住这里了,不宽阔的两室,外加一个厢房,唯独一好处就是有个不小的院子。似乎在这些房子里居住人家的孩子们都住在侧面厢房里。
当然包括林风和佘言。
他俩家一个住我家左边,一个住我家右边。巧合的是住我左边的姓林,住我右边的姓佘,是我名副其实的左‘林’右‘佘’。
这俩人经常夹枪带棒的说:“夹着我这个傻丫头,整天在院子里咋咋呼呼有够烦人。”
林风大我一岁,佘言大我两岁。
林和佘的父母早就有新房子了,只是这个地方离学校比较近,双方父母为了孩子上学方便,一直都没有搬走。这地块四周聚集了市里重点学校,所以房子基本还是挺吃香的。而我的父母则属于那种老实人,一辈子也没混出个所以然来,所以安安稳稳的一心等拆迁。
我安然的同这两人做了十来年的邻居。
林风家比佘言家晚搬来两年,他搬来的时候我七岁,而他八岁。林风从我第一眼见到他,小脸就跟个花猫一样总挂彩,不是这碰破了,就是那跟人打架被挠了,天天往脸上糊紫药水。庆幸的是这脸上将来没留下一道疤,我经常暗道老天真是不公平。
当然我讨厌他的要死,因为他总是仗着自己长得胖欺负我,经常抓住我的小辫子戏弄我。因这小时候的阴影太浓厚,导致我一直到大学都没有敢留过长发。
我还记得有一次他居然当着佘言的面扒掉了我的裙子,我气的哭着跑回了家。从此有段时间,我总想拿枪毙了他。而他做过的事情却总忘记,没过几天就来我家蹭饭吃。
他告诉我,他被佘言教训了,后来自己也觉得这样欺负女孩子不太光彩。从此洗心革面,只欺负比自己大的人,这样才能更显他的英雄本色。而他对佘言尤其佩服,说佘言是他的良师益友,又因大他一岁,甘愿以小弟自居。
佘言是我右边的邻居,他家靠着外街,他睡觉的卧室正好临路。我经常敲他的窗户。他每次都笑着对我说:“你什么时候能像个女孩子样稳重些?”
我都要对他说:“你什么时候肯吃猪肉,我什么时候变女生。”我知道他是回民。
林风发现我不再穿裙子,也不再扎辫子后,也来念叨,说:“性格不像女孩也就罢了,起码外表应该像个女孩吧。”
我一般情况下都是甩甩我的短发,骄傲的说:“你管我干什么?不喜(87book…提供下载)欢别看,从我家滚开。”当然,这是心情好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一般都给用暴力解决一下。每次他都恹恹的不再理我,一个人看起他的电视或者灰溜溜的离开。
我心里时常提醒自己:“你这王八小子,居然守着佘言扒我裤子,他朝我定雪耻,在你女同学面前,将你扒光。”这个伟大的梦想我一直在心里记着。
直到我上高一的某一天,这个梦想终于得以实现。
我们三人在同一所学校上课,那时林风高二,学业已经开始紧张,这小子终于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