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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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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轮到他们时,是于念白和施译一起是前台付钱的。于念白将大美女的形象保持得很成功,只是一开口说话施译他们就会连连扶额说打住打住,你讲的话题太破坏气质了……三年时间相处下来,最能让于念白兴奋的话题大家都心知肚明,因此当施译偶然一瞥接触到她犹如闪着诡异的星光的眼睛时,他自然而然地就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

是两个男人。

随着自己渐渐长大,施译对性向这方面的知识已经了解得越来越透彻,同时也逐渐放弃了把自己掰直的念头——或者说,打从一开始,真正明白了自己喜欢的是谁以后,他就再没有过这个打算。

爱是一种很神奇的感情,甚至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从父控到真正爱上自己的父亲,这其实是一件背德的、难以启齿的事情,说是遭人唾弃,冒天下之大不韪也不为过。然而随着自己对他的心意渐渐明晰,坚定,施译的心也越发澄澈且坚固。内心怀着的那份渴望与感情纵然灰暗,甚至不可能有说出来见到阳光、与人分享的可能,然而没有关系,“我以我的内心为壁垒,我会小心妥善地保存这份感情,熨帖好每一个与你互动的瞬间,从前我渴望你背着我,一路走到一起白了头,而我现在渴望得更深,更热烈,我不要你背着我承担一切,而想与你牵手,共度岁月。”——他这样写在日记里。那本日记本是和王莹分手后的第二天买的,自始至终,他只写过那一篇——因为那是他唯一想说的话,唯一的心思,唯一的信念,从存在到结束,永不会变。

从初见心意时的慌乱甚至羞耻、自我唾弃,到明晰心意时的坚定,这一切只是因为爱是纯净的一件事,因为我是如此纯粹地爱你,只渴盼爱你这唯一一件事,所以它净化一切。

施译将念头收回来,观察着那两个男生。

其中一个长得很高大,大概有187的身高,身材很好,右耳带着枚闪亮的耳钉。三月份已不是很冷了,那男人穿着件简单的天蓝色开衫,里面是一件格子衬衫,气质很干净。

另一个男的则相对矮小一点,但也有178这样子,打扮风格和那男人很接近,但可能因为更白皙五官更柔和一点,所以整体气质要中性得多。

再仔细一看,那个长得像女人的男人倚着前台,而高个男人却一手撑在台面上,半个身子侧着,从施译这角度看过去就好像是他搂着那男人一样。

“昨天打电话来订的时候都说有,现在人来了你却说没空包厢了?!”178说道,语气很冲,两条好看的眉毛拧在一起。

前台接待的态度也横,“说了没有就是没有,你就算找经理来也是这个说法!”

178还想说点什么,却被高个男人一把拦住,他嘴唇凑到178的耳侧,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让那178笑了起来,还打了他一下,当然不是真打,那模样,倒像是有些撒娇的感觉。后来那178对前台哼了一声,和高个男人一块走了。

两人走时也是挨得很近的,高个男人的手搭在178的腰上。

施译大概懂了。

轮到他们付款时,施译听旁边那个前台接待低声抱怨,同性恋恶性死了,不知道会不会传染什么病。后来她同事就给她喷了很多免洗洗手液。

施译心里叹了一声,脸色有些难看。不是不知道同性恋在这个社会上的生存之难。即使身边有很多于念白这样子的所谓“腐女”的生物,她们一看见美少年就两眼放光,看到男生之间感情好点勾肩搭背的就要上去扯CP,但这个社会给同性恋的宽容,并没有多太多。依然有很多的人,他们固执己见地认为喜欢同性是一种病,把同性恋和性|病划等号,不惮以最刻薄的言辞,最冰冷的眼神,最恶毒的态度,像躲避病菌那样地躲避着排斥着他们。

——所以施译从来没有打算说出来。

他的杜唐,是南方最有名气的报社的主编,是有名的翻译学者;他的杜唐,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干净清爽,仿佛生来如此;他的杜唐,仿佛高岭之花,不需要太多的灯光,却自成格局,清冷从容。

虽然爱能净化彼此之间的心意,但未必能净化他人的猜忌和恶言。即使是最纯粹的感情,带给杜唐的却也只能是伤害和洗不掉的污秽——

他是他引以为傲的儿子,而不是他此生唯一的污点。

——这大概是他此生最大的心愿了。让我看着你,看着你和别人谈起我时,用的是那样骄傲的表情。让我看着你,看着别人提起我时,会由衷地羡慕你。

南美洲有一种鸟,叫荆棘鸟,从离开巣窝的那一刻起,他就在寻找那独一无二的一棵荆棘,找到了,他便停下来,把自己的身体深深扎进去,唱歌。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天籁——因为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的痛苦来换取。

我爱你这三个字,就是那根最深、最长的荆棘,他刺进施译的胸膛,痛楚是猛烈的,汹涌的,席卷一切的,明明白白的。然而他依然要深深地将胸膛挺进去,因为那根刺是命运的两头,越靠近心脏,给予的痛苦越深刻,他所能给杜唐的荣耀就越炫目,越恒久。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写得略文艺,我写得略难过,让窝去缓一缓,今天就暂且更到这里吧,窝要整理下思路,话说,也有将近五千五了,乃们不要嫌弃我今天写得少。不知道我文里的表达够清楚米有,希望大家能多提点意见。我就怕没把施译的情感表达透彻~你们的意见将会是我修文的最大灵感~

☆、(1)炮灰某种程度上也是感情的催化剂!

唱完歌回到家已经是凌晨。在楼下时习惯性地会抬头看一眼窗口,却意外地发现阁楼的灯亮着。开了门上了楼梯,阁楼储藏间的门虚掩着,薄薄的门缝中透出一道明亮的光线。施译轻轻推开,杜唐闻声转过头。

“回来了?”他坐在一摞高高摞起的书堆上,因为熬夜的缘故,脸色看上去有些疲倦。

“怎么这么晚还不睡?”施译自然地走上前去趴在他的背上,双手环过他的脖子。他时常想或许这是唯一喜欢上自己父亲的好处了——随时随地的撒娇或亲昵,只要别太过尺度,总不会有人往歪了想,哪怕是杜唐也一样。而这样心怀鬼胎地靠近、拥抱的次数随着年岁渐长,竟也渐渐多了起来。不是没法控制自己,只是,再情深的父子也总有渐生隔阂的一天,他最终只能微笑着看杜唐走进婚礼的殿堂,而他最终用那种目光温柔注视的,总不会是自己。能多偷一天就多偷一天吧。

杜唐像是很习惯他们之间这种相处方式了,“睡不着,上来找一些资料。”

施译抓起他手边的一本笔记本,哑然失笑,“你不要告诉我你要找的资料就是这些。”他扬扬那本边角已经卷起来的笔记本。

“无意间发现的。你没什么要和我解释的吗?”杜唐挑挑眉,对施译的嘲笑不为所动。

施译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施译,四年五班,英语。

啊,是英语笔记本。

他继续翻着。他的英语一贯是很好的,上课记笔记也记得很用心,老师教一个生词,他就记下来,然后下面写上自己编的例句。然后……

他翻了大概十几页,每页都是类似于这样的句子:Edison被狗咬了。Edison不吃饭不乖。Edison是一只很可爱的鸟。Edison从十楼跳了下来。Edison说我爱你……

Edison是杜唐的英文名。

“竟然被你发现了。”施译笑得快要肚子痛,“你不知道,我们小学英语老师可烦了,总要我们编例句交作业,想名字很烦啊,什么lily、lucy、david的。”

“所以你就全用我来当主角,一下子是个人一下子是一只鹦鹉?”

“啧,你还生气?”施译直起身子,“我小学还自己写小说呢,主角全是你。”他走向一个纸箱子,蹲下来在那里扒拉半天,抽出一本皱巴巴的本子,“我念给你听啊。”他翻出一篇,清清嗓子,眼带笑意地看了杜唐一眼,“杜唐是一朵很漂亮的小花,他长在小译的外婆家。他是一朵男小花。小译放暑假时看见了那朵花,很爱很爱他。暑假结束了,小译和杜唐告别,决定冬天再来看他。可是冬天去的时候,外婆告诉他……”他愣了一下,停顿了两秒,才又继续,“杜唐小花被冻死了。小译很伤心,晚上梦到杜唐小花。他说,小译你不要伤心,明年夏天,我又会开的。”

杜唐接过那本本子,“都是错别字。”

施译大怒,劈手抢了回来,“小学三年级,有这水平很好了!不觉得我很有作家的天赋吗?”

杜唐含笑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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