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1 / 2)

>  ……………………………………关于渣这个事情= =……………………………

上次看到有人评价《我的爱不太坏》里面的叶飞是渣受= …,貌似这次我写了一堆渣攻= =。

插一句嘴,这个坑的开头拿给羽妃看的时候,她说这个坑像电影。我当时并没有特别注意,等到填完以后,开始找错别字和bug,这才发现羽妃说的是很对的。

或许是深受张爱玲影响的缘故。

关于坑,我本就不是个天才。我擅长的是客观事实的描述,而非对白与情节。

所以每个坑都难免硬伤。

所以要再次感谢这些来看文的同志们。

呃,扯远了,而且又文不对题= =,我的意思是,我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而难以呈现自我的风格(为毛这么说,俺觉得更复杂更远了?= =|||)。

继续说渣的事情。

偶尔有一次,听说了渣受渣攻的定义——是在这个坑快要写完之后,(貌似这么说显得俺很孤陋寡闻= =囧,这不能怪俺,俺是被迫断网近一年的可怜人= =囧),说实话,我倒是挺喜欢“渣”这个字,再跟“受”和“攻”配到一起,就简直是让人爱的无以复加(囧,奇怪的恶趣味)。回来想了想,越想越觉得这坑里的攻都很渣= =|||,而且都渣的特happy(于临安:渣,并快乐着。|)。

尽管于临安在这里显得特别弱攻= =(因为坑里大部分时间都在写他很弱的时候= =,'为毛轮到他表现一下小攻魅力的桥段总是那么的短= =,俺滴笔头X无能= =,囧'),但也不可否认,就本质来讲,他是个毫无疑问的渣攻= =,跟蒲南属于一个性质。

但是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于临安这家伙很聪明,所以比蒲南更能抓住朱泊= =。

好像周世程还很双重渣的样子= =,说到周世程,我就想起周江= =,到现在我都还有点反应不过来,自己为什么会想到把周江写死——哦不,确切的来说,为毛我竟然把本是一个小配角的老男人,写成了貌似很有含金量的老配角= =,说不定哪天心血来潮再努力挤一挤,又是一个坑?= =,真够恶搞的了。

所以再最后,写那个“姓林的男人”的时候,我没给他名字,也尽量避免多写他——免得显的我似乎很有阴谋——用我的坑品发誓,那真的是个配角= =……不过貌似是不会有人在意这个的= =……我自多了。

…………………………………………………………………8……………………………………………………………

………………………………………关于结局……= =………………………………

我觉得我八成是越来越天马行空了= =。

不过个人来讲,最喜欢的就是那个没有“第三册囧囧的走向HE的番外册”的结局,即所谓的BE,说实话,最开始,我是想将朱泊写死的= =,并且说实话= …写:“第三册囧囧的走向HE的番外册”时,我是很纠结的的,要是我看见了一二十多万字的坑,结尾还是个BE,我会骂娘的= =,所以,为了防止我骂自己娘以及被别人骂自己娘,还是有了“第三册囧囧的走向HE的番外册”虽然其内容与结局个人看来有点勉强,不过好歹也是个HE,凑合凑合看吧(俺到底在说什么= ‘=bbb)

…………………………………………………………………9……………………………………………………………

………………………………………关于番外……= =………………………………

应该不会再有番外了吧——我如此勤劳的写了这么多“第三册囧囧的走向HE的番外册”,难道就不算是番外了吗?!所以,无意外的话,就不会有番外了 = =,或者就像是《公子》里面似的,一年半载挤个两三千出来,连我自己都没耐心看= =。更何况,我觉得第四册的那些个长的可以上吊的番也把该交代的都交代清楚了= =|||

基本上,这是个一个讲述女王受如何转变为圣母受的坑= =+++

OK,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囧

………………………………………………………………10……………………………………………………………

………………………………………………………关于新坑……………………………………………

好吧,连自己看到这几个字儿的时候,都有些惭愧。

《安以待宁》填完后,我自己又开始磨来磨去的写了N个新坑的开头,每个都写了一点点,却抓不准自己真正要写的是哪个= =|||,所以效率自然就降低了。

我觉得肯定是因为生活状态太安详的缘故,写黑道的东西,貌似已经没啥感觉了?

而且,貌似,黑道文已经过时了?

哈?我这坚决不是找理由,找借口。

当然啦,以我的坑品作保证,凡是挂到网上的坑都不会坑,end仅仅是个时间问题啦(貌似这么说很无耻?= =|||)。新坑中有一个的名字暂定为《未然而生》,已经写了一点点了,不过也很可能后面改成很雷的名字= =||。

比如,此坑过去有个很文艺的名字《昨夜风过人不知》的呀呀呀呀……T^T。

后记,就这么完了吧。

Ps:这个后记刷新了俺历史最长后记的记录,囧

貌似俺离更年期很遥遥无期的样子= =++,可为毛俺就是这么的啰嗦= =,囧

第一册 你选谁?

第一章 开头并不美丽(1)

知道蒲南结婚的消息时,我正在应付工作上的琐事,其实也并不很忙,只是我习惯于将工作堆积在一起,在最后期限之前垂死挣扎。

我的这个坏毛病,蒲南不知嘲笑了多少次,大学时候认识,到现在,也有十年,从我们住在一起的那天开始,他就从未停止过对我的劝诫。

“你应该认真一点。”蒲南说。

然而现在,即便是我想要认真的去做,也不再具有任何意义。

当我翻着档案袋,揪着头发,带着丑陋的黑框眼镜,右手按着计算器,左手笨拙的在纸张上对正确的数据画勾的时候,蒲南的电话打了过来。

蒲南比我小一岁,他家里对我们的关系一直难以忍受,并且不曾放弃过说服他结婚,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年轻,坚信爱情的力量无敌,可以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甚至于在各自父母的压力下,更能生出一种甜蜜温暖的情愫来。

那个时候啊,可真是年轻,不懂事,也不担忧明天的难题。

只是,时间永远不会停止推移,当时间在彼此的身上留下了痕迹,当我们都发现自己不再能对异样的目光无动于衷的时候,加速度增长的爱意,开始出现上升疲软,争吵与沉默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但即便是那样,也不足以让我们分开。

两年前,蒲南将钥匙还给我:“我必须得回去住了。”他说,孩子气的表情,“不管多么辛苦,不管我们之间有多少不愉快,我都不会放弃的。”他坚定的说。

我笑笑,伸手揉揉他的头发,“一切都会变好的。”

蒲南在他父母的强迫下,离开我的房子,多出来的那一半空间,我没有做任何改动,尽管希望渺茫,我仍然想着有一天他能带着行李重新回到这里,我们可以陪着对方慢慢变老,那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情。

我将钥匙重新交到蒲南手中,“这里仍然是你的家。”我说。

这两年里,我与蒲南依旧保持着恋人关系…………这不是什么值得怀疑的话题,他家里的逼婚尽管催的越来越急,我和他依旧能每个星期见三四次,吃饭,交谈,做爱,然后各归各位。我甚至满足于这种现状,并认为这一切同结婚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也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

蒲南从我家搬出去以后,竟然使争吵得到了改善,或许是因为每周的见面委实不容易,所以格外珍惜。

这两年,我们过的很好,真的很好。

“我要结婚了,下个月。”蒲南的声音从听筒那侧传来,竟然听不出来感情波动。

昨天,我还同蒲南在饭后一起散步,他甚至问我,“我的新发型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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