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着又问他一遍:“那你愿意当我的大副吗?”
他愣了一下,很快挺直身子行了很标准的军礼:“当然,船长。如果您相信我的话,我愿意成为您的大副。”
他认真起来的样子很可爱,但现在他头发乱糟糟的,衣服全都是污渍,胸口还挂着一个打满补丁的背包……这让他的动作看起来有些滑稽。
“我先带你到你的房间去安顿一下你的孩子,然后你得洗个澡。虽然我不是什么有洁癖的人,但你现在像海盗一样脏,船员们看见这样的大副可不太好。”他脸一红,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领着他走下船尾的楼梯。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大副的房间我在从伦敦刚回来的时候就收拾好了。在甲板下两层,有办公桌、书架和柔软的床铺。我甚至专门给他的真菌虫搭了个小窝——由围巾、废旧地图、笔记、纸页和铅笔等等搭成的,摆在舷窗下。
我直接把房间钥匙塞到他手里。他环视一圈,看到我给真菌虫搭的窝时,表情有些迷茫。
“船长,这是我的房间吗?”
“是的,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了。需要别的东西和我说,我尽量安排。”
“谢谢你,船长。我以为我应该对这里感到很熟悉。但是这里崭新又干净,看起来很陌生……这艘船也是。”大副说着有点莫名其妙的话,把背包放在办公桌上,小心翼翼地收拢缠绕在一起的真菌虫触须,把它捧起来放到我给真菌虫准备的小窝里。菌柄上的小嘴咂了两下,菌盖安详地靠在围巾上,触须摆弄着新到手的铅笔和地图。
“可爱的小家伙。”我笑着说。
“和其他真菌虫不太一样,它对诗歌和文书工作不太感兴趣,它喜欢画地图。我想它以后说不定能成为制图师,它是个很上进又开朗的小家伙。船长,它肯定很喜欢你给它的东西。”
大副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装作不经意地避开他的视线,他肯定觉得我知道他孩子的喜好很奇怪。
等他安顿完,我把他带到了轮机室旁边的热水间,教他使用设备,热水放好之后我没再看着他,给他留下充分的私人空间。
我想趁机会给大副挑几件衣服穿,我的衣柜里没有大副穿着合身的衣服,只能勉强凑合了。我挑了一件我穿着比较紧的白衬衫和有腰带的黑裤子,还有一件有肩章的长款外套,这是海军部发的,他穿着哪怕不合身也不会太明显。我的鞋子他肯定不合脚,就只能穿他的旧靴子了。我的视线越过几套一模一样的神父袍落到衣柜角落里的步枪和几把弯刀上,这两天在家乡海域我没有往腰带装上佩刀和短枪,但过几天我最好还是带上。大副也需要,给他一把弯刀就够了,他不擅长战斗,准头很差。
在我捧着衣服和佩刀回到热水间的时候他身上已经洗得差不多了,但他还在与他那一头黑色的乱发作斗争。他低着头,就像一只顶着海藻的白蝙蝠似的蜷缩在桶里,爪子在头顶乱抓。看着他这困窘的样子,我无奈地放下手里的东西凑过去帮他洗头发,他一开始非常抗拒,一边摇头一边尖着嗓子拒绝,水底的脚趾都蜷在了一起,但随着我手法熟练的理顺他的头发还顺便给他做个头皮按摩,他的身体慢慢就放松了,虽然他还是脸红红地一副抗拒又惭愧的表情。
我过去经常给他洗头发擦身子,虽然那个“大副”还记得该怎么清理自己,但我总是主动帮他洗,这对我来说算是个放空自己的过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洗好了,很干净。”我甩了甩手上的水和泡沫,用毛巾给他擦干。
他声音有点发抖:“麻烦你了……船长。”
“出来吧,你先擦身子,我来给你梳头。”我拿出来随身携带的梳子,大副规规矩矩地爬出木桶,但没用毛巾擦身子,而是用毛巾裹住关键部位。他哆嗦着坐在椅子上,说:“船长,我自然风干就好了。”
他害羞了?我挑了挑眉毛,也没多说什么,对于他的身体我说不准比他自己还熟悉,从里到外都是。我拿起梳子慢慢地把他的卷发梳开,然后按照我的审美全都梳直拉到脑后——不过到最后那些蓬松的卷发总是会耷拉回脑袋前面的。
头发梳好,他的身体也差不多干透了。我抬起他的脑袋欣赏我的成果,很干净利落的发型,像伦敦的公证处律师。但是胡子还得刮刮,我身上没带剃刀,只有那把黑曜石制成的仪式匕首,虽然能割开皮肉,但刮胡子需要更薄的刀片。
“船长,我……谢谢您。”他抬起头时脸上的红晕还是没消退,眼睛也不敢和我对视似的乱转。
我有些不舍地轻轻闻着他身上清新的植物混合柠檬的味道,摸了摸他的下巴和柔韧的脖子,最后还是把他放开了。虽然我很想亲自给他刮胡子,但我怕大副会有什么应激反应。
我伸胳膊把拿过来的衣服放到他的大腿上,语气轻松地说:“衣服你先穿这些,都是洗过的,很干净。胡子你该刮刮了,刮了更干净利落。还有,别忘记把水桶倒了然后清洗干净,那是公用的,之后你想回去睡觉还是在船上逛一逛都可以,航行手册、设备说明书和日志之类的资料都在指挥室,可以随便查阅,但不要让真菌虫在上面乱画……”
我想了想,好像没有别的要嘱咐的东西了,醉酒带来的疲惫和眩晕感让我有点脚步虚浮,我打开怀表看了看时间,距离我说好的离港时间还有十多个小时,可以好好睡一觉:“大副,其他船员等他们到齐了我再介绍你认识,我先回去了。”
大副双手抱着我给他的衣服点了点头,他眼睛被水汽熏得湿漉漉的,在微黄的光线下如同松针似的灰绿色。他的胳膊像柳条似的搭在我的衣服上,肋骨分明的胸腔微微起伏着,虽然看起来肉不多,但人体的脂肪比大部分动物都要高,尤其是内脏。最妙的地方是不必费心费力地剥皮,人类的表皮基本上都是柔软可食的……
饥饿感一瞬间控制了我。我下意识地攥紧了衣兜里的黑曜石匕首,又颤抖着慢慢松开。在理性被欲望彻底击垮前我步履匆匆地离开热水间,从快步走,到奔跑,就像猎食的饥饿野兽一样践踏着丽姬娅号木质的楼梯和甲板,用利爪攀附支撑柱和门沿。当我回过神来时,我正在厨房的角落里撕咬着鲜血淋漓的生肉,我环视四周,厨师并不在,填满口腔的肥厚脂肪让我难以确定那是什么肉,猪肉、羊肉、或者牛肉?在地底,人类学着靠真菌填饱肚子,牲畜也得如此,或许我们永远无法像地表的人类那样饱足。咽下嘴里那一块,我舔了舔嘴唇回味片刻,舌苔渐渐回忆起肉类的味道——是羊岛的小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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