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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2 / 2)

后来,在一次无意的聚会中,我结识了一位在北京一所大学留学,学习中文的俄罗斯“大蜜”,性感而漂亮,个头比我还猛,身材出众。接触中我真正地开始佩服西方人的直率和大方,由于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学费生活费又是很高,在大家开玩笑时提出来让我包下她,我根本没敢过多考虑的时候,“大蜜”主动提出来,让我包下她,说她对我的感觉不错,价格要够学费和生活费。我欣喜若狂,主要是这个外国姑娘岁数不大,不会有什么坏心眼,况且外国女人我还从没碰过,一定很有意思。我出的价钱“大蜜”非常满意,我把单位分的两间一套腾给她住,开始金屋藏娇。我时常过去,给“大蜜”带一些鲜花和衣服,“大蜜”时常给我做俄罗斯红菜汤、罐闷鸡什么的,我们的关系很明确,只要我提出要求,无论她身体状况如何,都会毫不迟疑地满足我,有时她来例假弄得我很不好意思,但看她的态度完全是一种交易关系时,我也就毫不留情了。

有时我会忽然间想有一个真正温暖的家,有一个真正体贴我、关心我的妻子,不知怎么的,我会先想到刘莉姿,然后想到雪儿,然后我责怪自己顺序搞颠倒了,然后觉得都对不起她们,于是打消美好的憧憬,想着“接茬混吧——,在北京。”……

11

夜晚,我独览星空,黯然神伤,莫名地想起鲁迅先生说过的话,“我愿意这样,朋友——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遥望着空中缓缓飞过的大型客机,几个红灯不停的闪烁着,我想这里一定坐了很多人,也许雪儿就在其中。神圣的主啊,救苦救难的观世音啊,倒骑毛驴的张国佬啊……一切的一切的神灵啊,我的雪儿到底在哪里呀?

今生——,我还能——,将她——,再次——,拥起吗?……。

第十二章 抛开道德,我们都没有错

1

写到这里我在想,我的这部作品里是不是存在着不健康的成份?放荡生活着的男主人公们却被我描写成了情深义重的英雄般形象,虽然我的本意里,他们的本性是善良的,但是他们毕竟做了很多错事,做了很多道德上不允许的事情。可是故事就是这样循序渐进的复杂起来的,也正是这样的循序渐进才使得它有了一些耐人寻味的理由。

我想只要是我坚持住我的原则,读者是应该能原谅我也能原谅作品里男人们一时的错误吧。我的原则是:我绝不会在作品里进行那些令人作呕、令人唾弃的性生活描写。如果那样我会感到深深的耻辱,感到亵渎了读者。也许我没有资格评价现代派的一些美女作家,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不惜把自己亲历过的床上的那点烂事描写得绘声绘色、细致入微,不惜把自己写成连婊子都不如的下烂货,不惜把通过与各国友人、使用各种器具寻求来的各种虐待般的体验都描写得淋漓尽致,很有一种非要把自己弄得生不如死、刺激得鬼哭狼嚎、蹂躏得千疮百孔的无畏气概,我不知道这样的美女作家是怎么想的,我怀疑她们的作品是在赤身裸体或是看着毛片的搔痒中写成的,但不管怎样,她们的作品好像还是很畅销,也许这正是她们甘做婊子的动力,好在直到现在婊子们还没有表现出想要立牌坊的意图,多少还算给自己留了一点脸面。

我喜欢西北作家的豪爽和他们作品里西北的一些糙话,尤其是“日”字,可以说是用的妙不可言。这个字使我有了很多联想,好像有一个国家的中文译音里就有这么一个 “日” 字,连起来好像是自己日自己的意思——译的真他妈的好!那个国家里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不用说全中国人民都知道,妇女没有地位,一天到晚低头哈腰的,跟他妈只见了公狗就甩尾巴的母狗似的,而男人们虽然还他妈没裤腰高,却是性欲极强,象只永远都离不开“日”的公狗,逮着母狗就得弄一下,据说,那个民族的强奸犯罪率极高,妇女也都是被拉出去就“日”日习惯了,这倒是有点适合现在我们的美女作家们,而且好像美女作家所在省市的年轻姑娘们都以被那个民族的公狗日过为荣,这使很多有良知的中国人非常的气愤,为什么现在这年月还会有这样的女人,而且还会声名远扬?——真他妈的是一种悲哀啊!

算了,不说这些让人气愤的事了。

言规正传吧——

(此段是否有些画蛇添足?请提出意见,我会删除,但这种观点很想表达一下。)

2

我喜欢听音乐,可能说得有些大发,确切的说我只喜欢听有歌词的摇滚乐。我一直认为能否成为真正的朋友,只要互相问问是否喜欢同一个具有影响力的歌手和他的摇滚乐就完全可以了。我说的是摇滚乐而不是流行歌曲,因为摇滚乐里反映了一种对社会的认识、对生活的态度、对爱情的追求。一首好的作品可以反映歌手的人生观、价值观或是爱情观,也可以指导一代年轻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爱情观。也许我的这种认识相对片面,但如果仅以它作为选择朋友的一种方法,却应该是很有效的。当然我指的是同性间的朋友,不指恋人,因为爱上一个人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不会有任何规律可循,爱上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有时是莫名其妙的,朋友则不同,要作为朋友就必须首先情趣相投。我们四个就都喜欢崔健的摇滚,喜欢他的作品里对于生活、对于爱情的诠释,正因为这样我们几个很自然的成为了十几年交情的朋友。对于爱情的追求我们都很喜欢那首《一块红布》里的意境: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你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幸福。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它让我忘了我没地儿住,你问我还要去何方,我说我要让你做主。望不见你我也望不见路,我的手已被你攥住,你问我还在想什么,我说我上你的路。我感觉,你不是铁,却象铁一样的强和烈。我感觉,我要喝点儿水,可你的嘴将我的堵住……。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因为我的身躯已经干枯,我要永远这样陪伴着你,因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

我的双眼曾经被蒙上了一块红布,在我试图体验它给我带来的幸福生活时,却突然的脱落了,不是别人的错,是我自己解开了它。当我睁开双眼,遥望灿烂的云霞时,才发现它们是那么的模糊——不觉中我已经弄湿了双眼。我后悔过,难过过,自责过,之后我发誓,如果今生再能蒙上那块红布,我将永远不再摘下……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古老也很严肃的问题。我想答案需要用一生的体验去回答。追求幸福是一种错吗?追求失去的幸福是一种错吗?如果站在自身的角度,我会毫不犹豫的说不是,也许这是一种自私的想法,但人只有一生,无论你的地位多高身价多高,也无法摆脱只有一生的现实。所以珍惜幸福时光,挽回失去的幸福,是每一个人的权利,这里没有对错之分,所以至今我一直不同意邵军和李跃关于对小雅的评价。虽然我说服不了老友但我保留意见,我认为小雅没有错,事实上我也是这样做的,在这方面我们如出一辙。我不想谈道德,毕竟它太严肃,抛开道德——我们都没有错……

3

小雅的爱情争夺战如期开始。

“穷则思变”——小雅坚信,于是她决定第一战役就是把邵军变穷。

结婚后邵军就让沈佳辞了公司的工作专心在家复习功课,他舍不得再让自己的妻子去吃苦受气。沈佳也很争气,已经顺利的拿到了大专文凭,又在邵军的辅导下,考上了一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专升本专业,属于全日制,白天上课晚上回家。

星期天,沈佳去上课,邵军正在家里闲得无聊,这屋转到那屋,那屋转到厨房的,门铃响起。邵军开门,小雅笑眯眯的站在门口,对她的到来邵军很高兴,“小雅,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老爸告诉我的。不请我进去?”小雅很顽皮的神态。

“来来来,快里边请。”邵军忙往里招呼。

小雅进屋四处转着环视着,用一种轻松的口气说道,“这本来应该是咱们俩的安乐窝。”

邵军不想再和她闹得不愉快,装作没听见,给她沏茶。

小雅转回客厅,“不用麻烦,我一会儿就走。”

“干嘛呀,多待会儿。你这是贵客,年月也不来一次。”邵军确实很希望她多呆会儿,上次弄得不欢而散他很过意不去。

“不要着急,将来我会天天都住在这儿的。你看我干嘛?忘了我上次已经向你们宣战了?”

“宣什么战呀,你就是瞎闹。”邵军说道。上次回来后邵军想了很久,但最后他还是觉得小雅只是在图一时嘴上痛快,所以没太往心里去也没有告诉沈佳。

“应不应战是你们俩的事儿,反正我已经开始了。明白的告诉你吧,我这次来是替我老爸要帐的。”

“要帐?”

“对!我老爸是不是给了你很多的钱?”她环视房子,“好像这套房子也是用我老爸的钱买的吧?”

“是。你爸是给了我不少钱。”

“这次我来呢就是要把这笔钱要回去。而且以我对你的了解,你是一定会还给我的,而且还不会告诉我老爸的。”

“对,你说的都对。”邵军表情严肃,“不过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可以。”小雅还是在客厅里不停的边转边说,“穷则思变。我要把你们先变穷,等你们穷得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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