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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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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远征军准备齐全,船队里不仅有专门豢养信鸽的养鸽人,也有不少工匠随军出发。

一个据点一个据点的把消息往家里传,好让赵家人知道沿途是否平安。

说实话,就连赵云本身也很茫然,假如要是远征军失败,还没有成年的自己会不会有能力领导另一只队伍沿着他们的脚步继续。

世界上好多事情是偶然的,若干个偶然事件连在一起,就成了必然。

自己不来到这个年代就没必要说了,既然老天安排自己来,那就要完成大汉民族的使命,不再拘泥于中华大地。

就是当年的苏张二人不愿意远行,自己一有机会掌控军队,就会毫不犹豫地沿着太平洋西岸前进,到达大洋的另一边。

好在两人习惯了马贩子的日子,对于比较清闲的盐贩子生意兴趣缺缺,二话没说就踏上了征程,一去就是九年。

东沃沮、北沃沮、肃慎、挹娄这些陆上的民族不必说,就是黄海对岸的邪马台也需要靠战争去征服。

有些部曲厌倦了这种生活,宁愿在一些小部落里称王称霸。

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东汉末年在冷兵器时代,至少在东边还没有任何民族的兵器能与汉族相比,甚至还有拿着木棒拼杀的原始部落。

张世平不是一个善于讲故事的人,但他口才还不错,毕竟曾经当过马贩子。

“诶,我三叔呢?”赵云听得津津有味,突然间发现从昨晚到现在,苏双都没有出现过。

他心里咯噔一下,不会也像其他的部曲一样埋骨他乡吧。

“老三啊?”张世平摇头苦笑:“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云害了三叔!”赵云拍着大腿长叹:“好在他家的豹子哥也长大成人,父亲一直等着他回来取字呢。”

“你这孩子不是在诅咒你三叔吗?”张世平眼睛一瞪:“老三活得好好的,他可有雄心壮志,想要征服整个你说的什么美洲。”

听到这话,赵云的嘴巴不由张得老大,做梦都没想到,那个看上去有些蔫儿巴的三叔竟然还有如此勇气,竟然想凭一己之力踏平美洲。

“哈哈,我也不曾想到,老三只是看上去比我年轻一些,桃花运来了都挡不住。”张世平笑了起来:“一个部落首领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

话说在美洲北部,有一个比较大的部落,名字叫做赞加,其首领名叫赛吉。

在张世平的描述中,赵云感觉赞加部落好像是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转化的过程中。

年轻的时候,赛吉四处征战,留下一些隐患,失去了生育能力,平生就塞姆这个女儿。

等到年老,问题也就来了,部落除了首领以外,还有几个长老之类的职位,一样在部落众拥有比较大的话语权。

更何况,赛吉自己也有不少如狼似虎的兄弟,他们都虎视眈眈盯着首领的位置。

也不知道赞加部落有没有女人当首领的传统,反正不管是赛吉的兄弟们还是部落里的长老众,都不可能让一个丫头片子骑在头上。

有可能是天赋的关系吧,苏双学习导引术以后,进展很快。

在历次战斗中,经常亲自上阵搏杀。到达赞加部落,竟然成了三流高手。

赵孟和两人结拜,本来是因为自己的三弟和四弟在贺兰山下不幸夭折。

远征队伍里,属于两人的心腹没多少,原本他们在行商队伍中也没多大话语权。武力行动都是赵家部曲里的二流、三流高手。

苏双的武艺日益强大,自然而然取得队伍的领导权。

他们到达赞加部落的时候,恰好是首领权利达到白日化的那一刻。

原本就像极了文人的苏双长得风度翩翩,修习导引术之后,整个人更加有一层普通人没有的魅力。

最难享受美人恩,塞姆姑娘看到一行陌生的骑兵闯进来,直接跑到苏双旁边,祈求他帮忙,不然部族会害死她的父亲。

双方言语不通,连比带划之下,也大致明白究竟咋回事。

其实,在远征军行进的过程中,他们很是吃惊,好似一路上有前辈的足迹。

甚至在一些部落里,当地的土著能说古汉语。

苏双一力斩杀了好几个准备叛乱的部众,一下子就把胜利的天平硬生生扭转。

不仅让远征军获得热情接待,还获得了塞姆的芳心。

尼玛,这样的狗血情节也会发生,赵云也是听得目瞪口呆。

“喏,赞加那里还有这东西!”说着,张世平指向最后一个木箱。

第一百一十五章再见虎子哥

“此为何物?”赵云一惊,把白色的小颗粒种子拿到眼前仔细观察,确实没有见过。

说是玉米的种子吧,又不太像。圆形药片状,直径约1。52毫米左右,大小与小米差不多,比小米轻。

再抓起一大把,赵云发现种子的颜色不止白色,还有黑色和红色的。

“我也不清楚,”张世平摇摇头:“反正赞加部落没多少,他们就当宝贝一样,送给我这么一点,都很是舍不得。”

“这东西能吃吗?”赵云有些怀疑:“是用来干嘛的?”

“当然能吃啊,”张世平得意起来,终于有这个侄子不知晓的东西:“塞姆弟妹他们用瓦罐直接煮熟了就开始吃,味道还不错。”

“平日炒熟了还能泡茶喝。你还别说,老夫吃了好几顿,香味说不出来好闻,感觉神清气爽,精神头都好了许多。”

等等,赵云像是突然抓住了什么东西,他使劲皱着眉头。

“二叔,您是说只有我塞姆婶子,额,现在应该是我四叔的部落里有这种东西?”他拿在眼前观察着:“其他部落有没见过?”

“没有吧,”张世平也不太确定:“我想起来了,弟妹说这东西地势低了不出的。”

“藜麦!”赵云一拍巴掌:“是不是长出来不高,成熟的时候像小米?”

张世平回想了片刻,有些犹豫地点点头又摇摇头,他真是没注意到过。

“应该就是藜麦!”赵云前世因为二零一三年联合国确定为藜麦年,才饶有兴趣地在网上查了好多资料。

不过也不对呀,不是说藜麦生长在安第斯山脉的南部地区吗?根据张世平的讲述,远征军也就到了美洲北部,连墨西哥都还没到。

想不通就不去想,赵云开始犯愁,究竟在啥地方种植呢,反正目前中国适合耕种藜麦的只有青藏高原,大汉王朝的疆域还没到那里。

当然,就在家乡朝着太行山过去,在山上应该能种吧。

不对,赵云一愣,如今的气温,比两千年后大不相同,夏天最热在真定不会超过二十五度的样子,说不定恒山高处就能种植呢。

爷俩聊到很晚,后来,两人干脆就在船上过夜。

蔚蓝的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几只海鸥在天上呱呱叫着急飞。昨晚休息得比较晚,赵云起来的时候,部曲们都在吃早饭。

昨天还没咋注意,白天仔细这么一看,真还发现很多人根本就不是汉人,只是队伍里没有白种人,都黄种人。

回到别院,荀妮与蔡琰早就起来了,等他吃早饭呢。

看到眼前的两个妻子,赵云瞬间就被幸福充满。

蔡琰就不用说了,蔡文姬的才名千古流传,胡笳十八拍更是成为绝唱,不知今生今世,她是否还有可能创出如此优美的异族音乐。

可惜,胡笳十八拍根本就没有流传下去,也许从此不会再有了吧。

荀妮的相貌,说实话比昭姬更胜一筹,为人处事落落大方,处处都显着大妇风范。

哪怕不断告诫自己,今后妻子们没有大小,却也暗中把后宅的管理权许给了她。

“妮儿,昭姬,”赵云吃着包子,含混不清地说:“赶紧吃完,今天我们要回家。”

“云郎,琰儿还没玩够呢。”蔡琰有些不高兴,撒娇道:“能不能过两天再走?”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海,真想到船上去感受下海洋航行。

“夫君,是不是遇到什么要紧之事?”荀妮俏眉一皱:“妹妹,云郎要回去肯定有他的道理,你也知道他不会轻易做决定。”

虽然大家都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三人本身都是年轻人,说的又是今天的安排,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两女反而觉得很自在。

“知道山固他们看着的是什么吗?”赵云压低声音:“那些就是我们赵家今后要崛起的另一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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