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去夜店吧,那里最多。”闵晋洋斜眼瞥了他一样,“圣诞节还想着美人,你干脆死在美人怀里得了!”
“才不要,我妈还指望我娶老婆赶紧给她生孙子抱!”
“你答应结婚了?”闵晋洋惊,这小子突然转型了,不风流了?
“没有~~~~~”闵项文笑着挥挥拿着糖葫芦的手,上面的塘渣被晃得掉下来了一小块,黏在他手背上,他伸出舌头舔掉笑道:“不过也快了,明年二月份。”
“……谁家姑娘被你祸害了。”
“别说的那么难听好不,是青梅竹马呦~”
“……”霍家那小妞?“不错。”长相身材都很符合闵项文的胃口,就是性格,“我会像上帝祈祷,保佑你不会被家暴!”
“……”口胡,你这是幸灾乐祸吧!闵项文郁闷。
向天南听着他俩的对话,憋笑都快憋出内伤,漂亮的桃花眼微微一转,视线放在自己同伴身上,笑意立刻换成柔情,他轻道:“怎么,身体还好吧,如果不舒服我们就回去。”
“嗯。”男子点头,表情有点空洞。
自知再问下去,对方还是这种回答,向天南握紧他的手防止走丢,慢慢向前。
他们时间多的是,有机会慢慢抚平那些伤口,一定会恢复到原来关系亲密的时候。
三个月,肚子渐渐隆起,营养剂已经满足不了骆霖的口腹之欲,但代孕体唯一的食物就只有那个,他就算向叶邵青反抗,对方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毕竟只有胃没有肠子,吃进去固体食物,一旦堆积了一些没发排放,就只能吐出,那滋味难受不说,味道也……
于是骆霖只能叹息,他盯着大街上小贩贩卖的各种小吃零食,嘴馋的直吞口水。
呜呜呜呜,其实给我糖葫芦也可以啊,只吃塘渣,化了跟水一样啊。
骆霖欲哭无泪,盯着那些各色美味,眼神流连忘返。
“骆霖想吃吗?”身为吃货一枚的闵项文见队伍内有一个能成为同胞的人,眼睛一亮立马凑近,“想吃什么,我带你去!”
“能吃?”骆霖眨眨眼,他说的那些东西,自己能吃?
“当然……能喝!”
“……”那根没说。
“去吧去吧去吧,我知道有一处是专门给代孕体提供食物的地方,味道保证和外面买的固体食物一摸一样!”
“……”骆霖转头去看叶邵青,他真的想去,他要试试,看有没有薯片冰淇淋口味的营养剂。
“好吧,那我们去。”天大地大,孕夫最大,叶邵青点头,林娇娇蹙眉,虽然有千般不愿,但还是跟着去了。
闵项文所说的那家店不远,也就一百米的距离,店外的广告条幅般的投影屏不断向上滚动着广告语:万般口味,保证您的代孕体尝尽人间美食!
那字体颜色,是亮粉色的,比大街上所有广告语都鲜亮刺眼,一眼望去,首先注意。
闵项文推门而入,清脆的铃铛声响起,提醒个人上门,众人刚进店内,夹杂着各种美食味道的暖气便迎面扑来,无形中像有一只手在勾引骆霖似地,引诱他不受控制的向前。
好香啊,味道虽然有点杂,但他好歹也分出几样都是哪些食物,有香芋冰淇淋味,有烤鱿鱼味,有蛋糕味,呵~甚至还有臭豆腐味,不过不是很臭,只是一点点。
真的很想每样都试一下。
骆霖去看叶邵青,双眼亮晶晶很期待的看他。
受不了这种目光的叶邵青当即妥协,但顾着骆霖那胃应该喝不了几杯,就要了香芋冰淇淋,核桃花生奶的,和他最想要的那种嚼嚼就会在口中化开,很脆的代孕体食用薯片,于是骆霖心满意足的捧着对他来讲已经算的上的美味走出店门。
圣诞节,大街上人山人海很正常,稍不留意撞到人很常见,就算注意也有撞到的时候,但只要很诚恳的道歉,这个欢庆的日子也没人会在意那么多,点点头就过去了,可如果是有人故意闹事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队伍最中间,有叶邵青护着,最不可能被撞到的骆霖被人没事找事了。
那是个鸭舌帽的青年,迎面走来,叶邵青带着骆霖往右他跟着,往左他跟着,最后绕道走,结果那青年就直接冲骆霖撞过来,不但将骆霖怀中的东西撞掉在地,还故意用拳头在他肚子上,打了一下。
“唔……”骆霖捂着肚子皱眉看带帽青年,对方的力道似乎刻意被放轻了一些,像是在做警告一样,只让他疼了一会。
“你想干什么?!!”叶邵青扶着骆霖,闵项文扔掉刚刚买的烤鱿鱼串抓住对方的手腕,恶狠狠道,闵晋洋和向天南围在两侧以防对方逃跑,戴着眼罩的男子依旧呆呆的,盯着对方身体某处在神游。
“没什么~”任由闵项文抓着他的手腕,带帽青年也没挣扎,更没想着逃走,则是耸肩笑道:“只是很简单的向于家大少问声好而已。”
“有这么问好的吗?要是把他打流产了怎么办?”闵项文想也没想很冲动的质问,说完后愣了下,“你刚说于家大少?”
“他怀孕了?不可能吧!!”两人同时问出声,后者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你认错人了,他是代孕体,叫骆霖。”闵晋洋抽嘴角,“于家大少不可能在这里!”
“可是我收到情报说就是他啊。”带帽青年不相信。
“情报?谁给你的?”叶邵青皱眉,在京城,谁敢找于家的麻烦?
作者有话要说:2012。12。29:冷死我了……脖子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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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
带帽青年名叫单宇;酒吧调酒师;本来在圣诞节这个很赚小费的日子里应该乖乖的在吧台好好表演花式调酒来博得男女注意力喝彩然后掏钱,结果就被一个电话给叫出来。
普通电话本该无视;谁都不能阻止他赚老婆本;但这通电话却不简单,结束后,连忙向老板请半小时假;找好友顶替一会,便急匆匆的出门了。
至于单宇为什么和于洋有冤;有仇必报到都敢在京城动他;那还得从十年前那次意外说起。
见过于家大少的人不多;但在京城姓于可就那么几个,只要碰见姓于的,脸色和动作难免会那么尊敬谨慎几分,所以,敢自称姓于,并且目中无人,就算有多大的怒气,那也得忍着,就比如于家二少,那可是跟狠心的角色,他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十年前,于洋回到京城,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大少爷从哪里打听到自己的手机号码,并且约他出来,说是有笔生意要谈。
见面后内容很简单,就是演一出戏,价格好谈,但力求逼真。
于洋竖起食指笑着挥了挥,单宇晃了晃神,试探性问:“一万?”他一个月工资加上小费都快两万,这点钱还不足以打动他,啧啧,这还自称于家大少,出手一点都不阔气。
“不是。”于洋摇头,“是一千万。”
“!!!!!”单宇睁大了眼,当即开口道:“我干!!”一千万,只演一出戏就能赚这么多,他得在酒吧干几年才能赚够,如果成功了,就能和诗诗结婚了。
“很好,一会还有两个人要过来,你们只要听从我安排就行。”
“了解。”单宇点头。
这其实就是一出无知少年初出茅庐,被无良混混坑蒙拐骗差点被强的俗套戏码,而且地点还是叶家大少回家的必经路。于是单宇想也知道是为了什么,英雄救美,然后无以为报以身相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