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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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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经常有好心的老师叫他一起到家里去吃饭,而每次他都会谢绝。

可只有一个老师他无法谢绝,那就是住在他家隔壁的白老师。

白老师是一位非常温柔的女子,一度任潜悠认为她就是知性美的典范,她的穿着总是很朴素的女式西裤和搭配很简单的上衣,经常一年四季换来换去,都是那几件衣服,因为她家的条件也不怎么好,可在任潜悠的眼中,她比电视上那一套职业套装的白领女性要美丽千百倍。

白老师的丈夫曾经是他们这个学校的校长,丈夫因为意外而死去,只留下了她和女儿两个人,于是白老师就搬到这里来,和自己的母亲一起住。

白老师的女儿叫刘簌雨,也就是金铁口中的校花。

其实这样的小高中里,并没有什么人权威的评定校花,也没有公认的校花,只是刘簌雨因为是校长的女儿,又遗传了白老师十足十的美丽,所以鼎鼎大名,才会被叫成校花。

另外,刘簌雨还有另外一个绰号,叫做林妹妹。

她是一个并不娇滴滴,却总是显得柔柔弱弱,有些悲戚的女生。

这样的环境和这样的女生,在大都市里面大概已经没有了,略微大一点的城市里也大概没有了,只有这个似乎一切都还停滞在十年前的老旧小城,才会存在。

一墙之隔的两边,一边是只有三个女人,另外一边是只有一个孤单的男生,便有了一些很平常的故事。

“小悠。”还没到家,任潜悠就已经听到了刘簌雨的叫声,今天的刘簌雨穿着她最喜欢穿的那件白色的体恤,和米黄色的外套,体恤胸前是大大的I,U两个字母和一个鲜红的心形符号。

任潜悠知道那个念做ILOVEYOU,每当看到刘簌雨穿这身衣服,任潜悠都会有些面红耳赤,不只是因为那鲜红的心字符号在小女生已经发育的身材上有些突兀,更因为you是他的名字的拼音,他总会莫名得觉得,刘簌雨是在对他说:“我喜欢小悠。”

“小雨。”任潜悠也打招呼,他们曾经就两人谁该叫谁姐姐还是哥哥的问题争论过许久,不过那是任潜悠的父母去世之前的事情了。

“小悠到我家去吃饭吧。”刘簌雨好像是在刻意等待任潜悠,却不知道任潜悠已经在学校的食堂里简单的对付过了。

“不了,我已经吃过了。”任潜悠当然会这样回答,以期逃过一劫,和白老师和小雨一起吃饭,总会让任潜悠觉得不自在。

这是一个观念还有些老旧的老城,学校甚至把早恋的严重度排到了打架前面,尽管是任潜悠,也不敢涉足禁区,因为他不能成为学校所有人注意的对象。

“吃过了也要去,我家的电灯坏了。妈妈又要很晚才回来,我自己不会修嘛!”刘簌雨很自然的抱住了任潜悠的胳膊,向只距离三米多的另外一个大门拉,“来吧,来吧!”

胸前的小乳鸽软软得压在了任潜悠的胳膊上,让任潜悠一阵心猿意马。

用金铁的话说,刘簌雨是小妹妹型的,不是他喜欢的那一型,自从看过了洋鬼子的什么A片之后,他就喜欢上了超级波霸的类型,甚至看到黄色的头发,就开始幻想。

“我还有事情。”任潜悠知道自己这一去,大概不被拖上两三个小时是不算完的,白奶奶也很喜欢男孩子,一直都说要让任潜悠做她家的孩子。

可任潜悠怎么可能答应?

“什么事情嘛,这么重要?”小雨不依。

“恩……我和金铁约好,一起打篮球。”随便编了一个借口,任潜悠以期逃过这关。

“那好吧……那晚上来我家吃饭把,我做好饭等你,作为你帮我们修电灯的谢礼。”

好不容易进了自己的家门,院子里已经有些荒了,记得这里之前曾经晾满了洗好的衣服,色彩斑斓,可现在家里只有一个人,衣服是爱穿多久都没有人管着了。

而且妈妈种的家常菜已经荒了,爸爸侍候的花也已经枯萎了,就只有一些刚刚发芽的小草,勉强算是一点绿色。

以前喂养的一条狗,也已经让任潜悠送给了金铁,因为他连自己都快养不起了,家中没有什么电器,电视机前些日子也坏掉了,因为任潜悠从来都不看,所以任潜悠就发了一次狠,干脆把所有的电器都卖掉了。

反正家中已经没有了什么值钱的东西,曾经有小偷光顾了两次,都是分文未取,就走了。

估计偷如此家徒四壁的人家,他们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第四章:同类(修)

家徒四壁?这似乎都无法形容任潜悠的家,而现在,在任潜悠家里,除了一张床和必须的桌子椅子之外,剩下的,就只有纸了。

堆得满满的纸张,几乎占了大厅的一大半,这大多是这大半年来任潜悠搜集来的。

当然,搜集纸张还不要让人觉得奇怪,那就要合理的搭配了。

所以,这里的书是任潜悠跑遍了周围的好多大小城市,用废纸的价格从回收站买来的旧书与旧报纸,书籍是每样一本,报纸是每天一份,绝对不重复,也几乎不会遗漏,这……只是一种单纯的爱好而已。

虽然这爱好实在是很奇特。

但是,换句话说,这里就是任潜悠的堡垒,在这里,任潜悠就是绝对的王者,因为这里全都是纸。

今天任潜悠有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发现,所以决定出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同类。

这个小城很少有外来人口,平日一两天都见不到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人,但是今天仅仅是回来的路上,任潜悠就已经遇到了四五个外地口音的人,他们似乎聚拢在附近,在找什么东西。

他们虽然穿着不同,却都操着听起来有些奇怪的普通话,而且都是年轻人。

感觉比较敏感的任潜悠还能在他们的身上感觉到一种非常特别的气质,有些冷肃,有些萧杀,在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似乎突然就会从春天变成寒冬一般。

这样的人和这古老而平静,又很落后的小城完全不相配,所以任潜悠这才觉得很是奇怪。

最重要的是,他曾经看到过非常奇怪的一幕,当时其中一个人向一位站在路边的行人问路,还顺手给了对方一根香烟。

在帮对方点烟的时候,那人只是随手从自己的口袋里取出了一只笔,然后咔嚓一声按开了,就从那人手指头边冒出了火焰来。

任潜悠看得很清楚,那支笔绝对只是普通的笔,而不是笔型的打火机,虽然不是百分之百的肯定,但是百分之八九十总是有的。

因为在对方把笔放回自己的口袋的时候,那只笔的笔帽已经有些融化的迹象了。

那人大概没有想到会有人注意到如此细微,而且只是一晃而过的异常,而且这人还只是一个高中生。

所以,今天任潜悠打算调查一下那个人到底是什么人,当然,他已经想好了要如何入手了。

任潜悠拉开了自己的写字台的抽屉,里面是一卷大约两厘米宽,卷成一卷的狭长纸条。

把这卷纸分别缠在了自己的左右小臂上,然后塞了一卷卷纸在自己的右边口袋,手里拿上了一卷前几日的报纸,腋下夹了一本书,再加上本来就放在身上的裁剪好的纸张,这就已经算是全副武装了。

他要访问的第一个人就是他的右边邻居,程老师。

他是学校的体育老师,姓程名远虎,据说以前是学习武术的,个子不怎么高,身材也不怎么壮,但是已经四五十岁了,依然好像青年一般的身手灵活。据说这位程老师年轻的时候练功岔气,伤了腰肾,所以一直没有孩子,和老伴相依为命。

今天那人问路的对象,正是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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