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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们几个就你一个主意,我一个主意。最后,争执不下,由我决定。我说,还是你们决定吧。于是,她们又争了起来。
“买些零食,再加啤酒,晚上好好地吃喝一通。八月十五才过去几天,真怀念那个晚上我们把酒问青天的热闹。”
这主意不错。我挺赞成。大家通过了这个主意。虽然,兰兰反对,她说:“我在减肥耶。”“去你的减肥!你都成竹杆了,还减,就成稻草。”大家都不理她,她也没有办法。
我要她们保守秘密,不在班上宣布这事,可是,她们没听我的,表面答应我,却不知是谁封不住嘴,立即就传播出去了。
那些男生,都对我说“恭喜恭喜!”、“祝贺祝贺”。我说“谢谢”都说腻了。我还是很喜欢。
他虽然没对我说“谢谢”,只是远远地坐在教室的另一侧,看着我,有欣赏,有祝贺,有鼓励,有期待,有……好多好多的感情,我都溶化了、醉了,醉在他此时最温柔的眼神里。
晚上,八个人坐在窗前,把酒言欢。
不知不觉,就把话题引到了初恋上,她们都讲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或者暗恋自己的人,或者自己暗恋的人。
我差点控制不了自己,就要说出他的名字。
“忧忧!我爱你!”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温柔地倾诉。
“从此,我要戒了手淫,集中精力,好好地写些文章。”我对自己说,我发誓。
可是,床上却如火焰山,痴热难忍,我翻来覆去睡不着。
最后,还是脱了衣服。脱个精光,什么都没有穿,只搭了一条毯子在身上。
手就无法控制地伸了过去。
“给个奖励吧,庆祝庆祝。”
“最后一次,就最后一次了。”
我说。
感觉到岩浆喷涌而出。
2000年9月21日
忧忧,一个很帅气的男孩,绝对值得你一见钟情。真的,学校对他一见钟情的女生好多。好多人追过他,只是被他拒绝了。
我,认为自己只是比别的女生长的稍微好看些,被那些男生追捧着,大一时也有许多追求者。我也全部拒绝了他们。
连忧忧都拒绝了别人,我还能接受谁?
我不是对忧忧一见钟情,虽然,见第一面,就有些喜欢他的帅气,后来,也很欣赏他的帅气,经常偷偷地欣赏他的帅气。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喜欢上了他。如果没有那个偶然的机会,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喜欢上他。喜欢?爱吧,就是爱!我爱他,深深地爱着他。
那天晚上,开班会。
他是主持人。我们的班会一直是由他担纲,男主角永远是他。他不但普通话说的好,声音像磁一样吸引人,很有主持天份,而且,他唱的歌很好听。每次,他主持晚会,都少不了自己唱一首歌,博得满堂喝彩,把晚会推向高潮。
而我,只是晚会的看客,最安静的观众。我坐在不为人注意的角落,安安静静地看人表演,几乎不说一句话,只是拼命地为人鼓掌。晚会后段是舞会,就有男生邀请我跳,可是,我从不答应。我想我还没学会跳舞呢,舞姿应该是全班女生中最差的。不知道,有没有男生背地里说我“浪费了那么漂亮的脸蛋”的话。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脸蛋,谁叫我这么内向呢,又没有文艺天赋。
晚会,不管是谁,都不会再记起我。我永远是被人遗忘的,而我也愿意被人遗忘。
那天,不知为什么,他想起了我,提到了我,还使我有些难堪。
他陡然就在节目中说:“雨水雨同学从来没有在班上表演过节目,我们是不是该请她来为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呀?”然后,就看着我。
全班同学就是赞同的欢呼,都注视着我。
我躲在角落里,茫然地看着大家。
立即,很羞涩,脸红了。
“我……”我不知道怎么办。有点恨他!
“快点上去呀!”
大家都催促我上台表演。
看来,我根本下不了台。
我只好上台唱了一首歌,叶倩文的《曾经心痛》,早已过时了。
可能是我唱的比较投入,歌中的感情还抓住了一些,我第一次公开唱歌,效果竟然特别好,我听到喝彩不断,唱完后掌声如潮。还被要求再来一首,却再也不敢了。
我羞红着脸,退回到我的座位,再生气地看他。
趁着另一位同学唱歌的机会,没想到,他竟然穿过人群,来到了我的身边,低声对我说:“对不起。”
我没有说话。
“我希望你能更好地走到大家中来。为了表示我的诚恳和歉意,我想唱首歌给你听好吗?”
我没表示什么。他不待我的表示,就离开了。
“下面,我为大家演唱一首歌,是张信哲的〈信仰〉。真心地祝福你,每天都开心、快乐。”
我知道,他虽然说是“大家”,其实他对我说了是为我演唱的,何况他不小心地说了“你”。
每当我听见忧郁的乐章
勾起回忆的伤
每当我看见白色的月光
想起你的脸庞
明知不该去想不能去想偏又想到迷惘
是谁让我心酸
谁让我牵挂是你啊
我知道那些不该说的话让你负气流浪
想知道多年漂浮的时光
是否你也想家如果当时吻你
当时抱你也许结局难讲
我那么多遗憾那么多期盼你知道吗
我爱你是多么清楚多么坚固的信仰
我爱你是多么温暖
多么勇敢的力量
我不管心多伤
不管爱多慌不管别人怎样想
爱是一种信仰
把我带到你的身旁
我爱你是忠于自己
忠于爱情的信仰我爱你
是来自灵魂来自生命的力量
在遥远的地方你是否一样
听见我的呼喊
爱是一种信仰
把你带回我的身旁
不知怎地,我对他的这首歌相当感动。也许是歌词太好,也许是他唱的太投入、太有感情。
反正,最后,我是几乎要落泪。
他也是,深深地为自己的歌感动。唱毕后,沉默不语地站在台上好一会。
我泪眼朦朦地看他,他也正专注地看着我。我赶紧掉转视线。
我可以肯定,我那时就一点不恨不怪他了,就喜欢上他了。
2000年9月22日
借他的刷子有一个星期了,却还没有还给他。
如果我立即还了他,我就会省下所有的牵挂,可是我不!
每天早上起来,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今天要把刷子还给他,一定要还给他。
每一节课,坐在教室里,我都要无数次地朝他看,他专注地听课,我默默地看他,“下课后,就对他说,我想把刷子还给你。”我对自己说。
有时候,我下课故意拉下,走在最后。他也是,大家都走了,他还在看书,一会后才抬起头来整理书本。“走过去,走过去跟他说。”我对自己说。我无法过去,只能看着他慢慢地走出教室,渐渐地消失。
我喜欢看他,默默地看他。看他专心地听课,看他认真地做题,看他跟同学说话,看他脸上的微笑,看他皱着眉头,看他咬着嘴唇,看他理着乱发,看他托着腮,看他揉着脸,看他一切的一切。
有时候,就从玻璃的反光里看他。那是晚自习的时候。所以,我喜欢掂靠窗户的地方坐,从窗玻璃里看他。还是那眉,还是那眼,还是那额,还是那唇,还是那般深思,还是那般专注。
在我的印像里,他上课很认真,总是一副专注的样子。
他上课从来不看我,是不是?可能是,可能不是。
有时候,我的眼光跟他的眼光相接,我赶紧闪避。
“他在看我吗?”
“他会看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