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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1 / 2)

>“没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我奸笑着回答。

有丁楚云的日子过得很快,她虽然很大方地教我折纸,很用心地听我讲故事,但也不忘提醒我:“下次数学考试我要超过你。”

我虽然嘴上也嘲笑她好胜心太强,但心里充满了危机感——我现在能让她佩服的就剩下数学了,万一哪一天她超过了我,会不会瞧不起我呢?

学校举行的“小发明、小制作”比赛给了我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陈志超建议我做一艘电动模型船,我没同意。做一个很多人都会做的玩具,怎么能体现我的水平呢?

我为这件事情犯愁,周末回到家里还在苦思苦想。

“勤勇,你在那里发什么愣?还不帮忙擦玻璃!”正在做卫生的妈妈叫道。

我欣喜若狂,就是它了——擦玻璃!

我是擦玻璃的能手,在学校周末卫生大扫除时,我是擦得最快最干净的一个,为此老师经常表扬我。在家里,擦玻璃也常常是我的重要工作。其实他们都不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擦玻璃。我为什么擦玻璃这么快,那是因为我想早一点结束痛苦。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城市里有那么多的灰尘!——衬衣两天就要换一件,皮鞋每天要刷两次。我倒不是怕换衬衣,关键的是那衬衣要我自己洗;至于皮鞋,我很庆幸自己还没有到穿皮鞋的年龄,但有时侯我得帮爸爸妈妈刷皮鞋。难怪古人要将这个世界称为“红尘”了,真是既科学又形象。至于为什么不用“灰尘”,那大概是因为黄土的颜色罢——我不是考据癖,所以懒得深究。

听地理老师说,外国人的衬衣一两周不换,皮鞋一两周不刷都没关系,因为空气里的灰尘很少。瑞士的某一条大街,甚至专门雇人跪在地上用清水一寸一寸地擦——可见其干净的程度。我立刻神往了。后来听说办护照之类的手续要一年多,出了国还要没日没夜地打工,我立刻打消了这种念头。

言归正传,正因为我讨厌灰尘,所以我很有必要发明一样东西来对抗它。经过一周的努力,我成功了。

我管这个小发明叫“玻璃除尘器”。它的外形有点像猪八戒的钉耙,长长的柄可以自由伸缩,站在地上就可以擦到很高的地方,不必搬凳子、爬窗台那么辛苦。最顶端是一大块长方形的橡胶加一层海绵,外面再包一层布,布擦脏了可随时更换。除尘块与柄之间的角度还可以自由调节,把玻璃的边边角角擦得一干二净,而且站在一个位置就可以擦完整扇窗户,连走路的力气都剩了。有时侯我们要擦的玻璃在好几层楼之上,里面的这一面好擦,但向外的那一面常常要爬到外面去擦,这岂不是太危险了?有了除尘器,只要站在室内就可以把向外的那一面擦得一干二净。我自己试用了之后,发现工作久了手臂很累,于是又加上了一个微型电动机,让它变成了“电动除尘器”。

我的发明参加了学校的“小发明、小制作”比赛,得了一等奖。在学校的推荐下,又参加了全市中学生 “小发明、小制作”比赛,得了二等奖。我一下子成了学校的名人。我发现丁楚云看我的眼神也和以前不同了。

老师同学们都很热心地建议我去申请发明专利。爸爸帮我去专利局打听了一下,说是光审查就要一年多的时间,这还必须是在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的填写准确无误的前提下。我一听就蔫了,直到现在还害怕和专利局打交道。

虽然专利没有申请成,但从那以后,我和丁楚云的关系更亲密了。

因为我将我的发明送给了她。

——那是我为她特制的“玻璃除尘器”。粉红色的除尘块,不锈钢的长柄,长柄的末端还坠着一个鱼形的金属饰物,比我参加比赛用的那个更小巧别致。

她看了很喜欢,道了声谢,居然主动拿起我的双手仔细端详起来。

“真奇怪,为什么你的手会做这么多东西?”

我谦虚了一番,也趁机捉着她的手欣赏起来,还装模作样地和她比了比手掌的大小。

然后我又开始讲故事,在吸引她注意力的同时,可以紧紧握住她的手不放。手与手的接触是那么奇妙,那么柔软,那么温和,两双手似乎可以无隔阂的交谈,直至触动心灵。

也许是我的表演太拙劣,她终于从我吞吞吐吐的话和紧张的表情中发现了我的企图。

她生气地甩开了我的手,从书包里掏出了一把铅笔刀。

2001年2月17日初稿

2003年8月14日修订

《最后的荣耀》为什么不接着原版写下去,反而出了个修订版,这是很多朋友关心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最后的荣耀》原版存在着三大硬伤:一是积累的错误没有及时修订,给后文情节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二是由于更新的间隔时间太长,导致部分情节线索比较散乱,需要重新整理;三是一些朋友们意见较多的情节,如“香港炒股”,必须进行全面修改。这些修改的目的都是为了让后文的情节的发展更合理,更有序。修订完成后,新的章节才会继续更新,请大家理解支持。

【本文由读写网(。duxie。)3日前首发。】

第六章 孤星

我没有逃走,做错了事就应该付出代价。

但是,刀刃瞄准的不是我,而是她自己白皙的手背。

“以后你再敢对我不礼貌,我就要你好看!”她的一字一句镇定有力,“我不会那么傻,去咬自己的肉,或者砍自己的手,但是我可以让它流血。”

那把生锈的小刀和她那完美无暇的手放在一起是多么可怕,如果鲜血污染了圣洁的大地,万物的生机也将灭绝;如果黑色的恶魔杀死了白色的天使,我会不会和他同归于尽。我一时想得痴了。

“你真以为我不敢动手吗?”她的双眸是那么坚定,冷酷得不像我心目中的仙女。

在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的那一刹那,她握刀的那只手用力向下一扎。

“不要!”我惨叫一声冲了上去,夺下她的小刀,用我所有的力量远远扔了出去。我不去看她的手,只觉得鼻子一酸,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回到家里我就抱头痛哭。我不明白她怎么可以这么残忍,把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当作一钱不值的废品随意毁灭!她有什么权力这样做?我宁愿她拿刀来划我的手。她这么做简直比杀了我还难受。

“以后你再敢对我不礼貌,我就要你好看!”她的一字一句镇定有力,“我不会那么傻,去咬自己的肉,或者砍自己的手,但是我可以让它流血。”

“你真以为我不敢动手吗?”她的双眸是那么坚定,冷酷得不像我心目中的仙女。

在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的那一刹那,她握刀的那只手用力向下一扎……

——这一幕幕就像电影一样在我的面前重现,她的声音变成了画外音,她扎向手背的那一刀变成了慢镜头,鲜血从落刀处喷出,沾满了整个屏幕。

我伤心到了极点。

一连几天我都不理睬丁楚云,默默地上课,默默地回家,晚上睡觉时,那可怕的一幕又在我面前一遍又一遍地重现,躲也躲不开。

我这一辈子都无法接受任何美好的事物在我面前毁灭,这是我性格中最软弱的一面,可不知为什么,生活总是一遍又一遍将这种残酷展现在我的面前,将我对未来的希望一块一块掏空,直到我自己也毁灭。

所以,当丁楚云邀请我到她家做作业的时候,我只是用一声有气无力的“哦”表示同意。放学了,我落后她半步,默默地跟在后面,一句话也不说。

丁楚云的父母对我很客气,又是请我吃水果,又想留我吃晚饭。想起邻居大姐姐第一次带男朋友回家时,她的父母也是这么客气,我的脸腾的就红了。

丁楚云领我到她的小卧室做作业。当我磨磨蹭蹭地摆好文具盒和作业本的时候,她将那天被刀扎的手伸到了我面前,和解地说:“看,我的手没受伤。”她白皙的手背上只留下一点浅浅的痕迹,幸好那把小刀是钝头的。

我本应该高兴,可不知为什么,我像受了很大委屈似的,眼泪不争气的夺眶而出,哗哗哗地往下掉。

丁楚云显然没料到会出现这种场面,手忙脚乱地为我拭泪。我捉住她的双手,敷在我的脸,让泪水尽情地顺着她的手指流淌。

她没有抽回她的手,问我说:“我的手真那么美吗?”

我点点头。

“那我以后会好好保护它们的,你别哭了行不行?”她安慰我说。

见我不为所动,又补充一句:“如果被我妈看见就糟了,她会打我手板的。”

我这才放开她的手,用衣袖拭干脸上的泪痕,不敢去看她。

“第一次看到男孩子哭成这样,一点都不像男子汉,好羞啊!”她笑了起来。

我抬起头,正想生气,可一看见她那么灿烂的笑容,也忍不住笑了。

我们就这样和好了。

渐渐的,关于我们俩的风言风语越来越盛,传进了母亲的耳朵里。她以教育工作者和母亲的双重身份对我循循善诱,我的对策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可以说我是有恃无恐:我的成绩不但没有退步,相反在英语这一科还有所进步,而且我们的交往没有什么越轨的举动,仅限于牵牵手,紧张的学习早就占用了我们太多的时间。

中考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我们互相鼓励,互相帮助,还约好了在填中考志愿时选择同一所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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