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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2 / 2)

莫子轩双颊燥热通红,不停地抹汗,身上薄薄的衣服早湿透了。他推开虚掩的门,光着脚走了进来。房间内宽敞明亮,布置简洁大方,墙角两台空调发出嗡嗡的工作声,但是还是热得受不了。他用手使劲扇风,一边问:“奇怪,怎么这么热?”

“这里是世界末日。”巴尔德脸色依旧苍白,白色衬衫,宽松的米色长裤,全身上下清清爽爽,没有一滴汗流过的迹象。他平静地回答,迈开优雅的步子走过去,从冰箱里取出几杯草莓圣代冰激凌:“这是特意留给你的。”

子轩觉得自己快烤成人干了,立刻扑上去。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草莓?”

巴尔德笑而不语,年轻的脸上那些浅浅的皱纹,承载了漫长岁月积累下的寂寞。他伸出手指抹去黏在子轩嘴角的白色奶油,然后放进嘴里允吸,子轩瞬间被他的举动震撼到了。巴尔德却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一直安静地定定地看着子轩的一举一动,仿佛要把他的样子永远地映到脑子里去:“你走吧,一切都结束了,以后不要再来这里了。”

“为什么?”

“因为这个世界很快就要不存在了。”

“那你去哪里?”

“哪儿也不去,我将长眠于此。”他背对着子轩,望向玻璃窗下势不可

挡的火海。

“我去找七鬼神。”子轩焦急地跺脚,“他可以帮你离开这里。”

“没用的,我背叛了他,他现在恨不得把我撕碎了。”巴尔德苦笑,他摘下胸口的玫瑰胸针递给子轩,“这是我最爱的母亲留给我的,送给你。”

“我能给你什么?”

“不用了,你给我的已经够多了,谢谢你陪我度过了这些漫长的荒蛮岁月。”巴尔德的手顺着子轩的黑色头发滑下,沿着脸部曲线,落在他的下巴处。子轩看到那双蓝色眼睛低下来,一个温柔而湿润的吻落在他的嘴角边。

无穷无尽的时空入口,巴尔德突然猛地推了他一把。那耀眼的金发,湛蓝如大海的眼眸,温柔而悲伤的笑容,越来越远,越来越遥不可及。

“记住,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声音从遥远的时空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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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轩循着时间线,从末端跳回来。这时的小镇已是掌灯时分,夜风刺骨,吹乱了他有些过长的头发,天空暗沉,没有一颗星星,也没有月亮。他独自走在小镇空荡荡的街道上,每户人家隐约传来家人聚会欢乐的谈笑声,电视声。几个小孩子自告奋勇在自家阳台上放烟火,各色绚丽的烟花在小镇上空争先盛放,引来地面上一阵阵人群惊叹声。

天空悄悄飘起了雪花,落在脸上,冰凉冰凉的。手里紧紧握住那枚玫瑰胸针,他想起学院第一次见到巴尔德,那座废教堂前,他站在寒风中,美丽高贵,额前的发丝随风起舞,金色瑰丽的夕阳余晖覆盖在他高大修长的身上,彬彬有礼地跟他们打招呼:“你们好,我的同学。”

街道尽头,那座两层楼的小瓦房前,父亲提着煤油灯,坐在散发诱人饭菜香气的门口,看到从昏暗的夜幕中渐渐走出来的子轩,立刻站起来,有些担心地迎上来:“你去哪了?

“去见了个人。”

“ 对了,下午,你的中学同学小古来过,说明天有个同学聚会,希望你能去,就在镇东边那家小咖啡屋。”

“哦,好的,我知道了。”子轩心不在焉,一边低头往里走。

“你哭过了?”父亲把油灯提到他面前,凑近了,仔细观察他红肿的双眼。

“没有。”

“好吧,没有就没有,走,我烧了你爱吃的糖醋鱼。”

“老爸,既然你厨艺那么棒,干脆去开饭店吧。”子轩一边欢喜地往里走,一边怂恿父亲。

“算啦,年轻的时候倒是

想过,那个时候你母亲一度打算两人一起开家风味馆。现在还是更加喜欢和学校的孩子们相处,他们总能包容我顽固的个性。”

“母亲她很漂亮吗?”子轩有记忆之前,她就已经不在了。

“当年,她可是这个小镇最美也是最泼辣的姑娘。”

“所以你看上她啦。”

“没有,她主动追求我的。那个时候,我暗恋隔壁的小妹妹,但是他们居家迁往城市,再无音讯了。”父亲放下碗筷,感慨起来,“时间过得真快啊,将近20年过去啦。”

“。。。。。。。”

“时间不留人啊,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尾声

天气渐渐转暖,终于到了学校开学的日子。风和日暄的早上,黑色轿车绕过校园内风铃叮咚的尖塔钟楼,沿着环校的小河,穿过一片壮观的梨花雪,缓缓地向宿舍区驶去。金发人靠着车窗,心不在焉地望着沿路行走的学生。雅丽在一旁闲闲地听舒雅的古典音乐。

车子在巴尔德的宿舍楼下停住,三三两两抱着新书的学生走过,园艺工人正推着割草机修整路边草坪,发出轰隆隆的噪声。

金发男生走下车,蓝色眼睛眯成一条细线,纤长的手臂搁在额头上,抬头望向四楼那个熟悉的阳台。那里晒着干净朴素的被子枕套,粉色蔷薇挤挤挨挨绕满了栏杆,熟悉的黑发黑眼男生坐在阳台椅子上,聚精会神地看书。落地窗敞开着,阳光明媚,春风徐徐,吹拂着碧色的窗帘。

一只白色蝴蝶从蔷薇花丛飞出来,在子轩周围徘徊流连。他抬起头,看到下面熟悉的金发男生。

“你来得太迟了,我已经写好了初稿,你来修稿,怎么样?”子轩趴在栏杆上,挥舞手中的论文纸稿。

“好啊。”我知道,你一定会回到我身边的,金发人在灿烂的阳光中,开心地笑。春风送来远处古老的钟声,以及玫瑰甜腻浓郁的香气。

☆、番外

血□惑

春雨润物细无声,早上,午后,阳光明媚,那片新辟的玫瑰园,各色玫瑰争先开放,两三个园丁拎着工具穿过草坪,三四个男生女生在放风筝。阳光穿过藏书室的玻璃窗,斜射进来,能看到空气中浮动的微尘。子轩徘徊在重重书架间,翻找案例资料。

转身,在墙角一堆略显黄旧的评论杂志上,他发现了一本被遗忘的英文小说《莫里斯》。覆盖了薄薄一层灰尘的硬皮封面上,古老的城堡在浓重的雾中若隐若现,丛林路上,两个英俊的贵族年轻人骑马同游。

磨损的书脚并不妨碍阅读,子轩立刻被吸引了,他暂时搁下手中的工作,花了整个下午和晚上坐在书架边,专心看这本书。

学校理事会终于结束,窗外已经一团漆黑。巴尔德披上了外套,走出办公大厦,绕过空荡荡的停车场,来到依旧灯火辉煌的图书馆楼下,三三两两的学生正走出来。

“还有一页半,我就看完了。”子轩抬头眼巴巴地瞅着巴尔德,请求再等他几分钟。

合上书本的那一刻,他长长吐出一口气,感慨不已。书中的两个男主角是剑桥大学同窗,两人的家族社会地位背景也相似,来往逐渐密切,很快他们成为秘密的情人。然而,当时出现了一场轰动社会的同性恋审判,在看见到被审判者的悲惨结局后,男主害怕了,退却了,但是他的情人莫里斯却始终放不下这段感情。在痛苦的纠缠中,莫里斯遇上了一个地位低下的男仆。在他义无反顾的热烈追求下,莫里斯离开了男主,和男仆私奔了。

“这本书的作者,我曾见过几次,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巴尔德和子轩一起走出来,沿着环校小河边的大道回宿舍。路灯昏暗,夜风还是极冷,刮在脸上像冰刀子一样,子轩缩着脖子,将大半个脸埋进了厚重温暖的围巾里。路上没有其他人,两旁的樱花瓣在阵阵夜风中哗哗落下,落了他们一身。

“这本小说他早年就写完了,却留在他死后多年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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