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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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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觉得有很大问题啊!

徐睿一脸奸笑,好似在说,这次有你受的了。

车停在了流云村,是我们进入六克沙漠前唯一能够歇脚的地方。经过三日的车程,众人都有些疲惫,我揉着发酸的腿脚,坐在路边的凉棚下。徐睿挥手扇着凉风,漫不经心地说:“如果运气好,我们三天就能通过沙漠,要是运气不好,怕是要花些时间。”

乌鸦嘴!这只妖狐的嘴似乎永远都说不出好听的话,真让人讨厌!

不巧又被当地的赶路人听了去:“三天走出六克沙漠?不可能的事!就算是最熟悉地形的人,也要走一个星期!”

我黯然失色,徐睿一笑:“我是看的地图,以理论作为推断。”

夏枝枝提议:“也许我们可以请人带路。”

何璎珞说:“这个主意不错,可是,找谁最好?”

赶路人又接话了:“找骆驼队的田山吧,六克沙漠,没人比他更熟悉。”

古先生忙道了谢,又问了田山的住处,便决定和张书成导演一同去请人。请来的却是田山本人和他的骆驼队。金教授说,要走沙漠,最好带一支骆驼队,可以帮忙驼行李,像你们女孩子,累了可以当坐骑。

我脸色不好看,怎么大家都瞧不起女生?

不过相比之下,何璎珞经常因为灵异追踪节目跑外景,而夏枝枝和杨岸也曾经去过一些艰险之地,唯独我实战经验较少,被担心也是理所应当。

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这一晚,我们留在了流云村,金教授和古先生与田山商议路线方案,而张书成导演则用摄像机记录下了这里的民俗风情,傍晚的时候急匆匆地跑来告诉我们:“太好了,今晚上有庆典,大家一起去乐一乐吧!”

正巧,金教授他们也从田山那里听到了这事,“好,难得遇上一次庆典,我们再多休息一天出发。”

我早打算走了,可是见各位兴致高涨,不好开口。

徐睿看出我的心思:“你太紧张了,其实休息一天,养足体力再走也不迟。”

其实,就算不走,我也是打算睡觉来着,和何璎珞一起参加晚上的庆典,我可不要!

这是有原因的。

自从流素和作家靳晓晓女士好上后,就经常找何璎珞收集小说素材,总是三更半夜给她打电话,久而久之,何璎珞也就有了晚上讲鬼故事的习惯。可是,一个材料就够大作家用很久的了,装在心里的其他故事怎么办?于是,某一晚,她找到了我,一连说了好几个鬼故事,害我成功的失眠了。自此之后,我就决定晚上没事的时候绝不要和何璎珞呆在一起了。

特别是像今晚这种情况,何璎珞走在庆典的人群中,滔滔不绝,手舞足蹈,张书成导演还在摄影,决定将录制内容加入下次的灵异追踪活动中。

供奉

不得不说,她就是天生工作狂,连枝枝都拿她没办法,拖着我的手看她在那里做采访,和黄金搭档张书成在一起,立刻就可以安排出一档节目来。

采访的对象,自然是骆驼队的田山。

“这是我们进入六克沙漠前最美妙的一个晚上,碰巧流云村有庆典举行,您能跟我们讲讲,这究竟是怎样的庆典吗?”

夏枝枝笑,附在我耳边轻声说道:“你看着吧,只要是她当主持人,不管什么地方都能被她给挖出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来。”

淳朴老实的村人田山,头一次面对镜头,黝黑的皮肤也泛起了红光,颇有些拘谨地说道:“流云村有一个传说。说千年前这里由僵尸族统治,他们在白天与常人无异,晚上就变成嗜血狂魔。由于需要村民帮忙建造宫殿,所以并不敢大规模地虐杀,只是要求满月之时献上贡品,而贡品必须是未成年的孩童。就在流云村外的六克沙漠上,还遗留着僵尸族的洞穴和棺木,后来他们越来越猖獗,不断融入人群中,也就搬离了这里。我们的祖先因为害怕僵尸族去而复返,所以还是保留有供奉祭祀的习惯。”

何璎珞惊讶:“还是用孩子?”

田山忙摆手说道:“当然不是,是牛羊的鲜血。”

“哦,那为何选择今天呢?今天不是满月啊。”

“恩,传说僵尸族是在这天离开的。”

“原来如此。”

张书成放下了摄像机:“很好,这段介绍不错,要是再多点意想不到的事就更好了。”

田山又继续说道:“有啊,你们看祭祀台上的奇花。”

顺着田山的手指,我们果然见到人群中间的祭祀台上摆放着一盆暗红色的植物,不过却是含苞待放,而且形态特异,大家都叫不出名来。

“那就是奇花!”

何璎珞问:“花的名字就叫‘奇花’吗?”

田山兴奋地介绍道:“是的,这也是我们流云村的幸运之花啊。”

这下,又引出了另一个故事。

传说,僵尸王以前是一位极其普通的人。他没有特异动能,也没有什么出众之处,放在人群中,也不会引人注意。他和所有流云村的村民一样,终日为了生计而劳作。

那个时候,还没有六克沙漠,那里,是一片美丽的田园,四处生长着繁盛的稻谷,是流云村的生存之地。

这位普通人手里,也有一块看似普通的地,可是地底下却埋藏着不为人知的邪恶力量——凝血石。

一开始,他只是挖到了一小块,握在手心的时候,突然感觉体力充沛,因为劳作而丧失的能量仿佛瞬间就回复,而且变得比先前更精神百倍。他认为这是个好东西,于是便穿成项链戴在身上。

奇花

可后来,黑灰色的石头中心慢慢冒出暗红的丝线,又凝聚成了血块,通透发亮,像是还未打磨的红色宝石。

能吸走人体血液的宝石,拥有源源不断无穷的力量。可一旦优质血液被消耗,就需要吸取更多的血液,否则,他不但会失去力量,甚至会因为失去血液而变得虚弱。等他意识到这点,一切都太迟了。

一方面,想要拥有更多的力量。一方面,却担心没有足够的血液。

先前,是会刻意用石头去接近其他人,但是借助别人血液带来的力量却不利于自身运用。于是,他想到了另一种方法,将血液吸入自己体内,来获得力量。

开始的时候,还只是接受动物的血液,可后来,凝血石也影响着他的思想,不断地渴望人血。

第一次,是流云村内,谁都不会在意的疯婆子。她的血液带着甜腥,涌动着渴望。他吸尽了她的血,只留下一副空皮囊。他抹了抹嘴角,转身离开,将她留在田地间。第二天,所有的人都以为她被野兽袭击,因为那具尸体已经被啃咬得面目全非。

村民们开始轮番守候自己的田地,生怕这凶猛的野兽有一天会毁掉自家的粮食。男人也在其中,自从尝过人类的血液后,他便更加渴望,于是便选择自己守夜之时,对村中孤寡下手。

渐渐的,越来越有行事手段和计谋,变得比普通人更聪明。原本黝黑的皮肤,也开始蜕变,五官轮廓越来越清晰,高鼻薄唇,剑眉星目,无论穿什么衣物,都显得风姿俊朗。不过,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发现,凝血石不仅带给他力量,也带给了他不老之身。即便他极力控制自己嗜血的欲望,但长久不变的年轻俊美容颜,渐渐引起村民的注意和猜测。妖怪之说一直在村里流传着。在一个月圆之夜,他终于在众人前暴露了自己嗜血的行为,引起村民反抗。但拥有无穷力量的他,已经占有了'③üww。сōm'无数凝血石,成为了真正的僵尸王。

他开始发展自己的势力,将正常人变为僵尸,他们就是后来他最忠实的奴仆。待僵尸的数量越来越庞大时,他便在原来的刘克沙漠上建立了自己的宫殿和势力范围,无人能抗击,也不断激起了他称霸世界的欲望。于是,他制定了供奉的规矩,要求村民在每个月圆之夜提供儿童的鲜血。

这时,流云村来了一位异族女子,美丽非凡的异族女子。她带着奇花的种子来到这里,开辟花谷,一个人深居简出,绝世独立。

直到,她遇到僵尸王。

那个时候,僵尸王已经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木无忧。可是,他仍是不可自拔地,深深爱上了这位女子。

她的花谷成为他最常出现的地方。他总是站在远处,静静地看着她,那一刻,仿佛所有的时间都可以停止。他忘记自己的异常,忘记自己的不老之身,渴望自己仍是一个普通人。

爱上她,影响了他一生,甚至,是他一生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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