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自己什么都没有,连目前看起来优渥的生活,恐怕别人一句话就可以全部拿走。他与自己,没有长久重合的轨迹。
陆翎果然教了他,但是只有一句,说是因为他的口语太瞎了,怕他丢国人的脸。
凌风没有反击。早晚要分开,多听听这个人的声音,也算赚到。
“Je suis son amant……什么意思?”
“‘我来自宝岛台湾’。当别人问你‘Il a dit est vraiment?’的时候,你就这么答。”
“哦。”凌风点点头,依样重复了几遍,确认道,“你是说,当别人问我‘Il a dit est vraiment’的时候,我说‘Je suis son amant’对吧?”
“没错没错!”陆翎好像在偷笑。
“……笑什么笑?我说得不准,你敢不敢好好纠正!”凌风有点恼火。
陆翎笑得更加厉害。
“喂!‘Il a dit est vraiment’,‘ Je suis son amant’。对不对!”凌风连续重复几遍,吼道,“哪里错了?你说!”
陆翎蜷着身体倒到床上,下巴都要脱臼,一边笑一边喘道:“对对……对对对……”凌风气得笑了,扑到陆翎身上。
两人扭打到一起。
所有旅伴都不是固定搭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设定好的路线,路线重合的时候便同行,不重合的时候,打个招呼便自顾自离开。
陆翎有一刻很深沉地说,这就像人生,总有人不断地走出走进。但只要“同行愉快”,又何必在意相处的时间长短呢?
他的话让凌风十分琼瑶地联想到自己身上,又沉默一阵。
“明天去奥地利,睡过头的人会被‘阿鲁巴’哦,甜心!”陆翎一手拿着水杯,手肘支撑着身体斜倚在凌风的房门边。
凌风板过他的肩膀,把他往对门送:“所以你不要故意不起床哦,蜜糖!”
正惬意喝水的陆翎发出一声闷咳,水喷了一手。
他望着一旁满意自己达到效果的凌风:“反击得漂亮……你记住!”头也不回地进房间关上门。
凌风也转身进房,却在门后面站了很久,回想陆翎令人发腻的称呼,他随口说出的低俗恶作剧,他满脸是水的狼狈样,怎么都抑不住笑。
对着门,想象用一个吻印上那总会翻出新花样的嘴唇……
他随即皱皱眉,逼迫自己停止意淫,眼神黯淡下来。
奥地利的第一站是维也纳。
太阳很好,深秋草木被阳光蒸腾的香气沁人心脾。古老典雅的建筑物,干净的街道,友好的当地人,让这群年轻人的脸上都散发出愉悦的光彩。
跟一般观光客不同,比起名胜,他们更喜爱钻一些不很著名,却非常特色的小街。咖啡馆,旧书店,甚至杂货店都是他们青睐的角落。
一家二手音像店里,凌风的视线落到了一张黑白封套的唱片上。这是一张可遇不可求的专辑,他惊喜地伸手去拿。
与此同时,另一只手也落到了同一处。
凌风意外地转过头,发现陆翎也正意外地看向他。
“你也喜欢纳京高?”他们异口同声。
话刚出口,便又笑了。四目相对的一刻,两人竟局促起来。
“怎么,你会对 ‘古董’感兴趣?”凌风有意无意地问道,“你最喜欢哪一首?”
“《蓝月》吧!”
凌风心中一动,试探地问道:“因为《纽约,纽约》那部电影?”
陆翎不屑:“好像所有人都是因为那部电影。”
“不,”凌风的手离开那张唱片,“我是因为一本同名的漫画。”就像有回声,陆翎的声音又跟他的重叠在一起。
他惊奇地重新审视对方。《纽约,纽约》是一个性向明确的故事,但又能表示什么呢?陆翎性格这么百搭,涉猎这方面的故事,很可能只是偶合。
“嗨!”同行的一个小伙子叽里呱啦一串话打断了他的猜测。
“他说什么?”
“他说时间差不多了,问我们要对看到什么时候。”
凌风脸上骤然一烫,那条对视的线终于断开。
一个下午的自由观光时间,凌风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全神贯注开始素描打底。
他有一种让人安静的力量,几次陆翎回头,都看到渐渐被人围观的他,丝毫不被周遭影响。
也许这就是艺术家?陆翎笑笑,眼睛转回取景窗。
晚餐时间,陆翎似乎对大部队提了一个建议。
“老欺负我听不懂是吗?”凌风抗议。
“我是说,这里不管是法国菜还是中国菜都不正宗,干脆今天的晚饭我们自己来做。”
“你会做菜?不是剥削别人的劳力你吃现成的吧?”
“笑话!我的提议当然我会参与!倒是你,才是个没下过厨房的少爷吧?”陆翎毫不客气回敬。
“好吧,我来选酒,你来做菜。当心做成狗食!”
“那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陆翎笑得又帅又贱。
“赌注?”
“如果我做的菜大家都称赞的话,你任我处置如何?”
“这……”“任我处置”四个字让凌风想入非非,他也不明白为什么面对陆翎,他总是能摇身一变,变成一个从里黑到外的猥琐男。
“放心啦,绝对是遵纪守法的……怎么,不敢?”
“开什么玩笑!那如果你输了?”
“反一反,我以身相许,怎样?”
“这可是你说的!”
“Deal!”
找了一家餐厅,由陆翎出面跟老板交涉。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只见那个体型像大型面包似的老板最开始的冰冷态度渐渐变得和缓,最后竟真的同意把厨房借他们取用。所有人乐得参与,不断从厨房端出一盘又一盘或精美或惨不忍睹的菜肴。
陆翎特意要最后上场。他用餐叉轻敲手中的香槟杯,致辞般说了一段话。每个人显出更兴奋的样子,笑着看看凌风,交头接耳。
“我跟大家说了我们的赌注。”他转过脸对凌风解释,“没想到他们那么感兴趣。看热闹真是人类共性呐!”
凌风反唇相讥:“既然这样,为了观众满意,我是不会手软的!”
陆翎不屑地:“哦?”大摇大摆进厨房去了。
十分钟不到的功夫,他就端了一只大盘子出来,一时间四周浓香扑鼻,人们争相动刀叉。
陆翎为凌风切了一片鸡肉:“这叫‘醉仙鸡’,英文名drunk chicken,尝尝吧!”
那个英文名让凌风哭笑不得,但味道真是不错。鸡肉鲜美嫩滑,尤其是那一股奇妙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