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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2 / 2)

“你选的这个,千绘会喜欢,很娴静的,像千绘。”林贝贝扒在柜台上,努力地看着这个钻戒。

“你会选哪个?”

“我会选这个。”林贝贝指了指一款设计比较大胆的钻戒。

“这个钻石不够大,女人不都喜欢‘鸽子蛋’吗?”齐昕把手插进裤兜里,眼神开始游移,不断地瞅着过往的美女。

“我喜欢一串黄豆,”林贝贝说着,捏了捏齐昕的胳膊,小声说:“收敛点,你现在是名草有主。”

“就因为有主了,所以只能多看了嘛。”齐昕仍在东张西望。

所有珠宝专柜都走遍了,齐昕也没说哪个钻戒能入他的眼,两个人无功而返,齐昕倒是买了一大堆吃的和喝的,林贝贝很高兴,今晚吃得和喝得可以解决了,她现在一个人,还真不知道该吃些什么。

朱千绘在婚房等着他们。

齐昕回到婚房就开始干活,他正在朱千绘的指挥下,挂窗帘,铺床单……这时的齐昕,很像好男人了,因为朱千绘怀了孕,行动不便,他便承担下所有的活计。

他们的婚房是一个跃层,二百多平,两个人住起来似乎有些太宽敞,楼下是客厅、餐厅,还有书房,房间以小碎花为主调,装修得安静而温馨,看得出是千绘的手笔,因为和她的性格很像。楼上是主卧还有婴儿房,林贝贝和朱千绘在那里停留了很久。

婴儿房里已经摆上了小床,墙壁都涂成了绿色的,上面画了一些卡通的图案。林贝贝注意到小床的床单都是蓝色的,里面放得几件小衣服也是蓝色的。

“你喜欢男孩是吗?”林贝贝摆弄着小衣服,它们好小,有她两个手掌大。

“是啊,我预感到他是个男孩,长得会和齐昕一样。”

朱千绘笑得很开心,满面的红光,眼神里没有了她惯有的寂寞,举手投足都很轻快,看来,她对现状相当满足。是啊,她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因为要结婚了,齐昕真得和那些女人断了联系,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回家,彻彻底底变成了好男人。

想到这,林贝贝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你现在认为爱是什么呢?”

“是不要计较太多吧,如果我当初计较得太多,就不会有今天了。”朱千绘这样回答着。

“如果你没等到今天呢?”

“可我还是等到了呀。”

林贝贝没得再问了,她自己就是“计较太多”,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问题,才会有那么多的彷徨不定。

“千绘、贝贝,快下来,你们看谁来了。”楼下响起了齐昕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七章 再来一瓶

两个人下了楼,结果林贝贝看到了宋星朗,宋星朗也看着她,两个人谁都没有开口说话。朱千绘和齐昕上了楼,把客厅留给了两人。

他们是故意要给林贝贝和宋星朗制造机会的。

林贝贝坐到了沙发上,拿起一瓶饮料打开,喝了一口,然后翻过瓶盖,看里面写着什么,竟然是“再来一瓶”。

“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林贝贝对仍然站着的宋星朗如是说,宋星朗点点头,坐到了林贝贝的旁边。林贝贝这才感觉到,宋星朗非常害怕她生气,她一生气,他就更加沉默了,总是手足无措的,不知道做什么好。而平时他做事总是很沉稳,一副“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模样。

“有一对情侣要自杀,他们的钱只够买一瓶毒药,而一瓶毒药只够一个人自杀,可是最后两个人都死了,为什么?”林贝贝故意让语调变得很轻松。

“猜不到。”宋星朗也没有认真去想,他真得猜到了林贝贝会有些失落。

“因为他们打开第一瓶毒药时,瓶盖里写着‘再来一瓶’吗。”林贝贝晃了晃手中的瓶盖。

宋星朗轻轻一笑。

“她好些了吧。”林贝贝把头轻轻靠着宋星朗,用力的闻着他身上的气息,她喜欢他身上的气味,干净清爽还有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带给她莫名的安心。

“上次你不跟我说,她不像忧郁症,我就开始留意,后来她也承认自己没有患上抑郁症。”

宋星朗用了一个很简单的方法识破了她的计谋,就是将顾佳茵吃的抗抑郁的药拿回医院检测,结果这药是普通的维他命。面对他的质问,顾佳茵没有丝毫愧疚,她说她这么做只是为了能让他留在她身边。

林贝贝想说,你是医生你还看不出来吗,可是她又把这些话咽到了肚子里去,可能有些时候真是当局者迷,对顾佳茵无止境的愧疚遮蔽了宋星朗的双眼。

“那就好。”林贝贝松了一口气。

“让你受委屈了。”宋星朗又一次道歉,每一次他的道歉都很简短,他不会为自己找理由,嘴巴也不甜。

“我不希望总过这样的日子,星朗,纵然你有千般理由要照顾她,我也做不到和别人分享自己的男朋友。”林贝贝说话时的表情很认真。

“是该有个了断了。”

宋星朗也觉得累了,这十三年,他就像蜗牛一样,背着沉重的壳前行,而且这壳越来越重,压得他快透不过气来。

“我陪你去找她。”林贝贝握住宋星朗的手,给他一个让人安心的微笑,她觉得顾佳茵也该离开宋星朗,这样她也不会纠缠在往事中,才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新的东西虽然让人不安,但总是新奇的、充满希望的。

他们手拉着手去找顾佳茵,可是顾佳茵不在,顾亦城说她出远门了,过些时日才能回来,他们的计划暂时搁浅。

徐青云邀宋星朗去打野战,林贝贝也乐颠颠的去了,她和宋星朗最近过得太紧张了,正好借此机会放松。

戴上了钢盔,穿上了迷彩服,背上了枪,林贝贝用手机给自己自拍了一下,然后看了看手机里的照片,看上去英姿飒爽,她对自己的形象很满意。她转头看了看宋星朗,军装把他衬托得更加沉稳,像上校一样,徐青云穿军装则略显生嫩,肤色太白,耳朵上还有着耳钉,露出几绺黄色的头发,还戴着副墨镜,像是上校旁边的……匪兵。

来打野战的人很多,一共有50来个,野战教练将这些人分成两队,一队为蓝队,戴蓝色袖标,一队为红队,带红色袖标,红队即是林贝贝、宋星朗还有徐青云所在的队伍。

打野战的地方很棒,是一个小山谷,山谷旁的两座山上是苍松翠柏,山谷当中是一些掩体。山谷里散发着泥土和枯草的芳香,天蓝得已经带着一些深蓝,没有一丝云,抬头望去,像天与地的距离又长高了许多米。

徐青云主动揽下了指挥官的职务,宋星朗扛起了狙击步,充当狙击手。

“你玩过狙击枪吗?”林贝贝相当好奇,她不记得宋星朗打过野战,他的娱乐活动总是过于静态。

“没有。”宋星朗神态自若。

“如果你想打得准一点,不妨打我们的指挥官。”林贝贝满脸堆笑。

徐青云歪着头看着林贝贝,这种说话没心没肺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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