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2)

“是什么?挂三支笔的是什么?是作家?”

“挂三支笔的是修钢笔的。”

她听了,忍不住笑起来,问:“那你是个修钢笔的?”

“嗯,喜欢鼓捣鼓捣小机件,修修钢笔手表闹钟什么的,手风琴也敢拆开了瞎鼓捣。不过你那支笔我拆开看过了,没法修了,要换东西,不如再买一支,等我有空出去给你买一支。你用这支笔,不怕把墨水弄到脸上了?你们女孩最怕丢这种人了…”

她没说什么,因为她家穷,买不起新笔,这支旧笔还是别人给的。

现在他把那支新笔递给她,问:“喜欢不喜欢这支笔?”

静秋拿起那支笔,是支很漂亮的金星钢笔,太漂亮了,简直叫人舍不得往里面灌墨水。她想收下这支笔,付钱给他,但她没钱,这次下乡预付的伙食费还是她妈妈问人借的,所以她把笔还给他:“我不要,我的笔还能写。”

“为什么不要?你不喜欢?”他好像有点着急,“我买的时候就在想,也许你不喜欢黑色的,但是这种样子的,没别的颜色。我觉得这种好,笔尖细细的,你写的字秀气,用这种细笔尖好…”他解释了一会儿,说,“你先用这支,我下次再给你买好看一点的”

“别别,我不是嫌笔不好,是太…好了,很贵吧?”

他仿佛舒了口气:“不贵,你喜欢就好。灌点墨水试一下?”他说着,就拿过墨水瓶,灌了墨水。他写字的时候,总爱在落笔前握着笔轻轻晃动一会儿,好像在想问题一样,然后就开始刷刷地写。

他在她本子上写了一首诗,大意是说,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里恳求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单行道,就请你从此走在我的前面,让我时时可以看见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双行道,就请你让我牵着你的手,穿行在茫茫人海里,永远不会走丢。

她很喜欢这首诗,就问他:“这是谁的诗?”

“我乱写的,算不上诗,想到什么就写下了。”

那天,他一定要她收下那支笔,说如果她不肯收,他只好送到她组里去,告诉他们这是他为教改作的贡献,专门送给静秋写村史的。静秋怕他真的跑到组里去,搞得人人都知道,只好收下了,许诺说等以后挣了钱,就还钱给他。

他说:“好,我等着。”

第13节:山楂树之恋(12)

第六章

过了几天,轮到静秋回K市休息,她的轮休排在星期三、星期四两天。

前两次轮休,静秋把机会让给了那个叫李健康的男生,因为他其实不那么健康,脸上老有包块长出来,需要经常去医院检查。静秋把轮休机会让给他的另一个原因是她没路费钱。那时她妈妈每月的工资才四十来块钱,要养活她跟妹妹两个人,还要给下农村的哥哥一些零用钱,又要周济在乡下劳动改造的父亲,每个月都是入不敷出,所以她能省就省了。

但这次不行了,她的班主任托回去休假的人带信来,说学校汇演,他们班还等着她回去排节目,一定让她回去一趟,把班上的舞蹈编好了,教给同学们了才能走。班主任说已经发动全班同学为她募集了来去的路费,这次一定要回去了。

静秋的妈妈在八中附小教书,跟静秋的班主任算是一个学校的同事。班主任知道静秋家穷,每次开学报名时都主动让她打缓期,就是推迟交学杂费。虽然每学期学杂费只三、四块钱,在当时也算一笔很大的开销了。

班主任还常常拿张表让静秋填,说填了学校可以给她每学期15块钱补助,叫助学金。但静秋不肯填,因为助学金还要在班上评的,静秋不想让人知道她家穷,要靠助学金读书。

她自己每年暑假都到外面去做零时工,在一些建筑工地做小工,师傅砌墙,她就帮忙搬砖、搅和水泥,用木桶子装了,挑给师傅。很多时候,她得站在很高的脚手架上,接别人从地上扔来的砖,有时还要跟几个人合抬很重的水泥预制板,都是很重很冒险的活路,但每天可以挣到一块二毛钱,所以她一到暑假就出去打零工。

这次要回去轮休了,让她又喜又愁,喜的是可以回去看看妈妈和妹妹了,她妈妈身体不好,妹妹还小,她老是担着心。现在回去看看,可以帮家里买煤买米,干点重活。但是她又很舍不得西村坪,尤其是老三,回去两天就意味着两天见不到他,而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大妈听说静秋要回K市,就竭力主张让长林去送她,但静秋不肯,一是她不想耽误长林出工,二是怕受了这个情,以后没法还。

听长芳讲,几年前,长林曾经喜欢过一个来插队的女知青,那个女知青可能是看他爸爸面子,跟他好过一段。后来有了招工指标,那个女知青向长林赌咒发誓,说只要你为我搞到这个回城的指标,我一定跟你结婚。

但等到长林帮她说情,让他爸爸为她弄到那个指标后,她就一去不复返了。她后来还对人说,只怪长林太傻,没早把生米煮成熟饭,不然她成了他的人,自然是插翅难飞。

这事让长林成了村里的笑柄,连小孩子都会唱那个顺口溜:“长林傻,长林傻,鸡也飞,蛋也打;放着个婆娘不会插,送到城里敬菩萨。”

有很长一段时间,长林都像是霜打了的茄子,萎靡不振。给他说媳妇他也不要,叫他找对象他也不找。这回家里住了静秋这个女学生,好像他精神又好起来了。大妈就总是让长芳在静秋耳边吹风。但长芳觉得二哥配不上静秋,不光没做上媒,还把大妈的话、二哥的话全透露给静秋了。

静秋让长芳告诉大妈,说自己出身不好,配不上长林。

大妈知道了,亲自跑来跟她说这事:“姑娘家,成分不好怕什么?你跟我家长林结了婚,成分不就好了?以后生的娃都是好成分。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娃们着想吧?”

静秋羞得满脸通红,恨不得在地下挖个洞钻进去,连声说:“我还小,我还小,我没想过这么早就找对象,我还在读书,现在提倡晚恋晚婚,我不到二十五岁以后,是不会考虑这个问题的。”

大妈说:“二十五岁结婚?骨头都老得能敲鼓了。我们乡下女娃结婚早,队里扯个证明,什么时候都能结婚。”大妈安慰静秋,“我也不是要你现在就结婚,是把这话先过给你,你心里有我们长林就行了。”

静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好央求长芳去解释,说我跟你二哥是不可能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就知道是不可能的。

长芳总是嘻嘻笑:“我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但我不去做恶人,要说你自己去说。”

静秋临走前一天,长林自己找她来了,红着脸说:“我妈叫我明天送你一程,山上人少,不安全,山下路远,还怕涨水…”

静秋赶快推脱:“不用送,不用送,我…不怕。”然后又担心地问,“这山上有…老虎什么的吗?”

长林老实相告:“没有,这山不大,没听说有野物,我妈说怕有…坏人…”

静秋竭力推辞了,大妈也出面说了一通,静秋也推辞了。她其实还是很想有个人送她的,一个人走山路,实在是有点胆战心惊。但一想到接受了长林这个情,以后拿什么来报答?她又宁可冒险一个人走了。她决定走山下那条路,虽然远一倍,而且要趟水,但人来人往,不会遇到坏人。

到了晚上,老三过来了,跟大家一起坐在堂屋里说话。静秋几次想告诉他明天回去的事,都没有机会开口。她希望别的人会提起这事,那样他就知道她要回K市两天了,但没有一个人提起这事。她叹了口气,心想可能也不用告诉他,也许他这两天根本不会到大妈家来,就算来了,难道他还会因为看不见她难受?

静秋不好意思老呆在堂屋,怕别人觉得她是因为他在那里才呆在那里的,就起身回到自己房间去写汇报。但她一直支着耳朵在听堂屋的动静,想等他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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